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财经特稿】本文根据世界银行集团金融、竞争力和创新全球业务部的首席民营经济发展专家张春霖老师在参加财新传媒的年会期间的专题演讲编辑整理。
张春霖:非常荣幸有机会再到洪范来。5年前曾经到洪范来作过一次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当时文魁也来参加过,还有张维迎。现在回想起来,5年前来的时候,心情非常激动。当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刚刚出来,当时那个感觉,就是这才叫改革。然后过了几个星期就到洪范来谈了一些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我记得当时谈的意见之一就是采纳OECD的“竞争中性”原则来推进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现在回来心情很不一样,我5年前讲的事好像一点都没过时,前不久洪范把我5年前的PPT又发了一遍,我又翻看了一遍,好像每一条都没过时。这个感觉很失落。
我想今天就讲一个观点,就是说国有企业改革已经改了40年了,今后往下走怎么走?我觉得要明确一个基本的方向,就是要继续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改革国家所有制。把这个话说得更清楚一点,就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是改企业,国有企业改革真正的难点是改国家所有制,所以我想就聚焦到这个地方来。我争取五十分钟或者一小时把我的观点讲完。主要讲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为什么要确立这么一个方向?第二个就是具体怎么改?关于具体怎么改呢?我前不久在《比较》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在里面提出了一些技术性的政策建议,一会儿我会过一遍,把我那些具体的政策建议再给大家解释一下,就是我怎么想的。但是我想首先回顾一下我们40年改革的历程,然后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认为我们今后的改革要沿着这样一个方向去改。
在座的有很多年轻人,所以我就稍微解释一下40年前中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是个什么样子。那个年代,我记得我上大学的时候,政治经济学课堂上讲的最基本的一条,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两种形式:农村是集体所有制,城市是国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制),那个年代叫全民所有制。所以说我们那个时候的经济结构非常简单。按照1985年世界银行出的一个报告,城市经济当时占GDP的60%-65%,占就业的30%,所以基本上是两种公有制。在GDP当中国家所有制大概占三分之二,集体所有制占三分之一。在就业当中倒过来,国家所有制占三分之一,集体所有制占三分之二。很简单的一个结构。
那个时候的国家所有制或者国有企业的基本特征,现在回头看,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第一个是政企一体化或者说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是融为一体的。国有企业是政府附属的一个生产单位,同时也是党和政府的基层组织,所有的功能都是融合在一起的。第二,国有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听命于政府。虽然叫作企业,但实际上是一个工厂,现在的概念是一个工厂,不是一个真正的企业。我记得我们念书的时候大概80年代吧,我的导师吴敬琏老师请来了日本的一个经济学家小宫隆太郎,小宫隆太郎来到中国以后说:“你们中国没有企业。”我们觉得很不可思议:“怎么会没有企业呢?我们工矿企业那么多啊!怎么就没有企业呢?”琢磨了好长的时间才搞明白人家说的是什么意思,当然这对于现在尤其是在企业当中工作的朋友来说已经是很简单的了。那个年代只有工厂,没有企业。或者你可以说全中国是一个企业,然后有若干个工厂。第三,国有企业财务上也是不独立的。所有的国有企业相当于一个超级公司,财政、银行就是筹集资金、分配资金的部门,相当于一个大公司的融资部。那个时候银行也很简单,只有一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这样一个体制怎么改革?教科书给我们提供了两种出路:按照苏联教科书,这个体制的基本框架,这个体制在经济当中的主导地位,那是万万动不得的,那是关乎社会制度、关乎执政党的领导地位,是不能动的。苏联教科书灌输下来的这种观点到现在,应该说最近几年又重新变得非常的有影响力了。那么另外一种观点是西方的教科书的观点,这个体制是不可改革的,不要费那个劲去改,要完全放弃,推倒重来,这也就是“华盛顿共识”的观点。
我们中国80年代在苏联教科书画的那个框框当中作了很多很多的探索。或者更准确地说,实际上从50年代开始就在苏联教科书和苏联体制的框架之内在不断的想办法完善,经过了那么多年的探索之后,终于90年代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下了这个决心,确定了一条自己的改革道路。这条道路的要害是三个:第一个,整个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应该说是邓小平给我们确定下来最重要的一个方向,就是要搞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可以有市场经济。第二个,不是放弃国家所有制,而是想办法改革国家所有制,让它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也就是拒绝“华盛顿共识”,但同时又要搞制度创新,不是修修补补,要制度创新。那么具体怎么创新呢?简单来说就是把国有企业改成公司,把国家改成股东,然后使得国有企业能够变成一个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这条道路的第三个要害就是,在改革国有企业的同时发展私营企业。当然发展私营企业这个最后的政治决定是1997年“十五大”才作出来,但是应该说也是在南巡讲话之后就逐步地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所以说三管齐下,大的目标是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把它改成真正的市场经济当中的企业,同时发展非国有企业。你既然要发展非国有企业嘛,当然就要“为各种所有制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这个话是当时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原话,所以说我们“竞争中性”原则的基本思想实际上已经在1993年就进入了中国共产党的决议了,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今天我们讲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其实就是由几方面的改革最后促成的:农村的改革形成了私人农户、乡镇企业;对外开放形成了外资企业;然后民营企业80年代开始出现,90年代后半期大规模的发展内资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 然后是改革以后的国有企业。这样一系列的改革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叫作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这样一种体制。
