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证监会官方网站消息,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鼓励运用其他市场工具为股份回购提供融资等支持。继续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债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支持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进行再融资。
点评:
11月10日,证监会公布了后续补充问答。从细节上看,有三点需要注意。
一是,证监会不但有条件地放开资金用途限制,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而且对于部分行业融资比例也做出了有条件放宽。证监会强调,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意思就是,这类企业只要合理,可以超越30%的比例。
二是,新规之前对再融资时间间隔作出限制,允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受18个月融资间隔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比起之前严格限制融资时间间隔,本次有较大幅度放开。
三是,对于融资回购股份(从而间接提振股价),本次《意见》的用词是“鼓励”,这表明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融资提振股价的行为是非常支持的。
整体来看,配合决策层对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坚定决心,本次监管层相关政策力度较大,同样表明了解决创小板、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问题的坚定决心。银保监相关政策大力配合下,预计后续A股定增规模将有所增加,用于并购重组以及补充企业现金流和偿还债务。相关创小板优质上市公司在政策激励下出现反弹、从而推动创小板整体估值水平抬升的机会,值得投资者持续跟踪。
根据公开市场资料总结,相关标的包括:创业板50(159949)、东方财富、宁德时代、比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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