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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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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产业化进程加速,这个行业年底有三大催化,率先受益的设备环节有望抢跑;AI基建核心卡位环节,美国改变缺电的首选,海外需求激增——1112脱水研报
产业化进程加速,这个行业年底有三大催化,率先受益的设备环节有望抢跑;AI基建核心卡位环节,美国改变缺电的首选,海外需求激增——1112脱水研报
2025-11-12 19:48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固态电池:行业中期审查已于本周开始,预计将于12月出结果。接下来的核心催化:政策端:工信部25年12月审查结束后,有望发布第二批补贴(预计大几十亿),支持头部电池厂从中试线到量产线建设;电芯端:头部大厂中试线良率持续提升,年底开启路测;开启GWh级设备招标采购;预计26年初产品进展发布;应用端:26年初,有望有全固态电池的车上工信部最新一批目录。关注全固态电池设备整线供应商先导智能、固态电池全环节设备头部公司赢合科技、利元亨、海目星。 2、燃气轮机:在AI发展大幅提升全球电力需求的背景下,燃气轮机因具备建设周期与AI数据中心建设周期相恰、燃料成本低、性能突出等优势,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燃气轮机和航空发动机同根同源,海外燃机公司已将紧迫的扩产压力传递至中国的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公司。重点关注在燃机叶片、铸锻件领域出口占比高、开始扩产的公司(万泽股份、航宇科技、应流股份、三角防务)。 3、二片罐:二片罐行业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CR3提升至接近八成。此外,行业内头部企业反内卷意愿增强,国内二片罐产能有望停止净增长,供给拐点已显,二片罐价格有望终止下滑趋势,带动企业盈利能力修复,若铝价保持不变,二片罐价格每提高0.01元,单位净利增长约45%。核心公司包括:宝钢包装、奥瑞金、昇兴股份。 4、钢铁:西芒杜项目的正式投产、中资在铁矿定价结算层面话语权的提升,有望使得钢铁行业成本端边际利好加速兑现,或将降低钢企生产成本释放盈利空间。核心公司包括南钢股份、山东钢铁、华菱钢铁、三钢闽光等。 正文: 1、周内正式开始中审的行业,产业化进程加速,年底还有三大催化,率先受益的设备环节有望抢跑 根据一线调研,固态电池中期审查已于本周开始,预计将于12月出结果。国内头部厂商循环性能、能量密度等都远超海外公司水平。 兴业证券总结行业接下来的核心催化为: 政策端:工信部25年12月审查结束后,有望发布第二批补贴(预计大几十亿),支持头部电池厂从中试线到量产线建设。 电芯端:头部大厂中试线良率持续提升,年底开启路测;开启GWh级设备招标采购;预计26年初产品进展发布。 应用端:26年初,有望有全固态电池的车上工信部最新一批目录。 兴业证券指出,伴随头部电池厂新一轮招标&全固态中试线落地,头部锂电设备厂商&具备核心环节研发能力的稀缺标的有望胜出。 1)固态电池性能优异&下游应用广泛,海内外产业化进程加速 固态电池与液态电池的本质区别在于电解质的形态,全固态电池具备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好、简化PACK设计等优势。 当前固态电解质不同技术路线各有优劣,硫化物因高离子电导率以及优异的综合性能成为主要路线。正负极材料路线基本确定,正极当前仍为三元高镍,未来向高镍、富锂、硫发展;负极短中期选用硅碳路线,长期向锂金属迭代。 产业端,国内头部电池厂商明确2027年为小批量关键节点,能量密度规划基本达到400Wh/Kg。欧美电池厂虽然以初创企业为主,但商业化进程较快,预计2030年之前实现大规模量产,日韩电池厂主攻硫化物路线,部分企业2027-2028年有望量产。整车厂方面,国内外均预期2025-2026年密集路试,2027年逐渐量产。 政策端,国内外产业政策持续加码,国内国资委、工信部、发改委先后出台重大项目支持固态电池发展,明确25年底关键节点。 2)固态电池工艺和设备变化较大,主要聚焦前段&中段 前段:设备变化最大,主要体现在极片制造+固态电解质成膜工艺。若采用干法工艺,则不再需要烘干、溶剂回收设备,辊压设备需求升级,增加干混、纤维化设备。 中段:叠片+等静压+胶框印刷取代传统液态电池卷绕工艺,确保固态电解质与电极之间紧密接触,取消注液设备; 后段:由于固态电解质的高离子电导率需求和固固界面接触问题,化成分容转向高压化成分容。 3)国内固态电池设备公司梳理 关注全固态电池设备整线供应商先导智能、固态电池全环节设备头部公司赢合科技、利元亨、海目星。