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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海外CAPEX表现强劲,国内大厂CAPEX复苏&AI投入持续加码,AIDC基建迎来新一轮热潮;海外微软大幅加码+国内运营商引领需求,它是AI数据中心的新核心品种——0813脱水研报
海外CAPEX表现强劲,国内大厂CAPEX复苏&AI投入持续加码,AIDC基建迎来新一轮热潮;海外微软大幅加码+国内运营商引领需求,它是AI数据中心的新核心品种——0813脱水研报
2025-08-13 19:50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AIDC基建:全球AI迎来技术奇点,数据中心是AI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全球CSP(云厂商)纷纷加大对AIDC的投资建设,25年全球数据中心总装机量有望突破100GW。诸多环节迎来增量,配电电源环节由UPS向直流化、800V高压直流方向发展,服务器电源功率密度&价值量双升,BBU&超级电容渐成标配,SST作为未来的供能中枢有望快速推向市场。 2、机器人:机器人+智能养老政策频出,助力产业落地。2025年,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养老机器人的场景化应用验证。 3、氨纶:天风证券研报指出,我国氨纶供应高度集中,目前行业平均毛利单吨亏损约6000元,累计亏损时间已长达3.5年。后续新增产能或延期或减投,“反内卷”背景下,重点关注位于成本曲线左侧的上市公司。 4、空芯光纤:空芯光纤以空气为传输介质,其具备更低时延和更低损耗两种主要特性,是未来AI数据中心互联的主要品种,目前空芯光纤仍处于商业化进展初期。目前中国移动首条空芯光纤正式商用,运营商或将引领国内需求节奏。 正文: 1、海外CAPEX表现强劲,国内大厂CAPEX复苏&AI投入持续加码,AIDC基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东吴证券指出,AI发展驱动数据中心升级,单机柜功率提升及单集群更大规模化部署。伴随AI算力需求日益高增,超大型&大型AIDC占比逐步提升。同时相关设备将迎来价增和格局的变化:配电电源环节由UPS向直流化、800V高压直流方向发展,服务器电源功率密度&价值量双升,BBU&超级电容渐成标配,SST作为未来的供能中枢有望快速推向市场。 1)海外CAPEX表现强劲,国内大厂CAPEX复苏&AI投入持续加码,基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近期海外微软、亚马逊、谷歌、Meta云厂商CAPEX持续扩张,2021-2024年资本开支CAGR分别为33.74%、11.92%、28.71%、26.13%,2025Q1,Meta、亚马逊Capex规模分别为129.41亿美元、242.55亿美元,同比增长102.20%、74.06%;国内BAT互联网厂商AI投入逐步回暖,2024年,腾讯资本开支规模分别为960.48亿元,同比增长102.60%。 2)AIDC加速向直流化、高压及高密方向演进 第一代供电系统【UPS】、第二代供电系统【240/336VHVDC】、第三代供电系统【800V/±400VHVDC】、第四代供电系统【固态变压器SST】,数据中心的供电技术路线由传统的市电+UPS向直流、高压直流乃至高度集成的SST方向发展。 柜外电源的发展思路整体沿着提升全链路供电效率--减小供电系统占地面积--提高功率密度--降低系统CAPEX这四个方向进化,市场能力和客户资源是电源竞争胜负手。 UPS方案传统成熟但效率提升已到极限,国内240/336VHVDC渗透率小步慢跑,海外800VHVDC仍待Rubin问世随之配套而生。根据测算,到2030年柜外电源市场规模有望达到996亿元,24-30年CAGR约50%,成长空间大。 