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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黄仁勋将参会!26年第一场硬件盛会将召开,Rubin架构芯片或亮相,还涉及工业AI等多个议题,这只国内家用机器人龙头预告参展;推进循环经济!关税税目增列生物航煤子目,全球SAF强制掺混政策加速落地,这家公司旗下产能已获民航适航批准丨12月30日早知道
黄仁勋将参会!26年第一场硬件盛会将召开,Rubin架构芯片或亮相,还涉及工业AI等多个议题,这只国内家用机器人龙头预告参展;推进循环经济!关税税目增列生物航煤子目,全球SAF强制掺混政策加速落地,这家公司旗下产能已获民航适航批准丨12月30日早知道
2025-12-29 20:46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注:本文所有资讯均来自公开信息,仅作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 【今日大新闻】 国家能源局点名,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或为这一环节带来增量市场,这家行业龙头已提前进入大功率模块时代 据界面新闻12月29日报道,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云南昆明召开2025年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座谈会,明确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落地见效,重点完善居住区、农村地区充电网络,优化服务效能并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规划建设。 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的推进,核心逻辑在于适配新能源汽车技术升级需求。随着800V高压平台在新能源车中的渗透率持续提升,2025年已达11.17%,传统低功率充电桩已难以满足快速充电需求。华泰证券指出,800V高压平台搭配超级快充可实现“充电10分钟,续航300公里以上”,能有效缓解用户“里程焦虑”和“充电焦虑”。 今年以来,大功率充电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形成全方位支持体系。6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到2027年大功率充电设施单枪(250kW)超过10万台;9月,《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到2027年底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含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10月,新国标GB46519-2025要求直流充电设备一级能效不低于96.5%,而SiC方案能将效率提升至97%以上,成为达标关键路径。五矿证券表示,政策既明确了量化目标,又强调了能效标准,为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了清晰指引和落地保障。 从行业现状来看,大功率充电设施正加速落地,未来增长空间广阔。截至2025年8月,我国充电桩保有量达1734.8万台,同比增长53.5%,其中公共充电桩额定总功率达1.96亿千瓦。按照“三年倍增”方案,到2027年底需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公共充电容量,未来月均新增充电桩需达38.0万台,高于2024年月均的35.2万台。 华泰证券认为,政策目标偏托底性质,实际完成情况有望超预期。在大功率充电领域,当前SiC在直流充电桩中渗透率约15%,随着兆瓦快充趋势明确,五矿证券预测2030年全球新能源车充电桩SiC衬底需求将达51万片,2024-2030年CAGR约57.3%。 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将为充电桩产业链带来全链路增量。在设备制造端,直流充电模块向高功率、高密度升级,带动SiC器件、充电枪等核心部件需求;在运营端,服务费提升有望改善盈利水平。华泰证券看好充电桩本体企业、充电模块企业、运营企业随行业高质量发展获得业绩增量,认为国内价格战接近尾声叠加出海和大功率产品迭代,桩和模块龙头将享受量利齐升。五矿证券补充道,SiC作为大功率充电桩的核心材料,其衬底需求将伴随充电功率提升实现快速增长,进一步打开产业链成长空间。 相关公司中,盛弘股份:公司推出的曜灵风冷60kW模块解决方案,提前一步进入大功率模块时代。针对重卡对大功率充电的需求,公司在2025年9月推出了新一代2.5MW重卡兆瓦超充的解决方案,并快速在全国多个城市快速布局。 欣锐科技:公司在新能源车载电源、DCF、超充等大功率电力电子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优势(成熟的液冷热管理技术、高功率密度设计与高可靠性能力),在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碳化硅(SiC)和氮化镓(GaN)方向已积累了深厚的开发经验,全面将碳化硅(SiC)模组应用于车载电源产品,实现基于双向氮化镓(GaN)器件的单机矩阵变换器拓扑(双向)量产技术,在相关技术和工艺上具备成熟的经验。 【潜伏什么】 消费电子丨黄仁勋将参会!26年第一场硬件盛会将召开,Rubin架构芯片或亮相,还涉及工业AI等多个议题,这只国内家用机器人龙头预告参展 据新时代国际展览、半导体产业纵横等报道,2026国际消费电子展(CES)将于1月6-9日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举办,预计吸引全球13万观众与4500家厂商参展。 英伟达CEO黄仁勋将于1月5日下午1时发表主题演讲,分享AI发展趋势、生态建设及突破性技术,还将在西门子CEO罗兰・布施演讲中以嘉宾身份亮相,探讨工业AI落地,同日还将参与多场活动。其展区聚焦AI机器人、无人机、车用等应用,预期释出Rubin平台进展及NVLink生态系与ASIC合作进展,旗下Jetson平台支持的Darsi Pro边缘AI视觉盒也将参展。 展会亮点众多,AI硬件成绝对核心。AIPC领域,英特尔将首发酷睿Ultra第3代“PantherLake”处理器;AMD拟披露Zen6架构及AIPC平台;高通骁龙X2Elite芯片将搭载于笔记本亮相。机器人方面,宇树、波士顿动力等展新品,聚焦实用化。