现在回头看这40年,我们所选择的道路是一条成功的道路,虽然改革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我回到国内以后一个感觉,国内的朋友讲成功讲得不太多,主要是讲问题。我们的改革不断推进,大概也是因为我们老关注问题、解决问题。但是,我觉得还是要承认过去40年的这条路是成功的。为什么说是成功的?几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当年国有企业在经济当中占那么大的比重,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实现40年持续的、高速的经济增长,这个奇迹没有国有企业的改革的成功那是不可能的。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失败的,但是中国的经济增长是成功的”,这是不可能的,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当然,刚才我说的我们为国有企业改革所确定的道路,为私营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这样,就使得我们整个经济能够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经济成分多元化。这是说这个道路是成功的第二个理由。第三个,现在的国有企业跟20年前相比已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更不用说跟40年前相比。90年代大刀阔斧的改革,在朱镕基总理那一届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的改革,为后来国有企业业绩的改善奠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我甚至觉得现在恐怕我们还在吃那个年代的老本,我不知道放生你怎么看?我觉得,现在去访问一些优秀的国有企业,你看一看它那个制度基础怎么奠定的?90年代奠定的制度基础。大家看这个,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股权回报率。
大概从1998年开始同时都在大幅度改善,从1998年到2007年,是稳步的逐年的改善。然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回报率的差距在2006年降到了最低,几乎都接近了。当然国有企业从来都没有赶上过非国有企业。这没关系,这个差距已经非常接近了,假如没有2008年的金融危机,也许这个差距最后就变得可以忽略了。但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打断了这个进程,差距进一步拉大了。但是终究有10年的改善。当时朱镕基总理说3年脱困,实际上所实现的不仅仅是脱困,而是10年的国有企业绩效的持续改善。对此也有比较严谨的数据研究,是一位经济学家叫谢长泰和他的合作者做的。他们用企业层面的数据看全要素生产率,那么这个图大概的意思就是说,1998年的时候大多数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是在这个点上(0.5左右),到2007年的时候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到这个点上了(2左右),也就是是从0.5到了2,大概是这样一个距离。就是说不仅股权回报率改善,而且全要素生产率也有大幅度改善。跟民营企业的差距也是在缩小的,大概是从相当于民营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的50%,上升到了相当于民营企业的75%。所以,我们90年代选择的这条道路应该说是一条成功的道路。
但是成功也带来了麻烦,麻烦在什么地方呢?就是改革走到一半就成功了,成功了以后我们中国人就变得越来越迷糊了。我觉得10年前是比较清楚的,最近10年变得越来越迷糊,我们说不清楚我们是怎么成功的,是因为改了的那一半儿成功了呢,还是因为没改那一半成功了?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在说:就是因为我们没改那一半才成功的,我们改革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搞西方的那一套,我们拒绝了西方的那一套模式。
西方实际上也有很多人是同样的观点。昨天或者是前天的《纽约时报》有一篇在西方很有影响的关于讲中国改革的文章,英语标题叫作“China:theland that failed to fail”,《纽约时报》自己翻译成“中国:拒绝衰败的土地”。我看到微信上有个朋友建议说,最好的翻译是“‘中国崩溃论?崩溃的地方”。 大家都知道,当年在西方的经济学界和西方的上流社会存在着一个非常流行的观点——中国经济是一定要崩溃的,最著名的是纽约的一位律师叫Gordon Chang ,中文名字叫章家敦,从1996年开始就等着中国崩溃,一直等了20年,现在还在等,过两年又预测一下。这个人好像跟Peter Navaro差不多。当然这是比较极端。但是,有很多人是相信中国经济是不行的,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认为中国搞了一个和他们不一样的模式。“国有企业是低效率的,全靠银行给它注贷款,保证它不破产,最后银行是要垮的,银行一垮整个金融危机、整个经济就垮了。”所以一直在等着。“崩溃论”的后边的理论基础是一样的,就是中国改革所采用的模式不是西方的模式。你要是采用的西方模式,那肯定是要成功的。所以你一定是要垮台的。
这两种理论我简单把它概括为“中国崩溃论”和“中国例外论”。中国崩溃论翻个个就是中国威胁论。你没采用我们西方的模式,跟我们不一样,结果你还成功了,还在不断壮大,那对我们不就是威胁吗?这两种理论都认为我们的改革道路采纳的不是西方的模式,只不过是结论不一样。“中国崩溃论”认为,因为你没采纳西方模式,所以你一定是要失败的;中国例外论是说,我们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我们没采纳西方的模式。言下之意,今后怎么才能继续成功呢?就是坚决拒绝西方那一套,凡是他们拥护的我们都反对,这样我们就可以成功了。
那么40年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觉得搞清楚这个非常重要,我们不要把自己搞迷糊了。我觉得40年当中发生的是三个基本的事实:第一个,我们没有采纳“华盛顿共识”所推荐的全面快速私有化的“休克疗法”。没有问题的,这一点我们肯定是没有采纳,“华盛顿共识”很不喜欢我们。在国内,一些左翼人士一再说“你们这个改革是新自由主义”,其实在西方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很不喜欢中国,觉得中国没按他们的路子来。这点没问题。第二个基本的事实,经过40年的改革,私人产权在经济当中的比重从零上升到了大概70%,这是无可非议的事实。前两天领导们刚刚讲”五六七八九”, 六就是说民营企业在GDP当中占的比例在60%以上。如果再加上农户、加上外资企业,我觉得应该是在70%左右(我们的第一产业占GDP比重2017年是8%,再加上外资企业)。刚才说过,40年前的那个经济是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制,私营经济的比重等于零,现在到了70%,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第三个基本的事实是什么叫呢?国有企业没有大规模私有化这是对的,但是国有企业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了改革。“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了改革”是什么意思呢?斯蒂格利茨(Stiglitz)当年有个词叫mimic(模仿),“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国有企业”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让国有企业模仿私有企业,让国家股东模仿企业私人股东。国有企业模仿私营企业是什么意思呢?追求利润最大化,商业考虑,像民营企业一样运作。国家股东模仿私人股东是什么意思呢?追求资本回报率,别的事你不要管。这三个基本事实我觉得是没有争议的。
