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美国对华的恐惧情绪来自哪里?
美国对华的恐惧情绪来自哪里?
2018-08-05 14:53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我们的报纸每天都充斥着关于俄罗斯影响美国大选、美国科学家为中国做间谍遭拘捕以及美国领导人和政府官员对国家忠诚度遭质疑的各种报道。每一天,无论我阅读的报道发自美国、欧洲还是香港,报道字里行间的仇恨和恐惧感都在与日俱增。在上世纪60年代美苏对抗时期,媒体呈现这样的面貌并不奇怪。可如今,紧张情绪和信任缺失正四处蔓延。很多人都在猜测,美国是否已经与俄罗斯或中国或俄中两国同时陷入一场新的冷战了呢?

美中政策基金会主席、美国国会图书馆中国服务处前主任王冀2018年7月30日在香港英文媒体《南华早报》刊文:《随着美国对华恐惧情绪日益严重,华裔人士正面临前所未有冷战》

尼克松1972年的访华之旅结束了美国与中国之间的冷战,而在那之前,本人已经对美中关系领域的一些事务有所参与。美国与中国之间爆发新的冷战真是难以避免的吗?对此我感到怀疑。这一切是出于“日渐崛起的中国与陷入相对衰落的美国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的臆想吗?还是说两国关系日渐紧张的局面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呢?

毋庸讳言,美中两国之间当然是存在问题的。中国在很多问题上变得更加坚持中国自己的主张、贯彻中国自己的意志,而且开始展现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大国”的姿态。随着美国在很多国际事务上影响力的下降(表现在国际条约被其无视、传统盟友遭其疏远),中国开始填补出现的影响力真空。

美中两国在世界观和价值观领域存在分歧,而且在双边贸易、台湾和南海等具体问题上也存在冲突。所以我们的确可以认为,两国关系是紧张的、双方互信是不足的、利益冲突是存在的。不过,我们是否就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认为美中两国应该将对方视为矛盾无法调和的死敌(bitter rivals)呢?

本月初,在美国科罗拉多州阿斯本举行的阿斯本安全论坛(Aspen Security Forum)上,美国情报部门和国务院退休官员、智库学者以及各路媒体评论员汇聚一堂,就当下美国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进行了讨论。在论坛发言时,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曾这样对中国进行描述:“中国对美国产生的威胁涉及领域最多、应对难度最大而且影响也最为深远……中国正在将自己视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经济超级大国和唯一的主导性国家。这些角色一直是由美国扮演的,而中国正在试图取代我们”。

美国中央情报局东亚事务中心(the East Asia Mission Centre at the CIA)助理副主任迈克尔·柯林斯(Michael Collins)在中国问题上也做了相似的表态。他认为:“中国的所作所为本质上是一种冷战……这个国家正在通过所有可能的手段——合法的、不合法的、公开的、私下的、经济的、军事的——削弱其对手,而且还避免诉诸使用武力”。

听到这些关于中国的发言,我并不感到意外。毕竟,情报机构的责任就在于寻找对国家的潜在威胁并设想出各种最坏的可能性。不过,令我感到忧虑的是,上述那种言论在论坛期间已经过于泛滥,不仅情报机构,甚至连实际政策制定者和媒体也参与进来,加入了渲染中国敌意的合唱。

我并不是说美中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是说美国应单方面为当下的紧张局面负责。中方在一些表态上的大胆措辞、其全球影响力的扩张以及他们在批评美方时不甚悦耳的声音的确刺激到了一些美国官员的神经。中方应该很清楚自己的某一对外政策是否有可能激怒美国。然而,将当前的美中关系贴上冷战的标签、将中国刻画成美国最大的威胁、认为中国正在使用一切手段取代美国的位置,这样做的美国人不过是在加剧紧张局势,把两国爆发冲突的可能性推得更高。

回顾当年冷战时代,我记忆犹新。当时我刚刚从中国抵达美国。麦卡锡主义将政府官员、电影制片人等很多有影响力的美国人定为攻击目标,汉学研究无人问津,因为学者们都怕被贴上共产主义者的标签。在今天的美国,我感到相似的氛围正在我们的社会中形成。外交老手苏珊·桑顿(Susan Thornton)作为美国国务院东亚事务助理国务卿在国会听证会上遭到了质疑,有人称她的对华态度过于软弱。情况正在恶化。其实,恐惧和猜疑不仅限于国会听证会,这种情绪已经蔓延到每个政府部门,甚至美国社会的每个角落。

