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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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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看基本面我能赚钱吗?”
“看基本面我能赚钱吗?”
2019-03-24 22:02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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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财经特稿】本文根据许小年教授在2019第十届中欧私人财富投资论坛上的演讲整理而成,未经作者审核。

如何看待现在资本市场现状以及它和实体经济脱节这样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我的个人观点是,在资本市场上,我们已经形成了 “路径依赖”。经济学中,路径依赖指的是各种各样的陷阱,比如“凯恩斯流动性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它们导致我们陷入循环中,难以突破。目前资本市场的状况,在我看来,无非是新一轮的循环。

十几年前我们就跟投资者讲,要看基本面,得到的反映是“看基本面我能赚钱吗?”事实证明在市场面前,学院派的表现超过平均值,却落后于市场的先行者。当然,基于基本面投资还是可以获得超额回报,但短期业绩肯定比不上“快枪手”。中国人往往喜欢看短期业绩,所以基本面投资始终没有在国内市场成为主流,这是非常遗憾的事情。

如果资本市场不能确立基本面投资和价值投资的主流,就必然造成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脱节。不看基本面,资本市场不可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存量市场,企业创新是关键

目前,我们的企业基本面正在发生非常深刻的变化,尽管这些深刻变化还没有反映在市场上,但是我认为,这些深刻的变化有可能给资本市场带来缓慢的、长期的改变,帮助我们脱离过去的周期循环。

在中国经济中发生的深刻变化是什么?是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进程和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资本积累已经基本完成了。中国经济增长进入了一个新的模式,不再依靠投资驱动。

在数据的表现上,前30年改革开放固定资产的投资增长大约是GDP增速的1.5~2倍。过去几年中,固定资产的投资增长基本和GDP同步,这个趋势反映出中国经济进入了新阶段,不再像过去那样靠增量来维持经济繁荣。现有的市场已经饱和,投资找不到新的市场,中国经济的故事要从工业化阶段,从资本积累阶段,从增量阶段转向存量阶段。因为增量没有了,像过去房地产、房地产销售那样的高增长不会再有了。

增量故事基本讲完了。后工业化阶段要讲存量故事,主题是创新,创新在市场上可以转化存量需求。转到存量之后,其实宏观政策对存量几乎是没有影响的,宏观政策更多的影响在增量,因为宏观政策刺激需求。讲到宏观政策,马上会联想到“三驾马车”,三驾马车是增量,消费增长、投资增长、外需增长,对存量几乎没有作用。

影响存量的是什么?是企业层面的创新。这是为什么过去几年,我把更多的时间用在研究基层、企业、微观上。虽然我对于“寒冬已过”表示怀疑,但是我不怀疑中国的经济前景,正是因为看到了增量放缓甚至消失,转向存量的大背景,我在存量市场上看到了中国经济未来的希望。

投资可关注这三类公司

存量市场上,在增量已经消失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越来越困难,所以企业都在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这种探索,使我感到中国经济的未来是有希望的,由此联想到我们做投资,不妨把关注点从宏观政策转移到微观上,转移到企业的创新上,这其中,尤其是一级市场,有非常多的投资机会。

二级市场由于它的惯性、路径依赖,还是传统的投资方法,或许在短期能够获得更高回报,而在一级市场上,我觉得投资者应该意识到,关键性的转变已经开始了。在一级市场上投资,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追概念和“风口”,要立足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入研究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超额回报是完全有可能的。

很多企业感受到了冬天的寒意,危机促使它们开始探索新的方向和新的商业模式。所以冬天不是坏事。穷则思变,这正是创新的动力,这正是新企业涌现出来的大好季节。对于企业来说这个冬天长一点不是坏事,冬天越长,探索和寻求改变的企业越多。

