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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今晚全球瞩目!英伟达GTC将要召开,机构详细梳理这些产业链机会;三部委发文部署氢能利用,行业已成能源安全+脱碳核心枢纽之一,这家公司制氢设备填补国内空白,同时在火电灵活性改造领域获得中科院独家技术授权丨3月17日早知道
今晚全球瞩目!英伟达GTC将要召开,机构详细梳理这些产业链机会;三部委发文部署氢能利用,行业已成能源安全+脱碳核心枢纽之一,这家公司制氢设备填补国内空白,同时在火电灵活性改造领域获得中科院独家技术授权丨3月17日早知道
2026-03-16 20:29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注:本文所有资讯均来自公开信息,仅作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 【今日大新闻】 今晚全球瞩目!英伟达GTC即将召开,机构详细梳理这些产业链机会 当地时间3月16日—3月19日(周一至周四),英伟达GTC 2026大会将于美国加州圣何塞盛大召开。英伟达CEO黄仁勋称,将在GTC大会上展示“世界前所未见”的全新芯片。 美银证券预计,英伟达将在GTC主题演讲上展示新一代产品阵列,核心看点包括整合Groq技术的语言处理单元(LPU)机架系统、新一代高速交换机及共封装光学(CPO)方案,并存在与英特尔联合推出定制x86处理器的可能性。 国联民生指出,Groq专注AI推理芯片,由前谷歌TPU核心成员创立,2025年英伟达获其技术授权并吸纳其90%员工。LPU采用大模型推理专用架构,遵循软件优先、可编程流水线架构、确定性计算与网络、片上存储四大原则,其片上SRAM存储带宽达80TB/s,较GPU的HBM优势显著,低时延、高能效特点突出。与GPU侧重批量计算和训练不同,LPU更适配实时AI应用推理侧。此次布局有望丰富英伟达推理产品线,同时推动SRAM需求及PCB材料升级,打开全新增量空间。 广发证券表示,光互联Scale-Up是今年GTC&OFC的重要焦点。随着Scale-Up域未来扩展到百卡甚至千卡级别,由于距离限制,铜互联已经无法覆盖,根据阿里白皮书数据,有源AEC100G/lane的传输距离仅7米,而光互联可以覆盖几十米、几百米甚至更远距离,光互联优势凸显。Scale-Up侧的NPO有望在2027年批量应用,以海外云厂商进行牵头渗透;CPO有望在2027年底的英伟达RubinUltra中被大规模使用,本次GTC大会中有望看到相关催化。 此外,关注英伟达下一代机柜的液冷&电源边际变化。英伟达在GTC2025上曾展示Kyber架构机柜,功率密度和热密度相比Oberon机柜显著增加,由此带来两方面的变化:液冷方面,随着单computetray部署更多的GPUdie,需要液冷系统有更强的散热能力,液冷BOM占比有望提升;电源方面,一是柜外800VHVDC有望伴随RubinUltra而铺开,二是柜内垂直供电等下一代新型板载供电架构有可能开始渗透。 国泰海通则表示,GTC2026预计在具身智能领域,大会将持续聚焦人形机器人与数字孪生方向,重点关注Isaac、Omniverse在端到端物理AI层面的技术升级、开发体系及落地应用案例,有望推动人形机器人产业化落地。 相关公司中,联特科技:公司的1.6T光模块主要基于EML调制技术及硅光调制技术,是国内少数可以批量交付涵盖从10G到800G多种速率,包括QSFP56,SFP56等系列光模块的厂商 世运电路:公司泰国工厂主要包括高多层和中高阶的HDI产品,2025年6月泰国工厂已经封顶,预计2026年一季度投产。此外,公司人形机器人相关PCB产品处于小批量供应阶段。 【海外风向】 服务器丨同比有望增10倍!即将亮相英伟达GTC大会的LPU有望成AI推理大杀器,出货预期被大幅上修,配套机柜成为最大赢家之一 天风国际分析师郭明錤16日表示,英伟达投资Groq后,Groq旗下LPU出货规划出现显著上修,2026年至2027年累计出货量预计将达400万至500万颗,与过去年度相比整体出货量将实现超过10倍成长。 根据报告预估,2026年至2027年期间,LPU累计出货量将达到约400万至500万颗。其中,2026年出货占比约30%至40%,2027年则提升至60%至70%。若与过去年度出货规模相比,整体出货量将实现超过10倍的成长,显示AI推理需求正快速进入规模化部署阶段。 点评:英伟达此前完成对Groq的收购,被市场视为其强化推理侧架构能力的重要布局。Groq推出的LPU(Language Processing Unit,语言处理单元)是专为大模型推理场景设计的专用计算架构,英伟达有望在GTC大会上推出新一代Feynman架构,并可能在部分推理加速单元中引入LPU架构,以进一步优化AI推理性能。 国联民生指出,GPU沿用了专为训练设计的内存层次结构:DRAM和HBM作为主存储器。DRAM和HBM在每次权重获取时都会引入显著的延迟。这在时间局部性可预测且运算强度高的批量训练中表现良好,但推理过程采用顺序层执行,运算强度远低于训练,从而暴露出DRAM和HBM带来的延迟劣势。 相较而言,LPU集成了数百兆字节的片上SRAM作为主权重存储,而非缓存,从而显著降低了访问延迟。Groq芯片上的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的内存带宽超过80TB/S,而图形处理器(GPU)芯片外的高带宽存储器(HBM)的带宽约为8TB/S。仅此差异就使低功耗处理器(LPUs)获得高达10倍的速度优势。 