如果这三个基本事实是成立的,那么我们40年走过的是一条什么样的道路呢?我认为40年这条道路的要害就是引入私人产权,为市场经济体制构造一个微观基础,这就是我们40年所做的事情,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准确的概括。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你说中国的模式和西方的模式是个什么关系呢?我觉得是两句话:趋同而存异、殊途而同归。中国40年走过的路是在逐渐地趋近于西方的模式,并没有说是我们搞出来一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全世界谁都不认识。没有这么一个东西!我们实际上搞的东西是私人产权在GDP当中的比重从零上升到70%。“华盛顿共识”想干什么呀?“华盛顿共识”主张全面私有化不就是要把经济当中私营企业“private sector”的比重提高吗?我们所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事情,只不过是我们采用了一条不同的道路,殊途而同归。所以,我认为我们40年走过的路如果你把这个叫作“中国模式”我也没意见,反正跟西方确实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个“中国模式”和“西方模式”是趋同而存异的,是在不断converge(趋同)。有我们中国的特色,它走的路径是不一样的,但是它想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就是为市场经济构造微观基础,这个微观基础的要害就是私人产权。我觉得这一点非常重要,我看到张维迎教授最近的观点我很赞成。不要老去宣传说我们中国搞了一个东西跟你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都不知道、不认识。本来人家就害怕,本来就觉得中国张牙舞爪,已经很可怕了,然后你又告诉人家说“我们这个体制跟你的完全不一样。”结果人家更觉得可怕。关键是它不符合事实,事实不是这样,我们搞得并不是一个什么怪物,我们跟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公认的市场经济的模式的要害、它的核心的东西是相同的,只不过有我们有自己的特色就是了。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色,美国和英国也是不一样的,欧洲的很多国家比我们还社会主义呢!所以有特色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需要说清楚的。
我刚才说改革搞了一半我们就成功了。成功是成功了,但我们的改革仍然处在半途之中,只搞了一半,仍然面临着很多的矛盾,这些矛盾概括起来就是国家所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矛盾。国家所有制和市场经济能不能够兼融?这是80年代开始就困扰我们的一个难题。年轻的朋友可能没有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稍微年纪大一点的人知道,80年代学习政治经济学,那个年代讲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不能融合是改革当中的一个最核心的问题,要不是邓小平拍板,估计谁都说不清楚这个事情。今天国家所有制和市场经济仍然存在着矛盾,这两种体制天生就是矛盾的,这种矛盾我觉得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是国家的两种职能,国家的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这是全世界所有的政府都有的职能)和国家的所有者职能这两者之间能不能够真正的分离。如果不能够真正地分离……。反过来说吧,如果要想做到国家所有制和市场经济完全融合、一点都不矛盾,必须做到什么地步呢?就是这两种职能完全分离。国家在行使它的裁判员职能的时候不给任何一个运动员带来所谓不当的竞争优势。这是“竞争中性”原则讲的词,叫作undue competitive advantage(不当的竞争优势),不给任何一个运动员带来不当的竞争优势。只有做到这一步,国家所有制和市场经济才能够不矛盾。
第二个,国家在行使它的所有者职能的时候要遵循商业原则。就是刚才我讲的,要模仿私人资本、私人股东,追求市场的回报率。行使股东权利的时候也像私人股东一样按照公司法行使股东权利,让董事会来管理企业,不要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做到这一步才算是和市场经济没有矛盾了。
第三个,这是我们过去我觉得讲得比较少的,就是国有企业之间,金融的、非金融的,我们中国大概有将近20万家金融、非金融的国有企业,这20万家企业必须是真正相互独立的企业,是在相互竞争的。如果这些企业不是相互竞争的,---- 为什么说如果呢?因为这20多万家企业是归一个所有者所有的,归一个股东所有的,它怎么能够相互独立呢?如果这些企业不是相互竞争的、不能够真正相互独立,那是个什么情况呢?就等于是这20多万家企业其实是一家公司、一个大财团。那这一个财团、这一家公司有多大呢?这家公司的股本是66.5万亿,非金融的50.3万亿,金融的16.2万亿,加在一起66.5万亿,相当于美国GDP的一半,相当于中国GDP80%。总资产加在一起是420多万亿。假设这些企业相互之间不独立,变成了一个公司,那么这个市场就不可能有竞争了。这一点过去我们讲的不是很多,我觉得现在变得非常重要。
前不久大家看到媒体上有一个报道说,中国有一家国有的汽车公司在政府的协调下得到银行的授信额度1万亿。当然,后来解释了,说授信额度不等于说是贷给你钱。是这样的,但是授信额度毕竟是个授权额度啊,授信额度的意思就是说你只要愿意的话,银行有可能真的要贷给你这么多的钱。1万亿是什么概念呢?按照7:1的汇率来算的话,1万亿相当于1420亿美元,1420亿美元相当于福特、通用、宝马三家公司的市值加在一起。所以,假如中国的银行和中国的企业都是一个大财团下面的分支机构,多可怕!世界上谁敢跟你竞争?谁能竞争得过?90年代的时候我们搞改革,说要搞企业集团、要建航空母舰。如果现在的国有经济变成了一个超级公司,相当于多少航空母舰加在一起?所以,市场经济和国家所有制要相融,企业之间必须是相互独立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是相互竞争的,不能搞成说一家公司下面的三个分部。必须做到这一步。
所以从这三个方面看应该说改革现在走到一半,你不能说是完全不相融合、完全矛盾,但是也没有做到完全不矛盾。国家所有制尤其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值得强调。最近讨论“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问题,我觉得尤其需要强调国家所有制有个非常重要的特点,这个特点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民营企业是老百姓用自己的钱开的,国有企业是国家用老百姓的钱开的。这是国家所有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民营企业是老百姓用自己的钱开的,国有企业是国家找老百姓要了钱来开的。用严谨一点的语言来说,国家可以决定在全社会的经济资源当中有多大的比重给国有企业控制,有多大的比重留给非国有企业。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杠杆率确定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所控制的经济资源取决于国家给它投入的资本金,取决于国家投入到国有企业当中的国有资本的总额。比如说,资产负债率66%,你投入100亿的国家资本金在国有企业,那就意味着你让国有企业可以控制300亿的经济资源。在任何时点上,整个社会的经济资源总额是给定的,国有企业控制得多了,留给非国有企业的就少了,这之间的此消彼长的关系是不可否认的。而国家投入到国有企业的资本总额是多少呢?这个事情是由国家决定的,是完全在国家的决定权之内。而且国家一旦决定了,它是可以执行的,为什么呢?因为法律赋予了它到老百姓手里拿钱的权力,就是征税的权力,法定的权力。这什么意思呢?国家可以从国有企业的竞争对手那里筹集资金,然后投入到国有企业当中去。就是说如果国家投入到国有企业的资本总额减少,那么它可以在财政开支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企业的税赋,包括民营企业的税负。反过来说也一样的,如果国家增加给国有企业的资本投入,那么为了财政开支不变,它就需要向其他的企业增加税负。所以最后的要害就是说,国家可以从国有企业的竞争对手那里去征集资金,然后给国有企业注资。由于这样一个原因,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当中的份额是没有办法由市场竞争来决定的,市场竞争决定不了这个东西,因为这个东西全部都控制在国家手里,资源分配的水龙头完全控制在国家手里。最近大家在讨论“国进民退”的时候,很多的专家、朋友都持这个观点,就是说国有企业也好,民营企业也好,都是我们中国的企业,应该让它们在市场上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和谐共存。这个愿景我也是赞成的,但是从经济的机制来说,市场竞争是决定不了的,国叫民退,民不能不退。现在你可以说“国进民退”并没有真正地、全面地发生,那是国还没有叫民退,如果国哪天决定了要叫民退,民是没有办法不退的。为什么呢?因为资源配置的总闸门掌握在国家手里的,这个事情是国家所有制的本质决定的,不是一个行为的问题,跟前面讲那三条不一样,不是一个行为的问题。国家所有制设计出来就不是和其他所有制并存的。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制度,但国家所有制设计出来的时候不是这样,国家所有制设计出来就是要“大一统”的。
