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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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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新造船价格连续5个月上涨+订单持续增长+毛利率全面抬升,船企估值修复空间仍足;欧盟30%硬红线+标杆品牌使用率已达99%,rPET替代订单正全面流向中国——0917脱水研报
新造船价格连续5个月上涨+订单持续增长+毛利率全面抬升,船企估值修复空间仍足;欧盟30%硬红线+标杆品牌使用率已达99%,rPET替代订单正全面流向中国——0917脱水研报
2026-09-17 19:55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船舶制造:新造船价连涨5个月,二手船价连涨19个月同步上行,不同船型共用船厂产能,价格共振向上。8月新签订单420万CGT因披露节奏环比回落,但后续有上修预期,且油轮订单同比增76%,中国份额85%居全球首位,全球手持订单同比增长23%。船舶从下单到交付约需两年,手持订单领先收入确认,PO估值更能反映船企真实成色,从PO倍数看,当前处于历史底部区间,修复空间充足。关注松发股份、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中国动力、苏美达。 2、再生聚酯:再生聚酯行业正迎来政策与品牌双轮驱动的需求扩张:欧盟要求2030年一次性饮料瓶再生含量至少30%,阿迪达斯再生聚酯纤维使用率已达99%,全球市场规模预计2025-2034年复合增速约9.29%。物理法依赖清洁瓶片且只能降级循环,增长空间有限;化学法已跑通闭环回收,生物酶法16小时可分解97%的PET,万吨级产能落地在即,两条先进路线有望成为增长最快的方向。叠加碳关税推动成本再平衡、海外高成本产能接连退出延期,具备技术储备与规模化布局的中国企业迎来替代机会。关注:优彩资源、恒逸石化、万凯新材。 3、AI安全:中泰证券研报指出,9月14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济南开幕,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3.0》等成果。AI安全主线变了:智能体从“问答工具”变成会调工具、跑任务的“数字员工”,风险从“别乱说话”升级到“别乱动权限、别泄数据、别乱执行”。 启明星辰、天融信、绿盟、360、中孚信息都在展会上亮“以AI防AI”的体系化方案;海外Anthropic也发零信任Agent安全框架,CEO亲口说“先缓一下能力提升,等安全研究跟上”。 这波不是炒单品,是AI时代防御体系重做一遍。 4、成品油运:中东霍尔木兹海峡暗航打通,中国下发成品油出口配额,亚洲成品油贸易快速恢复,东向市场MR TCE中枢升至4-5万美元/天。俄炼厂接连遇袭加速俄欧成品油贸易重构,叠加全球炼厂东移,吨海里需求有望持续增长;在手订单占比22%,供给刚性有望保障高景气持续性超预期。核心关注:中远海能、招商轮船、招商南油、中国船舶租赁。 正文: 1、从PO指标看船企当前处于历史极低值,新造船价格连续5个月上涨+订单持续增长+毛利率全面抬升,估值修复空间充足 新造船价自4月起连涨5个月,8月指数达186.34点,二手船价连涨19个月同步上行。不同船型共用船厂产能,价格共振向上,中报显示各家造船企业二季度利润均强劲增长,高价订单交付推动利润释放。船舶从下单到交付约需两年,手持订单领先收入确认,PO估值更能反映船企真实成色,从PO倍数看,当前处于历史底部区间,修复空间充足。关注松发股份、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中国动力、苏美达。 1)新船价连涨5个月,多船型共振向上 新造船价连续5个月环比上行。8月新造船价格指数达186.34点,环比上涨0.5%,油轮、散货船价格领涨,各船型价格均已超过年初水平。不同船型共用船厂产能,一类船型景气起来,涨价会扩散到其他船型,多船型价格共振向上。 二手船价与新船价同步上行。二手船价格指数达213.96点,环比上涨0.7%,已连续19个月回升,散货船、油轮领涨。 2)订单环比回落是披露节奏,后续有上修预期,油轮需求仍强 8月新签订单初值420万CGT,环比下降29%,但上月初值已上修至595万CGT。月度订单初值受披露节奏与后续补录影响,补录仍可能推动8月订单规模上修。 