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碳酸锂站上20万显著影响IRR,钠电平价可期,2030年市场规模将飙升到1051GWh;公募机构2026年对食饮板块或有重新配置需求,带来估值修复——0512脱水研报
碳酸锂站上20万显著影响IRR,钠电平价可期,2030年市场规模将飙升到1051GWh;公募机构2026年对食饮板块或有重新配置需求,带来估值修复——0512脱水研报
2026-05-12 19:51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钠电:目前,部分铁锂储能电芯价格重回0.4元/Wh,预计26年底钠电池产能扩大后钠电电芯有望实现平价,到2027年有望到0.35元/Wh。钠电池将开启大规模放量,2025年全球钠离子电池出货量9GWh,到2030年钠离子电池市场规模将达到1051GWh,5年CAGR为159%。关注容百科技、鼎胜新材、维科技术、普利特等。 2、黄金:东北证券研报指出,黄金大涨的背后,往往是一场“法币危机”。历史告诉我们,只有等危机被真正解决(比如暴力加息、强制财政紧缩),黄金牛市才会终结。而现在,全球债务、地缘冲突等问题只是在“攒怒气”,远没到“放大招解决”的时候。3月金价因短期利空(美伊冲突、加息担忧、土耳其抛售)回调,但现在最坏的时刻已过,央行还在买买买。虽然引发黄金下一波大涨的“滞胀”信号还不明显,但眼下已是分批买入黄金和金矿股的好时机。标的:山东黄金、赤峰黄金。 3、食品饮料:中银证券研报指出,食饮板块经历前期持续调整后,已进入底部区间。从季报业绩来看,1Q26白酒降幅收窄,大众品业绩触底恢复,部分子行业龙头企业表现强劲。且2026年行业面临全面低基数,在业绩底、持仓底的背景下,考虑到机构有重新配置需求,板块或迎来估值及业绩的修复或反转。关注贵州茅台、安井食品、中炬高新、新乳业等。 4、纺服:长江证券研报指出,纺服上游原材料进入涨价周期,带动部分上游加工商有望在2025Q4~2026H1实现较优业绩弹性。但供需分化下材料涨价幅度、节奏、企业顺价能力和业绩弹性亦分化。可适当关注低价库存储备充裕、顺价力强的上游制造,业绩预期充分乐观阶段逐步印证。如回调充分的绝对收益新澳股份、囤棉充裕存业绩弹性的富春染织、外棉仍有涨价预期的百隆东方。 正文: 1、储能项目的生命线,碳酸锂站上20万显著影响IRR,钠电平价可期,2030年市场规模将飙升到1051GWh 当前碳酸锂价格处于高位,钠电产业有望加速落地,布局相关钠离子电池产业链环节企业有望率先受益。 1)需求端,储能需求旺盛叠加新能源单车带电量提升 根据EVTank,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达到651.5GWh,yoy+76.2%,动力电池出货量增长42.2%至1495.2GWh。 展望2026年, 储能方面:国内在2026年1月出台全国性容量电价政策,储能经济性预计未来在各省将逐步跑通。海外在美以伊战争影响下,各国对能源安全和独立更加重视,预计促进储能需求。 动力方面,单车带电量提升和出口需求旺盛,对动力电池需求有较大拉动作用。 2026年1-3月,我国新能源车单车带电量66.7kwh,yoy+34%,出口56.8GWh,yoy+50.3%。 预计2026年储能出货量985GWh,yoy+51.2%,动力出货量1852GWh,yoy+23.9%,动储总出货2837GWh,yoy+32.1%。 2)碳酸锂价格强势,直接影响储能项目IRR 2026年碳酸锂的供需将从宽松平衡转向紧平衡。 到5月,供给端扰动加大。5月宜春4矿面临换证停产,津巴布韦2月底暂停锂精矿出口(2025年津巴布韦占全球产量10%,占中国总进口量的15.5%–19%),预计5-6月份都存在断档。 截止5月11日,碳酸锂期货价格站上20万。在碳酸锂20万的时候,部分省份的储能项目资本金IRR不到6%,需求或部分受到影响。 