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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光刻胶多品类高增长,湿化学品本土最大产能规模效应显现;半导体射频电源批量放量,国产化加速推进——0514调研日报
光刻胶多品类高增长,湿化学品本土最大产能规模效应显现;半导体射频电源批量放量,国产化加速推进——0514调研日报
2026-05-14 16:04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今日内容: 1、晶瑞电材:光刻胶多品类高增长,湿化学品本土最大产能规模效应显现,西部新基地落地加速扩张 2、万凯新材:出口量价齐升创历史新高,多项新材料实现量产,草酸和海外两大新产能即将落地 3、英杰电气:半导体射频电源批量放量,国产化加速推进 4、联动科技:半导体测试系统主业占比90%,SoC高端领域实现突破 5、英飞特: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00%完成V型反转,GaN规模量产+全球化产能布局支撑中长期成长逻辑。 6、保龄宝:阿洛酮糖国内合规落地、二期产能年底达3万吨 ────────────────────────────────────── 晶瑞电材:光刻胶多品类高增长,湿化学品本土最大产能规模效应显现 【光刻胶各品类进展】 i线光刻胶销量及销售额同比增长均超过30%,KrF光刻胶销量及销售额均实现了超过70%的增长。ArF光刻胶已实现多家客户批量供应,多款产品已向客户送样并开展验证,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快客户验证测试等各项工作。紫外宽谱系列光刻胶产品出货量及出货金额同比增长均超过10%,光刻胶配套试剂业务销售量同比增长超过27%。 【湿化学品规模效应与产能布局】 公司高纯硫酸、高纯双氧水四个生产基地近三十万吨的本土最大产能的规模效应开始显现,出货量及毛利率均有所提升。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高纯硫酸、高纯硝酸、高纯异丙醇等高纯湿化学品的销售额同比增长。2026年2月公司决定在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西部地区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配套关键材料综合基地,主要包含年产20万吨超高纯电子级及工业高纯配套硫酸项目,年产22万吨蒸汽项目,年产3万吨超纯电子级双氧水等集成电路电子材料项目,集成电路产业配套废酸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目前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NMP与锂电材料产能扩张】 公司NMP产品工艺先进、资质齐全,拥有近十年规模化供货经验,产品出货量保持稳定,满产满销。全资孙公司渭南美特瑞正推进NMP产线建设,项目落地后,公司锂电池级、半导体级NMP产能将大幅扩容。同时公司锂电池粘结剂产品已实现稳定批量供货,顺利推进进口替代。 万凯新材:出口量价齐升创历史新高,多项新材料实现量产 【出口与海外产能建设进展】 3月以来,公司出口业务量价齐升,外销出口量创历史新高。受中东局势影响,海外部分产能退出或受限,尤其是东南亚和欧洲出现了产能缺口,为公司提供了抢占海外市场份额的窗口期,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整体经营并未因外部动荡而受阻。海外项目建设方面,尼日利亚30万吨聚酯瓶片生产基地土建和主要设备已经安装完毕,目前已经开始做设备调试,预计上半年可以进行试生产;印尼项目目前处于整体设计阶段,部分长周期设备已经签订采购协议,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 【草酸项目与乙二醇配套进展】 草酸项目已进入投产前的关键阶段,正在进行最后的设备调试,预计将于6月底前正式投产,在目前的整体宏观及市场价格水平下,预计将增厚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上游配套方面,正达凯MEG一期60万吨项目所在地为达州市宣汉县,与重庆万凯生产基地距离较近,将能够基本满足公司重庆子公司对MEG的需求,有效降低PET单位成本,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新材料研发多项进展】 "生物基呋喃聚酯项目"已完成政策准入突破,获准在中国境内用于食品接触用途,5000吨中试项目稳步推进中。"PET化学法再生技术项目"已建成rPET中试线并实现稳定运行,成功产出合格产品,工艺路线持续优化,产品验证工作有序推进。"新型耐热共聚酯项目"已推出多个牌号高性能耐热聚酯工程塑料,已实现连续量产和销售。"