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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上证调查 | 市场信心有望逐步恢复 近八成投顾看涨A股全年行情
上证调查 | 市场信心有望逐步恢复 近八成投顾看涨A股全年行情
2024-02-01 08:33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感谢申万宏源证券、东北证券相关营业部对本调查的支持。上图为部分调查结果)——上海证券报·2024年第一季度券商营业部投资顾问调查报告□ 投顾对2024年A股全年走势预判并不悲观,有76%的投顾看涨A股。在市场运行格局方面,多数投顾认为A股全年将会维持结构性行情,一季度A股市场可能出现先跌后涨的走势。从配置上来看,投顾全年最看好的投资主线仍是消费股和科技成长股□ 回顾2023年,震荡市下赚钱效应减弱,仅有34%的高净值客户实现盈利。展望今年一季度,48%的投顾表示高净值客户考虑逢低加仓科技成长股□ 展望2024年,股票、基金等权益类资产仍是投顾眼中最值得配置的资产。其中,认为最应配置权益类资产的投顾合计占比达40%,占比最高。投顾对股票仓位配置的看法较为分化,调查显示,有25%的投顾认为仓位应保持在三成至五成,该项占比最高;有24%的投顾建议仓位在八成至满仓之间2023年,A股市场受诸多因素影响出现大幅调整,不过本次受访的大多数投顾对2024年A股走势预判仍充满信心。在市场运行格局方面,多数投顾认为A股全年将会维持结构性行情,一季度A股市场可能出现先跌后涨的走势。从配置上来看,投顾在全年最看好的投资主线仍是消费股和科技成长股。投顾期待稳增长政策进一步发力与2023年同期相比,投顾群体对今年一季度的宏观经济预期更加保守。不过,投顾对今年一季度流动性整体预期仍是“趋于宽松”。政策因素成为投顾眼中影响股市走势的首要因素,多数投顾认为,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将是推动一季度股市走强的主要动因。流动性预期偏宽松占主流在本次调查中,对2024年一季度宏观经济形势预期持“中性”和“乐观”态度的投顾合计占比为40%。投顾对经济增速的判断也保守,认为一季度经济增速将较去年四季度上升和持平的投顾占比接近六成,其中有46%的投顾预期一季度经济增速将上升,认为经济增速与去年四季度持平的投顾占比为10%。流动性政策的变动不仅关乎资金面供给的松紧,也关乎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状况。根据本次调查数据,投顾对2024年一季度流动性预期仍是“趋于宽松”。具体来看,56%的投顾预期一季度流动性政策取向呈中性偏松或放松,较上一季度下降4个百分点;预期一季度流动性取向是中性偏紧及收紧的投顾合计占比为26%,较上季度上升2个百分点。投顾对一季度股市流动性的看法则较为中性。在股市流动性方面,投顾的主流看法是一季度市场将呈现存量资金博弈的状况,占比为53%,与上季度持平;认为场外资金将进一步流入股市的投顾占比为20%,较上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而认为市场面临诸多不确定性,资金将流出股市的投顾占比为16%,较上季度上升3个百分点。稳增长政策发力将推动股市走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从此前更强调“稳”,到更强调“进”和“立”,传递出更为积极的政策信号。本次调查中,投顾也期盼稳增长政策进一步发力。具体来看,有35%的投顾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的政策信号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提振市场信心;28%的投顾认为稳增长政策有望进一步发力;10%的投顾认为有利于刺激科技、高端制造业等板块。政策因素成为投顾眼中影响股市走势的首要因素。调查显示,20%的投顾认为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将是推动一季度股市走强的主要动因,该项占比最高;17%的投顾认为推动股市走强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增速稳定。此外,外资流入、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人民币汇率稳定也是投顾眼中推动股市走强的重要因素。对于一季度应该关注哪些影响市场走势的风险因素,26%的投顾认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是影响一季度A股市场的重要因素,占比最高。此外,上市公司业绩状况、人民币汇率波动、海外资金流出动向等也成为投顾在一季度关注度较高的风险因素。