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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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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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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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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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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上证圆桌 | 强大的货币如何“铸就”
上证圆桌 | 强大的货币如何“铸就”
2024-02-24 09:23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鲁政委李刘阳王勇邢兆鹏主持: 范子萌圆桌嘉宾: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鲁政委中金公司研究部董事总经理、外汇研究首席分析师 李刘阳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人民币国际化与可兑换研究中心主任 王 勇澳新银行资深中国策略师 邢兆鹏开栏语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近期,党中央对金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并指出了金融强国须具备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并要求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如何准确把握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内涵?怎样看待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对金融强国建设的作用?即日起,本报推出“共话建设金融强国关键要素”系列圆桌,邀请专家解析关键核心金融要素的内涵,建言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探讨金融强国建设路径。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在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中,强大的货币居于首位。强大的货币应当具备哪些特征?人民币在建成强大的货币的道路上,如何精准发力?本期上证圆桌邀请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中金公司研究部董事总经理、外汇研究首席分析师李刘阳,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人民币国际化与可兑换研究中心主任王勇,澳新银行资深中国策略师邢兆鹏,对上述议题展开探讨。内涵丰富:币值稳定、全球流动性充裕、国际接受度广泛上海证券报:如何理解强大的货币的内涵?其具有哪些特征?鲁政委:强大的货币,指货币在最广泛的国际交换网络中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极高的可兑换性,以及背后稳健的主权信用,而非汇率的升贬值。作为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稳定器,货币币值跟随经济周期呈现升贬趋势。鉴于经济周期有潮涨潮落,汇率也将在强弱之间切换。强大的货币应当拥有成熟的外汇市场、完备的流动性供应体系、主流可贸易品的定价权及国际储备功能。成熟的外汇市场包括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参与者多样化、可投资品和衍生品种类齐全。完备的流动性供应体系,应双向开放稳步推进、离岸市场流动性供给渠道丰富且充裕。李刘阳:强大的货币,反映的是一国货币在全球贸易和金融体系内的影响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的体现。一般而言,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被普遍应用,被各国广泛接受为主要储备的货币,可以被认为是强大的货币。强大的货币应具有币值稳定、全球流动性充裕、国际接受度广泛等特征。拥有这些特征的货币,其背后的发行国往往是一个大型的、健康、稳定且持续增长的经济体,其拥有健全的法治体系和具有深度的金融市场,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王勇:强大的货币通常具有五大特征:一是外在价值体现为国际外汇市场的高汇率,即相对于其他货币的购买力较强,且汇率相对稳定;二是内在价值体现在货币的信用背书上,由发行国家或地区的强大经济实力、健全的金融体系、稳定的政局以及低通胀率等因素共同支撑;三是国际地位体现在作为国际贸易的主要结算货币、储备货币,以及国际投资中的计价单位,在国际支付体系、国际清算体系、国际标价体系及国际储备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四是市场需求体现在投资者对以其计价的资产(包括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有强烈需求,这与该货币所在经济体的利率水平、经济预期和金融市场深度密切相关;五是政治影响体现在强大的货币往往由全球有较强影响力的国家或地区发行,这些国家在全球政治舞台上拥有较大话语权,并通过诸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进一步增强其货币地位。邢兆鹏:强大的货币具有两方面内涵:一是使用广泛,是可接受的支付、储备和交易计价货币,对应人民币国际化的要求;二是对一篮子货币汇率稳定,与中国出口的竞争优势相对应。就第一方面而言,根据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汇编的交易数据,人民币当前在全球支付中比重已经超过日元,与此同时,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占比位居第五,在全球外汇交易中位居第七。就第二方面而言,人民币汇率指数较疫情前升值约5%,与中国出口占全球的比重提升相当。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经济稳定剂”“市场助推器”上海证券报:强大的货币居于关键核心金融要素首位,重要性凸显。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过程中,强大的货币可以发挥哪些作用?鲁政委:具有国际储备货币地位的强大的货币,能够提高本国政府融资上限,增强政府维持财政收支平衡的能力,丰富宏观调控的手段。强大的货币还具备流动性溢价和安全性溢价。当席卷全球的风险事件爆发,或是流动性水位下降,人们更倾向于持有具有储备地位的“安全”货币,从而保障其币值的稳定,跨境资金流入也有助于支持本国经济尽快复苏。李刘阳:第一,强大的货币可以增加宏观政策的有效性,为货币政策提供更多自主空间。这有助于维护宏观经济的稳定性。第二,强大的货币可以帮助一国有效抵御外部冲击,其可以作为一种缓冲,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第三,强大的货币可以提升一国在全球贸易和投融资领域的地位。第四,强大的货币通常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相关联,能够吸引更多海外投资者参与,提升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也能够吸引全球高质量的人才和机构流入,帮助提升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和金融市场效率。王勇:可以将强大的货币视作“经济稳定剂”,它通常具有较低的通胀率和高度稳定性,有助于维护国内物价稳定,从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从国际信誉与影响力的角度来看,如果一国货币被广泛接受为国际储备货币,则该国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话语权将大大增强。