没有时间讲得更多,但是大家可以去百度上或者到哪儿去找,如果你政治经济学当年学得没有都记住的话,可以去搜索一下拉萨尔的一个理论,叫“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我们当年学政治经济学,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时候学过这个。当年德国有一个工人运动领袖叫拉萨尔,他提出来一个理论,说:将来我们的共产主义社会里面的每个劳动者要得到他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他们的劳动创造出来多少价值要全部给工人。马克思说:不行,你这个不对,你这个是错误的,要进行“合理的扣除”。扣除到哪儿去呢?扣除到国家手里去。如果工人创造的价值不折不扣地都到了工人手里,那就不可能有国家所有制。所以国家所有制从经济性质来说,它就是一种筹集和分配国民储蓄的制度。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筹集国民储蓄的主要手段在农村是“剪刀差”,在城市是低工资,把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当中的一部分给扣除出来,到了国家手里,这样才有国家所有制。现在是税收,是国有企业的利润留存等等手段。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国家所有制和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着的矛盾。
矛盾清楚了,那么我们怎么改呢?从理论上来说,或者从比较技术的层面来说,三种可能性。第一种,最简单的,不要改了,国家所有制跟市场经济的矛盾是没有办法改的,不可改革的,再怎么改也是浪费时间。书生意气,你们都太天真了,你们不了解中国国情,那是没法改的,要改就一定要推倒重来,放弃国家所有制。我相信这种观点你要是让我来讲,我也可以讲得很有力,找到很多的根据。但是这种路径我觉得既不可行,也不合意,为什么?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你很难避免巨额的国有资本被瓜分。66.5万亿!你想想有多少人想瓜分掉这一笔国有财产?那么我们现在的公共治理的情况是一个什么情况呢?大家都知道,我前一段看华融的那位老总,好家伙!光他的老母亲收到的别人送的钱就3个亿。这样一种制度之下,你如果把这66.5万亿拿出来,最后会是个什么结果?是非常可怕的事情。第二个原因,即使不被人瓜分,你也撤不出来,这么大规模的资本你想全面放弃,你从企业怎么撤出来?你撤出来以后放哪儿去?你撤出来以后还得投资,买美国的债券?不能再买了吧!那你往哪儿投资?不还得投到企业嘛!一投到企业,不还是国有企业吗?另外也是不合意的。“不合意”的道理是什么道理呢?就是说国有资本本身是有它的优势,我觉得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优势,这其中有一个我5年前在洪范讲过,就是国有资本的抗风险能力超过了私人资本。私人资本经常害怕风险,大规模的、长期的、高风险的创新的投资私人资本做不了,而国有资本可以做,为什么?很简单,因为全国人民一起来分担了这个风险,所以它抗风险的能力比较强。这样一种资本对于创新可以有特殊的贡献,这是第一个优势。第二个优势就是,如果新的技术革命真像人们现在所预测的那样会大幅度拉大收入差距,那么国有资本在这个方面会给政府提供一个新的难得的政策工具,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差距。所以,由于这些原因,我认为这一条路是既不可行,也不合意。不是因为政治的原因,也不是因为意识形态原因,而是因为经济的原因。
第二种可能的选择,我在国外看微信、看国内的消息,感觉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正在主张走的一条道路,就是坚持和强化没改的那一部分。这是我的概括,我也不知道概括得是不是准确。我刚才说了,改了一半,有些改了,有些没改,我们今后不是继续往前改了,而是坚持和强化没改的那个部分。不是改革国家所有制去适应市场机制,而是扭曲市场机制来适应国家所有制的那些固有的特征,然后把这个叫作改革,说:“我这也是改革,我的改革不必非得跟你们一样啊,我们中国的市场经济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就是跟你们不一样,我的市场经济就这样。”这条道路我认为是走不通的或者说是一条通向孤立的道路。为什么?因为走这条道路的最后的结果就是把国有经济变成一个超级公司,西方人已经有这个词儿了,叫做China INC 、 China incorporated(中国有限公司)。这是西方认为我们跟WTO的规则有冲突的一个主要的节点。当然西方说的很多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情况,有很多是说得过分的、夸大的,但是呢你如果走这条路,往下走的话,那就真变成这样子了,党、政府、金融、企业一体化,变成一个超级公司。我们有很多人主张走这条道路,是觉得如果这样,我们就不害怕跨国公司了,我们就是航空母舰了。我们实际上不仅不怕跨国公司,所有的跨国公司都会被你踩在脚下,你会天下无敌。但是有一个问题,“博弈论”里面有一个词儿叫做“参与约束”(participate constraint),就是你这个模式要想得到你所期望的好处,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别人一定是要跟你玩这个游戏的,然后你才能赢人家。但问题是搞到一定程度别人就不跟你玩了,看明白了:你搞了半天就是这个嘛,你就是政府下场去跟我们企业竞争嘛。人家再是跨国公司,那也是民营企业呀,怎么竞争得过你这么大的政府呀!最后他不跟你参与了,不跟你玩了,要跟你脱钩,那你就拿它没办法呀,你不能强迫它跟你玩呀!不仅是国际市场,国内市场也一样,国内市场民营企业的信心为什么总是在那儿摇摇晃晃的?民营企业家也都是跟我们一样的,都是40年走过来的,大家也都明白这个游戏呀,他也知道,如果你要这么干的话,我怎么也干不过你呀,我怎么竞争也竞争不过你呀!大家心里都是明白的,只不过不说就是了。所以,“参与约束”是一个很重要的约束,而且现在已经看出这个苗头了,所以这条路是走不下去的。走下去最后在国内市场民营经济、非国有经济会萎缩,在国际市场会被人家“脱钩”。有人说“那是西方资本主义、美国害怕我们崛起。”不是的!不仅美国怕,发展中国家更怕我们,只不过我们听不到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我们老觉得是美国想遏制我们,其实你要走这条路首先受不了的是发展中国家。比如说中国的建筑公司出去承包工程,经常是无往而不胜。一投标我们的报价低得让本地公司根本无法竞争。然后抱怨在最前面的就是本地公司。你为什么投标那么便宜?人家不是说我们建筑公司效率高、我们的原材料成本低,而是说我们建筑公司的背后有国家银行的支持、有政府的支持。所以,这条路走下去不仅仅是跨国公司没法跟我们竞争,发达国家的企业没法跟我们竞争,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没法跟我们竞争,所以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那最后呢说来说去就剩下一条路,剩下的是一条什么路?那就是我们40年来走过的那条路啊,就是90年代邓小平替我们确定的这条路啊。所以我们何苦折腾呢?你本来走这条路取得成功了,你现在好好的继续朝这条路走下去,就是我们完成我们改革的唯一一条正确的道路呀。为什么现在要犹豫、要动摇呢?为什么现在提出来讨论这些问题呢?有时候感觉不可思议、感觉很冤枉。这本来是我们自己的成功之路,为什么要自废武功?
