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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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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Dreamgear绘梦仪即将发布,脑机接口与机器人融合发展;从三条逻辑出发,深挖零售重估的机会——1218脱水研报
Dreamgear绘梦仪即将发布,脑机接口与机器人融合发展;从三条逻辑出发,深挖零售重估的机会——1218脱水研报
2024-12-18 19:44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脑机接口:浙商证券研报指出,目前脑控机器人可用于运动康复和操控通用机器人作业。马斯克旗下的脑机接口公司Neuralink产品已获FDA认可,上市提速。国内脑机接口也已被列入新质生产力。后续关注12月28日Dreamgear绘梦仪的发布、政策端行业标准化、产业端潜在研究成果及应用等催化剂。 2、零售:东吴证券指出,零售资产有较大的重估空间。24年自9月底的市场行情以来,零售重估形成了趋势性行情,主要原因就是9月23日,名创优品承担了重估永辉超市的催化的角色,带来了整个板块的重估趋势。 3、宠物食品:烘焙粮成为2024年现象级爆发的新型宠物主粮,多个品牌凭借烘焙粮实现排名跃升。目前烘焙粮毛利率很高,代工厂出厂价是膨化粮的2.5倍以上,品牌厂也积极进行宣传和消费者教育。预计2025年行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国产品牌也有望实现超车。 4、券商:广发证券指出,券商发力建设ETF生态圈,协同交易、代销/保有、做市、融资融券、衍生品、托管、券结、研究等多部门,综合协同优势突出的头部券商更加受益。 正文: 1、Dreamgear绘梦仪即将发布,脑机接口与机器人融合发展 全球首款基于人工智能AGI算法的梦境检测与梦境重建脑机接口产品-Dreamgear绘梦仪,即将2024年12月28日发布。Dreamgear绘梦仪通过10个高灵敏度的脑机信号通道,实现对梦境的分析检测,并可结合梦境大模型重现梦境。 浙商证券研报指出,目前脑控机器人可用于运动康复和操控通用机器人作业。马斯克旗下的脑机接口公司Neuralink产品已获FDA认可,上市提速。国内脑机接口也已被列入新质生产力。后续关注Dreamgear绘梦仪的发布、政策端行业标准化、产业端潜在研究成果及应用等催化剂。 1)脑机接口与机器人融合发展 人类脑电信号对于控制人形机器人具有重要借鉴作用。目前脑控机器人可用于运动康复和操控通用机器人作业。 运动康复领域:2024年9月,中山三院利用研发的脑控外骨骼机器人,成功帮助脊髓损伤而瘫痪的患者迈出了向前行走的步伐。 通用机器人:斯坦福大学吴佳俊和李飞飞团队提出的noir系统能将脑电图信号解码为机器人技能库,完成烹饪寿喜烧、熨衣服、磨奶酪、玩井字游戏、抚摸机器狗等多达20种日常活动。 2)Neuralink产品获FDA认可,产品上市提速 2024年9月,埃隆·马斯克旗下的脑机接口公司Neuralink宣布,其实验性大脑植入设备“盲视”(Blindsight)已获得美国FDA的“突破性设备”认定,“盲视”设备将享受FDA提供的优先审查权,从而加速其研发和上市进程。 Blindsight旨在帮助患者恢复视力。Neuralink已经在两位患者身上植入了该设备。Neuralink2016年创立,已经完成D+轮融资,于2024年1月完成首例脑机接口设备人体移植。Neuralink计划在2024年完成10例植入,2026年完成1000例,2030年完成2.2万。 3)脑机接口列入新质生产力,产业化节奏加快 2024年11月,博睿康与清华大学洪波教授团队合作研发的脑机接口产品NEO完成了全国第三例临床植入手术,2025年计划在全国约10个中心为脊髓损伤患者开展30-50例脑机接口植入手术。 华为在2024年10月公布了一项新的专利——“控制刺激器的方法、刺激器、脑机接口系统和芯片”。 2023、2024年以来,脑机接口被工信部列入未来产业,提出开展脑机接口标准化路线图研究。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之一,脑机接口有望得到政策的持续支持。 4)未来催化 Neuralink新一代产品有望发布:Neuralink于2024年7月宣布正在研发一种创新的大脑植入设备,将大幅提升性能,并保证植入物的稳定性与长期有效性,有望为大规模推广打下基础,如果该产品顺利问世,有望带来催化。 