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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油气高位运行带动油服行业景气向上,勘探与钻井环节对油价更为敏感;春秋假制度有望在更大范围落地,将额外创造文旅消费需求——0331脱水研报
油气高位运行带动油服行业景气向上,勘探与钻井环节对油价更为敏感;春秋假制度有望在更大范围落地,将额外创造文旅消费需求——0331脱水研报
2026-03-31 20:38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油服:国金证券研报指出,中东地缘冲突升级,直接推升国际油价与供应中断预期。油气高位运行,带动油服行业景气向上。从全球油气市场增量看,海洋油气市场占主导、超过80%。关注中海油服、中集集团、博迈科、纽威股份、杰瑞股份等。 2、旅游:实施春假的省市,出游热度超过其他地方,随着政策不断吹风,有利于春秋假在国内更大范围落地,文旅板块有望受益。核心公司:天目湖、金陵饭店、宋城演艺、黄山旅游、桂林旅游、首旅酒店等。 3、垃圾焚烧:长江证券研报指出,随着国内投资趋于饱和,垃圾焚烧行业正悄然“变道”。企业资本开支下降,现金流持续改善,纷纷提高分红比例,转型为稳定的“现金奶牛”。同时,东南亚、中亚等海外新兴市场因“垃圾围城”问题需求爆发,为中国龙头企业打开了全新的增长空间。行业正转向“出海扩张+稳健运营+股东回报”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标的:伟明环保、旺能环境。 4、钽矿:钽金属需求端受益于AI芯片、高温合金快速上行,而供给端70%钽矿由非洲生产,刚果金一国占据全球52%的钽供应,供给高度集中,当地战乱冲突频繁,加剧供应链风险。据长江证券测算,钽精矿大涨之后还具有62%的上涨弹性。核心公司:新金路、永兴材料。 正文: 1、油气高位运行带动油服行业景气向上,勘探与钻井环节对油价更为敏感 国金证券研报指出,中东地缘冲突升级,直接推升国际油价与供应中断预期。油气高位运行,带动油服行业景气向上。从全球油气市场增量看,海洋油气市场占主导、超过80%。关注中海油服、中集集团、博迈科、纽威股份、杰瑞股份等。 2月底以来,中东地缘冲突进一步加剧,霍尔木兹海峡受阻带来实质性供给中断、影响全球原油约20%的供给,推动全球油、气快速上行并维持高位。目前中东地区能源设施已多处损坏,一般油井长期停产后复产成本高昂,部分产能或永久损失。损坏后修复难度大,通常供应链恢复及修复时间至少6个月。 另外,此次能源供应危机也倒逼各国重新审视能源安全战略,加大本土能源开采力度。从而使得全球油服行业景气度上行。 在油服产业链中,勘探与钻井环节技术要求高、价值量占比高,并对油价等需求因素变化最为敏感。 全球市场看,海上油气成绝对增长主力。当前,海上钻井平台剩产能基本出清、供给相对刚性,全球平均利用率持续在80%左右高位运行。而且海上钻井平台资产较重,折旧成本占比高。因此,当钻井平台租金和利用率上行后,海上钻井业务毛利率提升弹性大。 复盘过去十年,中海油服钻井业务与中海油资本开支高度绑定,CAPEX增速直接决定其收入与毛利弹性。2025年,依托中海油CAPEX高位运行叠加作业率、日费改善,中海油服钻井毛利率重回上行通道。 深海油气开发经济性的提升驱动海上油气开发投资上行,南美、西非FPSO储备项目充足。当前油公司正在加速向BOT模式转型,通过与总包商分担融资风险,显著降低项目的融资门槛。 据全球能源市场研究咨询公司EMA预计,2026-2031年全球FPSO市场将保持稳健增长,保守估计年均新增订单至少7艘,乐观情况下可达11-15艘。FPSO供应链是从总包商到船体制造到分包商,当前全线产能较紧张,中国企业在成本、产能、交付、运维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 在全球制造与供应链方面,在船体制造上,中国船厂如中集来福士、外高桥等已在FPSO船体建造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而新加坡、韩国船厂份额进一步萎缩。上部模块制造上:中国、新加坡、巴西三分天下,而仅有中国企业具备充足产能和较快的交付能力。中国制造端企业有望充分受益于FPSO需求的加速。 