我分享一下这几年在微观层面上看到的一些动向,不敢说是趋势,因为这些企业还是少数,但是我认为这些少数企业代表未来的方向。

一、有完整研发体系的大公司。

近几年,我一直关注有技术、有产品的大公司,这些大公司已经不再按照传统思路经营,而是在研发和创新上投入,把自己的重点从过去的市场规模、生产能力扩张,转向研发、创新,投资这些大公司,无论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长期来看都可以获得超额回报。

后工业化阶段,当投资驱动模式结束,企业靠规模扩张,靠产能扩张循环发展的阶段已经结束时,中国的这些成熟公司未来会怎样?我们应该投资哪一些公司?我在非常仔细地观察,谁可以成为中国的丰田,中国的三星,如果找准了,应该是可以获得超额回报的。我们在各个行业都能够看到,行业集中度在迅速提高,强者更强。我看好大公司不仅是因为它们是行业重组的受益者,更重要的是,只有这些大公司才具备持续研发投入能力。当能力和意愿同时具备,并且主动朝这个方向努力,这些大公司我是非常看好的。

比如华为,美国制裁华为,业务肯定受影响,但华为会因此倒下吗?肯定不会。不仅仅因为华为规模大,而且因为华为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非常有效的研发体系。华为在5G技术上领先不是偶然的,背后是几十年如一日的研发投入。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在向华为学习,特别是一些大型公司。有一些公司已经建立起自己的研发体系雏形,像这样的公司你没有理由对它的发展感到悲观。

不可否认,对大公司而言,推出颠覆式创新的可能性极低。但是世界上创新分两类,一类是颠覆式创新,一类是改进式创新,改进式创新大部分来自大公司,颠覆式创新来自于新型科技公司。这两类创新都对企业效率的提高有着巨大作用。所以这两类创新我们都要关注,不必每天看下一个苹果在什么地方,下一个谷歌在什么地方。你也要看到丰田、三星这样的公司,它没有惊天动地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到市场上,但是通过持续改进,常年的积累,到今天依然竞争力非常强,拥有畅销世界的产品。中国的丰田、三星在什么地方?这是值得我们投资者关注的。

二、应用技术强的中小型/初创公司。

另外一类我关注的公司,它们的规模并不太大,属于中小型,甚至是初创公司,但是它们技术领先,并且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可以把技术及时转化成产品。市场上做投资。不仅仅看技术,还要看产品转化能力,看能不能把技术及时转化成产品,获得商业上的收益。这一方面我们国内已经有一些新星冒出来了。比如大疆,它不仅技术领先,它的创始人也有着非常敏锐的商业眼光,可以把无人机技术转化成商品在市场上销售。海康威视也是技术背景出身的人创立的,它们的技术产品,特别是安防产品很好。这些技术领先、产品转化能力强的研发型公司,也值得我们去关注。

大型公司强调研发体系的建立,中小型公司强调研发到产品的转换能力。什么是研发体系?研发体系就是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和产品开发,三者兼备,紧密衔接。当然这样的完整体系,只有大型公司才能够建立起来。而中小型公司和初创公司则要强调应用技术到产品的转变。

三、管理模式有创新突破的传统公司。

除了研发和创新型的企业,还有一类公司非常有意思,它们在持续进行中国企业非常擅长的管理模式创新。比如海底捞。最近海底捞上市了,这样一个卖火锅的企业,现在的市值已经达到了千亿。卖火锅可以卖出千亿来,火锅可以做成独角兽,原因在什么地方?原因就是他有着独特的创新。

海底捞的创新是什么?看上去是人力资源,其实不是,其实是管理体系。“店长师徒制”是海底捞成功关键。看到海底捞我眼前一亮,这是传统企业获得成功非常好案例。上市的时候我对海底捞高管讲,我非常认可你们这样的公司,但是我只有一个抱怨,就是股票卖得太贵了,上市的时候市盈率60倍,这个我不买,一个卖火锅的公司市盈率怎么可以60倍?腾讯市盈率是30多倍,阿里市盈率是40倍,卖火锅的市盈率居然比科技公司还高,你这个估值怎么估的?我不买的结果是什么,这两天市盈率到了80倍。我必须承认我低估了它,错失了很好投资机会。

