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筑稳向新 沪市主板公司2023年“成绩单”内生稳定性增强
筑稳向新 沪市主板公司2023年“成绩单”内生稳定性增强
2024-05-01 00:09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上交所发布4月30日消息,截至2024年4月30日,沪市主板全部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显示,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的有力支撑下,沪市主板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盈利质量持续改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迈出坚实步伐。一、经营业绩总体持平,内生稳定性有所增强2023年,沪市主板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0.45万亿元,同比增长0.7%,实现净利润4.22万亿元,同比微降1.2%,实现扣非后净利润4.03万亿元,同比增长0.8%,经营业绩较上一年度基本持平。1422家公司实现盈利,占比超过八成,其中740家公司实现业绩增长,166家公司净利润增幅超50%。另一方面,整体亏损面大幅收窄,亏损金额同比下降近五成,减亏、扭亏公司共计222家。拉长时间段看,2018年至2023年,沪市主板公司生产经营内生稳定性持续增强,营业收入、净利润五年复合增速分别为7%、6%;营收中位数从23.35亿元上移至35.36亿元;净利润中位数从1.67亿元上移至1.89亿元。实体类上市公司表现更为稳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8万亿元、净利润1.94万亿元、扣非后净利润1.77万亿元,同比分别变动0.9%、-0.7%、1.3%,业绩优于沪市整体水平。流动性方面,全年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4.1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4.5%,覆盖2.1倍利润规模;负债率方面,年末资产负债率59.36%,较年初下降0.22个百分点,杠杆率稳中有降。二、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互融互促,新质生产力发展势头良好沪市主板公司在稳固经济“基本盘”的同时,坚持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发力点。数据显示,2023年合计研发支出近9000亿元,同比增长5%,连续3年保持增长态势。其中,138家公司研发支出超十亿元,19家公司研发投入超百亿元,108家公司研发强度超10%;航空装备、电力、通信服务等行业研发支出增速超30%,软件开发、化学制药等行业研发强度超10%。高研发投入带动新兴产业涌现与传统产业转型齐头并进、互融互促,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未来产业布局。新兴产业渐成气候。近十年来,沪市主板一批新兴制造、现代服务公司数量呈现阶跃式增长。机械设备行业由45家增至125家;医药生物行业由62家增至109家;汽车行业由42家增至114家,电力设备行业由45家增至87家;电子行业由26家增至71家;通信行业由14家增至29家。相关行业公司收入、利润、市值占沪市主板实体企业的比重分别大幅提升5个、10个、10个百分点。重点产业链加速汇聚,从无到有,由点及面,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引擎。光伏产业,有全球最大的单晶硅生产制造商隆基绿能和硅料电池片一体化龙头通威股份,亦汇聚了福斯特、福莱特等光伏组件材料龙头。集成电路产业,有芯片设计领域模拟芯片龙头韦尔股份和存储芯片龙头兆易创新,封装测试领域市占率全球前三的长电科技,国内整合设备制造龙头士兰微。汽车产业,有广汽集团、长城汽车、宇通客车等乘用车、商用车企龙头,亦汇集了遍布汽车各细分零部件领域的福耀玻璃、拓普集团、伯特利、均胜电子等86家零部件公司。传统产业加速演变。传统行业公司积极运用新技术实施改造提升,向“新”发展。交通运输、钢铁、公用事业等行业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0%、13%、21%,建筑装饰、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平均研发投入超5亿元。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增加新质动能,如中国外运持续投入数字化建设,2023年申请专利29件,累计被授权专利192件,上线虚拟员工、智慧叉车、自动装车等多项物流科技成果;宝钢股份基于钢铁主业,持续推进核心技术攻关,近年相继开发出4个系列58项高等级取向硅钢新产品,有力支撑电力装备制造业发展;华能国际成功研制国内首套燃机烟气二氧化碳捕集装置及5兆瓦超级电容储能系统,全年共有617件发明专利、3239件实用新型专利和320件国际专利获得授权;三一重工年内推出超750件新产品新技术,新增近4000项专利,同时推进智能制造升级,生产自动化率达80%。未来产业已有布局。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工业自动化等未来产业不断丰富新质生产力的内涵。沪市主板公司积极探索前沿技术,布局未来产业,培育“第二增长曲线”。中国移动发力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算力网络等技术的“BASIC6”科创计划,2023年实现数字化转型收入2538亿元,同比增长22%;上海电影加大AI技术攻坚,探索训练中国动画学派大模型体系;万华化学探索运用AI辅助催化剂分子设计,缩短研发周期,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韦尔股份2023年发布TheiaCel技术,让汽车图像传感器能更好应对明暗变化场景,积极布局自动驾驶,拓展市场份额;海天精工作为高端数控金属切削机床生产商,2023年交付数十条龙门及卧加智能柔性生产线,较传统生产线效率可提升20%以上,助力客户借助工业自动化实现批量生产。