分船型看,集装箱船是当月下单主力;油轮新签订单同比增长76%,高景气船型需求仍较强。分国别看,中国新签订单占全球CGT口径85%,维持首位。 全球手持订单达2.16亿CGT,同比增长23%,手持订单占运力比保持高位。手持订单是船厂已被锁定的未来交付量,占运力比越高,船厂未来两年的生产安排越满。 3)中报验证增长逻辑,高价订单进入交付期 中国船舶26Q2归母净利润51.2亿元,同比增长113.1%。上半年船舶修造及海工毛利率17.2%,较2025全年明显抬升。 排产方面,公司26-28年排产CGT同比分别增长39%、10%、15%,其中集装箱船占比自26年21%升至28年40%,高附加值船型交付占比持续提升。 松发股份二季度归母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277%。高价订单交付推动利润释放,26-28年预计交付量同比+434%/+63%/+71%;散货船排产占比由26年63%降至28年10%,集装箱船占比由0%升至48%,VLCC及大型LNG双燃料集装箱船占比提升。 4)PO估值处周期长底,修复空间充足 用PE看船企容易失真,PO才是更前瞻的估值指标。船舶从下单到交付约需两年,手持订单金额领先收入确认,当期的高增长要过两年才变成报表利润,相近年份间PE波动较大。 把手持订单金额纳入分母的P/Orderbook(市值/民船手持订单金额)能更及时反映船企未来真实业绩,历史上船企市值与手持订单金额具有强相关性。 中国船舶当前P/Orderbook仅0.56,处本轮周期波动区间底部(历史在0.4-1.0之间波动);中船防务、松发股份PO分别为0.60(历史在0.5-2.1)、0.78,同样处历史低位。船企PO估值处长周期底部区间,估值修复空间充足。 5)相关标的 松发股份、中国船舶、中船防务、中国动力、苏美达。 2、又一个国内企业正在“吞噬”欧洲企业的领域,欧盟30%硬红线+标杆品牌使用率已达99%,rPET替代订单正全面流向中国 长江证券发布再生聚酯行业深度,核心判断是政策与品牌双轮驱动下,rPET需求将进入刚性增长阶段:欧盟要求2030年一次性饮料瓶再生含量至少30%,阿迪达斯产品再生聚酯纤维使用率已达99%。物理法受原料适用性和降级循环限制,增长空间有限,能处理复杂废料、实现近原生品质的化学法与酶法有望成为增长最快的细分方向,海外项目投产延期进一步为中国企业腾出替代空间。看好优彩资源、恒逸石化、万凯新材等先发企业。 1)政策划下红线,品牌用长约锁定再生料 rPET(再生聚酯)通过回收废旧PET并再加工获得。PET化学稳定性强,自然降解需数百年,废旧聚酯的大量积累带来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再生利用由此成为重要解决路径。 再生聚酯的需求端正由制度约束与商业理性共同驱动。 欧盟要求2030年一次性饮料瓶再生含量至少30%,2040年提至50%-65%,韩国也通过强制认证推动PET饮料瓶掺用rPET。 品牌端动作更快,阿迪达斯2024年底产品中再生聚酯纤维使用率已达99%,优衣库、H&M、迪卡侬等也明确了后续使用目标,并通过长期采购协议锁定GRS认证再生料。 据预测,全球再生聚酯市场规模2024年约158.5亿美元,2025-2034年复合增速约9.29%。需求正从阶段性释放转向持续性增长,欧美押金制、无标签化等回收友好设计也在前端减少回收障碍。 碳成本在推动另一重再平衡。再生PET较原生减碳约60%,按80欧元/吨碳价测算,1吨再生PET瓶可节约约300欧元碳成本,欧盟碳拍卖价持续攀升,国内碳价中枢也有望上移。2026年及后,碳关税有望促进原生和再生PET成本再平衡,低碳效益预计可获得绿色溢价。 2)工艺端,物理法低成本主导,化学法跑通闭环回收,生物酶法万吨级工厂临近 再生PET目前以物理法为主,分选、清洗、熔融再成型,工艺成熟、成本最低,商业普及度持续提升。 但物理法不改变聚酯分子结构,反复熔融和机械剪切会让分子链不断断裂,特性粘度持续下降,强度、韧性随之衰减。原生PET瓶首次回收多变成再生纤维,再次回收只能做填充料、打包带等低附加值产品,无法反向升级回瓶级或高端纤维级场景。物理法循环次数有限,4-5次后性能退化,再生基本停留在“单向降级利用”。 化学法通过醇解、水解等手段把PET还原成单体或低聚物,再提纯重新聚合,能处理纺织品等复杂废料,产出品质接近原生PET,实现闭环循环,其中醇解法反应条件相对温和,工业化潜力最大。 浙江佳人采用乙二醇醇解与甲醇酯交换组合工艺,已建成8万吨再生聚酯产能,二期全部达产后每年可消化22万吨废旧纺织品,产品已渗透进运动服饰、食品饮料包装、汽车内饰等多个领域。恒逸石化等企业也在加速布局化学法再生项目。 生物酶法的想象空间更大。