像海底捞这样的公司,它非常独特,它解决了连锁餐饮业最大的难题,就是扩张。做一两家火锅店很火,这个一点不意外,但是当你能够在上市的时候拥有200家店,开店速度几乎是以翻番的速度往上涨,就不容易。店址、店长怎么选择?经过20多年积累摸索,海底捞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自己培养店长的方法。用师徒制方法,店长可以带徒弟,徒弟学成之后可以出去自己开店,徒弟开的店的收益店长可以分享,这是它非常独特的地方。这样就解决了合格店长缺乏的问题,同时还避免了师徒制的一大弊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所以师傅总是留一手。海底捞一开始也面临这样的弊端,后来通过把徒弟店的收益提成给店长的方法,让店长无保留地教徒弟。不仅仅无保留,还跟徒弟一块挑选新店址。用这样的方法,火锅店一个接着一个开了起来。

海底捞让我觉得,这才是“病毒式增长”。我们经常讲互联网生态病毒式增长,其实在传统行业照样有,而且它的增长速度比互联网公司增长还快。因为师傅和徒弟都是打了鸡血一样往前冲,使得扩张并没有带来经营效益下降。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创新。

工业互联网的机遇才刚刚开始

我还在关注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网。我认为,以消费互联网为代表的互联网前半段已经走完了。成为BAT这样的企业的机会已经几乎没有了,新的消费互联网公司产生,只不过是和原有的市场领先者争夺存量,最近的美团、拼多多,都在争夺存量市场,而不是做增量市场。不是说增量市场没得做,可以继续做,但是难度比以前大得多。

我建议大家关注刚刚开始的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有它的应用领域,我做过调查和案例研究,包括服装个性化定制、家装个性化定制、模具行业2B的个性化定制,地方政府也非常积极地扶持产业集群区。工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有很大差别,其中一个重要的差别是,工业互联网是细分市场,是在垂直领域精耕细作,一方面,不太可能做出微信、王者荣耀这样的爆款产品;另一方面,工业互联网对industry knowhow(行业知识)的要求非常高,没有行业知识做不了工业互联网,用消费互联网思路做工业互联网,我认为走不通。

BAT、华为这样的企业都在努力开拓工业互联网新领域,但是据我的观察,这些大型科技公司在开拓工业互联网市场方面,都没有取得很显著的成功,原因就是两者的思路不一样。消费互联网是先建平台,从上到下,工业互联网则相反,从车间开始,从企业数字化开始,逐渐做到云端去,是从下到上的,是基于行业知识,不像过去一样讲MAU,讲生态。消费互联网的成功概念在工业互联网都没有用武之地。工业互联网的逻辑和思维与消费互联网完全不一样。

大公司是从云端往下做,更多的企业以数字化为开端从下往上做,逐渐上云,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成功的公司。一些软件公司也抓住这个市场机会,咨询加软件、咨询加SaaS,来开拓工业互联网市场。至于如何突破工业互联网细分市场狭小的弊端,你可以在工业中找通用件,比如刚才提到的模具,就是跨各个行业的通用件。纵向市场受到限制的时候,横向打通,就可以克服细分市场规模有限的制约,达到比较大的规模。

以上是我最近看到的一些微观层面上出现的新动向,在这里跟大家分享。我把自己的关注重点从宏观转向了微观,从政策转向了企业创新。

总结一下,回到主题,寒冬已过吗?我认为没有,但是我想说,这个漫长的寒冬非常及时,有助于在寒冬中产生出一些竞争力非常强劲的企业。这些立足于创新的企业,是否足以改变投资人的习惯,是否能够打破我们二级市场上的循环,我不知道,但是起码我从中看到一些希望。(来源:中欧商业评论(ID:ceibs-cbr) 作者:许小年)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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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