3)碳酸锂价格高启,钠电平价可期 5月7日,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福鼎时代新能源公示六期扩建项目环评,拟投资50亿元新建40GWh钠离子动力电池产能。此为宁德时代迄今最大单笔钠电产能规划。此前公司已与海博思创签署3年60GWh钠电池供货协议。 目前,部分铁锂储能电芯价格重回0.4元/Wh。2025年钠电电芯价格在0.52元/Wh,预计到2026年年底,随着量产规模增大,有望到0.4元/Wh,到2027年有望到0.35元/Wh。 2025年全球钠离子电池出货量达9GWh,同比增长150%,到2030年钠离子电池市场规模将达到1051GWh,5年CAGR为159%。 4)核心公司 宁德时代、容百科技、鼎胜新材、维科技术、普利特、同兴科技等。 2、黄金的牛市还没完!历史上只有“暴力加息”和“强制减支”能终结它,现在这两件事都还远着呢 东北证券研报指出,历史经验表明,黄金超级牛市终结的唯一条件是“法币危机被制度性解决”(如沃尔克紧缩、财政自动减支)。当前全球仍处于“坏因素累积但未爆发”的阶段(债务高企、地缘动荡),远未到“制度性修复”的顶部拐点。3月以来的金价回调(美伊冲突抽水、加息预期扰动、土耳其抛售)仅是短期逆风,目前最猛烈的抛压已过,央行购金趋势未改。虽然绝对的顺风(滞胀确认)尚未到来,但当前已是中长期布局黄金及金矿股的较好时点。 1)长周期看,金价远未见顶 前两轮金价超级牛市趋势何以逆转? 第一次,20世纪70年代末期石油危机彻底激化滞胀,法币信用崩溃,金价在1979-80年加速暴涨,直到沃尔克通过休克式的货币紧缩政策控制了恶性通胀后,金价最终见顶回落。 第二次,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开启QE注入天量流动性,同时政府杠杆置换居民杠杆,欧美债务飙升,并在2011年出现债务危机,金价随之持续大涨,直到2011年美国通过预算控制法案推动强制自动减支机制,以及 2013美联储意外释放Taper信号,黄金构筑出双顶形态,进而完成了从牛市到熊市的过渡。 一句话总结,黄金的长期牛市的演变,本质上源于多重因素累积之下(财政纪律削弱、联储释放过量流动性、地缘冲击等),某种形式的法币危机爆发(可能与通胀、汇率或债务相关),然后倒逼制度自我改良或形成新的秩序,黄金才会在暴涨之后,终结其长期牛市。截至目前,我们仍只是看到“不良因素的积累”,但并未遭遇实际的危机。因此,金价也不会就此见顶。 2)短期逆风已过,配置时点显现 为什么3月以来金价超预期下跌?抛开获利盘清仓与技术图形恶化不谈,主要有三点因素: 一是3月美伊冲突的无序升级预期,油类资产如黑洞般抽走了大量流动性,使得前期的高位资产如黄金等普遍承压; 二是油价大幅上涨在3月末一度激发出加息预期,这种利率向上空间的不确定性,大幅加剧了市场对黄金的担忧; 三是部分主体被动变现黄金以换取流动性,如土耳其央行为了维持里拉汇率,两周出售黄金120吨黄金来补充美元储备(含掉期),短期带来了集中抛压,同时也导致市场担忧央行购金潮逆转。 不过,目前最猛烈的逆风已经过去。 第一,美伊虽仍有不确定性,但存在螺旋降级的预期,油价从持续暴涨转为高位震荡,同时市场已对美伊冲突逐渐脱敏(4月底布油重回120美元,但伦敦金止跌于4500美元); 第二。鲍威尔在5月FOMC会议上再次表示加息不是基准预期,而即将上台的沃什大概率也只是纠结降息推迟的问题; 第三,土耳其央行近期已连续4周回补黄金;包括波兰央行也已重申700吨黄金储备目标;甚至中国央行还在加大购金力度,最新月度购金数据8吨,为2025年以来最多;央行购金趋势仍在继续。 诚然,金价的绝对顺风场景尚未到来。当前美伊冲突对市场心理的影响更多在于“胀”(以及相伴而来的紧缩担忧),而非“滞”,毕竟近期美国就业数据稳健,因此即便油价回落,市场现阶段也更愿意选择做多其他资产。但随海峡持续封锁,全球经济前景承压的风险或将逐渐暴露,宏观时钟终会有转到黄金的阶段。