这就是我讲的第一个方面的意思,就是说我们改革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就是沿着我们90年代确定的这条道路,继续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去改革国家所有制,而不是反过来扭曲市场机制来适应国家所有制的要求,创造一个与众不同的所谓的“中国模式”。
我好像已经把想要用的时间用完了,下面我就简单地讲具体问题。我觉得一旦方向确定了,决心下了以后,具体怎么改是比较容易的事情,技术方案是比较容易的事情。我觉得至少在四个方面是可以进行改革的,这四个方面不一定全面。
第一个,就是说在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的这样一个体制当中,对国有经济应该有个合理的定位。这个大原则没问题了,大家都同意,实际上讲了20年了,只不过没有落实。现在要落实,我觉得呢具体的政策措施是两个。其一是要调控国家投入企业的国有资本的总量。现在是66.5万亿,那么今后5年它的增长率是多少?要调控。现在是无人驾驶状态,走到哪儿算哪儿,有多少算多少,没有人管这个事情的,也没有政策目标,甚至于讨论都没有。联系到所谓“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讨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在经济当中的相对份额分配的一个总开关,就是国家投入企业的国有资本总额。怎么调控呢?两个手段:一个是国有企业给国家分红比例,增量上调控。第二个是存量上调控,就是增加投资或者撤出投资。比如说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当中撤一部分资本出来,然后国家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中变成参股股东,抽出的一部分国有资本用来干别的事情,比如说减轻企业的税负,这是可以做到的。
其二,把国有资本真正配置到你想配置的行业和领域当中去。这也是讲了20年大家都耳熟能详的几句话,关系国家安全的、关系国计民生的以及什么重大基础设施、公共产品什么领域国家要控制,基本上就停留在这个一万米高空,就这几条大原则,但具体究竟配置到哪儿?没有!我就经常在琢磨,“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国有资本要控制,我就琢磨不清楚哪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后来我就想反过来问这个问题:你们大家给我举个例子出来,哪个行业、哪个领域是不关系国计民生的,你能找出来吗?中国经济这么多的行业,这么多的领域,哪个是不关系国计民生的?实际上是没有的。不关系国计民生,你做它干什么呀?所以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造方便面的、造葡萄酒的、造什么面粉的、造什么福临门食用油的,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呀。所以这些大原则并没有变成可操作的细则,所以国有资本的这种战略性调整、重新布局一直没有落实。那么现在需要做什么?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行业目录把这个原则细化。究竟哪个行业、哪个领域是国有资本必须控制的,你把它搞一个详细的名录出来。
现在这方面改革我觉得还是有一些进展的,最近刘鹤副总理作了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之后出了一个文件,是关于成立所谓“两类公司”的文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我前两天得到了我的老领导陈清泰主任的启发,我觉得他讲的非常有道理,他说:首先要把国有资本分成两类,有一部分国有资本是政策性的、战略性的,有一部分国有资本就是为了追求财务回报的。这两部分国有资本由两类公司来管理,政策性的资本由投资公司来管理,按照文件,投资公司服务于国家战略,对战略性的核心业务进行控股。哪些是战略性的核心的业务,必须由国家控股的?你搞一个目录,在这个目录之外的就不算了。然后在这个目录之外的,那就是国有资本要投入,那就跟普通的商业性的投资一样,只追求回报,这一部分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去管理,主要以财务性投资为主,不要到企业去指手划脚、说三道四。就是投资你拿分红就完了。然后在企业层面上取消所有制的分类,取消所有制的类别。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的来源是有所有制划分的,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取消的,但是不要再给企业挂上什么所有制的标签,说你是国家控股企业,国家参股企业,什么什么企业。为什么?我觉得陈主任讲的很有道理,就是企业的资本结构是不断在变化,它今天国有股份51%,明天就变成49%了,那你不能够整天的跟着去给它换标签,而且也没必要。再有的,现在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国最近几年出现很多的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第一笔钱投下去是政府的资本,然后吸收社会资本,先搞一个母基金,然后再搞子基金,子基金再吸收社会资本,然后子资金再投入到企业去,跟别的投资者一起投入到企业去,所以等到进了那个企业以后,你根本分不清楚了,在子基金层次上可能就分不清楚所有制了,所以以后就不要再给企业挂上所有制的标签了。资本不仅要挂所有制的标签,而且有不同的功能,然后负责管理资本的界面公司有区别,然后到企业这个层次完全按市场化的规则运作,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我们可以改革的。
第二个可以改革的领域,就是公平竞争。公平竞争也是一样,像我们刚才讲的,从1993年开始我们就在讲这个基本原则,我们从十四届三中全会讲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每年都在讲,每次都在讲,这个基本的原则是没有争议的,但是一直落实不了。现在可以有这样一个新的抓手去落实它,那就是采纳OECD提出来的所谓的“竞争中性”原则。5年前我在这个地方讲过,提出来过,那个时候还是很新的,现在人家已经搞了很多年了。那么有人可能会问:“我们国家讲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你这个竞争中性原则说了半天不也是跟我们说的一个意思吗?你这个有什么不一样的?你就换了个词嘛,就是换了个新名词嘛。”不是换了一个新名词,是有区别的,一个区别那就是说,OECD这个原则强调的是后果,不给企业带来“不当的竞争优势”,它讲的是政府行为后果。而我们的一视同仁讲的是政府的行为,而且一视同仁是个形容词,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很难确认的,而这个不当的竞争优势它可以细化为法律上可操作的具体规则。为什么要“不当”(“undue competitive advantage”)呢?因为政府的很多行为是可以改变企业的竞争优势,但这些行为的是完全合理的。比如说政府提高了环保的标准,然后就使那些环保做的比较先进的企业获得了额外的竞争优势,环保做得不好的企业可能马上就会垮台。你说政府这是不是对企业一视同仁?是一视同仁的,它不是一个“不当的竞争优势”。如果政府给某些企业补贴,那就是一个“不当的竞争优势”。还有一个区别是什么呢?就是我们20年一再讲的是一个总原则——“一视同仁”,究竟哪个地方怎么一视同仁?没有很具体的东西,停在一万米的高空没有往下落。而OECD的原则从一万米落到了8千米,提出了8个方面的具体的要求:从这些方面看政府行为是否竞争中性。比如政府采购。