3)功率+价值量双升,技术+客户壁垒筑成行业护城河 AI服务器电源遵循OCPORV3标准,随着GPU功率的增高服务器电源的功率密度不断提升,5.5kW电源已随GB200出货开始放量,8-12kW更高功率电源有望伴随下一代Rubin进入市场。高功率电源一般伴随着价值量和利润率的双升,技术+客户资源是电源公司最重要的竞争力,重点关注通过英伟达、国内和海外CSP大厂认证的电源公司。 根据测算,到2030年全球服务器电源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470亿元,24-30年CAGR约42%。AI服务器电源市场技术门槛明显,集中度高。根据MTC数据,全球服务器电源市场台达市占率超50%,光宝紧随其后,头部供应商深度绑定NVIDIA、谷歌、微软等国际头部客户,国内麦格米特打入英伟达供应链,已具备5.5KW电源量产能力,有望随GB200放量打开市场空间。 4)AIDC孕育新需求,超容、BBU等是增量市场 AI算力芯片的负荷特性呈现阶跃脉冲状,对电网和供电设备影响较大,BBU&超级电容等辅助电源可以起到有效平抑算力芯片功率波动、维持电压稳定以及更高效、更快速的储备电能的作用,GB200目前仍是选配,预计在GB300的机柜中BBU和超级电容有望成为标配。同样,APF(有源电力滤波器)、低压直流断路器、固态直流断路器等产品渗透率有望伴随着AIDC的发展而迎来市场规模的加速扩张。 BBU是IT机柜用的后备电池系统:BBU主要由锂电池组成,当电力中断或不足时提供短时间持续供电以保存重要数据并保障设备安全关机,并将操作转移到其他服务器,传统备电系统主要采用集中放置的铅酸电池,占比面积大、效率低且使用寿命短,未来随着大容量AI机柜的放量,BBU方案有望放量。 超级电容多技术路线并进。超级电容技术路线(EDLCVSHIB),新技术路线格局好,江海有机会在武藏之后进入二供。EDLC方案的循环寿命比HIB方案长,但功率密度并不占优。随着算力密度提升,GPU将超过峰值功率导致系统频繁关机、性能被抑制;根据武藏,超容功率有望持续升级(20kW→40kW→60kW)。迭代方向还有模块与集成化设计。四阶段充放电模式有望优化供电稳定性。 辅助电源超容、BBU今年进入送样阶段,2026年会逐步批量。GB300能够达到单卡1400W的功率(GB200是1200W),新增超级电容模组和BBU模组,与服务器电源一同由服务器电源供应商台达、光宝、麦格米特等集成,其中超容电芯供应商有武藏(日本)、江海股份,思源电气与台达等集成商以及终端用户接触送样,BBU电芯供应商有三星、松下、蔚蓝锂芯。 相关标的: 服务器电源关注:麦格米特、欧陆通; 供电电源关注:中恒电气,科华数据,科士达,阳光电源,禾望电气,盛弘股份、通合科技; 配电电器关注:良信股份,宏发股份,中熔电气; 超级电容关注:江海股份; BBU关注:蔚蓝锂芯、雄韬股份; SST关注:四方股份,中国西电、白云电器,新特电气; 变压器&开关柜关注:金盘科技、明阳电气。 2、需求、 技术、政策多重驱动,康养机器人发展趋势明确 申万宏源指出,康养机器人市场空间巨大,需求刚性,在需求、技术和政策的驱动下,迎来发展机遇。 1)康养服务机器人受到需求、技术和政策驱动,迎来发展机遇 需求端:老龄化趋势下,康养机器人成为刚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首次突破3亿,占比达到22%,在未来老年人口在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服务缺口还将持续扩大,智能养老机器人成为解决人力短缺的关键方案,在养老机构、社区以及家庭照护等场景中提供支撑。 政策端:机器人+智能养老政策频出,助力产业落地。2025年,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养老机器人的场景化应用验证。 技术端:相关软硬件技术快速发展,场景落地具备可行性。