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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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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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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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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复盘历史行情,新疆板块建筑公司弹性大;机器人电机高扭高温需求驱动,谐波磁场电机产业化或加速——0810脱水研报
复盘历史行情,新疆板块建筑公司弹性大;机器人电机高扭高温需求驱动,谐波磁场电机产业化或加速——0810脱水研报
2025-08-10 19:08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新疆基建:川藏铁路总投资3627.5亿元对应单公里投资2.36亿元,鉴于新藏铁路桥隧比低于川藏铁路,其单位里程投资密度应略低于川藏铁路。若按单公里1.5-2亿元投资强度估算,新藏铁路总投资规模预计在3000亿至4000亿元区间,估算工期7-8年。国泰海通证券指出,复盘历史行情来看,新疆板块建筑公司弹性大。 2、电机:国金证券研报指出,谐波磁场电机将打破传统电机磁路设计桎梏,高功密下体积减小+扭矩提升。伴随着机器人对高扭高温电机需求的驱动,谐波磁场电机商业化有望加速。 3、柴发:多家海外柴发厂商2025年中报走强。国泰海通证券认为,AIDC相关投资高速增长,但柴发的产能建设较慢,因此行业的紧平衡仍将持续较长时间;预计柴发相关企业的业绩将维持稳健增长。 4、白银:兴业证券指出当前位于美联储降息周期,美联储缩表也已结束并很有可能开启扩表周期,宽货币流动性阶段逐步确立,虽然当前美国经济在关税扰动下边际走弱,但是在宽财政、宽货币的政策调节下,中长期经济有望逐渐回暖,金银比或将下修,白银价格弹性空间或将打开。 正文: 1、复盘历史行情,新疆板块建筑公司弹性大,水泥、钢铁、工程装备、减水剂有望核心受益 国泰海通证券指出,复盘历史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新疆板块建筑公司弹性大。新藏铁路有限公司 成立,国铁集团持股 100%。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参与中吉乌铁路项目建设。 1)复盘历史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新疆板块建筑公司弹性大 ①中央曾召开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分别为2010年5月17日至19日、2014年5月28日至29日、2020年9月25日至26日。 ②复盘新疆重点公司会议前后涨幅,第一次座谈会后的涨幅高于会前,会后一个月北新路桥最大涨45.6%,天山股份涨32.0%,东华科技涨24.6%。 ③第二次和第三次座谈会前的涨幅均高于座谈会后,其中第二次座谈会召开前三个月,北新路桥涨73.2%,青松建化涨67.8%,中国铁建涨28.5%,中国中铁涨22.5%。 ④第三次座谈会召开前3个月,天山股份涨74.3%,青松建化涨73.5%,新疆交建涨46.0%,东华科技涨38.9%,西部建设涨32.4%。 ⑤2025年10月1日是新疆自治区成立70周年。 2)西部铁路建设需求持续释放,五线入藏格局加速构建 新疆和西藏预计将成为铁路建设的重点区域。《“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提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解决我国西部铁路“留白”太大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战略骨干通道,构建多向入藏通道,完善新疆对外通道,加快边境地区铁路建设。新疆和西藏地区有望成为中国未来铁路建设的重点地区,2025上半年新疆/西藏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同比+13%/+25%。 3)若新藏铁路开工,将有效拉动水泥、钢铁、工程装备、减水剂需求 新藏铁路作为连接新疆和西藏的重要交通动脉,北起喀和铁路和田地区皮山站,向南穿越昆仑山脉后与G219国道相伴而行,经新疆和田地区和西藏阿里地区、日喀则市接入拉日铁路日喀则西站,与规划中的狮泉河至日喀则的铁路相接,最终抵达拉萨站,途经3地市13县区。