智能出行领域,现代、宝马等展“车轮上的生活空间”概念车,LG推AI座舱平台。 相比此前,本次展会增量信息明显,AI从概念走向硬件落地,端侧AI大规模普及启动,机器人聚焦实用化,显示技术迈向更高色域与灵活形态,且中国参展商达837家,在AI眼镜、智能家居等领域具竞争力。 点评:本次CES2026聚焦AI硬件落地,标志消费电子进入AI驱动的结构性复苏周期,端侧AI产品量价齐升,产业链上下游迎机遇,同时凸显中国供应链在AI硬件领域的竞争力,为行业增长注入动力。 浙商证券表示,政策与技术共振使消费电子迎来AI新增长极,《人工智能+行动》提出2027年AI设备和智能体普及率达70%,2030年AI软件与应用普及率达90%;AI端侧产品开启“量价齐升”,2026年为端侧AI大规模普适元年,AIPC等推动市场复苏;产业链方面,苹果链、ODM、光学领域价值新周期开启,具备AI技术储备与产品落地能力的企业将享行业红利。 中国银河证券认为,当前消费电子复苏是AI驱动的结构性复苏,由高端市场引领,技术突破是根本引擎。AI场景化应用重构产品、服务与用户交互逻辑,如AI眼镜成“AI信息层”,AI翻译耳机具同传能力。产业链合作模式从“代工”转向“共创”,ODM厂商向技术合作伙伴转变,未来三年是ODM行业转型升级关键期。 赛迪顾问指出,2024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复苏,增速7.6%,中国是全球最大市场,智能家电占比39.7%。未来新兴领域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及企业合作增加成趋势,2025-2027年中国消费电子市场规模稳定增长,智能家电持续主导,华东、中南、西南地区占比超80%,线上销售仍是主渠道。 产业链上下游方面,上游半导体领域,英特尔、AMD、高通等提供AI芯片支撑;中游硬件制造领域,PC、机器人、智能汽车等厂商推动产品落地;下游应用领域,覆盖消费、工业、医疗等多场景,中国企业在ODM、光学、AI眼镜等环节具优势,有望深度受益行业增长。 相关公司中,领益智造:公司将携全栈机器人技术矩阵亮相2026CES,届时会核心零部件、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等产品和能力,助力具身智能时代加速到来。自年初以来,公司已完成超5000台人形(具身)机器人硬件/整机组装服务,未来公司的目标是成为全球TOP3具身智能硬件制造商”。 九号公司:公司预计2026年CES展上发布新产品。 【题材挖掘】 生物柴油丨推进循环经济!关税税目增列生物航煤子目,全球SAF强制掺混政策加速落地,这家公司旗下产能已获民航适航批准 财政部官网12月29日披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2026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关税税率税目。为支持循环经济,其中新增生物航空煤油(SAF)本国子目。 作为航空业脱碳的核心路径,SAF市场正迎来政策与需求双重驱动的爆发期。全球层面,欧盟、英国、印尼等国已启动SAF强制掺混政策,2025年欧盟初始掺混比例达2%,英国同步推行2%掺混要求,后续比例将逐步提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预测,2030年全球SAF需求量将达1835万吨,2050年更是有望增至3.58亿吨。 国内市场同样动作频频,2024年9月国家发改委与民航局启动SAF应用试点,国航、东航等航司已开展加注试点。产能方面,国内已投产SAF产能约170万吨/年,2025-2027年将新增约550万吨产能。 点评:平安证券表示,2025年是多国SAF掺混政策实质性推进的起点,政策落地将推动需求从潜在规划转向逐步兑现。我国SAF产线已实现规模化放量,出口通道正式开启,叠加全球供需偏紧格局,行业盈利空间广阔。 信达证券指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废弃食用油(UCO)生产国,原料优势显著,SAF产能持续扩张,不仅能满足国内需求,更有望跻身全球主要出口国,推动绿色能源国际化发展。兴业证券认为,强混政策落地驱动SAF需求高增,欧盟政策已带来显著需求增量,我国SAF出口白名单持续扩容,具备产能规模与出口资质的企业将优先受益于行业景气周期。 相关公司中,海新能科:国内烃基生物柴油产能领先企业,子公司山东三聚已建成5万吨/年SAF产能,产品获ISCC双认证及民航适航批准。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已投入运行,进一步提升SAF供应能力,具备技术与产能双重优势。 卓越新能:公司是国内酯基生物柴油龙头,截至2024年公司生物柴油产能规模达50万吨,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可灵活调节生产HVO/SAF)计划2025年12月投产。 闪存丨存储涨价潮继续向消费电子蔓延,两家SD卡销售商官宣新一轮涨价,行业供需实质性改善得到印证,这家存储公司不仅拥有SD卡产品,同时还正在办理旗下锂矿采矿权手续 据相机雷达站12月29日报道,专业存储品牌ProGrade Digital发布官方通知,将于2026年1月8日起上调旗下CFexpress、SD存储卡及配套读卡器常规售价,部分产品涨幅超100%。其核心原因是全球AI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半导体存储器需求爆发式增长,带动闪存芯片价格大幅攀升,品牌方为应对成本压力被迫调价。 同日,据飓风商店Mediastore官方微博消息,影视飓风发布价格调整说明:由于核心原材料芯片全球性供应链紧张导致的成本上升,自2026年1月5日12:00起,对受影响的存储卡型号进行价格上调;此次涨价涉及Ultra2V90SD存储卡和CFB4.0高速存储卡,涨价幅度在120元至1700元不等,最高涨40%。 SD存储卡的核心存储单元为NAND Flash芯片,其成本占比超70%,价格直接受NAND Flash行情主导。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调价并非个例,存储行业需求激增的影响将逐步传导,不排除其他品牌后续跟进。 供需层面,海外NAND原厂产能扩张持谨慎态度,以技术路线转型为主,而AI云侧训练推理、端侧设备容量升级等需求持续高增,预计2026年NAND供给紧张将持续至年底,价格维持高位。中国存储企业凭借技术突破和产能扩张,在国产自主进程中有望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同时受益于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盈利修复。 点评:此次ProGrade Digital上调存储产品价格,标志着AI驱动的存储需求增长已传导至终端消费市场,印证了行业供需格局的实质性改善,为2026年存储行业复苏提供了明确信号。 