三、能源粮食稳产巩固安全发展基础,保民生稳就业效应持续显现粮食、能源类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基础用能。农牧业公司抓好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北大荒全年粮豆总产600万吨,实现“二十”连丰;苏垦农发全年粮油作物总产27.37亿斤,总产、周年亩产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生猪养殖企业2023年生猪出栏量达739万头,同比增长73%。煤炭、石油企业加大增储上产,中国神华等四家千亿以上市值煤炭公司全年商品煤产量7.55亿吨,同比增长5%;“三桶油”油气当量产量合计2941百万桶,同比增长5%。公用事业企业扎实做好水电气暖供应,华能国际等四家营收超千亿火电公司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1.4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水电龙头长江电力梯级电站全年累计发电2763亿千瓦时,有效缓解受电区域供电紧张局面;10余家燃气企业天然气供销量合计约606亿立方米。客运、电信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上市公司,以高质量发展成果夯实普惠性、基础性服务。2023年,白云、上海、厦门三大机场保障飞机起降共133.43万架次、旅客吞吐量1.84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93%、183%。京沪、大秦、广深等铁路运输公司全年完成旅客发送量2.85亿人次,货物发送量7.46亿吨,同比分别增长146%、8%。三大运营商5G套餐用户合计数达13.74亿人次,5G渗透率均超过75%。沪市上市银行持续推动金融惠民利民,净息差均值同比收窄37个BP,做深做实普惠金融大文章。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支持上市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吸纳就业能力,新兴产业吸纳就业人数增长。近三年,沪市主板公司员工总数稳中有增,保持在1700万左右,平均每家公司提供约1万个就业岗位,以GDP占比测算,预计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亿人,占全国就业人口比重近3成。制造业吸纳就业人数连续三年增长,电力设备、电子、汽车、通信等新兴行业2023年吸纳就业人数占沪市主板公司吸纳就业人数比例近三成。四、央国企发挥经济稳定器作用,民企业绩活力加速修复央国企充分发挥稳定器作用,在复杂内外部环境下稳固基本面。2023年,沪市主板央国企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1.75万亿元,同比增长0.6%,实现净利润3.8万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其中,国务院国资委下属央企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8万亿元,净利润1.1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和3.8%。经营业绩稳中有进的同时,央国企沿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主线,积极利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工具提质增效。2023年以来,沪市主板22家央国企推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直股份通过购买资产方式实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直升机业务整体上市,拓展自身在“军民两用”的直升机赛道上的发展空间;中国动力通过重组将集团下属柴油机动力业务进行统一整合,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2023年沪市主板央国企推出股权激励方案22单,激励股数占总股本比重的中位值达1.7%,激励强度保持较高水平。民营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主体,各项经营指标实现较快修复。2023年,沪市主板民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9%,优于市场整体0.3个百分点。出口表现亮眼,2023年披露海外业务收入的公司中,民企占比近三分之二,其海外业务创收、创利分别达1.62万亿元、0.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和10%,均好于市场平均水平,在稳外贸中发挥重要作用。现金流改善明显,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8439亿元,同比增长9%,现金流与净利润比值增加0.3个百分点。库存压降取得积极成效,存货周转率较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增幅优于市场整体水平。债务结构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率较年初下降1.4个百分点,降幅高于实体整体约1.2个百分点。五、消费市场热力涌现,新业态新场景激发新增长2023年,居民出行意愿增强,住宿、餐饮、交通、文旅等多个行业实现快速增长。