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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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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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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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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覆铜板关键基材,重视电子布上游配套环节;碳纤维行业已处周期底部,当前毛利较年初已有明显改善——0727脱水研报
覆铜板关键基材,重视电子布上游配套环节;碳纤维行业已处周期底部,当前毛利较年初已有明显改善——0727脱水研报
2025-07-27 18:47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电子布:申万宏源研报指出,目前市场对于PCB单体关注度较高,忽视了其上游电子布配套环节。上游石英玻纤为核心卡位环节,中游领军厂商产能加速建设,下游关注英伟达链覆铜板配套厂商。 2、基建:国盛证券指出,下半年国内基建资金面有望改善,实物工作量有望落地加快,叠加去年下半年基数较低,建筑央企收入与业绩有望边际改善。 3、算力:华泰证券指出,伴随全球大型算力集群的落地,模型新架构的不断探索,预训练与后训练Scaling Law的持续推进,未来训练端算力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4、碳纤维:光大证券认为随着碳纤维价格的企稳,拥有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的头部厂商盈利情况将逐步好转。同时,伴随着低空经济、航空航天等终端需求的放量和修复,具备高端高性能碳纤维批量化生产能力的领先厂商将明显受益。 正文: 1、覆铜板关键基材,重视电子布上游配套环节 申万宏源研报指出,目前市场对于PCB单体关注度较高,忽视了其上游电子布配套环节。上游石英玻纤为核心卡位环节,中游领军厂商产能加速建设,下游关注英伟达链覆铜板配套厂商。 电子布为覆铜板重要基材,用于保障覆铜板结构安全性以及电子信号传输质量,其下游辐射多个行业,其中数据中心及服务器配套为覆铜板未来重要增长点。 当前AI服务器渗透率提升,带动交换机与光模块增量与迭代,高速传输成为核心需求,驱动核心基材覆铜板迭代升级,其中介电常数与介电损耗为核心提升指标。 因此松下M7级及以上的高频高速覆铜板成为算力中心配套刚需。为降低介电损耗,M7级及以上覆铜板要求采用LowDk材质电子布,其中LowDk三代布(Q布)为最新产品,适配AI服务器等高算力需求场景,而石英玻纤为少数契合LowDk三代布性能要求的材料,当前全球厂商较为稀缺。 电子布上游包括玻璃纤维、树脂、铜箔三类材料,其中石英玻纤为核心卡位环节。石英玻纤在介电损耗及热膨胀性能等方面优于传统玻纤,适配LowDk电子布材料需求。其质量受原料、拉丝工艺质量、浸润剂的影响较大,材料配方及生产工艺较为复杂,因而目前全球具备石英玻纤批产能力的厂商较少,国内菲利华优势较为显著。 中游领军厂商产能加速建设。不同于传统玻纤布,高纯石英玻纤布需采用特殊制法及处理剂,工艺相对较为复杂。目前国内部分厂商技术层面已逐步追赶至全球领先水平,具备LowDk布小批量生产能力,当前如中材科技、宏和科技、中益科技等处于产能高速建设阶段。 下游关注英伟达链覆铜板配套厂商。M9覆铜板配套224G传输技术,接口加工要求极为严苛,因而全球高频高速覆铜板厂商较少,国内以生益科技、胜宏科技等厂商为主。由于板卡性能与覆铜板配套材质关联度较大,英伟达为全球数据中心服务器板卡核心供应商,其上游配套产业链新一代覆铜板测试进展,对未来高频高速覆铜板行业份额有着较大影响,因而需积极关注英伟达链覆铜板配套厂商产品研发测试进展,目前英伟达H100、B100、GB200等板卡配套CCL厂商包括台光电、斗山电子等,PCB配套厂商包括胜宏科技等。 整体看好LowDk电子布产业链相关投资机会。1)上游:高纯石英玻纤制造为核心卡位环节,关注石英玻纤材料核心供应商,如菲利华等;2)中游:关注国内具备LowDk电子布小批量生产能力,以及未来产能有望持续扩充的相关供应商,包括中材科技、宏和科技、中益科技(菲利华子公司)等;3)下游:关注国内高频高速覆铜板核心厂商,如生益科技、胜宏科技等。 2、除了雅下,后续还有哪些重大项目可以期待? 国盛证券指出,预计后续仍有重大项目、区域发展战略加码。 从2025年6月经济数据看,基建、制造业投资等数据均高位持续回落,地产投资、销售、资金到位跌幅扩大,显示目前需求不足仍是核心问题,下半年经济整体仍面临一定压力。预计后续中央仍会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及区域重点发展战略,延续中央加杠杆趋势,从而稳定整体基建投资和总需求。 此外,预计下半年财政政策也将继续加力,改善基建资金面,驱动实物工作量加快落地,从财政政策发力方向上看,一方面政府将加快现有财政政策落地实施,专项债、特别国债、特殊再融资债等预计将显著加快发行和使用;另一方面,下半年增量财政政策可期,我国有望根据需要扩大赤字、专项债、特别国债和特殊再融资债券资金额度,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央企债券等“准财政”工具也有望发力。下半年国内基建资金面有望改善,实物工作量有望落地加快,叠加去年下半年基数较低,建筑央企收入与业绩有望边际改善。 