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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大基金三期也出手!这只刚刚登上春晚的机器人龙头刷新行业募资纪录,行业进入“国家叙事”阶段,这只A股公司不仅参与投资,更已确立深度代理合作关系;钛白粉企业密集提价,海外需求增长有望推动行业景气修复,这家龙头企业旗下还拥有多个矿产资源丨3月3日早知道
大基金三期也出手!这只刚刚登上春晚的机器人龙头刷新行业募资纪录,行业进入“国家叙事”阶段,这只A股公司不仅参与投资,更已确立深度代理合作关系;钛白粉企业密集提价,海外需求增长有望推动行业景气修复,这家龙头企业旗下还拥有多个矿产资源丨3月3日早知道
2026-03-02 20:16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注:本文所有资讯均来自公开信息,仅作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 【今日大新闻】 大基金三期也出手!这只刚刚登上春晚的机器人龙头刷新行业募资纪录,行业进入“国家叙事”阶段,这只A股公司不仅参与投资,更已确立深度代理合作关系 据澎湃新闻3月2日报道,银河通用机器人完成25亿元新一轮融资,投资方包括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国家大基金三期)、中芯聚源、鲲鹏基金等,多家老股东继续追加投资。该轮融资再次刷新国内具身智能单轮融资纪录,其累计融资额也跃居中国具身智能领域首位。 银河通用在去年底刚完成超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1亿元)融资,估值超200亿元。此次融资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里程碑,更标志着整个具身智能赛道进入“国家叙事”阶段。政策层面,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培育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纷纷出台专项行动计划。 资本结构层面,产业资本正取代财务资本成为主导力量。银河通用的投资方从早期VC机构,到宁德时代、上汽等产业巨头,再到如今的国字头基金,变化清晰。中国石化入股使其数万家易捷便利店有望成为落地场景,中信集团入局则打开高端制造基地、商业地产想象空间。 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截至2025年12月,我国具身智能和机器人领域融资总额达735亿元。但热潮下行业洗牌加速,第三方统计显示过去一年全球超20家机器人企业破产或业务剥离,资金、资源、人才正向头部集中,国内已有7家百亿估值企业,行业进入头部独角兽集群发展阶段。 国泰海通证券表示,银河通用登陆春晚成为2026年具身智能产业“破圈时刻”,其机器人已在宁德时代、博世等头部工厂“上岗”,从事精密制造与装配作业,同时布局70余家自主经营便利店,打破人形机器人自主持续工作世界纪录。海外Optimus量产时间线明晰,行业正跨越技术验证门槛进入量产落地新纪元。 国金证券认为,具身智能已迫近临界点,人形机器人商业化揭开序幕。模型层面,一段式学习系统取得突破,大脑侧预训练跨越7B参数门槛,小脑侧通用模型实现跨本体运动控制;数据层面,真机采集、仿真合成、人类视频三线交织,为技术迭代提供支撑。商业化方面,已形成ToB/ToC四大细分场景,均具备落地可行性。 产业链方面,上游涵盖核心零部件供应,中游涉及模型研发与仿真训练平台搭建,下游聚焦多场景应用落地,形成从技术研发到商业化落地的完整产业生态。 相关公司中,君逸数码:公司不仅已通过产业基金对“银河通用”进行了股权投资,双方更于近期正式签署了《渠道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在特定垂直行业确立深度代理合作关系,以资本+业务双重纽带,深化具身智能生态布局。 兆威机电:公司与银河通用签署了战略备忘录,旨在共同推动灵巧手技术的落地应用,共建开放生态。 【潜伏什么】 充电桩、锂电池丨比亚迪宣布本周将召开颠覆性技术发布会,闪充、刀片电池、无人驾驶等均可能涉及,这家公司曾表示受益于比亚迪刀片电池等产品的持续放量 3月2日,比亚迪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即将于2026年3月5日召开颠覆性技术发布会。 IT之家文章指出,有爆料显示比亚迪届时将发布兆瓦闪充2.0、新一代刀片电池、DM6.0 混动系统、天神之眼5.0等多项核心技术。 点评:去年3月,比亚迪正式发布超级e平台,实现兆瓦闪充技术,支持10C超充倍率、1000KW峰值功率,逼近燃油车加油效率,标志着比亚迪在快速充电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华泰证券表示,该技术的实现,需要电池、车、桩三位一体的技术配套升级,带来碳包覆材料、薄涂布设备、碳化硅、高压保护元器件、液冷超充桩等环节增量需求。 