委员会牵头推动行业标准化,相关工作有望落地:2024年1月,工信部等七部门发文,将脑机接口列入未来产业十大标志性产品。7月,工信部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后,将从优化完善标准化路线图、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宣贯实施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化。 脑科学如能取得重大进展,有望带动产业发展:人类对大脑的认识仍有很大空白,如有具备应用潜力的重要研究的成果发布,有望对脑机接口。 产业链相关公司: 中科信息:国内领先的基于人工智能的行业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引入医疗脑机接口技术用于麻醉与康复。2022年获成都市批准成立“脑认知与智慧医疗创新应用实验室”。 岩山科技:已于2023年8月成立了上海岩思类脑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大脑内部状态解析、非器质性重大脑疾病的诊断和干预等前沿领域的研究。 诚益通:在脑机接口业务方向布局主要分为非侵入式和侵入式。致力于将脑机接口技术与龙之杰现有康复产品进行融合,实现现有康复产品的功能升级。2024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3款样机的发布,并计划后续推进产品取证。 东方中科:东方中科与灵汐科技合作,基于其自主知识产权的类脑芯片和模组,面向各行业客户的各类边缘计算应用场景,提供全国产化的AI设计方案,以及类脑智能感知平台和开发者套件产品。 2、零售资产有较大的重估空间!从三条逻辑出发,深度挖掘零售重估的机会 东吴证券指出,零售资产有较大的重估空间。24年自9月底的市场行情以来,零售重估形成了趋势性行情,主要原因就是9月23日,名创优品承担了重估永辉超市的催化的角色,带来了整个板块的重估趋势。 1)零售板块具备重估空间 11月以来,申万零售板块展现出明显的超额收益,主要受益于零售资产重估。 零售股的重置价值在近10年来反复被交易,即“把其旗下资产重置一遍,所需成本就会超过市值”。如2015年的险资举牌大商股份,欧亚集团等;2018年互联网巨头入股三江购物,永辉超市等;2023年红旗连锁,重庆百货的国企改革;2024年名创优品收购永辉超市29.4%股权等。 目前整体上看,零售资产PB均处于较低的位置,考虑其资产以历史成本入表,目前重置成本将大幅高于历史成本,东吴证券认为零售资产有较大的重估空间。24年自9月底的市场行情以来,零售重估形成了趋势性行情,主要原因就是9月23日,名创优品承担了重估永辉超市的催化的角色,带来了整个板块的重估趋势。 在目前市场环境下,零售股的主要关注方向: ①PB≤1的公司:如大商股份、武商集团、友阿股份、欧亚集团、轻纺城、海宁皮城等。 ②账上净现金(现金-短债)较多,市值较低的公司:如高鑫零售、百联股份、杭州解百、大商股份、银座股份等。 ③有国企改革等改革催化的公司(国企改革方式包括且不限于混改,市场化改革,国资入股,股权激励,赋予牌照等):如永辉超市、重庆百货、小商品城、红旗连锁等。 2)百货行业重估:存量项目重置成本高、具备改造空间 百货行业是一个成熟行业。根据Euromonitor数据,在过去10年间(2014~2023),我国百货行业的销售规模稳定在1万亿元左右,基本上没有增长。但线下消费在此期间存在增量。比如与百货场景类似的购物中心,根据赢商网,我国中大型购物中心数量从2011年的777个增长至2022年的5685个,增长7倍以上。 这说明,百货行业存量项目需要调改,调改之后可能会有比较好的增量。购物中心和百货的区别在于,购物中心具备更多的服务业态,其消费场景不仅限于零售,也有餐饮、亲子等体验类消费。未来线下消费场景将更注重体验感,而百货项目通过调改提升消费者体验,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未来重复消费将线上化,线下消费将聚焦于“体验感”,服务类及中高端消费是未来线下商业的重要发展方向。线下消费的优势在于实地体验感,线上消费的优势在于快反、广泛触达、物美价廉。因此电商适合重复式的大众消费,而线下消费适合需要体验感的中高端、以及服务类消费。 上市百货公司大多具备比较长的经营历史,并在早年就手握现在很难拿到的核心地区商业资产。这些资产具备较高的重估空间,和较大的调改盈利潜力。 重庆百货:国企改革:2022年落地股权激励+完成反向吸收合并重庆商社改善治理结构;门店调改:宣布对38家门店的调改计划,尝试将部分存量超市调改为生鲜折扣&精致超市。 