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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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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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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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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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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中东天然气扩产如火如荼,5年增产60%,国内设备商已深度布局;应用场景清晰+技术相对简单,消费级外骨骼机器人产品大量出现——1202脱水研报
中东天然气扩产如火如荼,5年增产60%,国内设备商已深度布局;应用场景清晰+技术相对简单,消费级外骨骼机器人产品大量出现——1202脱水研报
2025-12-02 19:52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油气设备:中东天然气开发潜力巨大,沙特、卡塔尔2030年产量分别预计提升60%、44%;同时中东主要国家推进大规模经济增长计划,大量非石油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上马。目前中资企业“EPC+设备”花开两朵,24年在中东能源项目承包金额同比+116.7%,相关相关设备商也持续取得突破。核心公司包括:杰瑞股份、纽威股份、万泽股份、中泰股份等。 2、钢铁:铁矿2026年供需的宽松幅度或大于今年,随着西芒杜2028年达到满产能,矿价中枢有望进一步下移。站在防御的角度,南钢股份、华菱钢铁、中信特钢、宝钢股份等头部钢企的估值水平或仅仅兑现了今年的业绩,明年在成本宽松+钢材销售价格有韧性的组合下,业绩弹性有望进一步释放。“反内卷”的角度,今年减产的兑现度较低,或主要由于缺乏合适的抓手,26年减产兑现的概率或更大。关注方大特钢、新钢股份等。 3、机器人:中信建投研报指出,机器人板块行情在经历明显回调后,在边际催化下迎来触底反弹,谷歌等巨头纷纷布局,首批科创创业机器人ETF集体上报,后续Gen3定点、新品发布、宇树IPO进展等事件催化值得关注。后市聚焦优质环节,把握确定性和灵巧手等核心变化。相关公司三花智控、拓普集团、东睦股份、恒勃股份等。 4、外骨骼机器人:申万宏源研报指出,外骨骼机器人作为机器人产业的一个分支,应用场景清晰、技术相对简单,在机器人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过去瓶颈的电池、材料、算法技术有望得到快速发展,消费级产品在近两年大量出现,有望带动市场认知和产品规模化放量。标的:振江股份、卧龙电驱。 正文: 1、做中东富哥们的生意!中东天然气扩产如火如荼,5年增产60%,国内设备商已深度布局 中东天然气开发潜力巨大,内需出口共振带动中东天然气产业景气向上,渠道布局完善、产能短缺的环节有望格外受益。 1)中东天然气开发潜力巨大,内需出口共振带动中东天然气产业景气向上 沙特、卡塔尔2030年产量分别预计提升60%、44%,Jafurah、Northfield等大型气田开发中。 中东天然气下游80%供给区域经济内需,20%用于净出口,绝大部分形式为卡塔尔的液化天然气出口。 中东天然气内需45%用于发电(中东七成电力来自天然气发电),其余用于工业、氢能等。 中东主要国家推进大规模经济增长计划,大量非石油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上马,根据普华永道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东核心国家未来几年经济增长均有望保持在3%以上的较高水平,对电力供应需求有望提升,从而拉动天然气需求。 中东天然气主要出口地区为亚太,亚太地区对LNG需求有望增长,根据GECF,2030年亚太地区天然气年需求量将达到1186bcm,相比2023年增长32%,中国和印度有望分别增长47%和60%。 根据EI,2024年亚太地区的天然气进口81%以LNG的形式,亚太地区的LNG需求将随着天然气需求增加。 LNG出口为卡塔尔经济命脉,当前卡塔尔正在大幅扩张天然气产量和天然气液化产能。卡塔尔拥有全球最低水平的LNG生产成本,即使面临全球竞争,依然可以在LNG出口贸易里实现显著盈利,扩产势在必行。 2)“EPC+设备”花开两朵,“开采-处理-储运-应用”多管齐下 天然气工业包括“开采-处理-储运-应用”流程,不仅涉及EPC工程项目,也需要使用天然气压缩机、阀门、深冷装备、燃气轮机等设备。 ①天然气EPC工程类型包括开采端、处理场站、增压场站、储气站等。