我想特别提一下,我看到国内有讨论,提到了另外一个词,叫“所有制中性原则”,而且在很多讨论中好像把这两者混淆起来,有很多人大概觉得这是不是就是一回事,认为“竞争中性原则”和“所有制中性原则”好像是一回事。其实不是一回事。“所有制中性原则”是全球贸易体系当中用的一个词,它的基本的含义是说,WTO(实际上从关贸总协定开始),全球的贸易体系,对贸易的参与者不作所有制的区分,大家都可以参与。不管你是什么所有制,全球贸易规则没有所有制的歧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家都可以参与国际贸易----只要你遵循国际贸易的那些规则。所以,这个不歧视是有条件的,你接受那套规则的基础上,什么所有制的企业都可以来参与。包括TPP,美国人主导的,说目的就是为了把中国排除在外的这样一个贸易规则,现在被认为是全球水平最高的自由贸易的规则 ----即使是TPP也没有要求成员国一定要私有化。越南有那么多国有化企业,它也没说越南必须得私有化。所以,国际贸易的规则当中确实有这个概念,叫“所有制中性”,但是它是有条件的,不是说你怎么补贴你的国有企业它都不管你,你都可以去参与国际贸易,不是这样的!现在我发现我们国内很多朋友讲到这个事的时候说:“你们讲什么竞争中性原则,那还是要所有制中性呀。”其实国际贸易规则是不歧视国有企业,但是它要求国有企业遵循国际贸易当中遵循的一般的规则,所以我想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不要把它搞混淆了。
如果我们接受了竞争中性的原则,那具体意味着什么?我们必须得改哪些方面呢?首先,政府的各个监管职能、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必须得对企业同等对待。需要审查、过滤各种各样的条款,比如说西方有人讲我们的《政府采购法》当中就有所有制歧视的条款。债务融资方面要创造一个平等的环境。这个现在大家已经谈论得很多了。我觉得谈论得不太多的是后边两个方面。首先一个方面是股权融资。国家股东给国有企业注资这本身是无可非议的,WTO的原则、TPP的原则都允许国家股东给国有企业注资。但是有一条,国家股东给国有企业注资必须要求国有企业提供一个和市场水平相当的回报率,TPP的说法是叫做common practice,就是市场上通行的原则,包括风险资本在内。我们国内有的学者说:这是歧视我们国有企业,凭什么国有企业要按照私营企业的标准来行动呢?凭什么不能反过来呢?背后的道理是这样的:国家如果给国有企业注资不要求提供市场上的回报率,国有企业到市场上筹资,私人投资要求10%的回报率;而国有企业到财政部这儿来筹资,说5%就行了,或者说根本无所谓,有多少算多少。那么财政部给国有企业的投资实际上就是一笔补贴,这个国有企业拿到这笔股权资本的投资以后它就不害怕赔钱,所以它竞标的时候就敢于往下压,它就可以把非国有企业挤出去,到国际市场就可以把别的企业挤出去。道理就在这个地方,所以竞争中性原则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国家需要像一个私人投资者一样,在给国有企业投资的时候要求有市场回报率。如果你是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你一看就明白了:搞了半天了,我找政府要钱和到市场上要钱没什么区别,政府给我钱也要这么高的回报率,那我与其给你那么高回报率还得去求你,我还不如干脆到市场上筹资去算了。这就对了,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会觉得不舒服,但这就对了,这就是市场竞争的约束。
再一方面就是各种补贴。竞争中性当然要求政府不能够给企业提供各种补贴。刚才说到给企业注资不要求回报率本身也是一种补贴。但是补贴这个事很复杂,我想稍微多讲一点儿。什么叫作补贴?我们中国的企业的年报、财报里面都有一个科目叫作“补贴收入”,我后来发现这个词是很有问题的,我不知道徐林过去你们参与很多跟美国人的谈判、争议补贴的问题的时候他们怎么看。在国际贸易当中西方国家说到我们国有企业首先就讲到补贴,而我们国内企业的财报当中老有那么大一个补贴收入。实际上补贴本身是有很清楚的界定的,WTO有很清楚的界定,基本上是三个或者四个要素:第一个要素,补贴一定是一个financialcontribution,我们中国人翻译成“财政资助”,实际上我觉得准确地应该翻译成“财务资助”,一定是有资金转移的。第二个要素,一定是来自于政府或者是一个“公共机构”。如果我掏腰包给了国企一万块钱,那不算补贴的,一定是从政府的或者公共机构的腰包里面掏出来的钱才叫补贴。这是我们在WTO规则之下,美国人攻击我们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比如说我们的工商银行算不算一个公共机构(public body)?如果工商银行给某一家企业提供了很低息的贷款,是不是WTO界定的补贴?美国或者其他一些西方国家讲的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就是说中国的商业银行都是中国的公共机构,为什么呢?说《商业银行法》里面有一条——“商业银行必须忠实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包括产业政策。”那你不是公共机构是什么呀?你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法律规定你必须得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政府的政策,那你就是属于公共机构,所以你给了企业便宜的贷款,你就是补贴。这是第二个要素,就是这个钱来自于政府。第三个,一定是有利益转移的,一定是confers a benefit,中文大家翻译成什么?我觉得要害就是有一个benefit(利益),而现在我们国内企业补贴收入这个栏目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很多的补贴收入并没有什么benefit,为什么呢?企业给政府干了活儿,政府给了一个补偿,然后说是一个补贴。有很多的补贴不仅没有benefit,而且企业是赔钱的,但也叫作补贴收入,这是我们现在的一个问题。但是,比如说政府给国有企业注资,然后不要求市场回报率,或者市场回报率10%,你只要求5%,那么剩下的5%就是一个benefit,就是一个利益转移。第四条,WTO一个很重要的规定就是说,影响竞争的补贴它一定是仅仅给了个别企业或者一部分企业,其他的没有得到,这种补贴叫作所谓的“specofic”(专项),然后叫 “actionable”,中文翻译是叫可诉补贴。
我们中国在加入WTO的时候实际上已经作了很多的承诺,我们现在贯彻公平竞争的原则、竞争中性的原则,实际上说到最后,你如果把你在WTO承诺的事都做了也就差不多了。我们在WTO的承诺是非常慷慨的,西方一些法律方面的学者甚至认为当时实际上对中国是不公平的。第一条,国企买卖行为要遵循商业考虑(Commercial considerations),不能够歧视。Commercialconsiderations听起来是个很一般的词,但是很重要。Commercialconsiderations的意思就是说你不能够再考虑别的,不要琢磨什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你一定要Commercialconsiderations,就是想赚钱,一门心思就想赚钱。这是我们给WTO的一个承诺。第二个,政府不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有企业的商业决策。这是给WTO的承诺,不是我们自己说我们想改就改,想不改就不改了,政企分开分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当年我们就承诺这一条了。