关注固态激光焊接设备商联赢激光、激光制痕绝缘+UV喷涂设备厂商德龙激光、后段高压化成分容设备龙头杭可科技、干法辊压设备领先企业纳科诺尔。 先导智能:新能源设备龙头,打通全固态量产整线; 赢合科技:布局固态前段设备,中试线已出货; 纳科诺尔:固态辊压设备领军者,先发优势显著; 联赢激光:激光焊接设备龙头,受益于固态电池价值量提升; 海目星:激光设备平台化企业,固态电池设备业务渐入佳境; 利元亨:全固态设备布局完善,头部车企整线项目交付完毕; 杭可科技:后段设备龙头,卡位优势明显; 宏工科技:物料自动化系统供应商,积极布局干混/纤维化固态技术; 德龙激光: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厂商,布局固态激光类设备。 2、AI基建核心卡位环节,美国改变缺电的首选,海外需求激增,产业链产能紧缺部件有望核心受益 事件: 据万泽股份官微,2025年11月10日,西门子能源全球燃机业务燃烧室采购、质量及材料团队负责人到访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双方合作项目进展顺利,正在进行认证或已进入批产阶段的10多个关键燃烧室结构部件合格率较年初显著提升,产品交付节点也大幅提前。 据万泽股份披露,西门子能源燃机业务预计将比原先预期的更为乐观,自2026年起业务规模有望实现接近翻倍的增长。在此背景下,西门子能源对万泽的产能扩张表示高度期待,并希望万泽能逐步参与其燃机其它零部件诸如热端叶片的业务,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 近期,三角防务与西门子能源公司、西门子能源加拿大有限公司签署《燃机项目开发协议》及《框架订单协议》。公司成功进入海外燃气轮机市场,助力全球算力能源的发展。 华西证券指出,在AI发展大幅提升全球电力需求的背景下,燃气轮机因具备建设周期与AI数据中心建设周期相恰、燃料成本低、性能突出等优势,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燃气轮机和航空发动机同根同源,海外燃机公司已将紧迫的扩产压力传递至中国的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公司。 同时军民融合企业的技术外溢正催生新的增长极。经过过去十几年军工产能的积累与锻炼,我国拥有一批在航发领域实力深厚、产能充足的民营企业,将产业链拓展至国外燃机顺理成章,而且具备显著的技术协同优势。重点关注在燃机叶片、铸锻件领域出口占比高、开始扩产的公司。 1)美国缺电,燃机是首选 根据IEA基础模型预测,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电量需求将达945TWh,相比2024年(数据中心电量需求415TWh)增长一倍以上。其中,AI发展为核心驱动力。 燃气轮机拥有的“低燃料成本、高可靠性以及在高负荷下运行的能力”使得天然气发电成为在天然气价格较低的地区(如美国和中东)数据中心运营的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特别是针对数据中心市场的新容量)。此外,气电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烟尘、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近乎于零,二氧化碳排放只有煤电的60%,具备较强的环保属性。天然气发电有望在未来的全球数据中心电力来源中占据主导地位。 从美国各市场发电情况来看,大多数地区天然气发电量占40%以上。从成本端来看,天然气发电也具备极强的优势。 2)燃机寡头订单积压供需矛盾加剧 根据全球能源监测研究的数据,三大燃气轮机制造商——通用电气Vernova、西门子能源和三菱电力——占据了全球在建燃气电厂燃气轮机市场的三分之二。据航宇科技11月10日投关信息,IEA预测,未来十年天然气发电占AIDC总电力需求近15%,全球燃气轮机市场正迎来订单大幅增长,西门子能源、GEVernova和三菱电力等出现创纪录的积压订单。部分燃气轮机型号的交付周期长达37个月。 近几月全球燃气轮机市场出现需求爆发:GEVernova报告其燃气轮机设备及预订量已从55GW增至62GW。西门子能源在2025年上半年燃气轮机新单中约60%来自数据中心,订单积压已达约1360亿欧元。三菱电力表示将于两年内翻倍产能以满足需求。 与此同时,由于制造商产能难以迅速释放,交付周期一度延长至5-7年。这种供不应求导致机组设备价格显著上涨,GEV在投资者交流中表示重型燃气轮机将长期继续处于一个价格上行环境,也有报告指出某些机型价格翻倍甚至三倍。下游涨价、积压订单持续,使得关键的零部件采购价也出现上行趋势。 3)全球燃机叶片产能紧缺与航空发动机叶片抢产能 涡轮叶片是燃机核心零部件,价值量占比最高(25%),技术壁垒和行业集中度都很高。美国PCC和HWM两家公司为全球龙头,合计份额超50%。和主机厂相比,零部件公司由于资产更重,固定资产周转率低,扩产意愿和节奏显著慢于主机厂,扩产周期也更长。当前主机厂龙头大幅上调整机扩产规划,将进一步加剧涡轮叶片的供给紧张程度。 另外,燃机涡轮叶片也面临航空发动机叶片产能的挤压。