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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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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上证圆桌 | 一季度经济开局良好 后续政策空间充足
上证圆桌 | 一季度经济开局良好 后续政策空间充足
2024-04-27 08:58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温彬李湛罗志恒熊园主持:王敬博毛佳慧圆桌嘉宾: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 温 彬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 李 湛粤开证券总裁助理,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 罗志恒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熊 园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一季度经济运行数据,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消费等数据备受瞩目。一季度经济运行数据中有哪些亮点?后续政策方面又有怎样的运作空间?本期上证圆桌邀请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温彬,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粤开证券总裁助理、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园,对上述议题展开探讨。多方面因素推动一季度经济“超预期”上海证券报:一季度GDP增速为5.3%,超出市场预期。如何看待这一表现?温彬:一季度GDP表现可以说是开局良好、大超预期。从年初国内外机构对中国经济的预测来看,各方普遍持谨慎态度,增速预测大都在5.0%以下,加上去年一季度为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积压需求集中释放的时段,当季的两年平均增速为全年最高,要在高基数基础上实现快速增长,难度可想而知。但最终结果超出各方预期,可以说是“开门红”。随后几个季度,由于基数降低,同比增速有望继续加快,实现全年5.0%左右的增长目标将是大概率事件。李湛:一季度GDP增速高于预期,这是一个积极信号,表明尽管全球经济复苏面临挑战,但国内经济仍然展现出了韧性和增长潜力,势头较为强劲。不过,名义GDP增速仅为4.2%,已连续4个季度低于实际增速,平减指数仍为负(约为-1.1%)。整体来看,往后二者差距会缩小,但名义增速何时能追上实际增速尚存不确定性。罗志恒:一季度中国经济总体延续恢复向好态势,主要体现为供需改善,PMI数据中的企业经营预期指数向好,反映出微观主体的信心在逐步恢复。从产业结构看,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新质生产力持续发展,集中体现在高技术产业发展向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产业投资都保持较快增长,出口“新三样”的竞争力较强。从需求结构看,主要是服务业消费、高端制造投资和基建投资带动。中国经济回升向好主要缘于三个方面:一是作为大国经济具有的非常鲜明的特征,就是韧性强,产业链长、规模经济优势明显;二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高技术产业如新能源产业等发展较快,出口竞争力强,同时推动了制造业投资保持较高增速;三是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持续落地生效。熊园:从结构看,一季度GDP超预期的主要支撑是出口、制造业投资、基建投资提升较多,背后是海外经济强于预期、国内政策发力效果显现等因素影响。与此同时,也存在隐忧:一季度名义GDP增速4.2%、仍低于实际GDP增速,3月多数指标较1至2月有所回落,年初以来内需相关指标总体偏弱,集中体现在物价低、水泥等基建链实物工作量处于低位、M1同比持续走低等方面,本质还是需求不足。消费者信心逐渐恢复上海证券报:从消费角度看,一季度经济数据传递出哪些信号?温彬:一是服务消费快于商品消费。一季度服务零售同比增长10%,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0.8%,高于整体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和商品零售增速。随着居民生活半径进一步恢复,服务消费相对火热,元旦、春节等假期国内旅游出行人数和花费恢复率已经超过疫前同期,这些反映出居民消费意愿较强。二是农村消费快于城镇消费。一季度乡村消费同比增长5.2%,高于城镇的4.6%。一季度农村居民消费倾向为76.6%,与2019年一季度持平,而城镇居民消费倾向为59.0%,比2019年一季度低2.6个百分点,城镇消费有待改善。三是地产类和耐用品消费仍然偏慢。一季度一般耐用品(主要包括汽车、通信器材、办公用品等)消费同比增长3.6%,低于去年全年的5.4%;地产类消费同比增长1.3%,略好于去年全年的-5.1%,两类消费均低于整体消费增速,仍有一定提升空间。李湛:一季度数据显示出消费持续复苏回升的积极信号。3月社零同比增长3.1%,低于预期的4.8%,可能是出于基数原因。服务零售增速下降较多,累计增速从前两个月的12.3%降至10%,但仍然强于商品消费。限额以上商品零售中,增速较快的仍然是必选消费,可选消费增速大多偏低。亮点在于体育娱乐和通信器材,分别增长19.3%和7.2%,这可能反映出消费者偏好正在发生变化的信号。地产后周期消费均实现正增长,家具、家电、建材分别增长0.2%、5.8%、2.8%。今年一季度居民消费倾向为63.3%,高于去年一季度的62%,进一步接近2019年同期的65.2%。其中,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6.2%,人均消费支出增长8.3%,2023全年分别为6.3%、9.2%。