梳理后续可能启动的重大项目及区域发展战略: 1)重大交通项目 《“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强战略骨干通道,构建多向入藏通道,完善新疆对外通道,加快边境地区铁路建设”,中吉乌铁路、新藏铁路等重点项目加速推进。 中吉乌铁路全长590公里,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斯别克斯坦境内段分别约200/330/60公里,预计总投资80亿美元(其中47亿美元用于吉尔吉斯斯坦部分)。2024年12月项目举行启动仪式,进入建设阶段,计划2025年7月正式开工,工期6年。 新藏铁路北起新疆和田市,南至西藏日喀则市及拉萨市,是连接新疆和西藏的重要交通要道,长约2010公里,其中和田至日喀则拉孜段全长1600多公里,预计投资额960亿元。2022年和田至日喀则段写入《“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2024年11月进行地勘监理招标,2025年4月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表示,新藏铁路正在加快推进,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重大铁路及交通项目建设启动带动施工、建材、装备等需求释放: ①主体施工环节大型铁路及交通建设龙头央企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 ②建材水泥环节重点关注新疆水泥龙头青松建化、预拌混凝土龙头西部建设等; ③施工装备环节重点关注大型盾构机/TBM龙头中铁工业(中国中铁子公司)、铁建重工(中国铁建子公司)、铁轨减震龙头天铁科技、轨交供电设备龙头高铁电气(中国中铁子公司)。 2)大型运河项目 运河是现代物流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动运输行业降本增效(其成本是铁路运输成本的1/2,公路运输成本的1/5,航空运输成本的1/20)、改善区域产业布局、拉动内陆经济发展,具备重大国家战略意义。启动部分重大运河项目短期可起到稳投资、稳经济的重要作用(据交通部,估算沿海和内河水运建设投资乘数为1∶6和1∶3左右)。 我国天然的河流超5800条,总长超过43万km,具有优越的内河资源,当前已有多条运河项目在建或筹建中。2024年8月初,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的第一条通江达海的运河——平陆运河建设任务实现“双过半”,项目总投资约72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68亿元,项目2022年开建,预计将于2026年完成,通航后中国西南地区可直接自西江干流向南入海,预计缩短入海航程约560公里,每年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节约的运输费用超52亿元。 同时,我国还在筹建多个运河项目,包括: 浙赣粤运河:由赣粤、浙赣运河组成,总投资约3200亿元,建成后将连通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家战略区域,全长约1988公里,超过目前世界最长的京杭大运河。 湘桂运河:总投资约1500亿元,将连接长江、珠江两大水系,打通南北水运大通道,实现全国36个内河主要港口中的34个互联互通。 荆汉运河:总投资约784亿元,将打通长江中游的“肠梗阻”段,截弯取直。 上述运河项目合计规模达6204亿,是2023年我国内河建设投资的5.9倍,如果后续分批陆续启动建设,有望对投资形成较强支撑。此外,伴随“一带一路”战略持续推进,海外运河建设机会众多,我国基建企业在海外运河建设中持续发挥技术、施工、管理等优势,后续有望持续承接海外运河建设项目。 涉及运河建设的建筑细分方向及重点标的包括: ①水利交通施工、疏浚龙头中国交建(一体化方案全面参与平陆运河建设,参与境外柬埔寨运河建设); ②水利施工龙头中国电建、中国能建(均参与平陆运河部分标段建设); ③岩土工程龙头中岩大地(参与平陆运河马道枢纽基坑工程)、海外地基工程龙头上海港湾; ④民爆龙头易普力等。 3)新疆区域战略及煤化工 2025年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下半年有望举办庆祝大会活动。中央有望给予新疆更多支持政策,如大型基建项目,以及央企产业投资,为新疆板块业绩与估值带来显著催化。 此外,我国石油、天然气进口依赖度较高(2024年分别为72%/43%),伴随国内能源需求持续上行,发展煤化工提高能源自给率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其中新疆煤炭资源预测储量高达2.2万亿吨,约占全国煤炭资源总量的40%(新疆自治区政府2022年公布数据),当前已建成准东、伊犁、吐哈、库拜四大煤炭产业基地,本地煤炭资源丰富,发展煤化工得天独厚。在国家能源安全保障需求下,新疆未来煤化工投资空间巨大。 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2025年6月,新疆在建及拟建煤化工项目投资总额超8000亿元。 从项目类型上看,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项目规划投资额分别约1910/2208/1426亿元,占比分别为23%/27%/17%。 从项目进度看,已开工(以土建动工为节点)项目规划投资总额近2400亿元(2025年新开工约713亿元),占比约28%,另有多个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稳步推进,2025年年内有望正式启动。 