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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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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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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上证调查 | 股票配置意愿提升 超六成投资者看涨四季度
上证调查 | 股票配置意愿提升 超六成投资者看涨四季度
2023-11-08 07:42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上海证券报·个人投资者2023年第四季度调查报告(感谢申万宏源证券、东北证券相关营业部对本调查的支持。上图为部分调查结果)□三季度A股市场波动加剧,超三成个人投资者实现盈利,较上一个季度减少了4个百分点□虽然指数在三季度表现较弱,但个人投资者对股票资产配置的意愿却逆势提升,有32%的投资者表示,将加大证券账户资金投入,较前一季度上升了5个百分点□在三季度行情主线中,华为产业链成为科技板块中表现较强的细分领域,63%的投资者在三季度持有或加仓了华为概念股□超六成投资者认为,四季度A股市场有望收红。多数投资者认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一系列政策将对四季度行情产生积极影响今年三季度,A股受诸多因素影响整体表现较弱,不过本次受访的个人投资者对四季度A股走势预判并不“悲观”:有65%的投资者看好大盘在四季度收红,并且在过去的三季度中,部分投资者有意愿逆周期布局,加大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在市场运行的节奏和结构方面,本期受访个人投资者并未对四季度的强势板块形成共识,但对大消费类股票以及科技成长股的关注度仍然高于其他板块。三季度市场冲高回落超三成投资者获利三季度A股冲高回落,“十一”长假前大盘震荡下行。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三季度实现盈利的个人投资者不足四成。但单季度的调整并未对投资者的信心造成较大影响,多数投资者并未改变其股票资产的配置计划。  超三成投资者三季度盈利2023年三季度,A股市场冲高回落。在7月的小幅反弹后,8月至9月,A股主要指数再度下行,沪指逼近3100点关口。大盘整体下挫对个人投资者的收益造成了一定影响。本期调查数据显示,有35%的受访投资者在三季度实现了盈利,较前一季度减少了4个百分点。其中,盈利在10%以内的投资者占比为26%,较前一季度减少了3个百分点;盈利在10%至30%的投资者占比为4%,较前一季度减少了1个百分点;盈利超过30%的投资者占比为5%,较前一季度减少了1个百分点。42%的投资者在三季度投资亏损,较前一个季度增加了10个百分点。其中,亏损在10%以内的投资者占比为20%,与前一季度基本持平;亏损在10%至30%的投资者占比为12%,较前一季度占比上升了6个百分点;亏损在30%以上的投资者占比为10%,较前一季度上升了5个百分点。前述一组数据显示,与二季度相比,三季度个人投资者盈利概率并未发生显著下滑,但亏损概率有所提升。从资产规模来看,证券资产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中,有38.22%的人实现了盈利,49.74%的人亏损;而证券资产规模在5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中,35.15%的人实现盈利,39.35%的人亏损。这一组数据延续了今年一季度以来,证券账户资产规模较大的投资者盈利概率更高的趋势。不过在震荡市中,证券资产账户规模较大的投资者亏损的概率也显著提高。  股票资产配置意愿逆势提升在本次问卷调查中,有42%的受访投资者表示,证券类资产在其金融资产中的占比基本保持不变,较上期调查减少了5个百分点;有17%的受访投资者表示,证券账户资产在其金融资产中的占比有所提升或明显提升,较上期调查结果基本持平;另有41%的受访投资者表示,证券账户资产在其金融资产中的占比有所下降或明显下降,较上期调查结果上升了4个百分点。虽然证券账户规模占比小幅下降,但被问及对未来资产配置的考量时,有58%的投资者表示,将不会大幅调整证券账户的资产规模,较前一季度减少了5个百分点;有32%的投资者表示,将加大资金投入,较前一季度上升了5个百分点;有10%的投资者表示将从证券账户撤出资金,较前一季度基本持平。对数据进一步挖掘显示,证券资产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中,44.5%的人有意愿加大证券账户资金投入;而在证券资产规模小于50万元的投资者中这一比例仅27.99%。此外,从仓位控制情况来看,截至三季度末,受访个人投资者的平均仓位为46.88%,较前一季度41.27%的平均仓位逆势上升了5.61个百分点。