原因在于,全球民航发动机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25Q2-Q3,HWM发动机板块中,民航领域收入从5.74提升到6.03亿美元,工业燃机领域收入几乎环比持平,燃机叶片供需矛盾加剧。 目前,海外燃机龙头企业GEV 2025年PE-TTM接近100倍,国内相关公司的估值相对海外龙头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相关标的: 产业链梳理: 涡轮叶片:应流股份、万泽股份、江苏永瀚。 压气机叶片:航发科技、航亚科技。 盘件:三角防务。 环件:航宇科技、派克新材。 中小零件:联德股份、鹰普精密、飞沃科技。 缸体:豪迈科技。 万泽股份:公司是国内极少数具备从高温合金材料研发到部件制备全流程研制能力的民营企业,先后在多型号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中应用,并具备批量生产工程能力。据24年年报,公司承接从2MW到40MW的全系列燃气轮机高温合金叶片,相关产品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航宇科技:公司是海外AIDC燃机热端单元体核心供应商,据25年11月10日投关信息,25年上半年在手&长协订单60亿元,是24年营收的3倍。公司燃机业务受益两方面:一是海外AI发电需求带来的增长;二是公司产品品类扩展及价值量的显著提升。公司在燃机领域已从环锻件延伸至环锻、模锻、自由锻、锻造叶片以及后端精密加工、一体化转子组件装配,覆盖除铸造外全品类。已向贝克休斯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首件重要结构件,今年与其签署了某燃机项目总额超亿元的框架采购协议。面向GEVernova,公司完成数十项新品导入,覆盖其主力机型的压气机、燃烧室及涡轮端部件,并完成数十项锻件一站式成品交付。据公告及互动平台,公司还参与了国内首台套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项目,公司承担的堆内、堆外高温合金环锻件均已国产化并获得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认可,为产业化推广奠定了基础。 应流股份: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和核能领域新材料及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据公告,公司燃气轮机业务多款型号取得重点突破,率先通过国家“两机专项”大F级重型燃机一二三级定向空心透平叶片新产品验收并批量交付,取得全球最先进型号西门子9000HL型燃气轮机透平叶片开发订单。 三角防务:据公告,公司为多种类型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供应主要锻件产品,11月披露与西门子能源公司、西门子能源加拿大有限公司签署了《燃机项目开发协议》及《框架订单协议》,成功进入海外燃气轮机市场,助力全球算力能源的发展。 3、被市场忽视的反内卷行业,CR3市占率已高达80%,供给拐点已现,利润有望显著修复 二片罐行业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CR3提升至接近八成。此外,行业内头部企业反内卷意愿增强,国内二片罐产能有望停止净增长,供给拐点已显,二片罐价格有望终止下滑趋势,带动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修复。 1)供需格局变动较为频繁,二片罐价格呈周期性波动 二片罐行业周期性明显,供需格局对盈利能力影响较大。以宝钢包装为例,二片罐价格可分为三个阶段: (1)产能集中投产期(2012-2016年):2012年后,中国啤酒和软饮料产量增速放缓,金属包装企业对于下游产量持续增长的乐观预期落空,大量二片罐产能集中投产导致供需格局逐渐失衡,二片罐价格承压由0.52元/罐下降至0.37元/罐; (2)行业整合恢复期(2016-2022年):二片罐价格下降压缩行业盈利空间,龙头企业积极推动行业整合,部分中小企业逐步出清,波尔、太平洋制罐等外资厂商出售中国业务,行业集中度提升,叠加罐化率提高支撑二片罐需求,二片罐价格触底回升至0.54元/罐; (3)产能二次扩张期(2022-2024年):行业再次进入产能扩张期,多家企业新建产能陆续投产,市场竞争再次加剧,2024年二片罐平均价格回落至0.47元/罐。 2)啤酒和软饮料产量增速放缓,罐化率提升将成为未来二片罐需求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2016-2024年中国啤酒罐化率由21.21%持续提升至29.56%,带动啤酒二片罐需求由289.60亿罐整体增长至315.46亿罐(按照330ml二片罐测算)。 按照中国啤酒年产量3500万千升计算,罐化率每提升1pct,会带来10.61亿罐二片罐需求增量。 