2025年4月,新藏铁路和田至省界段(新疆段)已经启动了勘察和土石方工程的招标工作,预计在年内将会正式开工,该段全长462.592公里,新疆段设有35座车站,桥隧比高达61.53%,包含17座总长176.768公里的隧道和86座总长108.324公里的桥梁,西藏段预计在“十五五”初期开工。 相较于川藏铁路,新藏铁路在工程特征上呈现显著差异:其规划线路全长1980公里,超出川藏铁路约380公里;估算全线桥隧比61.5%,低于川藏铁路的87.2%。在核心工程难度层面,川藏铁路主要需要面对横断山脉复杂地形及高烈度地震带,而新藏铁路在工程技术层面则聚焦于攻克高原冻土技术难题与生态保护刚性约束。投资层面,川藏铁路总投资3627.5亿元对应单公里投资2.36亿元,鉴于新藏铁路桥隧比低于川藏铁路,其单位里程投资密度应略低于川藏铁路。若按单公里1.5-2亿元投资强度估算,新藏铁路总投资规模预计在3000亿至4000亿元区间,估算工期7-8年。 大型施工央企: 中国中铁:中国铁路建设主力军,先后参与建设的铁路占中国铁路总里程的三分之院以上,建成电气化铁路占中国电气化铁路的90%,参与建设的高速公路约占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的八分之一,建设了中国五分之三的城市轨道工程。公司下中中铁院正正在担新新藏铁路勘察设计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已中标中吉乌铁路项目合同金额合计约人民币68.59亿元。 中国铁建:中国铁路建设主力军,担建了国内50%的普速及高速铁路、40%的城市轨道、30%的高等级公路。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已中标中吉乌铁路项目合同金额合计约人民币63.68亿元。 中国交建:全球最大的港口、公路与桥梁的设计与建设公司、最大的疏浚企业、全国域先的综合型交通基建企业,在公路、铁路、桥梁、港口领域占据优势地位。 新疆本地基建链公司(施工、民爆、建领等环节): 新疆交建:新疆施工资质最全、资质等级最高的路桥工程施工企业之一,参与了新疆大部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项目及县乡道路的建设,在疆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域的市场份额位居前列。2024年公司增资获新疆新拜铁路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正在建设新和至拜城线铁路项目(总投资38.2亿元)。 北新路桥: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中基建主力,主要从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业务。公司建筑资质丰富且等级较高,具备丰富的疆内环境施工技术与经验,新疆本土区优势显著。 雪峰科技:公司是新疆本地民爆龙头,是新疆唯一的硝酸铵生产企业,拥有民爆产能11.75万吨。 广东宏大:今年初公司购雪新疆本地民爆龙头雪峰科技,购雪后,广东宏大的民爆产能从58万吨提升至69.75万吨,成为新疆地区爆破服务规模和产能规模最大的主体。 青松建化:新疆发展历程最久的水泥制造企业之一,在乌鲁木齐、乌苏、五家渠、库尔勒、库车、阿克苏、和田、克州、伊犁河谷、哈密完成了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战略布点,拥有水泥产能1500万吨,在新疆区占据产能规模与品牌声誉优势。 西部建设:全国规模最大的专业预拌混凝土上市公司之一,近年来稳居中国预拌混凝土行业第院位。公司紧跟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战略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建设,在新疆、湖北、四川、陕西、湖南等区保持行业域先地位。 八一钢铁:西北地区重要的大型钢铁企业、新疆唯一的钢铁上市公司,是新疆产业链最长、产能水平最高、产品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钢铁企业。 铁路相关设备企业: 中铁工业:中国中铁控股子公司,世界域先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型装备制造商,“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桥梁用钢铁结构”“道岔”“架桥机”四项主营产品均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盾构机/TBM产销量连续八年稳居世界第一。 铁建重工:中国铁建控股子公司,全球域先的地中工程装备和轨道交通装备大规模定制化企业,研发实力、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均处于行业域先地位。 