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IMO碳税落地在即,绿色燃料投资元年,乐观情况下绿色甲醇需求量将接近万吨;秋汛来水大超预期,水电或迎装机、来水、估值提升的三击——1014脱水研报
IMO碳税落地在即,绿色燃料投资元年,乐观情况下绿色甲醇需求量将接近万吨;秋汛来水大超预期,水电或迎装机、来水、估值提升的三击——1014脱水研报
2025-10-14 19:49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绿色甲醇:IMO将于2025年10月14日-17日召开会议审议NZF净零排放框架,该框架将对船运业同时实施强制性排放限制与GHG定价的监管,有望带动对绿色燃料(绿色氢氨醇+生物柴油)的需求。 2、新能源:申万宏源研报对电新板块三季度业绩进行了前瞻预测。受益于3Q25行业排产环比高增,锂电产业多环节产量均同比提升。风电方面,主机与海风各环节景气度高。储能方面,国内外需求三季度有望持续放量。 3、水电:广发证券研报指出,秋汛超预期来水带动水位抬高,Q4水电龙头有望上修全年盈利。此外,行业进入新一轮投产高峰,水电将迎装机、来水、估值提升的三击。 4、锂电设备:锂电出口管制再起对板块造成较大的干扰,基本面角度看,Q3业绩延续向好趋势。后续继续看好国内电池厂欧洲扩产&储能扩张,利好设备商订单持续增长。 正文: 1、IMO碳税落地在即,绿色燃料投资元年,乐观情况下绿色甲醇需求量将接近万吨 IMO将于2025年10月14日-17日召开会议审议NZF净零排放框架,该框架将对船运业同时实施强制性排放限制与GHG定价的监管,有望带动对绿色燃料(绿色氢氨醇+生物柴油)的需求。 1)IMO碳税落地在即,绿色燃料投资元年 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联合国下属机构IMO(国际海事组织)于2018年第一次系统性提出国际航运业减排规划,并于2023年修订了更加严格的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 为实现IMO规定的减排目标,提高船舶零排放/净零排放燃料比例是主要方案。 过去几年,IMO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推进上最大的障碍在于没有形成完善的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机制倒逼船公司减排。 2025年4月,IMO批准了净零框架(NZF)草案,规定自2028年起,5,000GT以上商船的燃料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以2008年作为基准年份逐年下降,对不达标的船舶征收碳税。 该草案将在今年10月14-17日召开的MEPC84会议上进行审议。一旦草案审议通过,将以附则形式纳入MARPOL公约,通过成员国的执法可以实现强制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如果以绿色甲醇作为燃料实现减排目标,不同情形假设下,到2030年绿色甲醇需求空间为1,290~9,537万吨,需求空间可观。 2)经济性测算:当前生物柴油经济性更优,氢氨醇中绿醇有望率先平价 构建单艘船舶4类燃料(重油、生物柴油、氢氨动力、绿色甲醇)全生命周期模型,假设生物柴油8069元/吨,度电成本0.15元、绿氢、绿氨、绿色甲醇成本价分别为19.0元/kg、3958元/吨、3556元/吨, 测算得2033年生物柴油单年运营成本有望实现平价;2034年绿色甲醇具备经济性。 随着减排力度加大,合规盈余交易价格有望上行,绿色燃料的经济性有望增强。 若合规盈余交易上涨至150美元/吨时,绿电、绿氢、绿色甲醇销售价格降低至0.14元/kWh、29.5元/kg、4422元/吨时则绿色甲醇船舶成本较重油船舶高3.8%,基本具备经济性。 3)绿醇掘金:多元工艺制程,挖掘多域投资机会 从原料来源看,绿色甲醇主要分为电制甲醇与生物甲醇,上游原料包含绿氢、可再生二氧化碳及生物质资源。 近年来绿醇产能集中开工,绿醇多元化工艺制程,产业链蕴含多领域投资机会。 投资主线一:具备核心优势的绿醇生产商。 国内绿醇供应逐步形成包括风电光伏企业(金风科技、隆基绿能、吉电股份等)、环保企业、部分化工企业(宝丰能源、东方盛虹等)、技术与设备服务商(中国能建等)在内的多个产业集群。具备相关核心优势的绿醇供应商易通过ISCC等国际绿色认证,享受绿色溢价。 投资主线二:多环节配套技术与设备服务商。 绿色甲醇产业图谱覆盖上中下游多环节,涉及原料供应、生产转化等多层加工流程,涵盖电解槽(华光环能、亿华通等)、储氢、碳捕集、工程设计与施工、生物质气化炉(航天工程、东华科技等)、制氢转化装置、合成气压缩装置、甲醇合成装置、催化剂等诸多环节,相关生产端设备与技术服务商迎来新订单需求。 