酶在温和条件下降解PET,对染料、杂质耐受性更强,还能只对PET组分靶向裂解,共混物中的其他塑料保持结构完整、可二次回收,大幅降低复杂废料的分选成本与回收难度。Carbios的C-ZYME酶16小时可分解97%的PET,比传统方法快数千倍。 生物酶法的产业化已经在路上。 正凯集团与Carbios确立长期合作,共建其在华首家生物酶法回收工厂;Carbios与万凯新材的合资公司凯碧欧已完成注册,规划5万吨/年产能,投产时间预计在2028年上半年,投产后将成为Carbios酶促生物回收技术在亚洲工业化和部署的重要里程碑。 3)供给端,海外产能接连退出,替代需求转向中国 美洲最大的独立瓶到瓶回收厂AlpekPolyester美国工厂宣布2026年3月关闭; Indorama将捷克UCY股权以零对价售出,换取剥离全部债务和义务; Carbios与Indorama在法国合作的全球首家PET生物回收工厂,投产时间已推迟至2028年。 原生PET价格下跌推高rPET溢价,各国塑料税难以覆盖成本差距,回收商被迫降价,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海外项目退出或延期,正在为具备低成本制造、技术授权和客户资源的中国企业腾出替代空间。欧盟碳边境税已激活再生聚酯纤维出口红利,2025年1-4月中国对欧高端再生纤维出口量同比增长47%,国内三条技术路线上的先发企业恰好卡位这一轮需求转移。 4)相关公司 物理化学法:优彩资源,深耕再生有色涤纶短纤,原液着色技术可节约80%染色成本,年产8万吨功能性复合型特种纤维技改项目2025年已投产,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二期2026年1月建成试生产。 化学法:恒逸石化,国内聚酯龙头,规划在湖北荆州、浙江海宁各布局30万吨废旧纺织品化学法再生项目,解聚生成BHET后延伸高性能聚酯新材料与功能化特种纤维。 生物酶法:万凯新材,聚酯瓶片龙头,已建成300万吨/年原生瓶片产能,与Carbios合资建设其在华首家生物酶法回收工厂,年处理5万吨PET废料,另建成糖酵解化学法中试线并稳定运行。 3、AI安全主线变了:从“内容安全”升级到“权限、数据与执行安全”,这些公司重新定价 中泰证券研报指出,9月14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济南开幕,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3.0》等成果。AI安全主线变了:智能体从“问答工具”变成会调工具、跑任务的“数字员工”,风险从“别乱说话”升级到“别乱动权限、别泄数据、别乱执行”。 启明星辰、天融信、绿盟、360、中孚信息都在展会上亮“以AI防AI”的体系化方案;海外Anthropic也发零信任Agent安全框架,CEO亲口说“先缓一下能力提升,等安全研究跟上”。 这波不是炒单品,是AI时代防御体系重做一遍。 1)开幕式发布了什么,AI安全治理框架迭代到3.0 9月14日,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会议对人工智能安全给出定调: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引发的各类内生和衍生风险,确保安全可控,完善分级分类的安全监管机制,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安全,强化人工智能应用自身安全防护。 开幕式上集中发布了《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3.0》、《2026年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网络安全应用测试结果》和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备案产品等网络安全成果。 2)国内厂商在拼什么,从单点产品到整体防御体系 据本次展会调研的部分厂商及公开信息,安全厂商们纷纷给出自己的AI安全解决方案。启明星辰亮相主会场中国移动展区,围绕算力服务安全与通信服务安全两大板块,集中展示云智算安全一体化智能防护、算网业务安全智能风险防控、零信任+等成果。 天融信提出"三域联防、统一控制"的智能体全域安全防护框架,以"先准入、再行动、后数据"为统一控制逻辑,将智能体安全风险解构为三类治理对象,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绿盟科技的思路是通过"模型+工具+Agent+Skills"四层叠加,延展出AI漏洞挖掘"根能力",覆盖智能渗透测试、智能代码审计、智能蓝军平台与定向漏洞挖掘四大场景,形成"发现—验证—沉淀—进化"的正向飞轮。 