近八成投顾看涨全年A股行情投顾对2024年A股全年走势预判并不“悲观”,有76%的投顾看涨A股。在市场运行格局方面,多数投顾认为A股全年将会呈现结构性行情。对A股全年上涨信心足展望2024年A股市场全年走势,有近八成投顾表示看涨。其中,47%的投顾认为,大盘的涨幅介于0%到5%;29%的投顾认为大盘的涨幅在5%以上;认为大盘会下跌的投顾占比为20%。在股市的运行节奏方面,投顾普遍认为,市场不会出现明显单边下跌或单边上涨的走势。其中,36%的投顾认为,今年A股市场将反复震荡,部分板块大涨,占比最高;24%的投顾认为,大盘将呈先跌后涨的格局;14%的投顾认为,大盘将会冲高回落。在市场运行格局方面,有61%的投顾认为A股全年将会呈现结构性行情。一季度A股或先跌后涨具体到今年一季度的行情,有74%的投顾认为市场有望上涨,与上一季度基本持平。其中,54%的投顾认为,大盘涨幅介于0%到5%;20%的投顾认为大盘涨幅在5%以上。调查显示,年轻投顾对一季度A股走势和涨幅更乐观。对于今年一季度A股走势,在从业时间为10年以上的投顾中,有69%的投顾认为一季度A股市场有望上涨,较上一个季度提升2个百分点。在从业时间为1年至5年的投顾中,看涨一季度A股行情的投顾占比更高,达到73%。在市场运行格局方面,多数投顾认为一季度A股市场可能先跌后涨。具体而言,30%的投顾认为大盘将呈先跌后涨的格局,占比最高;29%的投顾认为,一季度A股市场将反复震荡,部分板块大涨;12%的投顾认为,大盘将会在一季度冲高回落。在操作策略方面,有37%的投顾认为一季度应当灵活掌握主题性投资思路,该项占比最高;20%的投顾认为一季度应该选择价值投资,专注优质公司;13%的投顾认为避险为上,保持低仓位并较少操作。科技成长与消费股仍是主线投顾在全年最看好的投资主线仍是消费股和科技成长股。具体来看,科技成长股受到42%的投顾青睐,较去年同期提升7个百分点;消费股受到25%的投顾青睐,较去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煤炭、化工、有色等周期板块受到6%的投顾青睐。具体到一季度,科技成长股获得42%的投顾青睐,占比最高;25%的投顾看好消费、医药股;12%的投顾看好军工股。调查显示,不同从业年限的投顾对板块配置的偏好有所不同。在从业时间为1年至5年的投顾中,43%看好科技成长股,排名所有选项首位。从事投顾业务超过10年的资深投顾中,37%看好消费、医药股,35%看好科技成长股。2023年,人工智能热潮兴起,科技股经历了炒作、回调,整体走势为“冲高回落”,多数投顾仍认为,展望今年一季度,市场还需要一段时间消化高估值。有33%的投顾判断科技板块仍将处于调整阶段,占比最高;有23%的投顾认为科技板块整体调整到位,估值相对合理;有20%的投顾认为科技板块中的部分股票具有估值吸引力。在科技板块中,投顾最看好的细分领域是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占比分别为29%和28%;华为产业链获18%的投顾青睐;半导体板块获得10%的投顾青睐;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板块获7%的投顾青睐。在消费股方面,2023年消费股整体表现较为平淡,但今年开年以来,旅游、预制食品、美容护理等消费类板块反复活跃。调查显示,有37%的投顾判断消费板块仍将处于调整阶段,占比最高;有22%的投顾判断消费股整体估值合理;有16%的投顾认为消费板块中的部分股票具有估值吸引力。权益类资产最具配置价值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调查显示,展望2024年,股票、基金等权益类资产仍是投顾眼中最值得配置的资产。其中,认为最应配置权益类资产的投顾合计占比达40%,占比最高。A股配置价值最高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有40%的投顾建议,把股票、基金等权益类资产作为全年的主要配置方向,相比上一季度下降了7个百分点;认为应把债券作为主要配置方向的投顾占比为31%,较上一季度上升了14个百分点;有10%的投顾建议配置黄金等贵金属,较上一季度下降了4个百分点;认为应该持币的投顾占比为14%,较上一季度上升了1个百分点。投顾对仓位配置的看法较为分化,调查显示,有25%的投顾认为仓位应保持在30%至50%,该项占比最高,较上一季度下降3个百分点;有24%的投顾建议仓位在80%至100%之间,较上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20%的投顾建议仓位在0%至30%之间,较上一季度下降4个百分点。基金产品吸引力有所下降2023年,市场行情缺乏赚钱效应,新基金发行冷清。相比较股票,公募基金在投顾眼中的吸引力有所下降。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认为2024年公募基金产品吸引力相较股票下降的投顾占比为61%,较上一季度上升了5个百分点。从投顾反馈的高净值客户去年四季度基金投资规模变动情况看,有69%的高净值客户赎回了基金,较上次调查上升了8个百分点。