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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AI算力集群的“血脉”,DCI光纤价格狂飙,这几家公司正牢牢把握这轮超级景气周期;太空光伏正全面转向硅晶路线,辅材价值量将显著高于地面产品——0524脱水研报
AI算力集群的“血脉”,DCI光纤价格狂飙,这几家公司正牢牢把握这轮超级景气周期;太空光伏正全面转向硅晶路线,辅材价值量将显著高于地面产品——0524脱水研报
2026-05-24 19:53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DCI光纤:AI算力集群正突破单数据中心物理限制向跨域协同演进,DCI网络跃迁为高容量互联架构,全球DCI市场规模预计2030年增至298.5亿美元,CAGR 14.2%。G.652.D光纤价格一年涨超400%,海外龙头满产、扩产缓慢,供需错配红利将持续释放。核心公司:仕佳光子、光库科技、德科立等。 2、太空光伏:全球通信与算力卫星进入高速发射期,推动太空光伏装机量由百 MW 向百 GW 迈进,“航天级辅材”已成为光伏产业链新的高附加值赛道。太空环境面临原子氧侵蚀、高能粒子辐照、极端冷热循环、真空四大核心约束,其辅材技术壁垒显著高于地面产品。相关公司:钧达股份、聚和材料、福斯特。 3、券商:国泰海通证券研报指出,富途、老虎等“无证驾驶”的跨境互联网券商迎来监管重锤,拟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巨额罚款(富途18.5亿、老虎4.1亿)。八部门联合发文,给存量业务设定了2年“只卖不买”的过渡期。这意味着“灰色通道”被彻底堵死,资金将回流至港股通、QDII等合规渠道,直接利好头部持牌券商。标的:中信证券、广发证券。 4、煤炭:国联民生证券研报指出,山西沁源矿难定性为特别重大事故,引发全国煤矿安全大整顿。长治市煤矿已大面积停产,焦煤供给端出现硬缺口。历史经验表明,此类事故后安监会长期趋严,煤价(尤其是焦煤)短期有强支撑,利好龙头。标的:山西焦煤、潞安环能。 正文: 1、AI算力集群的“血脉”,DCI光纤价格狂飙,这几家公司正牢牢把握这轮超级景气周期 DCI(Data Center Interconnect,数据中心互连)是指连接地理分布式数据中心的高速光纤传输网络解决方案。 在AI浪潮下,实现跨数据中心的协同计算,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路径。 DCI的核心定位已发生代际变革:从传统的“简单连接设施”升级为“支持分布式GPU集群的高容量互联架构”。 根据TheBusinessResearchCompany的数据,DCI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5年的153.8亿美元增长至2026年的175.4亿美元,同比增长14.1%。该机构进一步预测,到2030年,全球DCI市场规模将扩大至298.5亿美元,2025—2030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在14.2%左右。 在需求上升的另一侧,供给端的持续约束正推动产品价格大幅上涨。 据CRU数据,2026年3月中国G.652.D裸光纤现货价格已达约83.40元/芯公里,较2025年5月累计涨幅超过400%,首次突破上一周期的历史高点。 从全球供给格局来看,海外光棒及光纤龙头目前基本处于“满产”状态,产能利用率已达上限,扩产节奏缓慢。藤仓预计到2028年形成新增产能,供给紧平衡状态或将持续。 DCI市场正处在由AI算力跨地域部署所驱动的历史性需求上升期。在市场规模高复合增长与供给端产能滞后的双重叠加下,供需错配形成的溢价红利有望持续释放。 核心包括公司: 光库科技:光库科技96GBaud和130GBaud薄膜铌酸锂(TFLN)相干驱动调制器(CDM)产品现已实现面向全球头部客户批量出货。两款调制器均基于薄膜铌酸锂技术,采用双偏振复用架构、具备低插入损耗与调制损耗特性,适用于长途、城域及数据中心互联(DCI)相干传输等场景。 仕佳光子:公司DWDMAWG产品已成功导入国内外主流设备商供应链并实现量产。特别是在骨干及城域网200G、400G、800G相干通信应用中,公司的60通道100GHzAWG、40通道150GHzAWG和17通道300GHzAWG芯片及模块已实现批量出货,有力支撑国内外系统设备商的需求,DWDMAWG模块的供应能力持续增强。 