航空出行需求远超预期,民航客流量快速增长,航空机场业全部公司业绩同比改善,较上年同期净减亏1318亿元。旅游景区、餐饮酒店业分别实现净利润11亿元、22亿元,在扭亏的同时盈利规模已达到或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电影市场优质内容持续供给,“爆款叠出”,带动影视院线行业扭亏为盈,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86%。商贸零售业线下业态稳步恢复,全年实现净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5%。消费供给持续提质,消费潜能加大释放,高质量终端消费品业绩走势良好。食品饮料业推陈出新,迎合市场消费需求,全年实现净利润1336亿元,同比增长21%。智能家电发展迅速,家用电器业实现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7%。美妆行业格局重塑,国货品牌崛起,带动美容护理行业增长42%。汽车行业稳步复苏,实现净利润576亿元,同比增长25%,新能源车型消费引领,广汽集团、长城汽车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分别增长78%、114%。钟表珠宝、文娱用品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2%、11%。新业态新热点新场景不断涌现,消费增长注入新动能。长白山抓住东北冰雪游热潮,深化冰雪旅游产品布局,实现滑雪运动、雾凇漂流、踏雪徒步等多项旅游资源融合发展,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分别大幅增加219%、341%。王府井着力打造“老字号+新国潮”特色商圈,持续优化消费体验,并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引流,提升品牌影响力,全年销售大幅攀升,净利润增幅达264%。同仁堂深度挖掘不同消费群体对健康美丽的需求,通过产品创新稳站消费新潮头,推出一系列药食同源的养生食品,同时积极推动零售终端多元化营销,收入利润稳步增长。六、外贸出口稳中提质,标志性项目落地深化“一带一路”发展近年来,依托产供链配套集成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我国外贸出口呈现强劲的增长韧性。以上港集团、宁波港、青岛港三大沪市主板港口公司2019年至2023年吞吐量作为透视的微观窗口,货物吞吐量由18.64亿吨增长至23.26亿吨,增幅25%;集装箱吞吐量由2019年的9393万标箱,增长至2023年的1.22亿标箱,增长率达30%。上市公司外贸业务活力持续迸发,沪市主板公司2023年共实现海外业务收入5.81万亿元、海外创利0.66万亿元,较2019年分别增长15%、81%。目前已有近六成公司披露海外收入,其中近两成公司海外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主要集中在汽车、机械设备、电子、化工等行业。2023年数据显示,航空装备、航海装备、计算机设备、金属新材料、工程机械等细分行业出口保持高增长,海外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4%、38%、33%、22%、21%。来自造船、风电等多个行业公司海外在手订单饱满,中国船舶签订总金额约14.6亿美元汽车运输船新造船合同;东方电缆、中天科技和明阳智能等风电企业顺着海外海风市场增势 “乘风出海”,纷纷拿下海外大单。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为代表的“新三样”已成为稳定的出口增长极。长城汽车、宇通客车新能源车全球销量保持较快增长,海外业务收入达531亿元、104亿元,同比增长102%和86%,创利138亿元、33亿元,同比增长93%和96%。与之相呼应,汽车零部件公司海外市场开发持续深入,以福耀玻璃、均胜电子、爱柯迪为代表的各细分零部件领域龙头企业海外收入分别增长15%、12%、29%。此外,光伏龙头隆基绿能在马来西亚和越南积极布局单晶硅棒、单晶组件项目和单晶电池项目,进一步拓展全球化发展战略;主营新能源锂电材料与钴材料的华友钴业通过在印尼、非洲等地建厂布局,2023年镍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88%,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截至2023年末,沪市主板200余家上市公司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深度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服务布局、绿色能源转型。一批标志性合作成果相继落地,成为“一带一路”深化发展的鲜明注解。中国中铁和中国中车参建中国高铁“走出去”第一单——雅万高铁项目,助力印尼成功进入“高铁时代”;南方航空持续推动“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在“一带一路”重点涉及的南亚、东南亚、南太平洋、中西亚等区域建立起完善的航线网络,提升贸易往来便捷度;中国能建投资的巴基斯坦SK水电站项目是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的最大水电项目,每年可提供32亿千瓦时的清洁电能,将有效缓解能源紧缺、优化电力结构。七、稳投资和稳增长良性转化,设备更新一举多效2023年,伴随实体经济修复,企业投资意愿增强,投资规模扩大。沪市主板实体公司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合计3.10万亿元,同比增长12%。上游能源采掘行业持续加大产能扩建及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投入,石油、煤炭、有色金属三大行业投资增速分别达13%、21%、28%。