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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成本+轻量化+工艺三重驱动,镁合金在车端加速渗透,更是机器人减重的重要一环;算力需求推动卫星太阳翼面积大幅增长,下一代钙钛矿电池有望成主流路线——0108脱水研报
成本+轻量化+工艺三重驱动,镁合金在车端加速渗透,更是机器人减重的重要一环;算力需求推动卫星太阳翼面积大幅增长,下一代钙钛矿电池有望成主流路线——0108脱水研报
2026-01-08 19:58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镁合金:镁铝价格比降至0.7的历史低位,叠加2026年新能车购置税倒逼降本,镁合金加速替代铝合金,单车用量及机器人应用空间彻底打开。核心公司:宝武镁业、万丰奥威、星源卓镁、宜安科技。 2、钙钛矿电池:卫星单星功率需求随质量飙升,叠加“太空算力”规划落地,太空光伏迎来800亿市场增量,P型HJT与钙钛矿叠层技术有望领跑。核心公司:钧达股份、东方日升、晶科能源、天合光能。 3、半导体设备:AI需求强劲导致全球晶圆产能吃紧,台积电2nm量产提速并开启连续4年涨价模式,国内半导体设备与代工行业有望迎来“量价齐升”的超级周期。对标北方华创、中微公司、拓荆科技、中科飞测、微导纳米、芯源微、华海清科、长川科技。 4、家电:招商证券研报对家电板块Q4业绩进行了前瞻预测。空调短期面临国补高基数和铜价上涨压力,白电龙头Q4利润预估同比增0-5%之间;扫地机器人国内25Q4短期也面临高基数压力。出口链的电动工具、摩托车、高尔夫球车等龙头公司业绩有望高增。关注九号公司、巨星科技、安克创新等。 正文: 1、成本+轻量化+工艺三重驱动,镁合金在车端加速渗透,更是机器人减重的重要一环 以前只有轻量化逻辑,现在是成本+轻量化+工艺三重叠加。镁铝价格比降至0.7的历史低位,叠加2026年新能车购置税倒逼降本,镁合金加速替代铝合金,单车用量及机器人应用空间彻底打开。 1)核心驱动:镁铝价格严重倒挂,替代铝合金具备极致性价比 镁合金比铝合金轻约30%,理论上实现性能与成本平衡的镁铝价格比应为1.3。 但当前镁铝价格比仅为0.7,且铝价因缺电等因素可能继续上涨,导致镁合金在轻量化基础上具备了极强的成本优势。 2)政策倒逼:2026年购置税变动+潜在“车重税”,车企降本诉求极强 2026年新能源车将征收5%购置税,叠加原材料上涨和补贴退坡,电动车企业降本诉求极强。 此外,参照海外经验,按车重征税可能成为引导轻量化的手段(燃油车普遍比同级新能源车轻),这将倒逼新能源车企加速轻量化进程。 3)工艺成熟与应用扩展:从“小件”迈向“大件”,机器人领域成新增长点 半固态压铸工艺日趋成熟,镁合金应用正从过去的方向盘、支架等中小件(单车3-5kg),扩展至变速箱壳体、电驱壳体(单车20kg)乃至后底板等大件。 同时,机器人领域对极致轻量化有明确追求,特斯拉擎天柱、优必选Worker X等均已大量采用镁合金。 4)受益公司梳理 宝武镁业: 拥有“白云石开采-原镁冶炼-镁合金加工-回收”全产业链闭环,2025年原镁产能及镁合金产能均为全国第一(分别占31%和44%)。高端镁合金市占率领先,客户涵盖赛力斯、吉利等,产品覆盖新能源汽车电驱壳体及航空航天结构件。 万丰奥威: 全球镁合金压铸领导者,旗下万丰镁瑞丁在北美市占率超65%。掌握大型薄壁精密镁合金压铸技术,核心产品包括电驱壳体、车门内板等,客户包含上汽、小鹏、极氪、小米等头部车企。 星源卓镁: 纯正镁合金压铸加工企业,业务进展较快,2020-2024年CAGR为27.8%。公司正从中小件(显示器背板、方向盘)向大件(电驱壳体)突破,且在中小件领域具备成本优势,研发投入高,客户覆盖特斯拉、蔚来等。 宜安科技: 聚焦复杂结构镁合金件,掌握半固态成型技术。产品覆盖3C、汽车及医疗领域,主打高性能稀土镁合金,适配机器人及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需求,客户包含华为等。 