中际旭创:在相干光模块领域拥有深厚的布局与显著的技术优势。 新易盛:公司是国内少数批量交付运用于数据中心市场的100G、200G、400G、800G高速光模块、掌握高速率光器件芯片封装和光器件封装的企业。 光迅科技:光迅科技从奠定长距传输基础的400GCFP2DCO,到引领DCI潮流的400G/800GZR/ZR+系列,再到拓展频谱效率的L-band方案,凭借全场景产品矩阵始终引领光互连发展风向。在OFC2026,公司发布了QSFP-DD800GZRLite可插拔光模块,为城域数据中心20-40km距离应用打造,解决了高带宽、高能效与低成本难以兼顾的行业难题,为客户不同场景与预算需求,提供了优质选择。 德科立:德科立在高速互联互通领域保持着技术领先优势,其产品已全面覆盖数据中心间互联(DCI)、数据中心内光互连、算力集群间及集群内互联等高增长场景,DCI领域营收贡献显著提升。在产品迭代方面,公司全面提速:400G/600GDCI板卡已实现批量交付,并配合客户完成C6T+L6T系统部署;800G板卡完成样品开发及验证;1.6T板卡也已启动预研。 2、太空光伏正全面转向硅晶路线,辅材价值量将显著高于地面产品,这4个细分材料最值得关注 国金证券指出,当前太空光伏正由高成本砷化镓路线,向高性价比晶硅、晶硅-钙钛矿叠层方向逐步迭代。 由于航天产业链对材料可靠性的要求极高,零部件重量对发射成本影响的敏感性较大,太空辅材价值量有望显著高于地面同类产品,成为光伏产业链新的高附加值赛道。 1)导电浆料:太空环境提高低温浆料性能门槛 太空光伏以HJT、钙钛矿等低温电池路线为主,金属化需在≤200℃条件下完成,对浆料体系提出特殊要求。 由于低轨原子氧会侵蚀银电极,太空高能辐射也易造成材料性能衰减,还需要防范“红瘟疫”腐蚀风险,因此纯银浆料仍然是现阶段的主流方案。 对于厂商来说,太空浆料的最终应用需要通过热循环、抗辐照、低逸气等严苛航天测试,验证周期长、壁垒高,具备低温浆料技术积累与航天适配能力的企业有望快速切入供应链。 核心公司: 聚和材料:子公司德朗聚已开发出“高性能太空光伏用导电胶产品”,适配p-HJT纯银浆料和叠瓦导电胶。HJT电池金属化需在≤200℃低温条件下完成,与太空光伏主流技术路线高度契合。公司已在HJT领域实现20%及以下银含的银包铜浆料大批量量产,并布局“种子层+铜浆”无银化方案。 帝科股份:公司相关导电浆料产品已用于商业航天卫星太阳翼。公司明确积极布局太空光伏用超高可靠性金属化与互联材料,适配不同技术路线的太空光伏技术。 2)正面盖板与基板:柔性太阳翼催生CPI、UTG膜需求 传统刚性玻璃盖板重量大、无法折叠,难以满足大面积太阳翼高收纳比需求,无色透明聚酰亚胺CPI与超薄柔性玻璃UTG成为下一代封装材料可选方向。 CPI薄膜具备轻量化、柔韧性等优势,可通过分子改性实现抗辐照、抗原子氧等能力的提升,有望率先导入海外市场; UTG玻璃具备天然抗原子氧、高透光、高表面硬度等优势,适配柔性封装。 相关公司: 蓝思科技:公司航天级UTG玻璃以其卓越性能成为柔性太阳翼封装的首选材料。 凯盛科技:公司是国内唯一覆盖“高强玻璃-极薄薄化-高精度后加工”的全国产化UTG产业链。公司近年新开发出UTG冷镀ITO产品,通过航天钙钛矿客户验证。当前公司UTG应用场景正在积极向航天柔性太阳能电池等前沿领域延伸开拓。 钧达股份:公司SCPI(Space-gradeColorlessPolyimide)薄膜是针对太空极端环境定制化的高性能PI材料,目前已完成太空环境下钙钛矿材料第一性原理验证。公司除具备CPI薄膜的制备能力外,还拥有PI基材的技术储备,并已开发出具有原子氧防护功能的氧化物防护层,可有效解决空间环境中柔性基底面临的原子氧侵蚀问题,对卫星柔性太阳翼各应用区位的封装材料实现了全面布局。 瑞华泰:瑞华泰是国内少数自主掌握CPI薄膜制备核心技术的企业,公司正开展CPI与UTG组合方案的研发,有望将两种材料打造为优势互补的产品解决方案。 3)胶粘剂:空间级硅胶为目前主流方案 太空环境对胶粘剂的耐高低温、抗紫外、低出气、高粘结稳定性要求严苛,空间级有机硅胶成为当前主流选择,但存在成本高、封装工艺复杂等问题。 行业正积极推进改性环氧树脂、UV固化胶、改性POE、丁基胶等新型方案,兼顾可靠性与低成本,适配晶硅、钙钛矿、砷化镓等多技术路线。 具备地面高端胶膜技术积累,并完成航天环境验证的企业,有望在封装环节实现国产替代。 相关公司: 福斯特:全球最大的光伏胶膜供应商,基于在有机硅、电子PI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及产品布局,公司目前正在和砷化镓、晶硅和钙钛矿等技术的企业合作,共同开发和验证适用于新一代柔性太阳翼的封装材料,全面布局太阳翼封装领域。 