西南证券表示,公司2020年推出的刀片电池1.0,体积能量密度提升50%以上,续航里程达到高能量三元锂电池的同等水平,未来刀片电池2.0的能量密度或将达到180Wh/kg。 此外太平洋证券指出,比亚迪拥有行业领先的端到端大模型和超强的迭代能力,具有中国最大的车云数据库,基于璇玑架构打造的整车融合感知,中央计算平台完成整车全传感链大融合,使车辆拥有全场景、全天候、全地域的感知能力,比亚迪天神之眼发挥其智电融合的独家优势,全球首创易四方泊车、易三方泊车等功能,有超300种泊车场景,做到智能泊车能力的跨越式领先,重新定义智驾技术新高度。“璇玑”架构整合电动化与智能化,自研车载计算平台和AI超算中心,推动“整车智能”战略落地,实现“全国都能开,有路都好开”,稳居高阶智驾第一梯队。 相关公司中,德赛西威:比亚迪是公司的客户之一,有为其相应车型配套供货。 万润新能:公司曾表示,作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重要供应商,公司有望受益于比亚迪刀片电池等产品的持续放量。 【题材挖掘】 6G丨将AI与6G相结合,英伟达官宣新动作,AI-RAN被视作核心技术路线,这家公司表示已完成相关技术布局 据IT之家报道,巴塞罗那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前夕,英伟达宣布与诺基亚、思科、德国电信、T-Mobile、BT集团及等在AI原生平台上构建6G网络。 英伟达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黄仁勋周日表示,“AI正在重新定义计算,并推动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电信业将是下一个。” 有报道称,此次合作的核心是AI-RAN(人工智能无线接入网络)技术路线,英伟达认为,6G无线网络将加速物理AI的发展,使数以百万计的自主机器、传感器、车辆和机器人能够与现实世界实时交互。 点评:据C114通信网报道,AI-RAN的核心理念在于,将AI与RAN结合,形成一个能同时承载蜂窝网络与AI工作负载的计算平台,并认为这种双重功能可使网络更高效地处理数据、管理资源与通信。此前有英伟达高管表示,AI-RAN目前在基础设施方面有多种路径正在探索,同时也在企业、国防和公共部门等细分市场加快应用。对于移动网络运营商,实地试点将在2026年底前展开,大规模商用预计在2027年底实现。 另外天风证券表示,6G作为未来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中枢,已在2023-2025年间经历四轮超额行情,当前正处于技术验证与产业协同的关键阶段。 产业链方面,上游以天线、高频 PCB、射频器件及光纤光缆、光模块芯片为核心,支撑超大带宽、超高速率与空天地一体化传输需求;中游由无线/有线网络设备商及卫星与地面站建设主体构成,通过基站、PON 设备、路由器与交换机等打造高性能骨干与接入网络,并推动低轨卫星组网;下游则以三大运营商及专网服务商为主,持续加大 6G 研发投入,主导标准制定与场景落地。 天风证券预计,到2040年,6G终端连接数将达1216亿台,较2022年增长超30倍,月均流量将从426亿GB跃升至58550亿GB,增长超130倍,支撑全息通信、沉浸式应用等高带宽场景落地。 相关公司中,亚信安全:公司控股子公司亚信科技从事6G相关业务,主要面向5G-A与6G,积极开展6G AI RAN通感算智一体,空天地一体、智能反射表面等技术的预研,加速5G-A/6G关键技术在专网产品的应用。 硕贝德: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无线通信终端天线及射频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提前布局6G技术,已完成卫通天线研发,参与“星网”低轨卫星项目。 钛白粉丨钛白粉企业密集提价,海外需求增长有望推动行业景气修复,这家龙头企业旗下还拥有多个矿产资源 据上证报报道,鲁北化工旗下山东祥海钛资源科技宣布,自2月26日起氯化法钛白粉国内价格上调500元/吨、国际价格上调100美元/吨。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发布通知称,3月1日起CR系列氯化法钛白粉部分牌号国内价格上调500元/吨、海外价格上调100美元/吨。 点评:据隆众资讯数据,2月28日国内钛白粉主流出厂价显示:金红石型为12800元-13600元/吨,锐钛型为11800元-12500元/吨,氯化法为13800元-14500元/吨。 供应端方面,多数企业春节期间维持低负荷运转,节后逐步恢复正常生产,市场整体供应保持充足;需求端呈现逐步复苏态势,下游涂料、塑料等核心应用企业陆续复工,采购活动较春节期间明显回暖。 东方证券认为,新兴国家需求持续增长有望推动钛白粉景气修复。我国钛白粉产能已占全球50%以上,近年来部分欧美传统钛白粉龙头企业因经营压力频繁关停或出售产能,中国钛白粉产业在全球的话语权持续提升。 