前述一组数据显示,三季度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或许是股票净值的减少,并且在经历了较长时间调整,沪指再度触及重要心理关口的情况下,部分投资者认为当前权益资产估值较低,逆势布局或有较好收益。其中,高净值投资者逆周期加仓的意愿更加强烈。  投资者调降现金收益预期值得关注的还有,今年二季度以来多家银行宣布下调存款利率后,目前银行存款利率全面降至3%以下。本次调查再度询问投资者存款利率下行是否会影响储蓄意愿,55%的投资者表示不会受影响,存款仍然是最稳定的选择;45%的投资者表示考虑减少存款。上述一组数据与前一季度基本持平。当被问及存款转移的去向时,24%的人考虑增加股市投入,较前一季度增加了1个百分点;选择现金类理财产品的占比为42%,较前一个季度大幅增长了34个百分点;此外选择将存款转移至债券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占比为9%;选择储蓄型保险产品的投资者占比为9%。当被问及目前T+0交易、无起始门槛的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达到多少将分流投入的资金时,62%的投资者选择3%以内,这一数字较今年初增长了8个百分点。其中,24%的投资者表示年化收益率达到2%将分流资金;28%的投资者表示年化收益率达到2.5%将分流资金;10%的投资者认为3%的年化收益率将分流资金。上述一组调查结果显示,在存款利率整体下行的大趋势下,部分场外资金开始考虑转移存款。其中,安全系数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类理财产品较其他产品受到的关注度更高。目前以“余额宝”等为代表的货币基金年化收益率普遍在2.7%左右,在存款利率整体下行至3%的背景下,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或凭借其更高的灵活性吸引投资者。超六成投资者看涨四季度在本次调查中,超过六成的投资者判断大盘将在未来一个季度上涨,这一比例与前一个季度调查结果基本持平。并且,8月以来一系列“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多数投资者认为利好政策将对四季度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超六成投资者看好四季度行情在本期调查中,认为2023年四季度上证综指能够收红的个人投资者占比为65%。其中,有24%的投资者认为大盘的涨幅在5%以上;有41%的投资者认为涨幅介于0%至5%之间。在对四季度上证综指波动高点的预测中,有46%的投资者认为,波动上限在3300点附近,占比最高;有32%的投资者认为,波动上限在3400点及以上。在对四季度上证综指波动下限的预测中,有44%的投资者认为,波动下限在3100点左右,占比最高;有42%的投资者认为波动下限在3200点附近。上述一组数据显示,多数投资者对沪指波动的预测集中在3100点至3300点区间,市场对大盘未来一个季度维持震荡的预期较一致。但从10月市场运行的趋势来看,大盘一度跌破3000点心理关口,这也意味着沪指的调整趋势击破了多数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在四季度市场运行节奏方面,有34%的投资者认为,大盘指数将先跌后涨,在所有选项中占比最高;27%的投资者认为大盘将反复震荡,但部分板块有望大涨;有16%的投资者表示,大盘指数将冲高回落。另外,认为指数将单边上涨及单边下跌的投资者占比分别为4%和9%。  多数投资者看好政策支持提振四季度市场在2023年三季度市场中,值得关注的还有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降低股票交易费用、暂缓一级市场融资节奏、限制大股东减持等一系列“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支持政策密集出台。本次调查结果显示,47%的受访投资者认为支持政策的推出符合预期;14%的投资者认为活跃资本市场的政策超预期。近七成投资者认为活跃资本市场的一系列措施将对四季度市场表现产生积极影响。其中,24%的投资者看好指数整体回暖;28%的投资者看好地产、建材等周期板块;8%的投资者看好成长风格板块在四季度的表现;7%的投资者看好消费白马股的复苏。此外当被问及如何判断经济复苏力度时,投资者的乐观程度与其对政策的预期高度一致:15%的投资者认为经济数据的复苏力度将超预期;40%的投资者认为经济复苏的力度符合预期。在经济复苏的预期背景下,34%的投资者看好旅游、酒店、航空等可选消费方向,在所有选项中占比第一;28%的投资者认为科技成长股表现将受益于经济复苏,占比其次;看好食品饮料等消费板块的投资者占比达19%,位列第三。综合前述金融股、消费白马股、科技成长股、周期股四个板块的持仓数据来看,三季度个人投资者对大消费类股票以及科技成长股的青睐度显著高于其他板块。  海外扰动因素仍存海外因素方面,2023年开年以来,以美联储为代表的海外主要央行的加息节奏持续受到市场关注。9月的FOMC会议上,美联储宣布维持当前利率不变。本次调查结果显示,49%的受访投资者认为美联储货币政策变化对A股有负面影响;18%的投资者认为,海外货币政策将对A股产生正面影响;9%的投资者表示没有影响,A股将走出独立行情;另有24%的投资者表示不清楚。