诚通证券表示,AI驱动半导体产业进入新周期,存储行业国产自主步入攻坚阶段,国内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产能布局上的突破,将推动其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提升。 爱建证券指出,存储芯片涨价趋势将延续至2026年,随着供需缺口扩大,传统存储产品价格有望同步走强,行业盈利水平将持续改善。 相关公司中,大为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的存储产品中,包括可适用在手机上的SD卡;同时旗下锂矿已完成勘探评审备案,正在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 江波龙:目前公司自研的自控主控芯片(应用于eMMC、SD卡),已于2023年年末投入量产,并快速在公司相关产品上完成导入。 【公告淘金】 重要公告精选 2025年12月30日 步长制药 ★★ 公司控股子公司泸州步长拟与马来西亚公司MEDISPEC签署《独家供应协议》,泸州步长拟授权MEDISPEC作为目标区域内独家代理商,在目标区域内完成注射用Efparepoetin alfa的注册、推广、分销及销售事宜 银轮股份 ★★ 向四川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增资3.78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四川银轮西南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向上海银轮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约2.69亿元人民币,最终投向在墨西哥新设的子公司,主要用于墨西哥生产基地建设,以提升区域配套和服务能力 新金路 ★★ 子公司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实施采矿、选矿、冶炼项目一期,一期项目总投资估算4.96亿元 桂冠电力 ★★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大唐集团持有的大唐西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ZDN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交易价款总金额为20.25亿元 宏微科技 ★★ 与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聚焦电控系统、液压控制系统、伺服系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执行器、电动缸、控制器)中所用到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并重点围绕氮化镓(GaN)功率半导体器件开展联合共研 天奇股份 ★★ 拟定增募资不超过9.77亿元,用于汽车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面向汽车行业应用的机器人具身智能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吉祥航空 ★★ 拟与空中客车公司签订《飞机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向空客公司购买25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交易金额41亿美元 罗曼股份 ★★ 武桐高新与天津茂元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智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武桐高新采购适用于招商局智融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相关业务的算力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56亿元 盟升电子 ★★ 与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联合制定主站与台区、智能电表与集中器的协同应用方案,双方联合研发基于卫星互联网的应急通信和远程监控解决方案 研报来源: 华泰证券,刘俊,S0570523110003,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动态点评:充电桩 “三年倍增” 方案出台,2025 年 10 月 15 日 五矿证券,金凯笛,S0950524080002,电子行业:碳化硅高速增长的前夕,功率渗透率提升与 AI+AR 双轮驱动,2025 年 11 月 24 日 浙商证券,前瞻2026CES:三大隐形主线,能否点燃新一年投资热情?2025年12月25日 赛迪顾问,宋爽,2024-2025年中国消费电子市场研究年度报告。2025年2月 爱建证券,许亮,S0820525010002,电子行业深度报告: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复盘与方向探索,2025年12月26日 平安证券,陈潇榕,S1060523110001,嘉澳环保 (603822.SH) 生物航煤项目启航,打开利润新增长通道,2025 年 11 月 12 日 兴业证券,蔡屹,S0190518030002,公用事业行业投资策略报告:聚焦优质标的基本面优化与分红提升,“精挑细选” 正当时,2025 年 12 月 15 日 信达证券,郭雪,S1500525030002,绿色燃料行业深度系列报告一: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深度,欧盟需求强烈,SAF 价格持续上涨,2025 年 12 月 28 日 诚通证券,赵绮晖,S0280525030001,电子行业2026年度策略:AI驱动产业新周期,国产自主步入攻坚阶段,2025年12月23日 爱建证券,许亮,S0820525010002,电子行业专题报告:存储芯片涨价将延续至2026年,2025年12月22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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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