天铁科技: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轨道结构减振产品、嵌丝橡胶道口板等,应用于轨道交通域,涵盖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重载铁路和普通铁路,公司在行业内技术实力域先、产品应用广泛。 高铁电气:中国中铁控股子公司,国内电气化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产品可满足高寒、湿热、风沙、滨海等全地使用要求。 铁科轨道:掌握高铁扣件、重载扣件、高铁特殊调整扣件等产品核心技术,是国内市场上唯一掌握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技术的扣件系统集成商。 2、人形机器人电机高扭高温需求驱动,谐波磁场电机产业化或加速 国金证券研报指出,谐波磁场电机将打破传统电机磁路设计桎梏,高功密下体积减小+扭矩提升。伴随着机器人对高扭高温电机需求的驱动,谐波磁场电机商业化有望加速。 机器人在各种复杂环境中完成搬运、抓取、行走等任务,需要较大的力矩来驱动,如智元远征A2Max机器人关节峰值扭矩达450Nm。而受限于机器人尺寸较小,关节电机则需要拥有单位密度下较高的转矩输出能力。在工业机械臂、手术机器人等需要完成精密操作的机器人系统中,关节电机对低齿槽转矩的要求很高。 在诸如腿足关节等与环境频繁交互的关节中,电机常处于周期性的短时高过载工况,峰值转矩需求高达额定转矩需求的5-10倍。同时当电机处于过载工况时,绕组具有极高的损耗密度,短时内会产生巨大的热量。 因此,高性能机器人关节电机需要拥有良好耐高温和散热属性。 1)谐波磁场电机迎曙光 谐波磁场磁路设计源自“磁场调制效应”,打破传统电机励磁和电枢单元的极对数必须相等的限制。基于该效应下,磁场调制电机在外特性上与机械减速齿轮箱类似,转矩新增放大系数“极比”,从而可在相同材料选型和散热条件下大幅提升电机转矩密度。 目前谐波磁场技术产学研结合不断加速,工业及机器人场景实现落地。东南大学团队与南京某公司共同开发了基于谐波磁场原理的直驱式锻压伺服电机。与传统设计方案相比,新电机转矩密度提高了34%,转矩脉动仅为0.35%。 国内某龙头电机公司已发布一系列谐波磁场专利,谐波磁场相关技术实现产业化落地。在保持功率密度不变的情况下,谐波磁场磁路设计将电机体积缩小一半,实现功率密度的跃迁,有望持续打开工业及人形机器人应用空间。 2)第四代磁材钐铁氮商业化开启 高温性能是钐铁氮最核心优势之一。钐铁氮作为第四代稀土永磁材料,拥有比钕铁硼材料更高的耐温性,居里温度约达470°C,更为宽泛的高温环境中保持稳定的工作状态。 谐波磁场电机对磁材磁性需求下降。磁能积最高可达40MGOe,剩磁可达到650-1500mT,略低于钕铁硼,但远高于铁氧体。谐波磁场电机能够大幅度提升功率密度,对磁材磁性需求边际下降。 钐铁氮磁体此前受困于制备及成型工艺难点,多用于中低端应用场景。主要有两种成型技术路线:粘结磁体和烧结磁体。目前衍生出低温成型工艺和低熔点金属粘接剂辅助成型两类改进成型方法。两类改进成型方法有效解决了氮高温易分解,磁性能低等问题,为钐铁氮量产提供了技术支持。 随着机器人等对电机扭力和耐温要求的提升以及谐波磁场电机的商业化,钐铁氮有望大规模普及。从市场空间来看,当前钕铁硼仍是最主要的稀土永磁材料,烧结钕铁硼和粘结钕铁硼生产总量占每年稀土永磁材料的98%以上。 分下游看,稀土永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19.8%)、风力发电(15%)、节能电梯(14.6%)和工业机器人(8.72%)等领域,其中大部分场景磁能积需求低于40MGOe,当前钐铁氮永磁材料已可满足其性能要求。我们测算,2030年钐铁氮磁体替代空间有望达到122亿元。以人形机器人100万台产量计算,单台伺服电机数量为40个,假设全部采用钐铁氮电机方案,远期将给谐波磁场电机带来80亿元以上市场空间。 机器人对高扭高温电机需求驱动下,谐波磁场电机商业化有望加速,同时第四代磁材钐铁氮应用空间打开,关注重点谐波磁场电机和钐铁氮产业链。产业链公司包括新莱福、中科三环、大地熊等。 3、多家海外柴发厂商中报亮眼,柴发行业紧平衡仍将持续较长时间 国泰海通证券认为,AIDC相关投资高速增长,但柴发的产能建设较慢,因此行业的紧平衡仍将持续较长时间;预计柴发相关企业的业绩将维持稳健增长。 多家海外柴发厂商2025年中报走强。 1)据Rolls-Royce公司2025年中报展示材料,公司旗下动力系统业务2025H1营收同比内生增长20%,毛利同比内生增长34%,OI同比内生增长89%。公司2025H1的营业利润率达15.3%,同比内生增长5.6pct;高增长主要来自数据中心业务。 2)据PSI公司官网,其2025H1营收同比增长59%,毛利同比增长55%,净利润同比增长145%;其中2025Q2营收同比增长74%,毛利同比增长54%,净利润同比增长138%;PSI公司的成长业务受数据中心业务驱动明显。 