如今,即便中国留学生和美籍华人也已经受到波及。自从踏上美国的土地以来,我从未有过今天这样的感受。我的华裔背景使我变得不再值得美国社会信任。然而,我的家在美国。我已经在美国生活了70多年,退休前为美国政府工作了50年。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在这个无比熟悉的环境里不再受到欢迎了。

当下这种日益滋长的冷战思维是非常危险的,它不仅会导致政治迫害,还会造成中国问题专家的减少,而中国问题专家的减少将严重削弱美国政府制定对华政策的能力,美国社会对中国的了解也将受到限制。如果我们将中国视为敌人,那么中国在我们眼中就会除了敌国没有任何其他角色可以扮演。这个世界在美国人眼中将变成一个零和博弈的战场,人们对“合作共赢会带来好处”这一点也将失去认识。我们对美中关系的复杂性缺乏认识,我们对当今世界的全球化程度也毫无概念。

我们不可能像昔日对待苏联那样对待今天的中国将其封锁在铁幕之后。美中经济已经深度融合,而且中国也已经成为全球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将“敌我”这样一种简单的模型套在对外关系上,那么谁还会支持美国呢?我们已经疏远了很多盟友,而与此同时中国却在四处建立伙伴关系。美国必须改变看待中国和看待国际秩序的心态了。

我们应该致力于强化美国的国力、重新获得盟友的信任并让人们感受到美国的影响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与各国展开合作,联手应对中国提出的现实挑战。美国之所以应该如此行事,原因在于:如果我们真的已经陷入与中国之间的一场冷战,取胜的很可能并不是美国。

下面是《南华早报》读者在本文后的留言,仅供参考:

priscillaferguson:作为一个第三代华裔美国人,很多年前我在洛杉矶警察局入职前也曾由于自己的华裔背景受到审查。我通过了笔试、面试和体检,却卡在了19世纪末从中国广州来到美国的祖父身上。又过了6个月,我才通过背景调查,家里三代人都被查遍了。不过我很自豪自己能成为《平权法案》的受益者,我因此得以考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当时学校里亚裔学生的人数还非常少。“欢迎来到美国……这是一片自由之地、勇敢者的家园”——这的确是真的,不过你得首先是个白人才行。

DavidTNg:纵观历史,一旦主导性的强权衰落,其他国家就会取代其位置。历史上的中国也许就是最好的例子,如今美国也在面临这一难以避免的命运。美国的白人统治阶级会条件反射般地将华裔当作替罪羊,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美国社会怎么怨恨华人都可以,但他们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欢迎来到21世纪!

VG:我这辈子都生活在美国。亚裔和其他少数族群从未受到过公平对待。我并不是说每个白人都是种族主义者,也不是说作为少数族裔你没有成功的机会,那种系统性的种族主义在这个国家是无处不在的。作为少数族裔,你得不到法律的公平对待,你得不到平等的机会,而且还要不时面对各种种族冲突。最近发生的针对华裔的这些事件不过是凸显了美国的种族问题,将华裔放在了种族问题的风口浪尖上,另外还有墨西哥裔、穆斯林等等……这个白种人的美国到了该检讨自己的时候了。

stable genius:随着经济大幅跃升,中国正变得日益自信;随着国家衰落、混乱加剧,美国正变得恐惧多疑而且日益内向。这并非什么新鲜事。历史已经多次证明,当一个帝国开始走下坡路时,首先表现出来的就是混乱和内向。罗马帝国如此,土耳其帝国如此,古希腊如此,大英帝国也是如此。很显然,如今该轮到美国了。

stable genius:特朗普就是个妄想症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什么都怕,这就是他到处树敌的原因。他怀疑在克利夫兰看牙时,那位华裔牙医把可以向北京发送消息的小型无线电发射器装在了他的牙里。真是可笑!也许接下来特朗普会把自己的外孙女阿拉贝拉也驱逐出境,因为教她的保姆也是华裔。