2、秋汛来水大超预期,上修水电全年盈利,水电将迎装机、来水、估值提升的三击 广发证券研报指出,秋汛超预期来水带动水位抬高,Q4高水头发电有望上修全年盈利。 1)三季度长江流域来水前枯后丰,珠江流域公司业绩预期亮眼 大水电年初蓄能偏高带动上半年水电电量提升,长江流域7-8月主汛期来水偏枯,测算长江电力、雅砻江发电量下滑近两成,9月后秋汛后长江流域来水显著好转。 测算长江电力2025Q3完成发电量1091亿千瓦时(同比-5.3%,7-9月增速分别为-23.4%、-25.4%、+58.9%);雅砻江来水一般,测算雅砻江水电Q3发电量274亿千瓦时(同比-18.8%,其中7-9月增速分别为-19.9%、-33.3%、+0.4%)。 测算大渡河Q3发电量同比-3.2%。珠江流域Q3至今来水均较好,龙滩电站Q3平均入库流量同比提升104%。 桂冠电力公告Q3水电发电量同比提升68%,国庆期间来水再超预期,四季度有望维持高增,黔源电力预告前三季度业绩同比增长70%-100%,两者因秋汛超预期全年盈利有望上修。 2)秋汛超预期来水带动水位抬高,Q4水电龙头有望上修全年盈利 根据各省水文网站,国庆期间珠江流域来水再超预期,龙滩平均入库流量超6000m3/s,同比提高超8倍,相比Q3均值提升149%,当前龙滩水位374.59米,同比偏高8米,水库也实现2021年以来首次蓄满,高水位高流量四季度水电电量有望延续高增。 长江上游来水同样较好,今年秋汛后三峡、白鹤滩水电站接近蓄满,测算9月末长江电力蓄能296.15亿度(同比偏高35.28亿度),来水保持偏丰态势,叠加去年四季度来水偏枯电量低基数,预期四季度电量有望保持高增,大概率能完成全年3000亿度的发电量目标。 但雅砻江三大电站水位偏低,测算9月末雅砻江蓄能219.38亿度(同比偏低23.44亿度)。 3)水电进入新一轮投产高峰,水电将迎装机、来水、估值提升的三击 国电电力大渡河双江口等四座电站有望于2025年底开始投产,合计装机3.52GW增幅较大,华能水电托巴和硬梁包电站、黄河羊曲水电站已完全投产,2025年贡献业绩,川投能源银江水电站部分投产,国投电力印尼巴塘电站有望年底投产,迎来新一轮投产高峰。 长端利率仍在低位运行,水电的股息价值持续凸显。去年8月后电量基数走低、成本费用持续下降、长协电价落地,水电业绩同比有望表现出色,迎来景气度的改善。 从估值来看,长江电力当前股息率约为3.4%(以长江电力2024年每股股利和10月10日收盘价计算),过去几年股息率通常在3.5%~3.7%左右,在利率下降环境下,估值没有明显提升(与十年国债收益率息差达155bp,为2018年以来85%分位)。伴随低利率环境的拉长,长端利率回落将摊薄资金成本,有望降低目标股息率。 关注来水超预期盈利预测上修带来的投资机会。相关公司如桂冠电力、黔源电力、长江电力。此外,关注水电装机投产且分红承诺的国电电力,超跌反弹的国投电力、川投能源、华能水电。 3、电新行业Q3业绩前瞻,锂电、风电、储能等细分景气度高 申万宏源研报对电新板块三季度业绩进行了前瞻预测。 新能源车方向,受益于3Q25行业排产环比高增,产业环节产量均同比提升,三元正极/铁锂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锂电池产量分别为21万吨/96万吨/69万吨/74亿平/53万吨/483GWh,分别环比+12%/+16%/+16%/+13%/+11%/+14%。 与此同时,3Q25锂电部分环节如六氟磷酸锂、磷酸铁锂、隔膜及储能电芯等价格提升,预计行业旺季需求延续下,整体锂电下游电池环节盈利稳健,中上游材料环节盈利弹性高。 光伏方面,25Q3由于反内卷推动硅料价格大幅上涨,存货减值压力大幅下降,且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可能性,预计部分硅料企业Q3业绩将有所改善。二季度抢装过后,组件需求走弱,且反内卷下组件价格向下游传导压力较大,预计Q3组件企业业绩或出现一定下滑,部分企业由于往美出货增加,或带来业绩改善。 风电方面,受益于风电主机招标价格持续修复,价格的上涨有望直接带动主机环节利润率快速提升,随着在手高价单陆续进入交付周期,整机环节营收体量大,有望释放较大利润弹性;零部件环节Q3出货量在Q2基础上预计进一步提升,Q3继续量利齐升;同时,海风环节三季度交付预计环比有所提升,海缆、塔桩环节预计业绩持续改善。 储能方面,国内外需求三季度有望持续放量,国内利好政策落地,储能产品价格“触底回暖”,储能“量价齐升”有望铸就Q3业绩高光时刻。 其预测的部分产业链龙头公司Q3业绩如下: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厦钨新能Q3利润增速或为33~45%、-5%~14%、64%~95%;天赐材料、湖南裕能、蔚蓝锂芯Q3利润增速或为49%~98%、147%~196%、75%~118%;金风科技、东方电缆Q3利润增速或为122%~221%、22%~74%。 