高技术产业紧抓时代机遇加快蕴育新动能,航空装备、轨交设备、光伏设备、软件开发等行业投资增速分别为25%、13%、83%、51%。值得一提的是,消费复苏间接带动相关产业投资扩张,与终端消费需求紧密相关的家用电器、纺织服饰、化妆品投资增速分别为21%、37%、39%。基建投资亦保持较快增长。道路运输、航空运输、水上运输业投资分别增长15%、53%、14%;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等9大龙头基建公司全年新签订单合计16.8万亿元,同比增幅达8%,基建行业投资增速整体达14%。在能源结构转型、新一轮电网投资规模扩张背景下,电力设备公司深度参与新型电力系统输电、变电、配电、用电产业链协作建设,投资增长27%。与基建投资扩张及新一轮设备更新需求释放相呼应,部分设备制造业经营业绩增长较快,通用设备制造业、工程机械行业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7%、9%。多家头部公司业绩实现快速增长,工业车辆行业龙头安徽合力、杭叉集团收入保持高位增长,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1%、74%;高端数控机床行业龙头海天精工净利润同比增长17%。受益于上游煤矿推进智能化建设,煤机装备头部公司郑煤机、天地科技净利润分别增长29%、21%。八、绿色发展渐成自觉,ESG披露量质双升近年来,沪市主板公司努力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ESG信息披露逐渐从引导走向自觉。2023年共计952家公司披露ESG、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等专项报告,占比增长至56%,集中反映沪市主板公司突出的社会贡献和社会价值。这其中,上证50主板公司披露率100%、上证180主板公司披露率超九成,790家公司已连续3年以上披露ESG相关报告,超600家公司连续5年以上披露ESG相关报告,一批稳定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的公司群体正在形成。与此同时,ESG市场关注度不断提高,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发布ESG等可持续发展指数138条,其中股票指数104条,债券指数31条,多资产指数3条,86只基金产品跟踪,规模合计1050亿元。环境保护方面,1404家公司建立环保机制,2023年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近1900亿元,同比增长约27%;1361家公司采取减碳措施,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8.2亿吨。其中,华能国际2023年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31%;长江电力2023年生产清洁电能2763亿千瓦时,相当于替代标准煤消耗830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27亿吨;广汽集团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增长81%、78%,再创新高。绿色金融方面,绿色债券持续蓄势赋能,沪市债券市场全年发行金额合计达554亿元。社会贡献方面,774家公司积极履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社会责任,全年扶贫总体投入超1000亿元,相关项目惠及人数达3006万人。复星医药乡村医生项目已覆盖78个重点帮扶县,累计派出366人次驻县帮扶,守护2.4万名乡村医生,惠及300万农村家庭。中国移动安排专属资费优惠,累计惠及62亿人次,通过精准降费努力实现人人可负担的数字服务。中国铁建投入、引进帮扶资金1.1亿元,培训乡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才等1385人。中国人保直接购买、帮助销售定点帮扶县和其他脱贫地区农产品6448万元,直接投入无偿帮扶资金4500万元,累计培训乡村振兴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致富带头人8154人次。九、百余家公司股息率超5%,国际推介讲好“中国故事”投资端建设展现全新风貌,上市公司积极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以分红、回购、增持为先期举措,以优化经营管理、加强创新研发为长期遵循。2023年,沪市主板公司现金分红规模再创新高,共有1290家公司宣告分红方案,年度累计分红合计1.70万亿元,平均分红比例为40.22%,股息率达3.74%。其中,1028家公司连续三年实施分红,近1100家公司分红比例在30%以上,25家公司分红金额超百亿元,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分红金额超千亿元,121家公司股息率超5%。值得一提的是,近百家公司披露2023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五大行”在内的多家公司宣布将于2024年实施中期分红,一年多次分红风气渐浓。回购、增持热度不减,年内187家公司发布回购计划,累计完成回购金额200亿元;182家上市公司股东出手增持积极“护价”,同比增加53家,年内增持金额达202亿元。与此同时,沪市公司在常态化开好业绩说明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与境外投资者的沟通力度与频次,一批公司主动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消费、医药、金融、高端制造等行业的优质公司赴美国、德国、瑞士等地开展近十次、百余场推介活动,面向外资重申了中国资本市场深化开放的决心与欢迎外资的坚定态度,传递积极信号。