2、算力需求推动卫星太阳翼面积大幅增长,下一代钙钛矿电池有望成主流路线 火箭回收推动商业航天进入高频化时代,卫星单星功率需求随质量飙升,叠加“太空算力”规划落地,太空光伏迎来800亿市场增量,P型HJT与钙钛矿叠层技术有望领跑。 1)卫星越造越大,单星功率需求成倍增长 火箭回收复用技术让全球航天发射进入“高频化、规模化”阶段。为了提升性能,卫星平均质量持续攀升。 以SpaceX星链为例,其V1.5版本太阳翼面积仅超20㎡,而V2.0版本预计将突破250㎡。更高分辨率传感器等设备的加装,直接带动了单星功率需求的爆发。 2)“太空算力”打开千亿级增量空间 除了传统通信卫星,国内外均已明确“太空算力”建设规划(如微软、谷歌、中国相关计划)。太空数据中心需为P级/吉瓦级算力载荷供电,能源需求较传统卫星大幅跃升。 按相关价格测算,仅通信卫星领域对应的太空光伏市场规模约800亿元,若未来太空数据中心落地,行业成长潜力巨大。 3)技术路线迭代:P型HJT中短期领跑,钙钛矿是未来 太空环境极端,目前主流的砷化镓电池虽然效率高但成本极高、材料稀缺。 P型HJT:凭借抗辐射优势(P型硅缺陷对电子捕获能力弱)、薄片化适配性,预计在中短期领跑市场。 钙钛矿/晶硅叠层:瞄准低轨商业卫星,兼顾稳定性与发电量,有望成为下一代商业航天技术引领方向。 4)相关受益公司 钧达股份:公司战略投资了国内稀缺的卫星电池生产商“尚翼光电”,实现了光伏产业化与航天资源优势互补,正式切入太空光伏高价值赛道。 东方日升:公司的P型超薄HJT电池已拥有三年出货历史,并已实现欧美地区小批量交付,高度契合太空光伏应用场景。同时正携手合作伙伴推进钙钛矿/晶硅异质结叠层电池技术。 晶科能源:公司TOPCon电池效率刷新纪录并获马斯克在社交平台点赞,其叠层电池技术转化效率突破34.76%,相关技术突破为太空应用奠定基础。 天合光能:依托国家级实验室完成三大技术路线布局,其砷化镓产品已应用于“中国星网”卫星,致力提供一站式太空能源解决方案。 产业链相关公司:砷化镓电池制造商乾照光电;HJT设备核心供应商迈为股份、钙钛矿设备供应商捷佳伟创。 3、先进制程报价连涨4年,半导体设备与代工有望迎来“量价齐升”的超级周期 开源证券指出,AI需求强劲导致全球晶圆产能吃紧,台积电2nm量产提速并开启连续4年涨价模式,国内半导体设备与代工行业有望迎来“量价齐升”的超级周期。 1)AI引爆先进制程需求,台积电开启连续4年涨价周期 据台媒,台积电已陆续与客户沟通,计划自2026年起至2029年,连续四年调升先进制程报价。 量产提速: 台积电2nm(N2)节点将于2025年Q4如期量产,且产能爬坡大超预期。2026年底月产能有望升至14万片,远高于此前市场预估的10万片。甚至连亚利桑那州工厂的3nm量产时间也可能提前至2027年。 价格上涨: 尽管产能大幅扩张,但在全球范围内,先进制程依然处于极度供不应求的状态。据台媒报道,台积电已通知客户,计划从2026年起至2029年,连续四年调升先进制程报价。这标志着高算力需求下,晶圆制造进入卖方市场。 2)国内先进代工需求爆发,设备进口激增预示扩产加速 需求端: 国产AI芯片厂商正在迅速崛起,摩尔线程、沐曦股份、壁仞科技等公司集中寻求上市,直接催生了可观的先进逻辑代工需求。随着国产化技术成熟,“China for China”将成为主流趋势。 供给端: 上海作为国内先进逻辑代工的大本营,设备进口数据暗示扩产正在提速。2025年1-11月,核心半导体设备进口规模约558亿元,同比提升41%。特别是曝光设备(光刻机等),仅2025年9-11月的进口额就已超140亿元,接近2024年全年的进口水平。 3)两大晶圆代工龙头资本动作频繁,基本面迎来拐点 近期,中芯国际公告两项关键资本运作,整合核心资产并加注先进产能。一方面, 公司以约 1.98 倍 PB 的对价收购中芯北方剩余 49%股权,中芯北方作为折旧高峰 已过的优质资产,未来毛利率有望持续提升。据公司交易报告书公告,本次收购 将带动 2025 年 1-8 月归母净利润提升 19%,而对应股本提升仅 7%。另一方面, 公司联合股东对中芯南方增资近 70 亿美元,助力南方工厂更长期的发展,先进 逻辑正蓄势待发。 华虹也公布将以约 10.42 倍的价值比率收购华力微,公司盈利能力与收入体量将 得到大幅改善。