其中,22%的高净值客户大幅赎回基金,47%的客户小幅赎回基金。有12%的高净值客户在去年四季度选择申购基金,与上次调查相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还有20%的客户保持基金的投资规模不变,较上次调查下降1个百分点。七成投顾看好北交所投资机会2023年,随着北交所改革的不断深化,资金也在不断加码布局这一火热赛道。从调查结果看,在投资北交所个股的高净值客户中,有58%的客户实现盈利。其中,有8%的客户盈利高于30%;有10%的客户盈利幅度在10%至30%。不过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大幅上涨后,多数投顾认为当前北交所市场的估值有待消化。有43%的投顾判断北交所市场目前估值较高,占比最高;有20%的投顾认为北交所市场中的部分股票具有估值吸引力;有18%的投顾认为北交所市场估值合理。展望今年一季度,投顾仍然看好北交所的投资机会,超七成投顾建议客户配置北交所个股。其中,有54%的投顾建议适量配置;有20%的投顾建议大量配置;有27%的投顾建议保持观察。高净值客户倾向科技成长股回顾2023年,震荡市下赚钱效应减弱,高净值客户的战果较为“惨淡”,仅有34%的高净值客户实现盈利。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约三成的高净值客户拟在近期加大对股市的资金投入。平衡性操作风格占主流调查结果显示,仅有三成高净值客户在去年实现盈利。其中,有7%的客户盈利高于30%;有25%的客户盈利幅度在0%至30%。从受访投顾所服务的高净值客户的操作风格看,进取型客户占23%,与上一季度基本持平;平衡型客户占64%,较上一季度下降4个百分点;还有12%的客户为保守型,较上一季度增加3个百分点。在仓位方面,32%的高净值客户目前仓位为六成至八成,该项占比最高,与上一季度持平;15%的高净值客户仓位为四成至六成,较上一季度下降9个百分点;22%的高净值客户仓位为一成至两成,较上季度上升5个百分点;11%的高净值客户仓位低于一成,较上个季度上升3个百分点。近八成客户曾配置高股息个股调查结果显示,有31%的高净值客户拟在近期加大对股市的资金投入;有37%的高净值客户表示将保持现有的证券账户资产投入规模;准备从股市中撤出资金的高净值客户占比为18%。在那些想要增加入市资金的高净值客户中,资金来源主要是现金存款的客户占比为45%,较去年四季度下降了1个百分点;资金来源主要是赎回银行理财、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的客户占比为31%,较去年四季度下降4个百分点。在从股市撤离资金的去向方面,定存类产品吸引力有所上升,选择期限以年计或更长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定存的高净值客户占比为39%,较上一季度上升了2个百分点;选择现金或期限灵活的货币基金的高净值客户占比从29%上升至30%。在配置方向上,48%的投顾表示高净值客户计划一季度逢低加仓科技成长股,该项占比最高;有25%的客户考虑选择加仓消费、医药股;有8%的客户准备加仓军工股。此外,高股息个股在去年四季度悄然走强,本次调查显示,77%的投顾表示客户在去年四季度配置了高股息个股。对于高股息个股的配置价值,大多数投顾表示认可。其中,36%的投顾表示,高股息股分红收益稳定;33%的投顾认为可以安心长期持有;19%的投顾认为抗风险能力比较强。高净值客户维持对港股投资比重2023年,港股走势低迷,但投顾在今年一季度对港股的投资价值预期并没有出现大幅度变动。63%的投顾认为港股具有投资吸引力,比上季度下降3个百分点;认为港股投资价值一般的投顾占比由上一季度的15%上升至16%。从高净值客户参与港股投资的情况看,总体维持了一定的比重。调查显示,63%的高净值客户在去年四季度通过港股通投资了港股,与上次调查相比减少了6个百分点。其中,35%的客户减少了对港股的投资,与上季度基本持平;15%的客户加大了港股投资,比上个季度下降2个百分点;13%的客户基本保持原仓位,比上个季度下降4个百分点。从高净值客户青睐的港股标的来看,有34%的投顾表示,两地同步上市、且H股较A股折价幅度较大的股票最受客户青睐,占比最高;有19%的高净值客户选择了腾讯等未在A股上市的标的。此外,有19%的高净值客户选择以银行为代表的高股息率蓝筹股,比上个季度上升4个百分点。结语调查结果显示,投顾对今年一季度宏观经济的看法持中性观点,近五成投顾预期一季度经济增速回升。在中观层面,投顾普遍认为A股有望震荡上行。微观层面,投顾在全年最看好的投资主线仍是消费股和科技成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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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