qubit000:美国一直在妖魔化中国人和其他亚裔人士(无论他们是否美国公民)。你只需看看美国媒体上亚裔面孔的缺乏就明白了。一旦一个亚裔人士出现在屏幕上,基本上都是一副很不体面、不配受到尊重的样子——亚裔女性是纤弱的,看起来像是具有异国情调的仅供白人男性泄欲的工具;而亚裔男性则被媒体塑造成了不值得信任、缺乏男子气概、毫无魅力的人。如今特朗普做了总统,很多美国官员和普通美国白人更加有恃无恐了,他们开始公开发表涉及华裔和亚裔美国人的种族主义言论,而这些受到攻击的亚裔已经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美国的霸权是建立在发动战争的基础上的,那些美国情报部门官员的激烈言辞不过是在进一步鼓动美中紧张关系的升级。

paulmartindj:真正的问题在于,大多数亚裔、拉美裔和非洲裔美国人和他们的文化在刻意疏远美国主流的生活方式和通行规范。在华裔和其他亚裔族群里面,一直存在着一种虚假的在学问和智力方面的优越感。美国人已经感受到了他们的这种优越心理而且感觉很不爽,所以说对亚裔的不信任和种族主义是你们自找的。

Chien:1000年来,这个世界的变化并不大。经过十字军东征、鸦片战争、一战、二战和冷战,一方面,尊崇耶稣圣经的圣公会新自由主义西方民主国家仍然在维持他们的话语权,认为由北约和英美以色列主导的世界秩序是自由、民主、正义的;在另一方面,所谓的“强人”或“极权”独裁者在进行“侵犯人权”和“种族灭绝”的行为。独立自主的中国、俄罗斯、巴基斯坦、伊朗、古巴、委内瑞拉和朝鲜是邪恶的,而那些北约精英们却能够强奸、掠夺诸如越南、朝鲜、伊拉克、利比亚、阿富汗、非洲、南斯拉夫、叙利亚、也门、伊朗这样的地方,而且他们挑起的战争通常是缺乏直接理由的,往往是打着“使这个世界更加安全、更加自由民主”的旗号。

Stone Lion:自从白人殖民者从北美原住民那里抢走土地之后,华裔是唯一公开地、有法律依据地受到歧视的族群。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说明了这一切。当时华裔并没有今天这种“共产主义者”、“盗窃美国工作岗位”、“盗窃美国技术”以及其他一些想当然的罪名,但他们还是受到了歧视。这证明,无论你对美国多么忠诚,这个国家最终还是会针对你。如果有一天美国与中国开战,我个人认为这是难以避免的,华裔美国人肯定会被集中关押起来,就像二战时日裔美国人受到的待遇那样,而且华裔受到的待遇会比日裔还要糟糕。我建议,如果你还能走,就离开这个国家吧。

Mount Sandalwood:才开始有这样的感觉?太可笑了!我就住在美国,而且是在全美亚裔人口最集中的城市,很久以前我就感受到人们对亚裔的敌意了。我是1969年来美国的,最初人们敌视中国是因为它的“红色”政权,而且这个理由实在是再方便不过。随后,理由变成了“中国人抢走了美国理工科人员的工作岗位”,这个说法表面上还可以接受。然后,随着访美中国游客的增加,理由又变成了“举止不雅的中国游客”,即便美国的旅游业收益匪浅。

最近,理由是“中国制造业抢走了美国中产阶级的工作”。作为华裔,我们总是被视为对美国造成麻烦的人,虽然印度裔也有这个问题,但程度要轻一些。俄罗斯裔、亚美尼亚裔、伊朗裔和东欧人也都受到歧视,,但程度比印度裔要更轻一些,因为他们长着一副白人面孔。越南人、韩国人和老挝人等亚裔族群因为长得像华人也都受到歧视。简而言之,华裔在美国是不受待见的,除了我们的华人身份没有其他原因。种族主义是这个问题的根源。而那些可怜的台湾人还以为美国人很喜欢他们,真是太可笑了!

simmond:特朗普正在努力保护美国,使这个国家免于被利用和偷窃。中国如果认为自己将成为新的超级大国,就没必要忧虑什么。中国不择手段取代美国的地位,中国人内心对此应该没有什么不安的,对吗?美国有很多自私自利的人,他们将满足自己的贪欲至于国家利益之上,而特朗普正相反。中国将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好日子总有一天会走到头的。

lordshiva296回复simmond:如果有一天中国的好日子走到头了,你会把自己的投资从中国搬回到你的印度老家去吗?