国联民生表示,随着LPU的推出,预计英伟达在推理侧的产品线将更加丰富,利于英伟达在GPU以外打开更广阔的推理市场空间,硬件侧方面,片上存储机制对SRAM需求形成推动,同时LPU高速信号互联对PCB提出更高要求,PCB材料亦有望向M9(Q布)升级,打开PCB及上游增量空间。 此外财通证券指出,2024年初我国日均Token的消耗量为1000亿,2026年2月主流大模型合计日均Token消耗已到180万亿级别,Tokens消耗量快速增长,带动推理芯片市场规模的高增长。LPU可降低大模型推理的延迟,有望在推理芯片市场中逐步渗透,具有高成长性的市场空间。目前LPU已步入量产初期,放量在即。 相关公司中,工业富联:公司是全球AI服务器OEM核心厂商。据华泰证券,英伟达下一代服务器Rubin或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出货,北美CSP资本开支或保持61%的强劲增长,在Rubin等英伟达下一代服务器出货的带动下,预测公司云计算业务2026年收入保持83%的强劲增长。 胜宏科技:公司是AI PCB龙头。具备100层以上高多层板制造能力,是全球首批实现6阶24层HDI产品大规模生产,及8阶28层HDI与16层任意互联HDI技术能力的企业。公司已在AI算力卡、AI Data Center UBB&交换机市场占据一定份额,并成为国内外众多头部科技企业的核心合作伙伴。 【题材挖掘】 氢能源/燃料电池丨三部委发文部署氢能利用,行业已成能源安全+脱碳核心枢纽之一,这家公司制氢设备填补国内空白,同时在火电灵活性改造领域获得中科院独家技术授权 工信部网站3月16日消息,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遴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期4年,单个城市群奖励上限16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拨付。 此次试点任务覆盖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及创新应用场景,形成"1+N+X"综合应用生态;目标是到2030年,终端用氢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部分地区力争降至15元/千克,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番,力争达10万辆。 点评:国金证券认为,氢能正崛起为破解我国能源安全与深度脱碳双重困境的核心枢纽,战略高度与政策力度空前。其指出氢能正站在规模化和商业化的历史转折点,下游应用路径从价格敏感度最低的交通和化工领域率先突破,沿"绿色航运—氢能重卡—化工—冶金—储能"路径推进;基于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减碳目标测算,2026年绿氢需求将达300万吨,对应电解槽装机需求约27.8GW;"十五五"累计绿氢需求约6500万吨,对应电解槽需求约602GW;当制氢电价降至0.2元/千瓦时以下,绿氢将大范围具备与灰氢平价能力,叠加欧盟碳税抬高灰氢成本,平价进程实质性提速。 华泰证券表示,2030年全球绿氢需求有望达830万吨,国内较2024年32万吨增长近15倍,其中氢基重卡、氢冶金、氢化工、氢供热/用电分别贡献100、138、182、86万吨;船用甲醇方面,当前16元/千克制氢成本下,叠加EU ETS碳成本(80欧元/吨碳),船用甲醇已基本可实现对传统船用油的经济性打平。绿醇短期供不应求格局明确,2026年船舶交付达峰将催生271万吨需求,而当前建成产能仅约100万吨。 上游产业链方面,绿氢成本约占绿氨生产成本75%、电甲醇47%,绿电成本又占绿氢成本70%以上,降本链条从绿电直连向下传导;电解槽已实现价格战出清,碱性电解槽中标均价较2021年下降50%以上,行业竞争格局优化利好头部设备企业。 相关公司中,华光环能:公司1500Nm3/h碱性电解槽产品产氢压力可达3.2MPa,达到行业最高水平,填补了国内千方级高压电解槽的空白,同时公司在火电灵活性改造领域获得中科院独家技术授权。 亚普股份:公司自主研发的35MPa和70MPa瓶口阀、减压阀、加氢口等产品已完成认证,部分产品小批量推向市场,其中70MPa的瓶口阀是国内首个按新国标进行认证的产品,解决了“卡脖子”技术难题,打破了行业垄断。 游戏丨同比增速创近10个月新高!供需共振或继续驱动游戏行业高景气,A股这家公司新游戏已获得版号,还深度涉足云计算业务 据界面新闻3月16日报道,伽马数据发布《2026年2月中国游戏产业月度报告》。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国内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32.31亿元,环比增长2.35%,同比增长18.96%。同比增速创近10个月新高。 点评:东吴证券表示,“十五五”规划两次明确提及游戏行业,为产业未来五年发展奠定宏观基调:一是提出“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二是明确鼓励“优质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影视动漫、精品展览等出海”。相比之下,本次“十五五”规划正文明确强调“引导规范”与“健康发展”,政策态度有所回暖,这标志着游戏行业步入常态化、可预期的良性发展新阶段。 开源证券指出,3月4日,谷歌宣布从2026.6.30起,将美国、英国和欧洲经济区(EEA)的GooglePlay应用商店抽成比例从30%降至20%,并正式开放第三方支付与第三方应用商店,在后续部分合作计划中,订阅类应用的抽成比例最低或降至10%,此举或显著提升海外收入占比高的国内游戏公司净利率。 