根据MEEDProject,2024年中东&北非石油天然气、化工项目合同达1012亿美元,相对22年提升112%,中资企业24年在中东能源项目承包金额同比+116.7%。 中东油气EPC承包商核心壁垒在于行业认证、国油公司认证和项目业绩证明,目前主要市场仍被头部油服公司占据,国产厂商提升空间大。 ②天然气压缩机主要类型为螺杆式(上游生产)、离心式(管运、LNG制备)和往复式(全流程),1亿立方米/年的天然气压缩量需要1731.6万元天然气压缩机组,随着中东天然气开采扩张,天然气压缩机组需求有望维持高景气。 天然气压缩机头和成撬商为不同分工,海外头部成撬商有Enerflex(24年ES板块收入体量达12.4亿美元)等,国产厂商有杰瑞股份等。 ③阀门在全球为成长行业,2025-2033年CAGR预计为6%,其中油气市场占比约为14%,未来天然气开采、液化项目投产与LNG运输船交付有望带动相关高端阀门需求。 目前全球竞争格局分散,龙一艾默生市占率仅6.8%,国产厂商已在部分中端阀门占据重要地位,且逐步渗透高端市场。 ④深冷装置在天然气领域的应用包括换热器、冷箱和成套装置。全球天然气液化新增产能有望快速释放,2026年天然气液化领域深冷工艺系统海外市场空间约为50亿美元。 全球龙头查特工业收入订单利润率全面增长,2024年末查特工业热交换部门在手订单达到当年收入的2倍,25Q3热交换部门经营利润率同比增长9.8pct。 ⑤燃气轮机全球龙头西门子能源、GEV等纷纷与沙特签署大量燃气轮机供货协议,在EMEA地区收入明显提升,国产供应链企业加紧开拓中东市场。 3)核心公司 杰瑞股份(EPC、压缩机)、纽威股份(阀门)、万泽股份(燃气轮机叶片)、中泰股份(深冷装置)、福斯达(深冷装置)、应流股份(燃气轮机叶片)、西子洁能(燃机余热锅炉)、东方电气(燃气轮机)等。 2、长短期催化兼备,海外降息将推动制造业复苏,成本下行带来更大业绩弹性,钢铁股估值可看高一线 短期来看,美联储12月降息将打开国内货币政策空间,历次国内降准均对螺纹钢价格形成短期催化。中长期来看,海外降息周期和制造业周期复苏,有望带动钢铁制造需求,同时随着西芒杜投产,铁矿供给将持续宽松,国内钢铁企业的业绩弹性有望进一步释放。 1)降息催化钢价短期走高 美国高频通胀和就业数据的疲弱,使得反复波折的12月联储降息预期,重回降息节奏,再次坚定市场对美日引领下的全球后续宽松信心。 随着海外降息预期的强化,国内货币政策有望跟随。 而存款准备金率我国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的调节手段,有望迎来向下的预期。过往来看,在我国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之后,钢价有望短期脉冲走高。 以2020年以来的10次降准为样本,降准后的1~5个交易日,螺纹钢价平均较降准日上涨20、42、45、41、26元/吨,表明降准利好短期钢价。 准后的第三个交易日,钢价涨幅最明显,随后效应逐步减弱。 2)长周期来看,钢企利润弹性有望持续释放 站在更长远的角度,随着海外降息周期再度开启,有助于稳固制造业中期需求预期,对钢铁而言,虽然钢材的直接出口需求占比有限,但通过机械设备、汽车、家电等下游领域有着大量的间接出口。 若海外制造业周期复苏,有望带动钢铁制造需求企稳。叠加建筑需求下降幅度收敛,26年钢铁需求侧有望延续稳固的态势。 而驱动盈利改善的弹性项,仍来自于西芒杜投产后的铁矿让利,和反内卷下钢铁供给侧的收缩预期。 随着西芒杜顺利投产,在产能爬坡的过程中,铁矿2026年供需的宽松幅度或大于今年,矿价有望逐步下移至90美元/吨的成本支撑位;随着西芒杜2028年达到满产能,矿价中枢有望进一步下移。 站在防御的角度,南钢股份、华菱钢铁、中信特钢、宝钢股份等头部钢企的估值水平或仅仅兑现了今年的业绩,明年在成本宽松+钢材销售价格有韧性的组合下,业绩弹性有望进一步释放。 而站在“反内卷”的角度,今年减产的兑现度较低,或主要由于缺乏合适的抓手,26年减产兑现的概率或更大。 方大特钢具有较强的并购能力和量增弹性,有望实现量和价的共振;新钢股份等优质钢企吨钢市值处于低位,在钢价上涨的β中,经营的弹性或更为显著。 3、多重催化在即!机器人板块优选高确定性、技术迭代增量环节、有预期差的绩优低估三大方向 中信建投研报指出,机器人板块行情在经历明显回调后,在边际催化下迎来触底反弹,谷歌等巨头纷纷布局,首批科创创业机器人ETF集体上报,后续Gen3定点、新品发布、宇树IPO进展等事件催化值得关注。后市聚焦优质环节,把握确定性和灵巧手等核心变化。 回顾机器人板块行情来看,明显受资金情绪影响而波动。特别是在10月特斯拉三季报会议公布Gen3的设计定型推迟至2026年Q1,2025年出货不及预期的消息使板块持续回落至今。 上周,多只机器人ETF获批、谷歌布局机器人、供应链积极对接等诸多消息或再次驱动板块触底反弹。 从量产节奏来看,除了特斯拉2025年量产节奏放缓,Figure、1X等厂商开启新产品量产,其他头部人形机器人厂商下半年订单增加,预计全行业2025年出货量在万台级别。 供应链也进入快速完善阶段。多家供应链企业在产品布局、客户合作、海外拓展等维度积极推进业务发展。