注塑级高透亮非晶型聚酯"项目实现2万吨量产,已进入高端化妆品包装领域主流市场。"新戊二醇型PETG共聚酯"项目实现2万吨量产,主要用于热收缩膜、热封膜、片材,已进入环保可回收收缩膜领域主流市场。与法国合作的rPET再生聚酯项目目前尚未正式开工,主要双方技术人员就技术、设备细节清单进行详细的磋谈,因没有先例,公司推进相对谨慎。 英杰电气:半导体射频电源批量放量,国产化加速推进,估值切换逻辑逐步兑现 【半导体业务高增,核心数据支撑估值切换】 2026Q1半导体订单1.87亿元(+39%)、营收9,900万元(+31%),毛利率约50%,显著高于光伏。Q1整体订单4.2亿元(+40%),其他行业订单1.76亿元(+63%),含高端钢铁冶金、先进玻纤设备、可控核聚变、医疗等多类电源。公司认为,市场如仍按光伏周期股给公司定价,显然忽视了公司半导体高成长与高毛利属性,参考可比半导体业务的公司估值,低估显著。光伏业务仍有10多亿的发出商品处于逐步确认营收的阶段,未来仍能实现营收和净利润的正向贡献,并非拖累而是业绩加持。 【射频电源批量供货,匹配器实现突破,产品线持续扩充】 13.56MHz射频电源是公司最早完成研发的射频电源,目前实现稳定量产,已正常批量供货。公司射频电源2022年底突破,2023年9月起批量供应,覆盖ICP/CCP刻蚀、PECVD沉积等场景。已配套中微刻蚀机、拓荆PECVD设备,进入头部晶圆厂供应链,还有多个型号正在多个客户处进行测试。除射频电源外,公司在射频匹配器上也有了突破,部分型号电源产品已经开始使用公司研发的匹配器。合作方面,除深度配套中微公司、拓荆科技等头部设备厂商,与北方华创也有电源供应的合作,还与数家头部晶圆厂家进行合作,提供样机测试,其中已经有对某些厂家的批量供货。28nm成熟制程已批量供货,先进制程稳步推进。 【与海外竞品差距及研发攻关方向明确】 目前公司已量产的射频电源及匹配器与4-5年前的海外竞品主要参数指标基本可以对标,主要包括快速频率可调技术、功率输出精度、功率输出稳定性等。当前海外竞品已推出较前沿的技术及产品,主要是面向先进制程的系统级协同处理(更快的调谐算法,更高带宽的阻抗跟踪),针对该前沿技术公司已展开相关调研并配备优质资源展开技术预研,目前已梳理完成相应技术方案。公司已明确加大射频电源战略研发投入的计划:持续提升研发费用绝对规模;优化投入结构,向先进制程、高频高速控制、系统集成等关键方向倾斜;依托成都半导体基地建设,强化产研协同,加快技术迭代与产能释放。 【多元业务布局:充电桩、核聚变、储能、AI服务器电源】 充电桩方面,一季度充电桩订单有近30%的同比增长,有和国内头部企业的战略性合作,持续拓展欧洲、东南亚、中东地区,但仍未进入大规模放量阶段。核聚变电源方面,已建立明确合作关系并取得实质性订单,2024-2025年全年订单均在1,000万左右,尚未形成大规模放量,未来随国内聚变工程实验堆等重点项目落地与扩容,业务规模有望逐步释放。储能方面,子公司拥有自主独立专利技术,增程式储能是最大差异化亮点,当前重点推进样机测试与客户对接落地。AI服务器电源目前暂时没法确定具体验证结束时间,整体节奏不好预判,只能等客户每轮测试反馈落地后才能确定收尾节点。 联动科技:半导体测试系统主业占比90%,SoC高端领域实现突破 【主营产品与核心战略】 公司主要业务聚焦在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测试机),约占公司营收的90%,包括了功率半导体和模拟信号集成电路测试系统。主要产品包括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激光打标设备及其他机电一体化设备;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主要用于检测晶圆以及芯片的功能和性能参数,包括功率半导体的测试、模拟类及数模混合信号类集成电路的测试;激光打标设备主要用于半导体芯片的打标。公司聚焦测试系统核心赛道,精准把握下游AI领域的战略机遇,在SoC测试的高端领域实现了突破,成功推出QT-9800测试系统;QT-9800测试系统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核心产品,公司将加大市场推广和应用开发,积极推动该产品的客户验证和量产。 【国产化竞争格局】 相比国际厂商如日本Advantest、美国Teradyne,公司在技术积累和大规模量产经验上仍有差距。在目前国家对半导体自主可控的迫切需求下,公司在国内新兴市场的需求切入和产品性价比上具备优势,能够贴近国内客户的需求提出差异化解决方案,提供本地快速响应服务。国内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持续提升,特别是在功率半导体和AI SoC产品方向;公司在国产化替代方面的增长空间十分广阔,有望在细分市场形成更强竞争力。 【市场景气度与产品布局】 目前随着国内外8寸碳化硅晶圆在产能建设、良率、技术突破等方面的进一步突破,下游电动车、储能和光伏新能源以及工控领域在碳化硅模块国产化率的提升,都将推动晶圆测试、KGD测试以及模块测试环节的需求。