对标美日等海外市场,中国啤酒罐化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3)行业进一步整合&反内卷,二片罐国内供给拐点已现 2025年4月奥瑞金完成中粮包装收购事宜,二片罐行业市场份额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CR3提升至接近八成。 此外,行业内头部企业反内卷意愿增强,国内二片罐产能有望停止净增长,并且多家企业积极布局海外生产基地,奥瑞金计划将国内部分生产设备迁往国外,国内供给拐点已显。 二片罐价格有望终止下滑趋势,带动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修复。 4)铝价与罐价共同影响二片罐行业盈利能力 铝作为二片罐生产过程中占比最高的成本项,其价格波动对于企业利润端的表现影响较大。 根据宝钢包装2024年经营数据进行测算,若铝价保持不变,二片罐价格每提高0.01元,单位净利增长约45%;若二片罐价格保持不变,铝价每降低2%,单位净利增长约32%。 核心公司:宝钢包装、奥瑞金、昇兴股份。 4、西芒杜项目顺利投产,铁矿供给格局或迎巨变,钢铁行业成本改善有望加速兑现 西芒杜铁矿是全球储量最大、品质最高的未开发铁矿,平均品位达到65%以上,年产能可达到1.2亿吨,满产产量或仅次于四大矿山,具有成为第五大矿山的潜力。凭借巨大的资源量,西芒杜项目的投产或在较大程度上打破四大矿山对铁矿石供给的垄断格局,铁矿供给格局或迎巨变。 西芒杜项目的正式投产、中资在铁矿定价结算层面话语权的提升,有望使得钢铁行业成本端边际利好加速兑现,或将降低钢企生产成本释放盈利空间。 1)西芒杜项目顺利投产,铁矿供给格局或迎巨变 西芒杜项目顺利投产,在10月20日西芒杜项目首列重载矿石列车已经成功发运,为项目的正式投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西芒杜铁矿是全球储量最大、品质最高的未开发铁矿,平均品位达到65%以上,年产能可达到1.2亿吨,满产产量或仅次于四大矿山,具有成为第五大矿山的潜力。 凭借巨大的资源量,西芒杜项目的投产或在较大程度上打破四大矿山对铁矿石供给的垄断格局,铁矿供给格局或迎巨变。 2)中资入局提升话语权,铁矿定价、结算体系有望迎来变革 中国企业合计持有西芒杜较高权益份额, 其中中国宝武通过CIOH对西芒杜南部矿区持股比例为7.99%,在项目运营期间还可通过WCS将北部矿区持股比例增至43.35%, 中铝集团通过CIOH对南部矿区持股比例35.25%,且中国宝武或将负责西芒杜铁矿石的采购销售。 此外中国作为全球铁矿石最大的进口国,当前人民币结算模式已推动以国内期货价格为基准的“基差贸易”模式被更广泛采用, 例如淡水河谷等全球主要矿商已与中国企业签订以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价格为基准的基差贸易合同, 10月澳大利亚矿业巨头必和必拓同意自2025年第四季度起,将对华铁矿石贸易中约30%的现货交易改用人民币结算。 随着中资入局西芒杜增强对铁矿石资源的话语权,铁矿定价、结算体系变革或不远,盈利有望回流国内钢企。 3)中期铁矿供给过剩格局或不改,钢铁行业成本端边际利好有望加速兑现 在西芒杜铁矿项目的带动下,全球矿企扩产步伐迈进,随着西芒杜、Onslow等项目集中投产, 据测算25-27年铁矿产量增速或达约1%、5%、3.6%, 在全球制造业恢复前景不明的情况下,需求端增速或不及供给端扩产速度,中期铁矿供给过剩格局不改或使得铁矿石价格下行确定性趋强。 西芒杜项目的正式投产、中资在铁矿定价结算层面话语权的提升,有望使得钢铁行业成本端边际利好加速兑现,或将降低钢企生产成本释放盈利空间。 在环保改造项目渐近尾声、行业资本开支或逐渐步入下行区间的预期下,低资本开支叠加稳定的盈利有望提高钢企的分红能力,坚定看好钢铁板块的中期投资价值。 3)核心公司 关注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稳定、持续高分红的南钢股份、中信特钢; 关注优势平台协同支撑、降本增益经营概念推动下盈利水平显著提高的山东钢铁。 其他标的:华菱钢铁、三钢闽光。 研报来源: 1、兴业证券,丁志刚,S0190524030003,固态电池设备行业深度:产业化进程加速,关注率先受益的设备环节。2025年11月11日 2、华西证券,陆洲,S1120520110001,国防军工行业:海外燃机需求激增,航发产业链深度受益。2025年11月11日 3、东北证券,陈渊文,S0550523010001,供给拐点已现,二片罐盈利有望触底回升。2025年11月11日 4、东方证券,刘洋,S0860520010002,西芒杜项目顺利投产,铁矿供给格局变革有望临近。2025年11月11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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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