大商股份:历史盈利稳定,估值较低,在手现金充裕(2024H1账面现金余额为35.2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为银行存款);2024年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经营管理有望持续改善。 杭州解百具备杭州核心商圈资源:杭州大厦:是目前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是杭州地区核心奢侈品卖场之一。在线下商业中,奢侈品招商具备较高的壁垒,城市的核心奢侈品卖场是一个壁垒&变现能力突出的核心资产。解百商业:位置优势突出,具备潜力。杭州解百位于西湖湖滨步行街商圈,未来具备改造盈利的潜力。 武商集团:公司核心项目资质优秀:武商mall、武商世贸位于武汉汉口市中心,在当地具备悠久口碑,也是华中地区营业额最高的奢侈品卖场之一。武商梦时代、南昌武商mall分别于2022、2023年开业,目前仍然处于爬坡期。武商梦时代位于武昌市中心,建面达78万方;南昌武商mall位于八一广场黄金地段,建面15万方,是江西第一个奢侈品购物中心。2024H1这两个项目的净利润分别为0.26、-0.62亿元,均处于培育阶段。 3)超市行业:关注新业态&调改带来的重估机会 过去多年以来,电商的迅速发展,侵蚀了线下零售的份额。 疫情期间线上化率迅速提升,疫情之后线上发展也逐渐趋缓,对于线下消费份额的侵蚀逐渐放缓,线下零售业态迎来调改窗口。 胖东来、山姆会员店等线下零售企业,在电商冲击下表现优异,证明了零售企业调改之后,有潜力在电商竞争环境下取得良好的经营成果。由下图可见,山姆会员店的店效、坪效大幅领先于其他超市公司。这一系列调改的重点包括:优异的线下购物体验;较好的产品性价比;独有且口碑突出的自有产品。永辉超市、重庆百货、步步高等企业先后推出其门店调改计划。 永辉超市:模仿胖东来等优秀同行调改门店,已经取得较好成效,看好调改店复制:至12月12日,公司已开业调改店数量达到22家,预计春节前调改门店数量将达到40~50家。据东吴证券的草根调研,调改门店的店效较调改前有较大改善,门店模型和盈利能力提升。 红旗连锁:利润稳定、分红率高,其社区店的经营模式受电商&疫情冲击影响较小,展现稳定性。公司2018年以来保持20%+分红率,2023年分红率达到30%。2023年12月公司公告,实控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交易达成后实控人将变为商投集团。商投集团股东为四川国资委(90%)、四川财政厅(10%)。 3、毛利率高,代工厂出厂价是膨2化粮的.5倍以上,烘焙粮成宠物食品现象级新品 烘焙粮成为2024年现象级爆发的新型宠物主粮,多个品牌凭借烘焙粮实现排名跃升。目前烘焙粮毛利率很高,代工厂出厂价是膨化粮的2.5倍以上,品牌厂也积极进行宣传和消费者教育。预计2025年行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国产品牌也有望实现超车。 1)烘焙粮:24年形成现象级爆发的新型主粮 22年下半年起,烘焙粮先驱品牌充分利用线上新渠道进行平台种草、直播渠道配套C端消费者教育各品牌以烘焙粮为品类推荐点,集行业之合力,成消费者之心智大局。 一年多蓄水成功完成大量用户心智种草,品牌纷纷入局烘焙粮、合力托举品类,由点到面实现现象级爆发。24年两大购物节,天猫烘焙粮品类甚至出现增速加快的趋势。 预计25年烘焙粮仍可延续24年爆发之势,渗透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2)为什么是烘焙粮:现阶段可实现各环节均获得高效用的神奇品类 ①需求侧:宠物与宠物主均受益。 宠物:高肉天然带来高适口性,充足营养强壮体魄,让宠物吃出自护力,减少疾病带来的高隐性成本。 宠物主:短期喂养即可明显感知烘焙粮可有效改善部分宠物健康的表征情况,为宠物主带来更高使用效用的同时增强宠物主对这一品类的认可与忠诚度,甚至可以完成部分宠物主的第一口粮从繁育粮到烘焙粮的直接转化。 ②品牌方:短期看国货弯道超车,长期看产业链利润分配向品牌倾斜。 与外资品牌相比,国产品牌在膨化粮配方积累上并无优势,烘焙粮突破膨化粮鲜肉添加瓶颈,给予国内品牌弯道超车的机会。 烘焙粮的高毛利属性让品牌方进行消费者教育与品类宣传得以大展拳脚。渠道获得的更多利润分配空间也令其更不留余力地一起协助教育市场。长期看,当品牌方规模达到一定阈值后,规模效应为其向代工厂与渠道均能争得议价权,从而塑造以品牌为最大受益者的更为健康的产业链利润分配模式。 ③代工厂:品类升级将推动代工厂毛利明显提升。烘焙粮代工出厂价格为膨化粮的2.5倍+,出厂价增幅远高于成本增幅。 