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显著反映出消费者信心在逐渐恢复的积极信号。罗志恒:当前居民消费仍存在“服务消费旺盛、商品消费不振”的分化态势。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7%,其中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分别增长4%和10.8%。居民消费结构的分化也反映在物价上。CPI中,3月服务和消费品价格同比分别增长0.8%和-0.4%,旅游、通信工具和交通工具价格同比分别增长6%、-2.4%和-4.6%。服务消费旺盛对物价的拉动难以完全对冲商品消费不振导致的物价低迷。熊园:一季度消费数据有喜有忧:喜在,1至3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同比增长4.7%,较2023年四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2.7%有所回升,指向消费整体趋于修复;忧在,3月当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1%,较1至2月回落2.4个百分点,也低于Wind一致预期的4.8%,此外,3月当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季调环比增长0.26%,低于2017年至2019年同期0.83%的平均值。归因来看,主要还是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居民消费倾向趋于保守。收入方面,一季度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6.2%,低于2023年四季度的6.4%,也低于2019年之前的9%左右。消费倾向方面,央行储户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选择更多储蓄的居民占比61%、仍处于历史高位,指向居民消费行为仍然谨慎保守,背后应是地产下行、财富缩水、收入增速下降等因素影响。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较快上海证券报:投资方面,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5%,延续较高增长势头。具体来看,制造业投资增速明显加快,基建投资增速超预期,背后原因是什么?温彬:一季度制造业投资增速明显加快,主要受两方面因素推动:一方面是基本面改善。一季度出口保持较强韧性,1至2月制造业企业利润累计增速大幅反弹至17.2%,3月PMI中的生产经营活动预期为55.6%,回升至今年以来最高水平。企业经营状况改善,扩大投资意愿会相应提升。另一方面是政策支持。一是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将直接拉动传统制造业设备购置和改建投资,并提高相关设备制造业企业扩大生产意愿。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设备工器具购置同比增长17.6%,带动作用明显。二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导向下,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较快。3月高技术制造业PMI较2月上升3.1个百分点,创2022年以来新高;一季度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0.8%,大幅高于整体投资增速。基建投资增速加快,主要受两大因素推动:一是去年四季度发行的万亿国债在一季度加快落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今年2月,全部三批共1万亿元增发国债项目清单下达工作全部完成,增发国债资金落实到约1.5万个具体项目。二是对民间投资的带动作用增强。中央要求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一季度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对民企的带动作用已经显现。一季度民间投资投向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利管理业等基建领域的增速均在20%以上。李湛:制造业投资提速拉动背后的主要原因是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持续发力。具体来看,制造业投资方面,3月设备投资延续了前两个月的高增速。3月设备购置投资累计增速为17.6%,设备投资中主要是制造业投资,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正在持续拉动制造业设备投资,未来有继续增长的迹象。分行业来看,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汽车制造等行业3月投资有所提速,而电气机械、有色金属、食品制造、纺织业、化学原料和制品行业投资减速。基建投资方面,主要依靠中央资金支持行业拉动。3月基建投资累计增速从9.0%小幅下降至8.8%,中央加杠杆、地方去杠杆的逻辑下,中央资金支持的供电供热、铁路、航空、管道运输、水利等行业拉动基建投资,而地方资金支撑的公共设施管理业将是主要拖累。一个良好的迹象是,国债和专项债资金落地会继续带动实物工作量回升,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回升的节奏和最终幅度。罗志恒:一季度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9.9%,较去年全年的6.5%加快3.4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快速发展,一季度投资同比增长10.8%,其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42.7%、11.8%。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相关政策逐步落地,给相关产业带来积极影响,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工器具购置同比增长17.6%,显著高于去年全年的6.6%。