如绿的谐波携核心部件亮相国际展会;东睦股份构建多品类产品矩阵;步科股份拓展国内外客户并推进机器人出海;双林股份获头部车企及海外订单;夏厦精密核心部件已小批量供货;汇川技术布局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奥比中光3D视觉产品适配人形机器人;富春染织在PEEK轻量化部件领域获样单突破等等。 总结来看,机器人技术路线仍在持续迭代、产业链新进入者络绎不绝,市场更关注产品性能、客户送样等实质进展,尤其Optimus定型有望推动硬件技术路线边际收敛,深度配套甚至能直接拿到订单的标的将直接受益,当前特斯拉供应链将进入去伪存真的验证期;看好三类标的配置价值,包括特斯拉链高胜率、技术迭代升级方向的增量环节、具备预期差的绩优低估值;宇树、乐聚、智元等其他具备放量能力的国产链。 1)特斯拉链高胜率标的,有望获得首批批量订单的Tier1,包括三花智控、拓普集团、恒立液压等; 2)机器人业务具备实质进展但市场认知有预期差,绩优低估值标的,包括奥比中光、东睦股份等; 3)具备技术升级迭代的增量配置环节标的,包括恒勃股份、科达利等。 4、外骨骼机器人应用场景清晰+技术相对简单,消费级产品大量出现,有望带动产品规模化放量 申万宏源研报指出,外骨骼机器人作为机器人产业的一个分支,应用场景清晰、技术相对简单,在机器人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过去瓶颈的电池、材料、算法技术有望得到快速发展,消费级产品在近两年大量出现,有望带动市场认知和产品规模化放量。标的:振江股份、卧龙电驱。 1)外骨骼是机器人的重要技术方向 工信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推动外骨骼机器人的场景应用验证。 外骨骼机器人具备场景清晰、需求明确、技术相对简单、成本快速降低等条件,在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过程中,外骨骼产业的成熟和需求爆发应当更快。 2)外骨骼是一种人机协同工作的可穿戴设备 “外骨骼”的命名源于生物学概念,即“安装于人体外部的骨骼”,结构和工作原理与人类骨骼相似。 其核心工作原理是构建“感知-处理-驱动-反馈”闭环,实时捕捉人体运动意图,经智能处理输出机械助力,最终达成自然流畅、具有高度实时性的人机协同运动。 3)外骨骼机器人仍处于技术发散阶段 比如根据穿戴部位分为上肢外骨骼、下肢外骨骼、全身外骨骼; 根据是否有外部能源,可分为动力外骨骼、被动式外骨骼; 根据是否移动,可分为固定、支持、移动外骨骼; 此外又分为不同的感知识别方式和控制系统。 外骨骼机器人产品形态各异,适用不同场景。 4)外骨骼的应用终端呈现从专业领域向大众市场延伸的趋势 外骨骼最早的研究出于军队需求,而后随着技术进步和需求出现,逐渐应用于医疗、工业和消费市场。其中,医疗康养是外骨骼的重要下游,用于康复训练、生活辅助等;工业领域用于减轻体力劳动、降低劳损;军事领域用于增加力量、速度、耐力和反应力等;消费领域可用于运动赋能(徒步、登山)、日常出行(长时间行走)和工作赋能(辅助劳动)。 5)中期潜在市场规模为195亿元 外骨骼行业仍然面临技术、商业化等多方面的瓶颈,但随着芯片、材料、电池等技术革新、商业模式优化、产品快速进展,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预计中期潜在市场规模为195亿元,若产品持续优化穿戴舒适性、降低单价,市场存在超预期潜力。 6)企业主要分为两大阵营 全球头部外骨骼公司广泛分布于美、日、德等多个国家,中国公司快速发展,全球呈现百花齐放的发展态势。 企业主要分为两大阵营,第一类布局医疗康复领域,如美国EksoBionics、日本Cyberdyne、德国Ottobock、国内傅利叶智能等;第二类以消费和工业市场为方向,如美国Sarcos、国内肯綮科技、探路者、傲鲨等企业,部分企业覆盖多个下游场景。 总体上,外骨骼机器人是一个技术门槛较高的行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在于技术突破与场景适配的深度融合,未来潜力巨大。 7)相关标的 国内的外骨骼公司以一级市场为主,部分上市公司布局相关产品,但处于早期阶段,包括探路者、精功科技、振江股份、翔宇医疗、伟思医疗等;部分上市公司投资入股外骨骼公司,包括荣泰健康、润阳科技;外骨骼机器人的零部件包括电机、减速器和结构件等,部分上市公司有相关产品布局,包括卧龙电驱、美湖股份、蓝思科技、福达股份、豪能股份等。 研报来源: 1、国金证券,满在朋,S1130522030002,中东天然气设备:内需出口双驱扩产,“开采-处理-储运-应用”共赴出海。2025年12月1日 2、长江证券,王鹤涛,S0490512070002,海外降息预期强化,钢价怎么走?2025年12月1日 3、中信建投,许光坦,S1440523060002,谷歌进一步加码具身机器人,底部聚焦优质环节。2025年12月1日 4、申万宏源,胡书捷,S0740519080001,外骨骼:肢体运动助手,应用场景拓展,全球产业加速。2025年12月1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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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