3)大爆发前夜,行业仍有痛点亟待解决 国外可参考经验较少、优质烘焙粮产能稀缺,也导致了国内烘焙粮工艺成熟度仍待提高,熟化率问题、产能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代工价格由于优质产能扩张,已有一定幅度下探;但品牌方价格大多仍落在高端价格带(80-100元/kg)附近。以行业合理定倍率1-1.5倍来看,消费者拿到的价格或许落在50-70元/kg的价格带更合适,可实现对中端消费者的充分覆盖,拉动更多的需求,扩大品类的市场规模。 4)核心公司 2025年烘焙粮市场仍将保持高速增长。预计25年的强势品牌和突围品牌,也仍将诞生于烘焙粮这个类目之下。 看好在蓄水期就强势入局、如今已在烘焙粮榜单前三立住品牌的乖宝宠物和中宠股份;积极关注拥有自有烘焙粮产线并已有产品推出的佩蒂股份。 4、ETF迎来快速发展新时代,综合协同优势突出的头部券商更加受益 广发证券指出,券商发力建设ETF生态圈,协同交易、代销/保有、做市、融资融券、衍生品、托管、券结、研究等多部门,综合协同优势突出的头部券商更加受益。 1)ETF迎来快速发展新时代,券商板块的ETF投资渗透率领先 指数化投资理念普及,ETF规模及持仓持续增长,截止2024Q3,共有997只ETF,总规模达到3.6万亿元,同比+80%。2014年首只券商ETF推出,截止2024Q3,券商ETF总规模快速增长已达到907亿元,券商ETF逐渐成为投资者布局券商板块的重要工具。自2018年以来券商ETF规模和成交量持续增长,2024Q3占行业指数市值及成交额的比重提升至3%和10%,其占比高于其他二级行业,券商、医药、半导体板块的ETF投资渗透率相对较高。 短期来看,日度维度上券商ETF存在“越跌越买”的交易策略,月度维度上券商ETF涨跌幅与份额变动无稳定联系;中长期来看,券商ETF重仓集中于龙头个股中信证券、东方财富,截止24Q3分别持仓占比14%、13.6%,指数资金驱动下,龙头个股估值溢价与资金流向形成正反馈,受到更多宽基ETF持仓的东财、中信在增量资金入市下更受青睐,龙头估值溢价有望持续。 2)ETF引领公募基金降费,推动集中化发展 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下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稳步降低综合费率,个人养老金可投产品持续扩容。随着ETF快速发展壮大,宽基ETF引领行业降费,在资金快速流入时期降费,规模快速壮大能对冲费率调降的不利影响,低费率的ETF更易吸引资金流入,降费加速了格局优化。 从成熟市场来看,基金产品指数化与管理费率的调降是必然趋势。1993-2023年,美国被动指数ETF/指数共同基金/主动共同基金的规模年化增速分别为38%/20%/8%。截止2023年,美国整体共同基金和ETF中被动型占比提升至48%,权益类中被动型占比提升至57%,预计被动化趋势持续深化。 3)把握未来财富管理的黄金增长赛道,重视ETF保有、配置与协同 机构投资者持有被动型指数基金的份额已于2023年超过持有主动股混型,而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仍以主动型为主,但被动型显著提升。证券公司在ETF的销售上具有渠道优势。指数基金的保有占比提升一定程度拖累代销机构的盈利能力,降佣下倒逼券商等代销机构重视ETF服务生态、延展服务链条从而增强变现潜力。 近一年统计约70%的股票型ETF换手率高于股票交易整体,针对交易型客户,券商的技术开发及专业策略能力有望成为差异化竞争优势。针对资产配置型客户,券商的买方投顾及大类资产配置能力有望成为差异化竞争优势。 对标ETF保有及做市均领先的华泰证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财富;随着ETF新发及交易活跃,关注凭借自身流量壁垒和交易增值服务,放大导流收入和增值服务收入弹性的同花顺。 研报来源: 1、浙商证券,刘雯蜀,S1230523020002,脑机接口:机器人中的人机交换——脑机接口报告。2024年12月18日 2、东吴证券,吴劲草,S0600520090006,零售重估掘金手册:三条逻辑与路径,2024年12月17日 3、华创证券,张皓月,S0360524070009,烘焙粮!烘焙粮!新型主粮引领行业全面升级。2024年12月17日 4、广发证券,陈福,S0260517050001,证券Ⅱ行业:从ETF视角看券商投资机遇。2024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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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