据公司交易报告书公告,本次收购将带动 2025 年 1-8 月收入规 模提升 30%、带动归母净利润提升 269%,而对应股本提升仅 11%。此外,华虹 在无锡的 9B 厂开启土建招标,将建设一条工艺节点覆盖 40-28/22nm 工艺节点, 月产能 5.5 万片的产线,提升长期增长空间。 关注晶圆代工: 中芯国际(加注先进产能,整合优质资产)、华虹半导体(并购华力微,扩产无锡厂)。半导体设备: 北方华创、中微公司、拓荆科技、中科飞测、微导纳米、芯源微、华海清科、长川科技。 4、家电板块Q4业绩前瞻,出口链是业绩高增的主要方向 招商证券研报对家电板块Q4业绩进行了前瞻预测。空调短期面临国补高基数和铜价上涨压力,白电龙头Q4利润预估同比增0-5%之间;扫地机器人国内25Q4短期也面临高基数压力。出口链的电动工具、摩托车、高尔夫球车等龙头公司业绩有望高增。 空调短期面临国补高基数和铜价上涨压力,头部企业通过铝代铜(美的、海尔、海信、TCL、奥克斯、小米等共同签署《空调铝强化应用研究工作组自律公约》)、产品涨价等举措平抑成本冲击(美的的渠道出厂价在1月3日、5日调整,单次涨幅2%-4%),需求端撬动海外及toB市场增量(美的集团25年底收购锐珂医疗国际加快医疗全球化)。 招商证券家电团队预计白电美的集团/海尔智家25Q4有望同比增长0-5%,黑电TCL电子25H2收入增长10%,叠加高分红股息回报,看好跨年估值切换。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切换引发舆论争议,预计11-2月淡季动销负反馈对股价冲击仍需时间消化,九号公司新国标车型12月底亮相,2026年发布电摩战略剑指油摩市场,预计九号公司25Q4业绩大幅增长45%,九号旗下未岚大陆在CES展发布i2/H2/X4三款家用割草机器人,部分集成速腾开发的固态激光雷达方案、结合全轮驱动技术重新定义行业标杆,同时进入商用割草市场带来Terranox系列新品,欧洲反倾销调查带来头部集中机遇,建议重视市场错误定价带来的低估机会。 扫地机器人国内25Q4短期面临高基数压力,主要依托海外市场+品类增量拉动增长,预计石头科技/科沃斯25Q4收入分别增长35%+/5%,石头科技单季利润5.5-6亿元,其中CES展石头首发轮足爬楼扫地机器人SarosRover和割草机器人新品,科沃斯发布首款泳池机器人Ultramarine。 春风动力/涛涛车业依托海外市场爆发,预计25Q4增幅25-30%。 出口链的巨星科技/泉峰控股等预计26年迎来经营改善,其中巨星25Q4业绩预告中值同比增长19%超市场预期。此外便携/阳台储能重视安克创新/华宝新能,其中预计安克25Q4收入增幅环比改善。 本次CES展上,关注AI眼镜增量方向。下游品牌重点关注极米科技(CES发布两款AI眼镜MemoOne/Air)/TCL电子(雷鸟创新搭载双目全彩MicroLED光波导方案)/海信视像(发布ViddaG11/MRV3Pro,与Xreal战略合作),上游卖水人关注光峰科技(LCoS蜻蜓/彩虹AR光机,跟谷东智能全息光波导方案战略合作,供应下游闪极/追觅等客户)、比依股份(投资理湃光晶绑定几何光波导方案切入代工合作)。 研报来源: 1、兴业证券,董晓彬,S0190520080001,看好镁合金2026年加速上车。2026年01月07日 2、兴业证券,王帅,S0190521110001,巡天驭光,搭建天基算力核心——太空光伏专题研究报告。2024年11月9日 3、开源证券,陈蓉芳,S0790524120002,台积电2nm量产提速,全球共振打开Fab和设备空间。2026年01月08日 4、招商证券,史晋星,S1090522010003,关注CES新品催化,重视智能眼镜+困境反转机会——家电行业2025Q4业绩前瞻。2026年1月7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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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