2、春假+清明=6天长假,春秋假制度有望在国内更大范围落地,将额外创造文旅消费需求 东方证券指出,清明假期临近,酒店机票门票搜索预定热度快速提升,同时实施春假的省市出游热度显著超越其他城市。随着政策吹风,有利于春秋假在国内更大范围落地,促进文旅消费。 1)春假+清明假连休,整体出游预订热度上升 同程公布清明节预测:截至3月23日,4月1日-6日(春假+清明假)期间的机票、酒店民宿、门票等搜索预订热度同比涨幅接近一倍。4月1日-4月2日机票均价环比前一周涨超30%。出入境机票搜索热度同比涨幅超50%。 2)实施春假的省市,出游热度超过其他地方 同程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江苏、浙江、四川等省份已明确试点实施春假,且多地放假时间与清明衔接,形成6天小黄金周。 3月中旬以来,南京、苏州、成都等地用户旅行产品预订热度涨势突出。其中,南京用户预订热度增幅最高,同比增长148%,苏州和成都用户预订热度增幅分别为126%和113%,领跑全国其他城市。 随着政策不断吹风,有利于春秋假在国内更大范围落地。从中央部委到地方,都在鼓励各地落实春秋假,促进消费。 3)文旅板块有望受益 已放春假的省市的上市公司受益大,相关标的:天目湖、金陵饭店、宋城演艺、峨眉山A。 利于全国性名胜和名山大川:黄山旅游、桂林旅游。 有利于全国性网络型业态,相关标的:首旅酒店。 3、告别“跑马圈地”,垃圾焚烧企业变身“分红能手”,出海+绝对收益+估值修复三重逻辑 长江证券研报指出,随着国内投资趋于饱和,垃圾焚烧行业正悄然“变道”。企业资本开支下降,现金流持续改善,纷纷提高分红比例,转型为稳定的“现金奶牛”。同时,东南亚、中亚等海外新兴市场因“垃圾围城”问题需求爆发,为中国龙头企业打开了全新的增长空间。行业正从国内增量竞争,转向“出海扩张+稳健运营+股东回报”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1)行业现状:国内增量继续下降,海外市场亟待开发 国内垃圾焚烧产能已基本饱和,2025年新增垃圾焚烧中标规模0.59万吨/日,同比继续下降35%。东南亚、中亚国家垃圾围城的环境问题逐渐突出,垃圾焚烧需求迫切,具备推广的经济条件。 印尼市场于2025年底正式开启,看好高热值+电价下的新兴市场空间。 2)龙头现状:经营数据稳中有升,现金流持续向好 截至目前,垃圾焚烧企业中已经披露2025年经营数据的企业有伟明环保、绿色动力、永兴股份、光大环境、海螺创业,2025年上述企业垃圾处理量、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均有稳健增长,且同步拓展供热业务,经营表现良好。 从现金流角度来看,行业资本开支处于下行周期,2025年下半年国补有加速发放迹象,叠加地方政府化债,行业龙头现金流整体向好。 3)趋势一:东南亚、中亚市场爆发,龙头公司率先卡位 2023年以来,不完全统计中国企业新签约海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二十余个,合计产能接近3.6万吨/日,主要集中在越南、泰国、印尼、乌兹别克斯坦等核心区域,上市公司中军信股份、旺能环境、光大环境、伟明环保新签/推进中的海外运行项目产能分别为9000、3600、3600、3000吨/日,后续随新项目逐步释放,中国企业预计有望凭借优秀综合实力中标更多优质项目,从而获得增量EPS空间。 4)趋势二:龙头陆续提升分红,行业绝对收益属性凸显 行业资本开支下行,企业经营现金流稳中向好,2022年以来军信股份、永兴股份、绿色动力分红比例均提升至60%以上,瀚蓝环境、伟明环保、城发环境、光大环境、旺能环境2024年分红比例较2022年提升23.5pct、14.7pct、10.0pct、9.8pct、8.6pct。 预计后续随垃圾焚烧公司进一步深化提质增效、回款改善,分红比例有望持续上行。垃圾焚烧企业业绩具备确定性高且稳步增长,终极形态可以满足70%-80%分红比例,若保守以5%的股息率作为市场接受的锚定值,则至少可以支撑14x-16xPE估值水平,看好优质的运营类垃圾焚烧资产长期绝对收益逻辑。 5)趋势三:报表端加速向好,估值修复进行时 回顾光大环境过去10年PB-Band及现金流、净利润表现,可见,对公司估值压制程度较高的现金流指标触底回升后整体PB估值持续修复,海螺创业也有类似趋势。 行业角度来看,垃圾焚烧公司基本均已迈入建造收入占比大幅下降后的稳定运营期,整体现金流向好,利润端受建造业务影响的高峰期已过,资产负债率下降趋势。