vlee29aug:美国社会的排华是有历史传统的。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及该法案的后续修订直到1943年才告终结。当时中国与美国是并肩打击日本的盟友,这个法案显得过于不合时宜,所以才被废掉。在德国纳粹的种族罪行发生之前,美国已经从立法角度如此针对一个特定的民族。当时的美国人对华人既恨又怕。美国人认为华人是难以同化的低劣人种,长相、风俗和信仰都十分怪异。然而,华人工作非常勤奋,生产力极高,这对当时美国的工会造成了威胁。

当时很多美国政客都对华人持上述这样的看法。美国记者、媒体人以及像杰克·伦敦这样的作家都持有非常极端的种族主义观点。杰克·伦敦甚至在他的小说《史无前例的入侵》中鼓吹要对全体中国人进行彻底的种族灭绝。二战结束之后,麦卡锡主义等反华思潮又开始席卷美国……恐华症在美国由来已久,这种思想存在于美国社会并影响一部分美国人并不奇怪。随着中国日渐强大起来,这种观点正在逐渐进入美国主流社会。我们只能期待,美中双方能发出更多理性的声音。

AliMansur:针对穆斯林的战争已经导致数千万人惨遭杀戮、无家可归。美国终将收获自己所播种的东西——严重的恐惧多疑妄想症将导致内战的爆发。

Tiger of the He:不断寻找敌人、感觉自己受到威胁——这就是美利坚文明的特点。要理解这种心理很简单,因为美国人一直在全世界制造恐怖,所以他们觉得其他国家一定会反过来对付自己……老实说,大家关心的不过是多卖点东西、多赚点钱……这种美利坚文明的特点在很多美军营房里都得到了体现,你能看到这样的标语:“来这里就是要主导一切”、“与我为敌、必死无疑”。美利坚文明是一种野蛮的、不甚开化的文明。

Read BL Article 27:如果美国如此糟糕(我个人很讨厌美国的税收政策,所以我并不想做美国公民),我真地很好奇,为何这么多中国人会移民美国呢?

stable genius回复Read BL Article 27:中国人到美国之后看到那些混乱、暴力和歧视现象,内心是非常失望的,所以他们又回到了中国。30年前,仅有5%的中国留学生学成回国,如今这个比例高达75%。中国遍地是机会,而美国则到处是混乱和衰落迹象。

inflatable0:中国人不应该对此感到意外。西方人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优越的人种。从本质上来说,他们是透过“种族主义”的镜片来看待这个世界的。他们曾使用很多不同的旗帜来表达自己的种族优越感——宗教、生物学证据和政治制度。无论高举什么旗帜,他们想传递的信息始终未变,那就是总有一些东西能够证明西方的优越。

如今,这种西方至上主义意识形态通过政治制度来表达自己的一贯观点——西方的政治制度是唯一自由的制度,中国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邪恶的,因为中国不认可、不接受西方的政治制度;而西方对中国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合乎道理的,因为中国是个“极权国家”。今天,西方使用“民主制度”来说事,过去用的则是“人种论”和基督教。实际上,这些都是一回事。

当然,西方的政治制度里没什么使人自由的东西,这不过是一种迷信。西方指责中国的那些方面与政治制度并无关系,即便中国变成了一个西式自由民主国家,中国还是有自己的国家利益,西方还是会继续针对中国,只不过西方不会继续将敌视中国与政治制度挂钩了。以印度为例,这个国家被西方允许违反一些国际准则而不受惩罚,原因就在于印度已经屈从于西方,采纳了西方“正确”的政治制度。但这一制度既没有使印度人民变得更自由、更富裕,也没有使他们获得政府更好的服务。西方的政治制度与“自由”无关,它的核心是一种“统治”——西方人对其他民族的种族统治。(文章来源:观察者网;作者:马力译自《南华早报》)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周五情报精选 外媒:中国对美贸易反制有力有节 坚决捍卫国家尊严 西媒:贸易战为欧洲打开机会之窗 中国订单或将流向欧洲 不跟特朗普玩!美国地方官“用脚投票”选择中国 马哈蒂尔对华释放积极信号 支持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中国央行出招稳定人民币汇率 人民币应声反弹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