从项目投资节奏上看,测算2025-2027年每年投资额约为997/2077/2326亿元,2025年有望开启较大规模EPC招标,2026年开始项目建设预计显著提速,工程企业收入、利润有望加速转化。 对标煤化工EPC龙头中国化学、东华科技、三维化学,以及新疆本地基建龙头新疆交建、北新路桥,水泥龙头青松建化等。 4)战略腹地 2023年7月,最高管理层在四川考察时指出“四川是我国发展的战略腹地,在国家发展大局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2024年1月国务院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中明确“四川省地处长江上游、西南内陆,是我国发展的战略腹地,是支撑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 系列政策显示我国正加快推动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国家战略腹地是指对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支撑作用的非国家核心区域。建国以来我国在特定时期和环境下先后实施过三线建设、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等国防安全或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当前在特朗普2.0背景下全球经济风险加大,国际政治军事冲突不确定性增大,建设国家战略腹地是我国顺应国内外形势、根据内外部条件而制定的新一轮生产力和区域经济布局调整,主要意义在于: ①抵御外部冲击,维护国家安全; ②进一步挖掘腹地人口与资源优势,完善国内经济大循环拼图; ③平衡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缩小各地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当前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紧迫性明显提升,后续有望出台战略腹地相关顶层设计规划,预计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综合性重点支持,将大幅拉动相关区域经济及投资增长。其中四川省已被明确定义为国家战略腹地省市,核心对标西南交通基建龙头四川路桥。 3、AI算力需求预期差:以Stargate为代表的大集群+以中东为代表的主权AI为算力需求带来新增量 华泰证券指出,随着海外互联网大厂Token放量加速,市场对推理带来的算力需求预期,逐步消化。市场对于全球算力需求仍存在较大的预期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①北美科技厂商方面,大集群在训练端的必要性或形成共识,如OpenAI星际之门、xAI Colossus、Meta Prometheus与Hyperion大型算力集群正在逐步建设中。 ②主权AI方面,中东已规划多个GW级别算力集群,欧洲已规划20多个AI工厂的建设,为算力需求带来新的增长。总规模方面,以OpenAI为例,目前已明确规划的算力集群功率达4.5GW,据测算或对应162w块Blackwell系列GPU的增量。 伴随全球大型算力集群的落地,模型新架构的不断探索,预训练与后训练Scaling Law的持续推进,未来训练端算力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1)北美科技厂商:下一代大算力集群加速落地 大算力集群的建设代表的是训练算力的需求,跟踪大集群的进展是跟踪未来训练算力需求的重要抓手。目前北美科技厂商的大型算力集群主要包括OpenAI的星际之门、xAI的Colossus、Meta的Prometheus与Hyperion等。 星际之门一期项目规划40w片GPU,目前进展顺利,公司预计将于2026年落地; Colossus二期项目计划部署100w片GPU,目前已开始动工; MetaPrometheus算力集群总功率达1GW,公司预计将于2026年落地,而Hyperion规划总功率达5GW。 从三家近期的算力部署计划来看,大集群在训练阶段的必要性或形成共识,未来训练端算力需求清晰度进一步提高。大算力集群加速推进有望开启新一轮训练算力需求周期。 2)主权AI:中东、欧洲算力集群落地为算力需求带来新增量 中东与欧洲主权AI建设为未来AI数据中心的扩张描绘了清晰图景,当前正处于全球范围内下一代超大规模算力集群建设的关键启动期,基础设施落地进程正在提速。从美国与中东达成的协议来看,中东算力集群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美国与阿联酋合作的第一阶段1GW的数据中心已经开始动工。根据Semianalysis数据,预测至2030年中东算力集群总功率容量有望超过6GW。 同时,英伟达CEO黄仁勋在巴黎GTC大会上表示,计划在欧洲建造20座以上AI超级工厂,将部署超过3,000exaflops算力规模的B系列AI芯片。相比CSP厂商,各国政府主导下的主权AI对于资本投入的确定性更高,随主权AI建设的不断进行,全球AI算力需求将迎来新增量。 3)大集群加速落地为训练算力释放提供清晰图景 模型训练来看,预训练与后训练的ScalingLaw将继续推动训练端算力需求增加。Grok4的推出证明ScalingLaw持续有效,训练阶段算力需求还远未达到上限;同时,对于模型新架构的探索或是提升模型能力、走向AGI的重要发展方向,而其前期验证试验阶段需要大规模的算力投入,对算力总消耗量预计仍将持续大幅扩张。