这两天财新峰会,正好当年世贸组织谈判美国的谈判代表Barshefsky也来了,我还专门去问她这个条款。她说:“这一条就是我写进去的。”我说:“你写这一条是什么意思呢?政府是国有企业的股东,它怎么可能不影响国有企业的商业决策呢?”她说:“我们的意思就是政府不能够对企业进行Non commercial的干预(非商业的干预)。”我说:“那你怎么能够区分清楚呢?”她说:“没关系,反正这一条中国加入世贸以后从来没有用过,从来没有人用这一条来攻击中国。”好在是这样,但如果真要较真呢?这一条是一个非常要紧的承诺。但这一条承诺实际上如果把它稍微的修改一下,就是政府除了行使它的股东职能以外,不再对国有企业商业决策进行影响,那就是我们改革所要坚持的原则啊。再一个就是在遵循世贸组织的补贴和反补贴的协议之外,我们同意凡是给国有企业的补贴都算是专项性的补贴。这一条我看到国外的法学家有人写的文章说这一条是China specific,是专门给中国量身定制的,而且是不符合WTO的所有制中性的原则的。WTO从关贸总协定开始就不区分所有制,大家只要符合规则都可以进来参与竞争的,那你为什么专门给中国的国有企业制定这么一条规则——“凡是给了国有企业的都是专项性补贴”呢?后来我仔细琢磨,我觉得如果按照专项性补贴这个原则,就是说某一个企业和某一些企业得到了,其他企业没得到,那么这个也不算过分,因为你这个补贴就是给国有企业,没给其他企业,那你当然也就算是专项性补贴了。反正这一条我们当时也接受了。再有一个就是通知义务,就在领土之内所发生的凡是反补贴协议规定的补贴,我们都要通知WTO。这个好像中国通知过几次,后来就不通知了。为什么呢?因为别人也不通知。WTO这个规则落实得不好。我们现在的补贴很少有按所有制区分的,都是不分所有制的。但是,你如果要看最后这个补贴谁拿到了,那么大量的补贴最后都落在了国有企业手里。国内企业得到补贴的频率、得到补贴的数额,都要比非国有企业大。所以,如果我们贯彻“竞争中性”原则,这个补贴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因为它简直是五花八门。2015年财政部曾经想清理各种各样的涉及到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后来清理了一段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暂停了,暂停以后呢现在改成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但是你如果真的追究下去,五花八门。我记得我有一次在西部的某一个省去调研,他们市里边的一个区给了我一份文件,他们这个区促进“双创”的政策文件的优惠政策,我专门下功夫数了一下,那一份约20页的文件里面的优惠政策大概有70-80条,比如说政策规定第几条要鼓励E-commerce(电商),然后呢凡是在我们这个区设立了什么网购公司的,办公室的租金政府补贴多少,你招聘人员的社保政府给你什么优惠。你把这些算进去,这其实都算是补贴的。很多地方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规划,你找不到一个没有优惠的领域。所以,如果真要贯彻“竞争中性”的原则,这种优惠政策或者补贴是需要改革的一个非常大的领域。
为什么需要制定中国自己的行为规范?我觉得这也是值得注意。首先,“竞争中性”原则是在OECD国家发展起来的,最近易纲讲了那个话以后,我看到西方的一些专家们已经开始说了,我翻译成白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你中国不要想这么就糊弄我们,你不要以为是采纳了竞争中性原则就可以糊弄我们,这个竞争中性原则是在OECD国家范围内通行的,OECD国家没有几个国有企业,你们中国那么大,那么多的国有企业,不能够这么简单就完事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国的情况确实跟OECD国家有很大的区别,OECD国家总共没多少国有企业,30多个国家算起来才2000多家国有企业。再一个,就是中国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的深度广度是不一样的。然后,竞争中性原则现在只是OECD推广的一般的原则,没有见哪个国家把它变成可操作的、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想把它落实的话,需要制定具体的行为规范。再有一个,就是说中国作为第一大贸易体,需要别的国家认可,我们需要别的国家认可我们的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确确实实是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的。由于这个原因,我们需要设计很详细的规则,然后让人家一看你是当真的,是认真的。这个事情恐怕不是谁求谁的问题,你想赚他的钱的话,你想跟他做生意的话,你就得让他认可你。不然的话,他不跟你做生意,你想赚钱赚不到,是这样一个道理。
第四个方面,我们可以做的事情是政企分开。但是,政企分开的事情,我相信大家都同意,这是一个难点问题。你要想做得完美无缺、完全分开,这是不可能的。只能是尽可能做到分开。但是我觉得有一条是在我们的掌控之中的,就是不要再把国有企业重新政治化、意识形态化。这也是5年前我在这个地方讲过的观点,那个时候还没有很强的苗头,现在这个苗头越来越强烈。没有必要把国有企业政治化、意识形态化。过去的改革是逐步让国有企业变成一个商业实体,变成一个市场竞争的主体。这些政治化、意识形态化的很多的口号、很多的说法,说白了都是“拉大旗作虎皮”,没有任何根据。唯一的根据就是苏联教科书几十年前说了那几句话,在事实当中没有任何的根据。而政治化、意识形态化是有害无益的。我想至少这一条是可以做到的。如果政企不分会有什么结果呢?政企不分的结果就是说,企业在市场竞争的时候人家不是在跟一个企业竞争,而是跟企业背后的政府在竞争,这样人家就没有办法跟你竞争,包括国内的民营企业。所以,政企分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改革的一个难点。这方面我不多讲了。
剩下一点时间我想讲最后的一个方面,我觉得这是过去讲的不是很多的一个方面,也是我自己感觉拿的不是很准的方面。我觉得我们国有企业改革过去讨论的不多的、没有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长期强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没有认真去琢磨怎么能让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经营惠及到所有的老百姓,让每个人都有获得感。这几年我们的这个词儿我很喜欢——“让每个人都有获得感”。你说,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当中的国有资本总规模1998年是5万亿,2017年50万亿,20年当中从5万亿上升到50万亿,我们普通老百姓哪个觉得自己富裕了那么多呢?没有什么获得感,跟自己没关系,那是财政部的表上的。