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硬件端的减速器、电机、电子、传感器、电池等,软件包括自动驾驶算法、语音交互算法等,近年来机器人和新能源车行业推动技术快速进步,赋能机器人+千行百业落地。 2)康养机器人的分类 康养机器人按照功能主要分为三类: 康复机器人,用来辅助失能或半失能老人恢复或维持行动能力,典型产品包括外骨骼机器人、康复训练设备等; 护理机器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监测和安全保障,典型产品包括洗浴、搬运、清洁护理等; 陪伴机器人,提供情感交流、娱乐互动、生活提醒和远程陪伴。产品形态多样化,包括穿戴式外骨骼、轮式、人形、宠物型等。 3)国内多家企业布局康养机器人赛道 例如,腾讯RoboticsX实验室推出的人居环境机器人“小五”具有四腿轮足、触觉皮肤、多指灵巧手以及安全人机物理交互等;傅利叶智能推出包括康复机器人等30多款产品,为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余家机构与医院提供服务;华为联合多家企业在上海乐龄养老院启动“具身智能康养机器人协同发展大会”,展示夜间巡房、康复训练、情感陪护三大功能。 相关标的: 欧圣电气:子公司伊利诺为护理领域全球智能护理服务商,深耕卧床病人二便护理领域十余年; 中坚科技:布局康养人型机器人,已与大厂开展合作; 麦迪科技&优必选: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在AI智能服务和医疗康养领域深度合作; 松霖科技:战略规划大健康机器人、后勤机器人管家系统、AI陪伴机器人、人形机器人等领域; 荣泰健康:发布家庭智能健康和理疗机器人产品; 三晖电气:战略投资智能理疗机器人公司小理家机器人; 倍轻松:成立按摩机器人子公司; 亿嘉和:加速布局高端康养和智能家居两大市场; 美湖股份:为养老机器人配套核心关键零部件。 3、行业产品价格已运行至历史底部区间,“反内卷”下或迎来边际变化 天风证券研报指出,我国氨纶供应高度集中,目前行业平均毛利单吨亏损约6000元,累计亏损时间已长达3.5年。后续新增产能或延期或减投,“反内卷”背景下,重点关注位于成本曲线左侧的上市公司。 伴随着我国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国内氨纶行业步入高速成长期,全国产能由8.9万吨增长至2024年的135万吨。截至2024年,全球的氨纶产能增长至175万吨,同比增长7%,增量主要由我国贡献,我国产能占全球份额的77%。 2025年上半年,受到氨纶行业供应增加,叠加关税政策影响下游需求,氨纶产品价格运行至历史相对底部区间。据卓创资讯(25/8/1),氨纶行业平均毛利单吨亏损约6000元,行业累计亏损时间长达3.5年。 我国氨纶企业综合考虑投产效益等因素,部分新增产能延期或减投;且由于行业近年来内卷严重,氨纶产品售价及利润受到影响,行业中后期淘汰产能或持续增加。 氨纶由于具有良好的弹性,成为追求便利及动感的高性能面料所必须的弹性纤维。伴随人们对时尚潮流和舒适性的追求以及消费观点的升级,我国氨纶需求量持续增加。2005年,我国氨纶表观消费量为12.1万吨,到2024年消费规模增长至102.7万吨,2005-2024年需求量CAGR达到11.9%。 一般而言,氨纶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制造费用、人工和运费,其中差异主要集中在能耗及折旧等非原材料成本方面。能耗方面,不同企业生产氨纶的吨电耗差距可达3390kwh。此外,据华峰化学公告,公司在重庆建设25万吨/年差别化氨纶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38.0亿,折合单吨折旧额仅为1520元/吨,与行业较高者差距可达2300元/吨。 “反内卷”背景下,重点关注位于成本曲线左侧的上市公司华峰化学、新乡化纤等。 