中信建投表示,国内钛白粉企业竞争力凸显,出口有望成为钛白粉需求最强增量。国内拥有丰富的钛矿资源、较低的人力成本及能源环保成本,同时在较高的生产效率加持下,行业供需格局有望优化。虽然2025年钛白粉价格价差持续走低,但有效抑制了部分新增产能的投放,在出口需求的拉动及国内新增产能增速放缓的趋势下,行业盈利有望改善。 相关公司中,龙佰集团:公司现有钛白粉产能 151 万吨, 其中氯化法产能 66 万吨,硫酸法产能 85 万吨,是全球最大的钛白粉生产商,技术 和产业链优势突出。在近年欧亚经济联盟、欧盟、巴西等地区对我国钛白粉发起反 倾销措施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实施出海布局。 惠云钛业: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钛白粉销量及整体营业收入预计实现稳步增长。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河县惠云矿业有限公司取得“新疆青河县阿克瓦纳钒钛磁铁矿普查”探矿权,目前处于初步的勘探阶段;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南县辰翔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广南县辰翔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县砂斗那莫钛矿”采矿权,所属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为钛铁矿和伴生磁铁矿,目前在办理相关开采手续。 【公告淘金】 重要公告精选 2026年03月03日 道明光学 ★★ 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首镜科技进行增资入股,认购首镜科技新增注册资本29.9625万元,公司将持有首镜科技11%的股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首镜科技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72.3867万元 洁美科技 ★★ 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票停牌 永太科技 ★★ 拟在滨海沿海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5亿元 中巨芯 ★★ 恒芯企业拟增持5000万元-1亿元 长安汽车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其中,回购A股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B股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16元/股,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 广汽集团 ★★ 2月汽车产量为90220辆,同比下降14.88%,本年累计产量为20.1万辆,同比下降9.59%;2月汽车销量为86452辆,同比下降12.43%,本年累计销量为20.31万辆,同比增长3% *ST松发 ★★ 下属公司恒力造船2艘超大型原油运输船建造合同于近日签约生效,本次标的合同金额合计约2-3亿美元 奥赛康 ★★ 子公司创新药麦芽酚铁胶囊获得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新产业 ★★ 拟以5000万元-1亿元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 热景生物 ★★ 参股公司创新药AA001单抗Ib期临床研究完成首例阿尔茨海默病受试者入组给药 研报来源: 国泰海通证券,杨林,S0880525040027,计算机行业:银河通用“干活”机器人登春晚,具身智能迎来主流时刻。2026年01月25日 国金证券,刘高畅,S1130525120005,计算机行业深度研究:具身智能迫近临界点,人形机器人商业化有望揭开序幕。2026年02月25日 天风证券,吴开达,S1110524030001,6G:实现“空天地海一体化”的新型通信技术 产业赛道投资图谱,2025年12月06日 西南证券,朱会振,S0020523080001,公司研究报告/比亚迪(002594),2025年9月24日。 华泰证券,申建国,S0570522020002,电力设备与新能源:比亚迪闪充技术或推动高压超充趋势,2025年3月18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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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