全球范围内规划的数据中心落地清晰度不断提升,大规模算力集群的落地说明训练阶段算力需求仍存在较大增长空间,长期看好AI算力需求的持续增长。 产业链相关标的包括: PCB产业链:胜宏科技、沪电股份、生益科技,生益电子、深南电路、广合科技等; 高速互联:瑞可达等; 光互连:东山精密等。 4、碳纤维行业已处周期底部,当前毛利较年初已有明显改善 光大证券认为随着碳纤维价格的企稳,拥有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的头部厂商盈利情况将逐步好转。同时,伴随着低空经济、航空航天等终端需求的放量和修复,具备高端高性能碳纤维批量化生产能力的领先厂商将明显受益。 2022年以来,国内碳纤维价格持续下跌,当前碳纤维行业已处周期底部。碳纤维价格的下跌,一方面是因为国内新增产能陆续投放对供给端造成冲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全球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导致部分终端需求不及预期,致使碳纤维供过于求。 1)碳纤维行业已处周期底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碳纤维价格下跌已逐步筑底企稳,进一步下探空间有限,据百川盈孚数据,截至2025年7月24日,国内碳纤维价格为83.75元/kg,同比下降8.2%。碳纤维产品价格下调、毛利水平的下降,致使碳纤维生产企业的业绩承压,目前多数生产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截至25年7月18日当周,碳纤维行业平均毛利润为-0.83万元/吨,但较年初已有明显改善,碳纤维行业平均毛利润较年初增加1.25万元/吨。 据百川盈孚统计,2025-2028年,预计各年我国碳纤维的新增产能分别为4.15、19.59、19.31、3.48万吨,2025-2028年我国碳纤维的新增产能共约46.53万吨。但是,考虑到当前多数生产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各家企业规划产能的实际放量时间可能会出现延后。同时,“反内卷”的逐步推行将有助于行业供给的收缩和集中度的提高,从而有助于提升碳纤维行业整体的景气程度。 另外,第三方机构所统计的主要是民用级别的普通碳纤维,如T300-T400等级,目前T700及以上等级的碳纤维仍主要依赖进口,对应市场仍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 2)高性能碳纤维企业有望率先受益 需求方面,根据赛奥碳纤维数据,2024年全球碳纤维的需求量为15.61万吨,同比增长35.7%,其中风电领域对碳纤维的需求量为4.40万吨,同比增长120%,占碳纤维下游总需求的28.2%;体育休闲领域对碳纤维的需求量为2.85万吨,同比增长51.6%,占碳纤维下游总需求的18.3%;航空航天军工领域对碳纤维的需求量为2.64万吨,同比增长20%,占碳纤维下游总需求的16.9%。 2024年中国碳纤维的总需求为8.40万吨,同比增长21.7%,其中,进口量为1.64万吨,同比增长2.1%,国产碳纤维供应量为6.76万吨,同比增长27.6%。 从具体应用看,2024年我国体育休闲领域对碳纤维的需求量为2.55万吨,占碳纤维下游总需求的30.3%;风电领域对碳纤维的需求量为2.20万吨,占碳纤维下游总需求的26.2%;航空航天军工领域对碳纤维的需求量为0.90万吨,占碳纤维下游总需求的10.7%。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从CCFM-550(M55J级)、CCF-4(T800级)、CCF-3(T700级)、CCF-1(T300级)的聚丙烯腈碳纤维的制备技术研发到工程化,再到千吨级产业化的完整的产业体系,具有产业化能力的碳纤维产品已经涵盖高强、高强中模、高模、高强高模四个系列,在实验室条件下,T1000级、T1100级、M55J级高性能碳纤维已突破关键制备技术。 光大证券认为随着碳纤维价格的企稳,拥有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的头部厂商盈利情况将逐步好转。同时,伴随着低空经济、航空航天等终端需求的放量和修复,具备高端高性能碳纤维批量化生产能力的领先厂商将明显受益。 国家针对反内卷、稳增长持续发声,工信部即将推出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有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碳纤维行业产能过剩,当前已处周期底部,多数生产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具备“反内卷”和供给侧改革的基础,相关龙头有望持续受益于行业供需格局改善。关注:吉林化纤、吉林碳谷、中复神鹰、上海石化、中简科技、精工科技。 研报来源: 1、申万宏源,韩强,A0230518060003,石英电子布放量在即,高速传输需求牵引广阔蓝海。2025年7月25日 2、国盛证券,何亚轩,S0680518030004,后续还有哪些重大项目可以期待?2025年07月27日 3、华泰证券,谢春生,S0570519080006,AI算力需求预期差:大集群+主权AI。2025年7月27日 4、光大证券,赵乃迪,S0930517050005,碳纤维:当前行业处周期底部,需求持续向好景气度有望改善。2025年7月25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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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