36%的投资者认为海外经济体将进入衰退周期,美联储年内或提前结束加息,在所有选项中占比最高,但较前一季度下降了3个百分点;25%的投资者认为美国劳动力市场表现强劲,经济仍有希望软着陆,美联储年内加息有望超预期,较前一季度上升了5个百分点。另有10%的投资者表示,美联储本轮加息周期或将在今年按下暂停键,29%的投资者表示不清楚,这两项数据较前一个季度基本持平。上述一组数据显示,由于今年以来美国经济表现韧性较强,通胀数据则居高不下,全球投资者对美联储货币政策出现拐点的预期也一再向后推延。由于海外货币政策短期内未见明显放松,个人投资者对外资流向的预期较往期数据发生了变化。54%的受访投资者认为未来一个季度北向资金将继续流入,其中37%的投资者认为北向资金将在未来一个季度小幅流入;17%的投资者认为北向资金将大幅流入。而在往期调查结果中,通常有超六成的投资者看好北向资金继续流入A股。  华为产业链获市场关注在三季度市场中,华为概念股是为数不多的领涨主线之一,本期个人投资者调查结果显示,在三季度及时加仓华为概念股往往能够获取超额收益。此外,个人投资者对今年以来持续调整的消费类板块的关注度有所回升;但对于同样回调幅度较深的房地产产业链,投资者的态度仍然较为谨慎。  华为产业链获投资者关注在三季度行情主线中,华为产业链成为科技板块中表现较强的细分领域。当被问及三季度是否参与华为概念股时,有38%的投资者表示在三季度小幅加仓了华为概念股,在所有选项中占比最高;表示大幅加仓华为概念股,以及保持原有仓位不变的投资者占比均为13%;12%的投资者表示小幅减仓了华为概念股;7%的投资者大幅减仓了华为概念股。谈及华为产业链的投资价值,30%的投资者认为该板块整体低估,部分个股估值合理,在所有选项中占比最高;29%的投资者表示不清楚,在所有选项中占比其次;23%的投资者认为该板块整体估值合理,值得参与;9%的投资者认为该板块整体估值合理,部分个股高估;8%的投资者认为该板块整体高估,不值得参与。当被问及在未来一个季度是否仍计划持有华为概念股时,63%的投资者表示仍将持有。其中,13%的投资者将保持现有持仓不变;36%的投资者将继续小幅加仓;14%的投资者将大幅加仓华为概念股。另有13%的投资者表示将大幅减仓华为概念股,9%的投资者表示将小幅减仓。对数据进一步挖掘显示,在三季度加仓华为概念股的投资者中,43.95%的人在三季度总收益为正,28.6%的人在三季度总收益告负;在三季度减仓华为概念股的投资者中,33.14%的人在三季度获利,51.48%的人在三季度亏损。因此,在三季度及时加仓华为概念股往往能够获取超出平均水平的收益。  对地产板块谨慎乐观在三季度市场中,地产及相关产业链板块同样表现较佳。当被问及如何看待地产板块的未来表现时,投资者的乐观程度较前期有所恢复,但仍处于谨慎乐观的状态。33%的投资者表示地产链中的部分股票当前已有一定的投资吸引力,在所有选项中占比最高;27%的人表示无法判断,占比其次;15%的人认为地产板块当前投资吸引力极强;认为地产板块无明显吸引力,以及认为地产板块短期还有调整风险的投资者占比均达到了13%。从调仓数据来看,三季度中,15%的投资者原本就持有地产板块;41%的投资者进行了加仓;25%的投资者减仓了地产板块;另有18%的投资者表示未持有地产板块。并且调查数据还显示,未来一个季度,投资者对地产板块的投资意愿与三季度的调仓状况高度一致:15%的投资者将继续持有地产板块;41%的投资者选择加仓;25%的投资者打算减仓。当被问及地产链中哪些细分领域的投资机会值得关注时,35%的投资者看好家居、家用电器等消费建材,在所有选项中占比最高;19%的投资者看好优质头部房企;12%的投资者看好银行等泛地产链;10%的投资者看好机械设备;另有6%的投资者认为钢铁、水泥、玻璃等周期原材料股的投资价值较高。消费白马股重获关注以下一组数据将从金融股、消费白马股、科技成长股、周期股四个板块的持仓数据切入,观察个人投资者在三季度的选股偏好。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三季度个人投资者持有金融股的平均仓位为17.74%,较前一季度下降了0.58个百分点;持有消费白马股的平均仓位为19.38%,较前一季度上升了0.62个百分点;持有科技成长股的平均仓位为23.15%,较前一个季度上升了1.14个百分点;持有周期股的平均仓位为18.31%,较前一个季度下降了1.05个百分点。上述一组数据显示,个人投资者在三季度对科技成长股的青睐从一季度延续至今,对该板块的平均持仓水平显著高出其他板块。与此同时,三季度部分大消费白马股出现补跌,这也使得投资者对其关注度有所提升。从盈利数据来看,在三季度投资金融股的投资者中,实现盈利的占比为35%,在四个板块中居于首位。在持有科技成长股、消费白马股和周期股的投资者中,在三季度实现盈利的占比分别为34%、29%和27%。  结 语虽然三季度A股波动幅度加大,但目前为止市场信心并未受到过多干扰,多数个人投资者对权益资产的配置意愿和对未来一个季度的展望均呈现出稳定的状态。在市场结构性分化持续演绎的背景下,投资者对传统的两大赛道——消费白马股及科技成长股的关注度仍然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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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