一季度广义基建投资同比增长8.8%,较去年全年的8.2%加快0.6个百分点,主要受电力、铁路和水利投资拉动。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高用电产业发展以及能源行业自身绿色化转型带动,一季度电热燃水生产与供应业投资同比增长29.1%;交通运输部在1月9日召开的2024年国铁集团工作会议上称,2024年要适度超前开展铁路基础设施投资,一季度铁路运输业同比增长17.6%;水利建设是去年四季度增发的1万亿国债的重点投向领域,一季度水利管理业投资同比增长13.9%。上述投资更多依靠中央财政资金,相较之下,主要依赖地方财政资金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较为低迷,一季度同比增速为-2.4%。熊园:制造业投资增速加快,一方面可能与近期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有关,体现为一季度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累计同比增速达17.6%左右;另一方面可能与出口好转、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回升,推动企业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提升有关。此外,可喜的迹象是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较高增速,一季度同比增长11.4%,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10.8%、12.7%,对整体投资有显著拉动。基建投资增速超预期,一方面可能与前期增发国债项目落地,各地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有关;另一方面,新基建继续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截至2月底,新增13.2万个5G基站,还有东数西算、光纤通信等新基础设施加快落地。短期内出口偏强趋势有望延续上海证券报:一季度进出口同比增长5%,增速创6个季度以来新高,背后的驱动力是什么?这一趋势是否有望延续?温彬:一季度,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同比增长5%,创6个季度以来新高。我国外贸保持强韧性,主要有三大支撑因素:一是全球制造业景气度回升,外需稳步复苏。今年一季度,全球制造业PMI连续3个月处于荣枯线上方,且逐月上行。二是贸易伙伴更趋多元化。今年一季度,我国对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传统贸易伙伴的出口占比有所下滑,但对东盟、拉美等地区出口占比上升。尤其是对东盟出口份额由15.5%上升至16.8%。三是传统与新兴行业产品出口齐增。汽车、船舶继续保持高增速;全球半导体销售周期性回升,带动集成电路、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等消费电子出口回升;美国非耐用消费品补库、地产链修复带动家具家电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回升。预计二季度进出口仍将延续高增速:一是低基数效应,去年二季度,我国出口同比增速冲高回落,预计今年二季度出口增速将在低基数下逐月回升;二是外需坚挺,美国经济超预期强劲,补库周期开启,将带动全球贸易回暖,欧元区降息可期,或能带动需求反弹;三是稳外贸政策持续发力,为外贸企业提供保障。李湛:国内外订单持续修复和对新兴市场的扩张是一季度进出口强劲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一方面,发达国家市场有所恢复,民营企业对美国进出口较去年同期增长9.0%。另一方面,一季度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5.5%,超过总体水平。汽车产业链在去年高基数的基础上,出口优势依然明显。船舶、通用机械设备、家电和家具出口增速同样超过总体出口增长水平,表现不俗。而受国内需求带动,能源和集成电路进口分别增长8%和14.3%。尽管3月美元计价出口量较去年同期下降7.5%,但环比2月增长27%左右,与2012年至2023年3月平均环比相差不大(29.7%,2020年除外),同比降幅更多来自去年的高基数。出口趋势有望延续,目前有三方面积极信号:一是美国补库带动全球需求回暖;二是全球制造业回暖,中间品贸易需求增加;三是出口价格信号改善。预计在基数效应减退后,从4月开始出口增速或将回正,按照略低于2012年至2023年历史环比均值线性外推,全年出口增速预计在3%至5%。今年出口实现正增长不难,难处在于出口是量价齐升还是以价换量,这决定着出口企业利润能否改善。罗志恒:一季度的出口高于市场预期,对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起到重要作用,出口好于预期缘自全球经济好于预期以及中国出口的全球份额相对稳定。一方面,3月美国制造业PMI重回荣枯线以上,美联储降息时点不断推迟。同时,美国进入补库存周期,对中国出口形成拉动。另一方面,中国凭借供应链的韧性和强大的竞争力,在“新三样”、跨境电商以及强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联系的基础上,出口的全球份额维持高位。外部环境严峻复杂,中国出口面临多重挑战,但中国出口仍有较强竞争力:一是中国供应链竞争优势显著,产业链规模庞大,产业配套完整,物流网络全面、高效、成本较低,高素质劳动力资源规模巨大;二是出口商品结构升级,中国的竞争优势不断向产业链中上游攀升,增加对中间品和资本品的出口;三是跨境电商成为中国出口新增长点,带动中国出口“老三样”焕发新活力;四是区域贸易合作更加密切。熊园:一季度人民币计价的出口金额同比增长5%、美元计价的出口金额同比增长1.5%,均较2023年明显提升,其中,美元计价的1至2月出口同比增长7.1%,大超预期。3月出口同比增速回落至-7.5%,主要原因是基数走高,环比仍强于季节性。一季度出口表现较好,背后主要驱动力是美国等海外主要经济体复苏超预期、美国补库周期逐步开启,拉动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全球半导体周期上行,对我国集成电路出口拉动较多。