而且,强大的货币能够有效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同时也可以通过货币政策调控资本进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此外,数字化时代,强大的货币还体现在能否成功推出并推广安全高效的数字货币,这不仅能够提升国内支付系统的现代化程度和效率,还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构建新的金融秩序。邢兆鹏:拥有强大的货币,一是中国经济保持强大的内生动力,能够抵御各种不利冲击,实现稳定增长;二是中国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三是中资金融机构将有效发挥本币优势,扩大全球业务,建设强有力的金融实体。建成强大的人民币:稳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上海证券报:要建成强大的人民币,面临哪些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鲁政委:人民币已经实现了从跨境支付结算货币向投融资货币和全球储备货币的升级。最新数据显示,人民币是全球第四大支付货币、第三大贸易融资货币、SDR篮子货币暨第五大国际储备货币。目前最为有利的条件是,人民币的融资利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处于低位,同时人民币汇率总体在合理均衡水平保持基本稳定,这种组合非常有利于降低融资人的融资成本,尤其是对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客户,不仅成本更低,还因其获得人民币后可以购买我国产品和服务,由此这些客户可以实现人民币的闭环使用,帮助客户规避汇率风险。基于这种背景,可以借助已经在上海、香港建立起来的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实现对外开放,让其同时为这些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以此弥补目前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不健全的约束。李刘阳:优势方面,第一,中国的贸易规模庞大。贸易往来会自然催生贸易伙伴国对于人民币的交易和融资需求,这也让人民币有更多机会扮演贸易结算和计价货币的角色。第二,中国产业链的提质升级也将是人民币成为强大的货币的有利条件之一。中国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领先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这为人民币在这类国家的更多使用创造了条件。第三,中国已经建成了一定规模的人民币跨境基础设施,依托这类基础设施,人民币已经能够在境外更便捷地获取与使用。第四,国际环境变化提供的机会窗口。一些比较突出的不足之处包括跨境流动性尚不充裕,境内和离岸金融市场的深度和成熟度不够,境内金融机构缺少全球经营和风险管理的能力、经验,汇率形成机制尚不完备等。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建成高质量开放的金融体系,以及更完备的跨境清算、结算、投融资基础设施。王勇:建成强大的人民币,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并增强其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地位。目前来看,既存在有利条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利条件包括:第一,经济规模与增长潜力。中国庞大的市场规模和持续的经济增长动力,为人民币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第二,国际贸易地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贸易国,通过签订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可以逐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结算份额。第三,金融市场开放。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推进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新年伊始,又推出了取消外资股份比例限制等50多项对外开放措施。这些都有助于提高人民币的国际接受度。第四,政策支持。中国对人民币国际化的积极推动,包括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设立离岸人民币中心(如香港)、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举措,都有助于拓展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应用空间。第五,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随着资本账户管理的逐步放开,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投资更加便利,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增加。不足之处在于:第一,汇率市场化程度。虽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已较为灵活,但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汇率水平仍有待进一步实现,以增强国际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第二,资本账户管制。尽管中国在放宽资本账户管制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相对严格的管制仍制约着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和流通,影响到海外企业、个人持有和使用人民币的积极性。第三,金融市场深度与流动性。相对于发达市场,中国的金融市场尚在发展中,市场深度、广度和流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满足全球投资者多样化的需求。第四,法律制度与监管环境。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框架,以及透明、公正、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对于吸引外资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至关重要。第五,地缘政治与国际信任。国际关系变化和地缘政治风险可能影响其他国家对人民币的信任度,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不稳定时期,须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和互信。邢兆鹏:建设强大的货币,当前有利条件多于不利条件。有利条件方面:一是中国经济多年保持稳定增长,位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二是当前中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三是出口优势持续提升,对一篮子货币汇率稳中有升;四是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巨变,去美元化逐渐成为共识。不足之处则在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仍不足,外资参与力度亟待提升,人民币占全球外汇交易比重、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比重与中国经济地位仍不匹配。上海证券报:对于建成强大的人民币有何建议?鲁政委:加强人民币外汇市场的深度广度,稳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争取大宗商品的区域定价权:一是提高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波动弹性,适时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可交易的人民币指数等衍生品,扩大市场参与者准入门槛;二是确保外资流入流出通道的稳定性,继续深化海外人民币清算行布局,继续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签署货币互换、直兑、金融监管、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债务违约的司法救助和处置等协议,设立常设性的协调机构;三是争取在区域大宗商品贸易中更多使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李刘阳:稳慎推进人民币的境外使用,通过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鼓励更多的国际贸易和投资使用人民币结算和融资。