考虑到短期逆风已过,尽管顺风未至,但当前已是中长期重新布局黄金的较好时点。 3)相关标的 相关标的:紫金黄金国际、万国黄金集团、山东黄金;山金国际、赤峰黄金、灵宝黄金、潼关黄金、湖南黄金、中金黄金、西部黄金、招金矿业、鹏欣资源等。 3、低基数、业绩底、持仓底,公募机构在2026年对食饮板块或有重新配置需求,带来估值修复 中银证券研报指出,1Q26基金重仓食品饮料股票市值占基金投资股票总市值的2.67%,若以全部重仓股为分母,1Q26食品饮料重仓股的市值占比为5.78%。食品饮料板块整体持仓家数减少明显。从基金重仓标的来看,仅贵州茅台位列机构前二十重仓股。 当前食品饮料行业基金持仓降至历史低位区间。据测算,历史低点出现在2015年第一季度,当时食品饮料板块全仓仓位约为2.3%,其中白酒板块约为0.6%。2026年第一季度,食品饮料板块全仓仓位约为3.7%,其中白酒约为2.9%,大众品约为0.9%。从历史分位数来看,食品饮料全仓仓位处于12.6%的分位数水平,白酒历史分位数为21.4%。 板块经历前期持续调整后,已进入底部区间。从季报业绩来看,1Q26白酒降幅收窄,大众品业绩触底恢复,部分子行业龙头企业表现强劲。板块中长期配置性价比凸显。 2026年行业面临全面低基数,在业绩底、持仓底的背景下,考虑到机构有重新配置需求,板块有望迎来估值及业绩的修复或反转。 关注两个方向:一是高分红且业绩稳健的龙头个股。本轮调整期,龙头企业市场份额持续提升,马太效应明显。在竞争格局稳定且现金流充裕的背景下,龙头企业提升分红率,彰显经营韧性及红利资产属性。关注贵州茅台、伊利股份、海天味业、颐海国际。第二,在行业未呈现贝塔趋势之前,把握结构性投资机会。重视可享受品类红利、渠道结构变革红利及可享受下沉市场人口红利的相关标的。如安井食品、中炬高新、新乳业、盐津铺子、燕京啤酒等标的。 4、纺服上游原材料进入涨价周期,带动部分上游加工商在2025Q4~2026H1实现较优业绩弹性 长江证券研报指出,纺服上游原材料进入涨价周期,带动部分上游加工商有望在2025Q4~2026H1实现较优业绩弹性。 但供需分化下材料涨价幅度、节奏、企业顺价能力和业绩弹性亦分化。从股价表现来看,近期部分材料(棉花、锦纶上游CPL)上涨,但公司股价钝化,映证需求弱预期下市场定价从“成本红利预期”倾斜至需求主导的“利润弹性兑现度和季度持续性”。 可适当关注低价库存储备充裕、顺价力强的上游制造,业绩预期充分乐观阶段逐步印证。如回调充分的绝对收益新澳股份、囤棉充裕存业绩弹性的富春染织、外棉仍有涨价预期的百隆东方,关注左侧赔率标的台华新材。 研报来源: 1、国泰海通,徐强,S0880517040002,碳酸锂高位,钠电平价可期。2026年5月11日 2、东北证券,曾智勤,S0550520110002,黄金:风暴之后再起航。2026年5月12日 3、中银证券,邓天娇,S1300519080002,1Q26 食品饮料基金持仓点评。2026年5月12日 4、长江证券,于旭辉,S0490518020002,景气与周期,择优与择时——纺织服装行业2026Q2投资策略。2026年5月11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化工细分龙头!相较海外竞争对手具备显著成本领先,高附加值系列产品毛利超70%,同时参股标的已启动IPO辅导——0512评级日报 PCB签单同比翻倍;MEMS微振镜、车载芯片批量落地,大通道OCS产品2026年有望入市——0512调研日报 0512强势股脱水 | 这些“传统”公司在AI时代有了新的潜力业务 美参议院投票批准凯文·沃什出任美联储主席 俄罗斯下调202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 俄罗斯经济部:将2026年俄罗斯石油产量预测下调1420万吨至5.11亿吨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