往后看,从全球PMI、OECD综合指标、美国零售等领先数据来看,海外经济复苏、美国补库、半导体周期上行等支撑因素短期内有望延续,叠加我国采取对外贸企业减税降费、强化金融支持等一系列稳外贸措施,短期内我国出口偏强趋势有望延续。做好重大政策谋划和预研储备上海证券报:如何看待后续政策空间?温彬:由于当前经济增长较为稳健,且二季度增速有可能加快,预计短期内加码政策的必要性不大,下一阶段政策重点将放在抓落实上。财政政策方面,将统筹考虑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债发行节奏,在保证资金面平稳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货币政策方面,央行表态将综合运用利率、准备金、再贷款等工具,为经济回升向好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扩内需方面,各方正在出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配套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推动去年增发的万亿国债项目落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正在推动基建、三大工程、保交楼等;产业政策方面,将继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力度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防风险方面,各地将继续因城施策支持购房需求,同时注重打通“白名单”制度的堵点卡点,地方政府将继续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以及“建立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李湛:政策上应平衡投资与消费。投资既是当前的需求,也是未来的产能,这意味着投资增长在短期内对总需求有提振作用,但可能加剧未来的产能压力。并且,消费呈现出服务消费强于商品消费的格局,商品消费需求较弱也不利于提升实物需求和工业产需再平衡。基建增速高而实物工作量低应是政策关注重点。尽管基建增长(8.8%)大致对冲了地产投资下行(-9.5%),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安装工程增速从去年底的2.1%增长到今年4.6%,但是基建链的实物需求增长还不足以对冲地产链的实物需求下降,因此工业需求偏弱的格局没有改变,PPI环比连续5个月为负。罗志恒:要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协同与落实,尤其要防止一季度经济数据亮眼后的政策收缩,继续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财政政策要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在二季度加快发债节奏,同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确定是否追加预算以应对外部冲击;货币政策仍有降准空间。第一,房地产依然是拖累当前经济形势的主要因素,剔除房地产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民间投资增速远高于总体,意味着房地产投资的负向效应非常明显。要通过保供给、促需求、稳房价等措施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形势。第二,化债取得积极成效,但是部分地区面临融资收紧环境下付息压力较大、城投转型缺乏地方政府及资源禀赋支撑、政府投资后续可能回落的问题。对此:一方面,可由省级政府统筹付息问题,支持区县政府继续盘活资产资源;另一方面,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可从以省为单位调整为以市为单位,激发有投资效益和潜力的部分地市的积极性。第三,出口总体超预期,但是地缘政治因素引发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要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第四,从居民收入结构看,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在贡献,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速偏低,要进一步稳定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熊园:全年来看,我国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大,指向稳增长、稳信心尚需“做好重大政策谋划和预研储备”。第一,财政政策方面,2023年我国中央政府杠杆率仅有22.3%,远低于美欧日水平,中央财政发力空间充裕;特别国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准财政政策也可继续加码。第二,货币政策方面,大型银行、中小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分别为10%、7%,仍有下降空间,存款成本下行和海外货币政策转向有利于拓宽利率下降空间。此外,PSL、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也有继续发力空间。第三,房地产政策方面,房贷利率还有下降空间,核心一、二线城市楼市政策也有进一步松绑空间。第四,改革方面,全要素生产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是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的市场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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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