3)据玉柴国际官网,玉柴国际2025H1归母净利润约3.7亿人民币,同比+52%;对应2025H1营收同比增长34%;毛利同比增长30%,毛利率13.3%;OI同比增长42%。玉柴国际2025H1高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产销大增,柴油发动机销量同比增长30%,车用、非道路均迎来高速增长,发电类柴油发动机快速增长。 数据中心柴油发动机环节的高议价能力还将持续。由于柴发系统的供应链非常复杂,预计行业产能扩张速度有限,因此后续柴发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 柴发仍有较大的国产替代空间。根据上文中几家公司的财报信息,海外公司Rolls-Royce、PSI的业务体量较大,且增速较快。因此推测,随着AIDC需求的不断增长,柴发行业有较大的国产替代空间。 关注潍柴动力、潍柴重机、动力新科、泰豪科技、玉柴国际等产业链公司。 4、白银显性库存去化基本完成,再生银增量有限,缺口扩大或将放大白银价格弹性 兴业证券指出,当前,外国投资者持有美国国债占比持续下降,根据特里芬悖论,美元无法保持长期的稳定性,货币属性的回摆将持续抬升金银的价格中枢。从经济周期角度看,当前位于美联储降息周期,美联储缩表也已结束并很有可能开启扩表周期,宽货币流动性阶段逐步确立,虽然当前美国经济在关税扰动下边际走弱,但是在宽财政、宽货币的政策调节下,中长期经济有望逐渐回暖,金银比或将下修,白银价格弹性空间或将打开。 1)白银的底层价值决定因素是什么? 白银的价值底层基础是货币属性,由美元信用周期驱动,稀缺性使金银成为法定货币的对立面,历史上白银曾作为全球货币(如银本位),但因产量增加贬值后被金本位取代。 当前,白银的货币属性次于黄金(顺位次序),这体现在金银比中枢的上移趋势中。同时,工业需求占比高(超50%)使其价值表达更依赖经济周期,而非单纯供需平衡。根本机制是:美元信用走弱时(如降息周期),金银投资机会增强;但白银的弹性较小,因其单位价值较低且工业属性稀释货币属性。 2)金银比拉大原因及修复时机是什么? 金银比拉大(当前93.3,历史均值58.7)源于经济下行周期金融流动性空转下,白银的工业属性受抑制。修复依赖于财政或经济周期上行:历史9次修复中,7次发生于金银同涨期,平均修复幅度25%,白银平均涨幅94%。修复条件包括: ①经济复苏(铜价上涨带动白银弹性); ②流动性宽松(降息周期)。 当前美联储降息开启,2025-2026年持续降息预期强,叠加去美元化趋势,金银比下修空间显著,白银弹性有望释放。 3)白银的供给约束是否会得到短期边际缓和? 供给端呈现刚性约束:矿山分布集中,秘鲁、澳洲等占储量70%,伴生矿为主,铅锌矿伴生占比29%,铜矿27%,产量小幅下降,2014-2024年CAGR-0.7%。短期增量有限,因新增项目较少且平均品位下降,2025年矿产银预估2.6万吨,同比仅增加1.9%。 长期受制于铜铅锌矿资本开支不足:本轮铜矿资本开支峰值仅为2013年峰值的81%,矿山投产周期延长,2025年后需27.9年。此外,成本上升与资源禀赋下降加剧供给短缺,为银价长期上涨提供支撑。 4)如何看待光伏用银需求的下滑? 光伏银浆需求占工业需求29%,占总需求17%,短期需求仍具韧性。2024年光伏用银0.61万吨,同比增3%,增速放缓源于光伏用银的替代,从技术上看,目前主要有电镀铜、银包铜、铜浆、铝浆等,虽然以上技术会减少白银的使用量,但是由于光伏整体装机量的增加以及银包铜等技术渗透率尚需提升,短期需求仍具韧性。经过测算,光伏用银量在2025-2027年仍有5%以上的增速。 5)供需平衡表是否还具备价值发现功能? 供需平衡表对价格影响增强:库存去化完成,显性库存2021年5.4万吨降至2025年4.09万吨,库销比1.13;假设光伏组件25年寿命期,隐性库存(再生银)回收高峰要在2030年后。2024年供需缺口-0.46万吨,价格敏感性上升,供给刚性与需求的稳定增长使供需平衡表重获定价功能,尤其在降息与经济复苏叠加期,缺口扩大可能放大价格弹性。 展望2025-2026年,白银显性库存去化基本完成,再生银增量有限,供给刚性与需求的稳定增长使供需平衡表重获定价功能,尤其在降息与经济复苏叠加期,缺口扩大或将放大价格弹性,A股本身具备成长性的白银标的有望受益。对标兴业银锡、盛达资源。 研报来源: 1、国泰海通,韩其成,S0880516030004,复盘新疆三次中央座谈会,梳理新疆70周年基建机遇。2025年8月10日 2、国金证券,陈传红,S1130522030001,电机:高扭高温需求驱动,谐波磁场电机迎曙光。2025年8月9日 3、国泰海通,刘一鸣,S0880525040050,多家AIDC柴发企业中报亮眼。2025年8月10日 4、兴业证券,李怡然,S0190525040001,有色金属行业:市场分歧下的投资机遇,我们为什么看好白银。2025年08月09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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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