中孚信息突出保密安全、密码安全、数据安全、电磁安全四大板块。360围绕"以AI对抗AI",展现从主动发现风险到保障AI自身安全的全栈能力。 3)海外怎么走,Anthropic直接给Agent上了零信任 2026年5月,Anthropic发布面向企业AIAgent部署的安全白皮书《ZeroTrustforAIAgents》,覆盖Agent系统独有的安全考量(工具访问、自主决策、上下文持久性和多代理协调)、当前威胁形态(即时注入、工具中毒、身份和权限滥用、内存中毒以及供应链攻击)、三层零信任框架和八阶段实施流程,并提出应对AI加速攻击的AgenticSOAR安全运营体系。 9月12日,Anthropic的CEO表示"我们必须放缓能力提升的速度,让安全研究有时间跟上"。 4)相关标的 相关公司:启明星辰、天融信、深信服、绿盟科技、三未信安、迪普科技、奇安信、三六零、中孚信息、安恒信息、安博通、国投智能、永信至诚、信安世纪等。 4、全球炼厂东移重画贸易版图,在手订单占比22%,成品油运供给刚性锁死高景气 国泰海通证券指出,成品油运短期贸易恢复,中长期贸易重构加速与供给刚性将保障高景气持续性超预期。中东海峡打通叠加中国出口配额下发,亚洲成品油贸易快速恢复,东向市场MR运价中枢快速抬升,俄炼厂接连遇袭正在加速俄欧贸易重构。关注中远海能、招商轮船、招商南油、中国船舶租赁。 1)中东海峡打通,亚洲成品油贸易快速恢复 2026年3月以来中东冲突导致海峡受阻,中东原油与成品油供给缩减,中国等暂停成品油出口以保供国内。随着霍尔木兹海峡暗航打通,中东原油与成品油出口逐步恢复,中国等原油进口逐步恢复,并放松成品油出口管制、下发出口配额。虽然配额与2025年同期基本一致,但国际裂解价差高企,亚太地区成品油补库需求更为凸显,国内炼厂或积极提升开工率并使用出口配额,驱动亚洲区域成品油贸易快速恢复。 近期成品油运东向市场MR TCE中枢已由3万美元/天以下快速上升至4-5万美元/天,短期景气正在快速上升。 2)俄炼厂接连遇袭,成品油贸易重构开始接棒 2022年之前俄欧能源高度依赖,欧洲成品油海运进口约四成来自俄罗斯。欧盟自2022年12月起禁止海运进口俄原油,自2023年2月起禁止海运进口俄成品油。俄欧原油贸易舍近求远重构充分,驱动全球原油海运平均航距拉长8%;而俄欧成品油贸易重构有限,俄成品油或经非制裁国转口继续流往欧洲。 过去数月俄重要炼厂接连遇袭停产,制裁或显著影响炼厂修复速度。俄欧成品油贸易重构有望加速,驱动成品油运航距拉长。 3)全球炼厂东移,吨海里需求较2019年增长超两成 自2022年全球炼厂东移趋势明显,主要源于欧洲、澳洲等分批永久关停本地炼厂,转而自亚洲跨区域进口成品油,成品油运平均航距显著拉长,驱动全球成品油运吨海里需求较2019年增长超两成。2022年至2024年上半年成品油运产能利用率明显提升,景气中枢显著上升并创新高。 欧洲计划2030年前继续关停炼厂,炼厂东移将继续驱动成品油运需求增长。 4)在手订单占比22%,供给刚性锁死高景气 成品油轮船东自2023年率先批量下单,目前成品油轮在手订单占比22%,仍处历史偏低水平。目前船龄20岁以上的老船已超两成,未来三年将再有近两成运力迈过这一船龄门槛。在手订单仅保障未来数年主流市场合规运力规模平稳,而船厂订单已排期至2030年之后,船台紧张将保障未来数年成品油运供给刚性。 亚洲贸易恢复与补库将驱动成品油运短期景气快速上升。全球炼厂东移与贸易加速重构将保障中长期高景气可持续,提供业绩估值双重空间。 相关标的:中远海能、招商轮船、招商南油、中国船舶租赁。 研报来源: 1、申万宏源,王晨鉴,A0230525030001,新造船价持续上行,船企中报验证增长逻辑,2026年8月造船月报。2026年9月16日 2、长江证券,魏凯,S0490520080009,再生聚酯行业深度:政策东风起,技术破局时。2026年9月16日 3、中泰证券,苏仪,S0740520060001,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关注AI Native网安防御体系进展。2026年9月16日 4、国泰海通,岳鑫,S0880514030006,短期成品油贸易恢复,中长期贸易重构加速。2026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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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