此外,恺英网络战略投资企业深圳自然选择所开发的国内首款3DAI情感陪伴应用《EVE》将于3.14正式公测,完美世界旗下《异环》已具备“爆款”潜力,上线后或成为大DAU、高流水长青游戏代表。近期游戏板块的调整使得板块估值性价比进一步凸显,后续重磅新游(如《异环》)的上线、长青游戏的表现及游戏板块一季报值得期待,供需共振或继续驱动游戏行业高景气延续,世界模型等AI技术突破或持续助力游戏玩法升级,提升大DAU长青游戏的流量价值及平台的渠道分发价值。 相关公司中,完美世界:《异环》是完美世界基于虚幻引擎5开发的二次元都市题材开放世界游戏。国服全平台公测正式定档2026年4月23日。 顺网科技:公司新游戏《三国:百将牌》已获得游戏版号,目前正处于测试阶段。此外,公司依托边缘算力优势深耕AI领域,推出了AI云电脑,内置多类AI基础应用,覆盖图片/视频/音乐生成、编程辅助等应用,用户无需复杂部署即可拥有“云端AI一体机”。 【公告淘金】 重要公告精选 2026年03月17日 高凌信息 ★★★ 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凯睿星通信息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停牌。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凯睿星通信息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停牌 沃森生物 ★★★ 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股票停牌。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股票停牌 永臻股份 ★★ 在江苏省常州市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铝型材及其深加工产品技改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8亿元 晨光股份 ★★ 拟筹划分拆控股子公司科力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南亚新材 ★★ 拟以9000万元-1.7亿元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7元/股 海正药业 ★★ 全资子公司获得海博麦布阿托伐他汀钙片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孚能科技 ★★ 全资子公司收到广汽集团定点开发通知书,定点通知中的项目将采用基于SPS超级软包动力电池解决方案(Super PunchSolution)设计的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三联锻造 ★★ 全资子公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温合金叶片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 恒瑞医药 ★★ 获得SHR-1819注射液、SHR-1905注射液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万泰生物 ★★ 重组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CHO细胞)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研报来源: 信达证券,莫文宇,S1500522090001,GTC大会前瞻——LPU、CPO和存储,2026年03月15日 广发证券,韩东,S0260523050005,GTC&OFC前瞻,2026年03月09日 国联民生证券,方竞,S0590525120003,电子行业周报:英伟达GTC将至,Feynman及LPU或将登场,2026年03月10日 国泰海通证券,肖群稀,S0880522120001,英伟达GTC大会具身智能回顾与前瞻:构建端到端humanoid物理AI系统,2026年03月14日国联民生,方竞,S0590525120003,英伟达GTC将至,Feynman及LPU或将登场,2026年03月10日 财通证券,唐佳,S0160525110002,LPU专题报告一:架构创新突破大模型推理延迟瓶颈,广阔市场空间有望快速放量,2026年03月15日 国金证券,苏晨,S0350523060002,《氢氨醇行业专题研究:氢能下游应用路径与经济性分析》,2026年3月 华泰证券,刘俊,S0570523110003,《能源转型系列报告:氢能2026展望——国内外政策拐点之年》,2026年3月10日 开源证券,方光照,S0790520030004,传媒行业点评报告:OpenClaw出圈,政策再助力,继续布局AI及游戏,2026年03月09日 东吴证券,张良卫,S0600516070001,游戏行业点评报告:"十五五"规划定调,看好游戏出海,2026年03月16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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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