报表端加速向好,看好后续行业现金流向好叠加盈利稳步提升预期下的估值改善。 6)关注出海+绝对收益+估值修复三重逻辑 出海(伟明环保、旺能环境、军信股份、三峰环境等)+绝对收益(瀚蓝环境、永兴股份、绿色动力、城发环境、中科环保等)+估值修复(光大环境、海螺创业、绿色动力环保等)三重逻辑。 4、AI芯片和高温合金同步驱动的战略小金属,全球70%钽矿来自非洲,事故+战乱高度扰动供给,各国战略补库将带来更大价格弹性 钽密度为16.68g/cm3,熔点为2980℃,是仅次于钨、铼之外的第三大难熔金属,主要应用于电容器、高温合金和半导体芯片等领域。需求端受益于AI芯片、高温合金快速上行,而供给端由于刚果金大矿停产,造成供给硬缺口。 长江证券指出,未来钽金属需求持续走高,而非洲供给端扰动不断,预计后续随着供应链战略补库,价格还有进一步上涨可能。 1)需求端增速不断上修 钽最主要下游是电容器,常用于军工电子、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当前,人工智能带来颠覆式革新,AI芯片基于高功耗,易升温的特点,对电容材料的要求也水涨船高。英伟达GB200大量采用聚合物钽电容,当前已供不应求,龙头涨价30%-45%,映射AI需求的旺盛。 其次,高温合金是钽第二大消费领域,在军工、航空航天,燃气与核力发电终端景气的同时,新型高温合金对钽的单耗稳中有升,二次加持钽需求。 考虑终端景气上行,预测“十五五”期间钽需求CAGR进一步上修至15%以上。 2)供给侧高度集中,非洲扰动不断 全球约70%钽矿由非洲生产,刚果金一国占据全球52%的钽供应,供给高度集中。而且,非洲钽矿基建条件较差,以手抓矿为主,当地战乱冲突频繁,加剧供应链风险。 1月30日,位于刚果金东部的钶钽矿区发生大规模塌方事故。当地已暂时停止手工采矿,至今未有复产迹象,意味着全球15%的钽矿供给停产。 同时,其余非洲钽矿供应也风险重重,供需缺口延续刚性。 3)战略补库有可能带来极大价格弹性 长周期复盘看,钽精矿价格在大多数时间内运行平稳,而在每轮上涨周期,涨价弹性极为突出。原因在于钽在终端用量微乎其微,终端成本占比低,又对产品性能起关键作用,导致下游对钽涨价的接受度较高。 以1980年和2000年为例,钽精矿累计最大涨幅达498%和547%。 此外,由于钽供应高度集中,大部分钽消费国的资源严重依赖进口,供应链高风险的特征,当下游预期钽资源紧缺时,容易激发剧烈的补库需求,尤其是军工、半导体芯片等战略属性较强的领域。1980和2000年钽精矿史诗级的上涨行情,均有下游大幅补库的推动。 本轮在钽供需缺口延续和地缘冲突加剧的背景下,战略补库有望进一步加持上涨弹性。 据长江证券测算,3月27日的时点价测算钽精矿价格79美元/磅,相较1980、2000年均价128美元/磅,具有62%的上涨弹性。意味着若供需缺口的矛盾难以缓解,钽精矿价格或仍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 4)产业链核心公司 新金路:公司2023年参与栗木矿破产重整工作,实现破产和解。当前公司紧锣密鼓推进栗木矿一期采选冶建设工作,预计形成4275吨锡精矿、600吨钨精矿、500吨氟钽酸钾、50吨氧化钽和200吨氧化铌的生产能力。按60万吨/年产能测算,矿山服务年限约29年,且增储和尾矿利用空间甚广,预示着一期项目投产后,仍有较大扩产空间。 永兴材料:公司锂云母含有高附加值副产品钽铌锡,资源综合利用成本低;且公司采矿规模大幅扩张,有望进一步增厚资源端业绩。 研报来源: 1、国金证券,满在朋,S1130522030002,地缘冲突带动油服行业景气回升,关注海洋油气市场弹性。2026年3月30日 2、东方证券,谢宁铃,S0860520070001,春假+清明=6天长假,创造需求有望助推出行。2026年3月31日 3、长江证券,徐科,S0490517090001,从垃圾焚烧行业发展趋势看投资思路,关注出海+绝对收益+估值修复三重逻辑。2026年3月30日 4、长江证券,王鹤涛,S0490512070002,小金属钽专题:从供需缺口,向战略补库。2026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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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