怎么让它惠及全民?过去几年我们做了两方面的事情,我觉得方向是很正确的,国有企业的分红从无到有,从2007年开始分红比例逐步地提高,然后呢划拨国有资产补充社会保障基金,1994年提出来的主意,最近两年开始落实了,开始变成行动了。但是力度太小。2016年国家财政从国有企业拿出来用到国有企业之外的这部分钱,取之于国企用之于国企之外的钱,相当于当年国家资本总量的0.1%,相当于当时国有企业利润的2.3%。就是全部国有企业创造的利润当中只有2.3%是拿出来用到国有企业之外的,剩下的都在体内循环。分红率是不断提高,5%、10%、15%,但是大量的分红收入重新又回到国有企业,叫什么改革成本啊,等等各种名目,又重新回到国有企业了。从国有企业拿出来的一部分收入用到国有企业之外的只相当于当年财政收入的0.4%,微不足道。等于国有企业就在那儿自己循环,赚了钱投,投了再赚。当然国有企业给职工提供了很高的福利,提供了实际利益,但是国有企业职工占全国劳动力队伍的比重大概只有5%左右,比例是很低的。全国劳动力队伍总的规模是七亿四千万人,在国有企业当中就业的没有一个非常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是不会超过5%或者在5%左右。这也是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为什么把国有企业政治化、意识形态化我觉得是很荒唐的事情?只有5%的人在那儿就业,说这个是“执政基础”,95%的人都不在国有企业就业。 这种说法很荒唐,但是还有人信。我们通常不注意,国有企业当中就业的职工人数占全国劳动力队伍的比重是非常低的。
所以,要考虑新的措施,怎么能够让国有资本收益真正惠及全民?我琢磨出来的一个办法就是,要把国有资本收入的一部分拿出来搞一个“直通车”式的制度结构,让它直接能到老百姓个人手里去。现在技术上有这个条件。那么具体怎么做呢?首先是要有一批投资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怎么能有我也不知道,这是个概念。然后,每一个这样的机构投资者为一部分老百姓开设个人账户,那些老百姓作为受益人,给他们开设账户。然后国家委托每个机构投资者管理一部分国家在国有企业当中的股权,然后这些机构投资者运作这一部分国有股权,从企业获得收益,获得收益以后呢再分配给在自己那个地方开户的老百姓。这样就可以把国有资本的收入通过这些机构投资者,直接的分配到老百姓个人手里。没有什么国际经验,我受到的启发是马来西亚的做法。当然,马来西亚的做法跟我们中国很不一样,但是我觉得应该说是最接近的国际经验吧。
马来西亚70年代的时候有一个经济政策,这个政策的要害就是消除马来人和其他人种之间的收入差距。那个年代的很多大公司的所有权都掌握在非马来人手里,本地土著人的收入是很低的,所以政府就琢磨出了一个办法,就是花钱从非马来人的公司买了股份分配给马来人,分配完了以后发现不行,有的人马上就把它变现了,变成现金花掉了,有的人不知道怎么管理,然后马来人当中的有权有势的人又收购这个股份,最后这个股份就落到他们的手里去了,穷人还是没有得到好处。所以,马来西亚政府就想了一个办法,怎么能够把政府花钱买的股份让它最后落到穷人手里,而且能惠及穷人?他们就想了这么个办法,这个办法演变到现在,他们叫作Unit Trust,英国人用的词,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托基金。现在是一共有11个这样的信托基金。这个信托基金里边就是我刚才讲的,马来人,因为他们有种族的区别嘛,所以马来人拿着身份证一去就知道你是属于马来人,你就可以在那儿开一个账户。当年马来人开一个账户,然后国家就把那个收益直接分配到他们的账户里面,70年代。后来就很快就变成了鼓励普通的穷人储蓄的一种手段。普通的穷人在那儿开一个账户,然后把钱存进去,然后这个信托基金到一定的时候给他们分配收益、分配回报,然后这些信托基金拿这个钱投资于别的公司。马来西亚的很多重要的公司都有叫PNB的投资,投资以后从那儿收回分红,分完红以后再把它分配给他的账户的持有人。这是一个粗线条的设计,概念上是不是正确?我不知道。概念上正确的话,技术上怎么设计、怎么论证、怎么试点?我也不知道,我就是一个初步的概念,我今天特别想听听在座的各位专家的意见。
但这其实不是一个什么新主意,不是一个什么新的Idea,这个主意最早至少是在1964年英国的一个经济学家叫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就提出来了,也许在他之前还有人。但是米德的这个理论的要害是说“价格具有双重功能”:价格既分配资源,也调节收入分配。你把你的劳动力卖出去的时候,这个工资就是你的价格,这个价格一方面分配劳动力资源,一方面是你的收入。而技术进步最后会导致一个什么情况呢?就是对资源分配最有效率的价格体系它会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导致实际工资变得非常低,最后贫富差距拉大,以至于经济产出当中越来越大的部分最后落到了财产所有者手里去了,因为实际工资被压低了。
现在应该说有证据表明技术进步和全球化这两个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驱动器(driver),它有明显的偏向资本的倾向。就是说全球化的利益、技术进步的利益,经常是更多落在资本所有者手里,而不是落在了劳动者手里,这是美国当前社会矛盾的一个总根源。过去几十年技术进步、全球化,美国不是一个Loser,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它是得了很大的好处的,问题是这个好处都落在了1%、10%的人手里了,而普通老百姓、低收入的、教育程度比较低、没念过大学的,他们不仅没有得益处,而且是受损害的。然后怨中国人,说是中国人搞的,把我们工作抢走了。其实科学来说应该是两方面的因素:确实有中国竞争的原因,但是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的财产所有权高度集中在1%、10%的人手里。所以,当技术进步和全球化的影响偏向于资本的时候,那么大量的技术进步和全球化的好处都到了1%和10%的人手里去了。
米德考虑了四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工会,制定最低工资;第二种是福利国家,北欧的这种做法——征税,征完税以后再分配;第四种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所有制。中间的第三种就是我刚才谈到的这种,它叫作property-owning democracy(拥有财产的民主),就是财产的所有权不是在国家的手里,而是在老百姓手里,所以是民主式、社会化的一种财产所有的制度。因为老百姓不仅是劳动者,而且也有一定的财产,通过这样一种制度,他就既有劳动收入,又有财产收入。这个时候如果技术进步、全球化给财产收入带来了更大的推动力,那老百姓也可以沾光,他是劳动者也是财产所有者,他可以享受到全球化和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控收入差距。这就是这个概念的要害。
我觉得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我们需要吸取美国的教训——财产的所有权高度地集中在1%、10%的人手里,社会矛盾非常深刻,光靠税收的手段很难调节。在这一点上,法国的这位《21世纪资本论》的作者我觉得他的观察是对的,他2015年时说:中国公有资产占国家财富的比例为35%;而发达国家基本上是零,发达国家曾经达到了15%-25%的水平。这是中国的一个制度上比较优越的一个方面,从改变收入差距的角度来讲。我觉得收入差距的问题是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如果说到最深刻、最根本的原因,为什么现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那么你可以最后把它概括为Losers’revolution(失败者造反),就是在技术进步和全球化的过程当中,有所损失的或者是感觉到再要下去就会有损失的这些人不干了。在美国就表现为民粹主义、保护主义,表现为所谓的American first (每美国优先),恨死了这些所谓的Globalist,华尔街这些人。那么在中国就表现为:要往回走了,不能够再搞市场化改革了,不能够再向西方靠拢了,再靠再改,感觉我就会受到冲击。所以,收入分配的问题如果不解决,最后改革的动力、改革的可持续性是会出问题的。(来源:洪范法律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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