4、出口管制不等于禁止出口,短期情绪影响更大、中期设备竞争力强化,看好头部设备商规范出海 锂电出口管制再起对板块造成较大的干扰,不少领导在关注和讨论其中影响和变化,排除市场因素,回到政策影响及基本面变化,东吴证券做出如下总结。 1)设备商未禁止出口、报备申请更规范 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5年第58号公告,将部分锂电池、高端正负极材料及核心制造设备纳入出口管制范围。 东吴证券认为出口管制不等于禁止出口,企业仍可通过申请许可方式开展出口业务&头部设备商反馈正常申请许可报备即可。在新的制度框架下,利好具备合规能力和全球化运营经验的头部企业,能够获得更稳定的海外份额与更好的盈利水平。 ①几次管制的对比? 本次管制是近年来第3次,明确涉及电池、材料、设备,其中设备是首次纳入,形成了“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的”闭环管控,本质上是巩固产业链的主导地位,对自身实力有信心的表现,锂电也上升为战略高度的底牌,可以看到市场在周四晚并没有给与过多的担忧。 ②对设备影响? 短期情绪影响更大,中期设备竞争力强化。一是根据最新和各家设备公司的交流来看,此前也有类似的申报,不是禁止,目前流程上都正常;二是我们可以再研究一个细节,本次管制的设备精度和参数,和最先进的比是有差距的(卷绕设备管制≥600ppm,实际先导最先进的800ppm),精准管控,构建技术护城河,三是当前锂电设备国内份额占到全球7成以上,国内有能力完成管控,再往后看产能竞争转化为技术竞争,倒逼国内外的固态电池发展。 ③当前基本面。 根据最新交流来看,Q3整体行业总体延续此前的趋势,头部公司订单和业绩都是在不断增加和改善,业绩相对去年的低基数来讲都有明显的增长,预计今年全年也保持不错增速。 2)中国锂电设备商具备全球竞争力 目前海外扩产主体包括日韩电池厂、欧美新玩家、整车厂、中资电池厂等,日韩为成熟玩家,但近年来下游需求弱+技术路线摇摆扩产较慢;欧美新玩家入局,但受下游需求+经验不足影响扩产有所放缓;我们看好海外整车厂和中资电池厂在海外扩产,整车厂如大众、塔塔等,中资电池厂如宁德、亿纬、国轩等,先导、杭可等国产锂电设备商具备全球竞争力,海外电池产能扩张离不开中国设备商。 3)看好动力&储能电芯设备商新签订单持续增长 2022-2024Q2受动力电池供需影响电池厂扩产明显放缓,设备商新签订单承压;自2024Q2以来随着国内外新能源车销量快速提升,动力电池装机量回升,叠加储能电芯需求扩张,头部电池厂如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产能利用率快速提升接近满产,2024Q4以来重启资本开支,设备商新签订单高增,看好后续国内电池厂欧洲扩产&储能扩张,利好设备商订单持续增长。 对标: 整线设备供应商先导智能、激光焊接设备商联赢激光、化成分容设备商杭可科技、纤维化设备宏工科技、辊压机纳科诺尔、干/湿法电极设备商赢合科技、干法电极&模组PACK先惠技术、整线供应商利元亨、干法/湿法电极设备商曼恩斯特、激光设备商德龙激光等。 研报来源: 1、长江证券,徐科,S0490517090001,绿色甲醇系列一:IMO碳税落地在即,绿色燃料投资元年。2025年10月14日 2、广发证券,郭鹏,S0260514030003,秋汛来水大超预期,上修水电全年盈利。2025年10月14日 3、申万宏源,马天一,A0230525040004,业绩进入周期拐点前夜,储能率先迎来量利齐升看好——电新行业2025年三季报业绩前瞻。2025年10月13日 4、东吴证券,周尔双,S0600515110002,专用设备行业点评报告:锂电设备,出口管制不等于禁止出口,看好头部设备商规范出海。2025年10月13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特斯拉:全力爬产,特斯拉上海工厂开启业绩冲刺模式,多款性价比新品也将助推销量,挖到这家上市不久的次新零部件公司为特斯拉核心供应商 1014强势股脱水 | 老登股重回舞台中央? 互动精选 | 光伏行业传出大消息,相关产业链受关注 上海印发端侧AI顶层发展方案,苹果、OpenAI大动作也有望接踵而至,这一产品有望对标智能手机出货规模,挖到一只本地龙头公司已供货国内头部互联网平台并已实现量产;全力爬产,特斯拉上海工厂开启业绩冲刺模式,多款性价比新品也将助推销量,挖到这家上市不久的次新零部件公司为特斯拉核心供应商 | 10月15日早知道 可控核聚变人气股实控人之一被实施留置措施;天力锂能、华依科技拟遭股东减持达3% 先扩额度再调杠杆 华林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 多数券商仍维持在80%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