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治理和整顿行业乱象 浙江发文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的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房地产承销机构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当与该项目申报的“一房一价”一致,不得以任何形式拆分购房款,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识、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出现预售商品房“售后包租”等商业宣传,不得捏造或者散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不得变相捂盘惜售扰乱市场秩序。(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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