4、海外微软大幅加码+国内运营商引领需求,AI数据中心的新核心品种,商业化进程有望全面提速 空芯光纤以空气为传输介质,其具备更低时延和更低损耗两种主要特性,是未来AI数据中心互联的主要品种,目前空芯光纤仍处于商业化进展初期,未来市场增速极快,目前中国移动首条空芯光纤正式商用,运营商或将引领国内需求节奏,推动规模化应用。 1)空芯光纤以空气为传输介质,其具备更低时延和更低损耗两种主要特性,是未来AI数据中心互联的主要品种 空芯光纤的导光原理是以特殊微结构形成的光子禁带或反谐振效应来抑制纤芯中光的横向泄漏,实现低折射率纤芯中的轴向光传输。 空芯光纤中绝大部分光能量(95%以上)在空气芯中传输,非线性效应和延迟较小,损伤阈值高,热稳定性好,且其超低时延(较传统光纤降低30%)和超低损耗(0.1dB/km以下)特性,可支撑金融高频交易、AI算力集群跨地域互联等时延敏感场景。 此外,随着AI带来数据中心建设,DC内MPO亦有望带来特种光纤增量需求。 2)海外微软引领空芯光纤技术、产品及商业化,DCI初创企业进展迅速 海外微软或将长期引领空芯行业, 2024年11月,微软宣布未来24个月内规划部署15000公里空芯光纤用于数据中心及AI大模型连接。 初创企业中,微软于2022年收购Lumenisity这一DCI互联初创企业,且与其进行深度合作。 下一代光纤技术供应商RelativityNetworks进展同样迅速,2025年7月,公司完成4367.6万元融资,投资方包括Prysmian等。目前,公司已签下数百万美元合同,并开始向超大规模数据中心运营商交付空芯光纤。 3)空芯光纤仍处于商业化进展初期,未来6年复合增速有望达到56.52% 康宁预计随着DCI业务快速扩张,到2030年末将带来10亿美元商机。 过往光纤光缆行业CR10大于90%,康宁引领、中国跟随,未来空芯领域竞争格局或变化不大。前十主要为:美国(康宁)、中国(长飞、亨通、烽火、中天)、日本(古河电工/OFS、住友电工、藤仓)、意大利(普睿司曼)和印度(斯德雷特)。 鉴于空芯光纤这一细分领域市场刚起步,未来竞争格局或将仍有头部企业主导,但初创企业结合头部CSP大厂仍有一定机会。 4)中国移动首条空芯光纤正式商用,运营商或将引领国内需求节奏,成本下降将推动规模应用 2025年7月中国移动首条空芯光纤商用或标志商用化进程有望加快,长飞光纤唯一中标人,实际中标价约3.6万元/芯公里。 中国电信2025年空芯光纤招投标共2次,按最高价限价计算,单价为约3.7-5万元/芯公里。 后续随着市场需求扩大及产能扩张,空芯光纤价格预计持续下降至合理区间。 除空芯光纤外,根据TrendForce数据显示,DCI2025年产值预估将年增14.3%,突破400亿美元,DCI有望带动上下游器件、模块、设备等需求成长。 5)核心公司 长飞光纤(空芯技术产能水平领先,并已在相关项目中标),亨通光电(AI先进光电材料扩产项目将于26年2月投产,包括空芯多模光纤),烽火通信(计划2026实现400万芯公里多模光纤年产能目标,将空芯光纤与硅光子技术融合),以及中天科技等。 DCI带动下的空芯光纤连接器、模块、设备供应商德科立、光迅科技等。 研报来源: 1、东吴证券,曾朵红,S0600516080001,AI电气专题:AIDC建设迎风起,产业加速迭代创新机。2025年08月12日 2、申万宏源,王珂,A0230521120002,机器人行业点评报告:康养机器人发展趋势明确,需求、技术、政策多重驱动。2025年08月12日 3、天风证券,杨滨钰,S1110524070008,“反内卷”背景下——氨纶行业的投资机会。2025年8月13日 4、中泰证券,陈宁玉,S0740517020004,空芯光纤助力AI网络提速,DCI/MPO拉动特种光纤增量需求。2025年8月12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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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