赛伍技术:公司已与国内顶尖科研院所及头部商业航天企业开展深度联合开发,针对现有太阳翼及下一代太阳翼的封装方案及电路系统等核心技术路线进行产品攻关,目前应用于太阳翼的硅胶、封装胶膜、光转膜等产品已在下游客户测试中。 4)互联片:可伐材料、导电胶或成为太空互联片趋势 空间太阳电池阵由多块单体电池经导电材料互联构成,目前空间太阳电池互连片普遍采用纯银材质,长寿命、低成本、柔性化趋势下,可伐合金具备优异的抗原子氧侵蚀能力、且可降低成本,企业积极推进研发。 导电胶等低温焊接技术可降低超薄硅片碎片及脱焊风险,或将成为后续趋势。 相关公司: 宇邦新材:公司是国内光伏焊带龙头,正积极推进太空光伏互联技术研发,有望切入太空光伏互联市场。 德邦科技:公司是国内光伏叠导电胶的重要供应商,该产品主要供应北美客户,且销量处于稳定增长阶段。公司深耕叠瓦导电胶技术及产品多年,太空互联技术向低温焊接发展有望给公司相关材料带来发展机会。 3、监管“长牙带刺”:富途老虎罚单落地,2年过渡期“只卖不买”,资金回流利好持牌券商 国泰海通证券研报指出,富途、老虎等“无证驾驶”的跨境互联网券商迎来监管重锤,拟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巨额罚款(富途18.5亿、老虎4.1亿)。八部门联合发文,给存量业务设定了2年“只卖不买”的过渡期。这意味着“灰色通道”被彻底堵死,资金将回流至港股通、QDII等合规渠道,直接利好中信证券、广发证券等持牌头部券商。 事件:5月22日,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1)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全面取缔,存量业务要求两年清退 近年来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在境内招揽客户、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股票等开户、交易服务的现象频繁,该现象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投资者权益。 而证监会对境外机构非法跨境业务整治可追溯至16年9月,当前证监会提示境外机构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港美股交易存在合规风险;21年11月证监会约谈富途、老虎,要求其规范跨境证券业务;22年12月证监会推进非法跨境展业整治工作,要求“遏制增量、化解存量”;本次《整治方案》对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的营销/开户/交易/资金划转等非法跨境活动予以取缔,严禁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展业,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存量。 2)证监会查处富途/老虎/长桥非法跨境展业案,拟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 证监会对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老虎/富途/长桥在未取得业务许可情况下在境内开展业务违法,证监会拟决定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根据22年12月监管规定“允许存量境内投资者继续通过原境外机构开展交易”,本次处罚主要针对23年以来违规展业,富途控股合计处罚总额18.5亿元、老虎证券合计罚没4.1亿元。 近年来富途/老虎加速国际化布局,内地业务占比持续下滑,26Q1末富途内地有资客户比重仅13%,25年末老虎内地零售客户资产比重仅10%,预计后续存量业务清退对富途/老虎整体影响可控。 3)利好优质头部券商跨境业务成长 跨境证券业务监管进一步规范,有望引导部分境外资金回流至合规跨境投资渠道,利好优质头部券商跨境业务成长。 