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珠海经开区出台奖励办法促进港航业务发展
珠海经开区出台奖励办法促进港航业务发展
2024-05-09 13:33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珠海发布5月9日消息,近日,《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港航业务发展奖励办法(2024年-2026年)》(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在港口集装箱业务、航运业务等方面实施奖励引导政策。该办法将惠及注册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展港航相关业务的码头(码头整体控股经营人)、船代货代、物流、航运及供应链服务等企业或机构。为更好地激励做大集装箱业务,《办法》针对外贸、内贸、集装箱多式联运、“散改集”业务、港口配套服务分别设计了多项激励政策。其中,近/远洋航线的划分以亚丁港为界,去往亚丁港以西,包括红海两岸和欧洲以及南北美洲广大地区的航线划为远洋航线,在亚丁港以东的亚洲和大洋洲的航线称为近洋航线。近洋国际航线奖励方面,新增航线平均每月运行不少于1个航次,平均每航次装卸箱量不少于50标箱的航线,按20万元/航次给予奖励;平均每航次装卸箱量不少于100标箱的航线,按25万元/航次给予奖励,每条航线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480万元。远洋国际航线奖励方面,新增航线按35万元/航次给予奖励;新增航线且平均每航次装卸箱量不少于100标箱的航线,按40万元/航次给予奖励,每条航线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60万元。重要影响力集装箱海运通道奖励方面,新增拉美等重要影响力集装箱海运通道按35万元/航次给予奖励;如通道航次装卸箱量不少于100标箱的航线,按40万元/航次给予奖励,每条通道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60万元。根据《办法》,航线开通需向经开区及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报备;已开通航线不能以更改航线代码、挂靠港等方式充当新开航线申请新增航线奖励。近洋、远洋以及重要影响力集装箱海运通道的存量航线、通道,也可以根据业务增长量享有相应奖励。此外,联通港澳的集装箱驳船航线、“组合港”航线、“一港通”航线、外贸内支线等也可以享有相应的奖励。航运业务发展奖励聚焦新能源船舶、船舶运力排名、货物周转量增量等方面,清晰折射珠海航运发展的未来所需——绿色节能、提升运力、加速周转,鼓励航运企业进一步提升航运能力与效率。新能源船舶使用奖励方面,对航运企业新增或改造节能减排型非老旧运输船舶,自有并合法经营的2000载重吨(含)至3000载重吨船舶给予80万元/艘奖励,3000载重吨(含)以上船舶给予100万元/艘奖励。节能减排型拖轮功率小于2000千瓦的给予80万元/艘奖励,功率大于2000千瓦(含)的给予100万元/艘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资金按照20%、30%、50%的比例3年完成奖励发放。船舶运力排名奖励方面,对载重吨总和达1万吨的航运企业,按载重吨总和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励200万元、160万元、140万元。货物周转量增量奖励方面,对货物周转量增量达到1亿吨公里以上,且年度货物周转量较上一年增长的航运企业给予奖励。按每增加100万吨公里给予500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企业载重吨总和仅为企业自有运力载重吨总和。根据《办法》,自有运力是指经营人将船舶所有权登记为该经营人且归属该经营者的所有权份额不低于51%的船舶;融资租赁船舶也视为自有运力。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飞凯材料:目前持有芬兰pibond公司股份比例较小 不超过5% 物流板块震荡走高 永泰运触及涨停 国联股份参与设立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创新联合基金”正式启动 中国通号党委围绕低空经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华润信托“换帅” 胡昊任公司总经理 军工板块走强 三角防务涨超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