公司在氮化镓测试技术也具有丰富的储备,针对氮化镓晶圆和器件的QT-8400系列测试设备已批量出货。消费类电子的复苏和多元化的应用也有利于公司模拟测试设备的市场开拓;公司预计2026年半导体行业将继续保持较高景气度,下游客户需求较为旺盛,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积极备货。 英飞特: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00%完成V型反转,GaN规模量产+全球化产能布局支撑中长期成长逻辑 【一季度业绩V型反转,核心指标全面修复】 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87.57万元,同比增长11.12%;实现净利润840.08万元,同比增长200.93%。管理层表示,随着前期并购整合和组织优化相关的阶段性影响逐步消退,管理和战略升级效果开始显现,费用率、现金流以及经营质量等关键指标较此前有所改善。2025年度公司经营承压主要受行业调整、市场波动及一次性组织优化费用拖累,上述阶段性因素正在消退。 【GaN量产落地,系统解决方案渗透加速】 公司已在IT0-10P67(200W/320W)系列中率先实现搭载GaN的驱动电源规模化量产,同时有多个应用场景的新产品在研发推进中。系统解决方案方面,截至目前全球已有500+客户采用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销售份额约占公司LED照明板块销售收入的15%左右。 【商誉减值压力大幅出清,财务费用持续改善】 公司在2025年对并购的DS-E业务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1.08亿元,减值后相关商誉余额大幅减小,2026年相关的商誉减值压力相较于2025年也大幅减小。 【全球多区域产能布局】 公司已形成中国、墨西哥、印度、意大利自有产能布局,同时在巴西、东南亚、保加利亚、匈牙利等多地配套ODM/OEM外协资源。2025年持续优化海外工厂产线升级与新建落地,并拓展越南、埃及等新兴供应链布局。管理层表示,全球多区域产能布局实现跨区域备份生产、就近属地交付,显著增强供应链韧性与订单交付能力,平滑单一区域经营波动。亚太及其他地区业务2025年增长了17%以上,后续将在欧洲、美洲、亚太、印度、中东及非洲等海外市场实现有序、高质量的规模化扩张。 保龄宝:阿洛酮糖国内合规落地、二期产能年底达3万吨 【阿洛酮糖:合规审查完成,二期产能年底到位】 公司申报的D-阿洛酮糖通过国家卫健委实质等同审查,已完成国内新食品原料合规审查流程,在国内已达到合规上市条件。公司已于2026年2月获批阿洛酮糖酶制剂,并于4月份取得酶制剂生产许可。新建设的年产2万吨阿洛酮糖二期工程项目主体已基本建成,预计年底总产能将达到约3万吨。目前国内客户推进顺利,国内销售工作有序推进,新产线将按照计划推进试产工作。公司将通过工艺的持续优化逐步改善产品毛利水平。 【新品进展:HMOs进入试产、乳果糖药品注册推进中、DHA产能负荷率稳步提升】 公司HMOs(母乳低聚糖)2'-FL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的申请已于2025年7月获得国家卫健委批准通过,HMOs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目前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公司正在积极拓展下游客户及市场应用。DHA生产经营正常,产能负荷率稳步提升。DHA及食品级乳果糖(异构化乳糖)达产率营收贡献在逐步提升;公司乳果糖原料药的药品注册证书申报工作在推进中,争取早日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实现上市销售。 ────────────────────────────────────── 内容来源: 1、晶瑞电材:2026年0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万凯新材:2026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英杰电气:2026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联动科技:2026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5、英飞特:2026年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6、保龄宝:2026年05月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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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