这包括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使用人民币,以及在国际投融资中更广泛地使用人民币。加强国际多边协调,支持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角色。与此同时,进一步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这既包括完善并提升国内金融市场的深度与广度,扩大境内证券市场的开放,也包括进一步推进双边或多边货币互换协议、人民币跨境清算与支付系统的建设与安排、人民币在岸和离岸外汇市场的建设。增强汇率、利率等宏观总量政策的透明度等。邢兆鹏: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提升国内金融市场,积极推进股票、债券、衍生品市场的制度建设。坚决出清问题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市场开放,提升外资参与水平,以香港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支点,探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完全兑换。鼓励中资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债务市场,支持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融资和绿色转型。人民币国际化:强化融资货币角色 推动数字货币发展上海证券报:货币国际化是一个长期过程,也是强大的货币的重要内涵。人民币国际化有何关键发力方向?鲁政委:融资货币将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人民币国际化重点发力的方向。2022年后,人民币作为兼具低利率、低汇率波动和高外汇市场流动性的币种,其融资货币的属性明显增强。对比2023年主要经济体货币的融资表现来看,日元融资利率低于人民币,但汇率波动率更大;越南和泰铢利率水平与人民币类似,但外汇市场流动性远远不如;其余币种欧元、新加坡元利率更高,韩元、澳元利率高的同时汇率波动也大。由此可见,人民币是融资货币的最佳选择之一。具体来说,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境外贷款等融资类业务;支持更多境外央行、国际开发机构、跨国企业集团等优质发行主体在境内发行熊猫债;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等更多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证券。除“熊猫债”和“点心债”外,上海自贸区债同样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凭借上海多年来发展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账户的经验,可以将上海打造成为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乃至全球的资金融通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李刘阳: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力方向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增加人民币在国际贸易、金融交易和国际储备中的使用。这可以通过双边贸易协议、人民币结算中心的建立以及鼓励中国企业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交易和投资来实现。与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合作,增加人民币在国际储备货币中的比重。二是深化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开放。继续改革金融市场,特别是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以及放宽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发展更多的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债券、衍生品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这有助于增加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吸引力和可用性。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应人民币国际化需求的监管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三是推动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利用金融科技,包括推动数字人民币的发展,来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数字货币的使用可以提高跨境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王勇:加快人民币国际化,须在多个维度上进行发力和改革。要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体系,推动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人民币使用;优化人民币清算行布局,加强国际间货币合作,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管,加大跨境支付系统建设及拓展力度;建立更多的离岸人民币中心,推动人民币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及其他重要贸易伙伴国的使用。还要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具体措施包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扩大资本账户开放,允许更自由的资金流入流出,提高资本流动性和效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框架,建立有效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机制。此外,还应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应用:一是加强研发和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进一步扩大数字人民币的使用主体、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其应用功能,为人民币国际化奠定坚实的数字货币基础;二是深入推进数字人民币跨境试点,稳步推进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利用数字货币技术优势提升支付效率,为全球金融创新贡献力量,并在全球数字货币竞争中抢占先机。邢兆鹏:加快人民币国际化,应将重点放在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上。中国是全球大宗商品主要消费国,国内当前已有十几个商品品种开放国际投资者参与,但定价影响力仍与中国地位不相称。建议:一是继续借助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机遇便利国际投资者交易;二是鼓励中资企业机构采纳中国期货价格作为计价基准;三是构建强大的大宗商品仓储和运输基础设施,占据商品交易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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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