《整治方案》明确完全杜绝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提供证券服务,除对老虎/富途/长桥给予行政处罚外,后续证监会会进一步开展监测排查、坚决处置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及其主体,预计其他香港本土券商/互联网券商/外资券商/银行相关不合规业务均会陆续出清;《整治方案》提及后续会完善监管制度、引导合规投资,有望推动原先通过非持牌机构投资境外市场的部分境内资金回流至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等合规跨境渠道,利好头部券商跨境业务成长。 4)相关标的 当前交易压制见底,市场回暖下券商财富/投行/投资业务加速修复,券商二季度盈利达历史高点,叠加跨境监管趋严下资金回流利好优质头部券商跨境衍生品等业务,看好板块估值提升空间。 国际业务领先的头部券商和参控股头部公募、零售业务份额有望提升的财富管理特色券商,广发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 4、沁源全县停产,煤炭板块迎来情绪与业绩双击 国联民生证券研报指出,山西沁源矿难定性为特别重大事故,引发全国煤矿安全大整顿。长治市煤矿已大面积停产,焦煤供给端出现硬缺口。历史经验表明,此类事故后安监会长期趋严,煤价(尤其是焦煤)短期有强支撑,利好山西焦煤、潞安环能等龙头。 事件:新华社消息,2026年5月22日,山西省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止2026年5月23日14:04,事故已造成90人死亡。 国联民生证券梳理了近20年来国内死亡人数最多的10起煤矿事故,留神峪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排在第7位,已构成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超过2009年屯兰矿瓦斯爆炸事故(78人),为2010年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国联民生证券指出可参考2009年屯兰矿事故,事故发生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中型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国家安监总局于同年5月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同年9月,国家安全监管局等14部委发布了《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煤矿安全检查趋严。 国联民生证券推断,本次事故发生后,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将进一步趋严。 据Mysteel,2026年5月22日,沁源县部分煤矿已接到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口头通知,要求当地煤矿全部停产,沁源县煤炭产能合计2560万吨,现已停产1870万吨,影响原煤日产约7.13万吨,涉及煤种为瘦煤、瘦焦煤及主焦煤。 国联民生证券认为其他区域超产较多的矿井可能减少超产产量,进而引发更大的供给收缩。催化煤价上涨。 ①高现货比例弹性标的,潞安环能、昊华能源、晋控煤业、山煤国际、华阳股份、兖矿能源。 ②行业龙头业绩稳健,中国神华、陕西煤业、中煤能源。 ③受益焦煤供给收缩,山西焦煤、淮北矿业、平煤股份。 研报来源: 1、天风证券,王奕红,S1110517090004,AI智算跨域互联激增,DCI与相干光通信开启高景气周期。2026年5月23日 2、国金证券,姚遥,S1130512080001,太空光伏专题(三)辅材篇:轻量化、柔性化、高壁垒带来新机遇。2026年5月21日 3、国泰海通,刘欣琦,S0880515050001,全面取缔非法跨境展业,利好头部券商跨境业务成长。2026年5月24日 4、国联民生,周泰,S0590525110019,煤炭行业事件点评: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煤矿安监或趋严。2026年5月24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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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