此外,“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石化、恒瑞医药等十余家沪市优质企业赴沙特、阿联酋等中东地区,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当地投资者交流,另一方面也积极洽谈业务合作机会,落实企业出海战略。引进来方面,全年共召开20场国际投资者走进沪市公司活动,围绕张江高新园区专场、信息技术专场、医疗保健专场、汽车产业链专场、湖南专场和央企专场等六大主题,共计50家沪市主板公司与80家国际投资机构面对面交流。十、蓝筹股估值改善明显,外资增持近千家公司2023年以来,沪市主板大盘蓝筹公司估值显著改善,市场关注度、认可度持续提升。上证50、180、380三大指数成分股公司整体市盈率倍数较2023年初增加1.4,股价累计涨幅均值跑赢大盘4.6个百分点。市值千亿以上和500亿以上公司整体市盈率倍数较2023年初分别增加1.6和1.3,股价累计涨幅均值分别跑赢大盘21个百分点和18个百分点。央企整体市盈率倍数较2023年初增加2,2023年至今股价累计涨幅均值跑赢大盘约8个百分点。此外,增量资金借助ETF配置优质蓝筹股,成为一大特点。2023年沪市 ETF净流入4301亿元,其中宽基ETF,包括上证50、沪深300ETF等净流入1815亿元。值得一提的是,科技创新型蓝筹公司体现出更高估值水平和流动性。沪市主板研发强度超5%、10%的公司平均市盈率分别为42.5倍、75.6倍,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较2023年初增长;沪市主板研发强度超5%、10%的公司平均市净率分别为2.4倍、2.94倍,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流动性方面,年成交额分别为17.04万亿元、6.79万亿元,同比增加1.49万亿元、1.29万亿元,占比提升约5个百分点、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境外资本延续对境内市场高关注度。一方面,沪市主板价值投资潜力仍持续吸引海外资金流入,2023年至今沪市主板沪股通净买入额超600亿元。另一方面,海外投资者对中国的中长期发展前景较为认可,当前沪市主板以沪股通、QFII、RQFII为代表的外资持仓规模达1.59万亿元,912家公司获外资增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实现新突破。十一、退市生态持续巩固,归位尽责意识有新提升2023年,沪市主板持续巩固常态化退市机制,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违规规避退市或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4年年初以来,沪市主板共8家公司锁定终止上市,其中3家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1家公司涉及重大违法退市,4家公司年报披露后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此外,21家公司年报披露后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新“国九条”颁布后,会计师事务所责任进一步压实,对于上市公司财务失真、内控失效等问题的发现能力有所增强。2023年年报中,41家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较上年增加12家;23家公司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较上年增加9家。其中,3家公司因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在年报披露后锁定终止上市;12家公司因内控否定意见或被出具带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落地,缕清独董职责地位,强化履职保障,确保其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2023年年报中,沪市主板9家上市公司的15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投出弃权或反对票,对年报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异议,揭示公司风险,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十二、部分行业风险仍需关注,全年业绩向好可期2023年,沪市主板公司整体业绩企稳回升,大部分行业经营业绩实现改善,消费、新质生产力等相关产业表现亮眼,但仍有个别行业处于下滑或亏损区间。2024年一季度合计实现营收11.91万亿元,净利润1.16万亿元、扣非后净利润1.13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9%、3.8%、2.5%。房地产、化工等行业延续下行趋势,钢铁、建筑装饰行业由增转降。随着基建、房地产相关政策接续落地,支持投资、消费的有利条件仍在增多,市场有望持续稳步复苏。航空运输业一季度同比实现扭亏;汽车制造业净利润同比增长55%,增幅进一步扩大;餐饮酒店、家具制造等多个相关行业延续增长态势;机械设备业绩整体回转,一季度增长9%,工程机械、轨交设备、自动化设备等多个细分领域保持增长。总体看,积极因素不断积累,全年业绩持续向好可期。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余承东卸任华为终端BG CEO 终端COO何刚接任 一季度险资持仓A股市值增加228亿 北京银行首进重仓股前十 低空经济产业链资本突围:工业场景加速扩张 探路eVTOL商用 夯基蓄能 科创板公司2023年“答卷”以新求进 夯基蓄能 科创板公司2023年“答卷”以新求进 美股低开低走 纳指、道指跌超1%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