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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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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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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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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券商称以伊冲突加剧,VLCC运价或突破10万美金;端侧AI爆发,物联网芯片模组需求快速放量——0623脱水研报
券商称以伊冲突加剧,VLCC运价或突破10万美金;端侧AI爆发,物联网芯片模组需求快速放量——0623脱水研报
2025-06-23 19:53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油运:近日以色列和伊朗冲突烈度加剧,伊朗宣布封锁霍尔木兹海峡,或造成全球原油供给严重受损,继而抬高油价,油轮绕航拉长运距,导致有效运力折损抬高油运运价中枢,VLCC本周运价涨至53449美元/天,其中中东航线运价跳涨至62552美元/天,随霍尔木兹海峡封锁落地,短期内TCE或突破10万美金。 2、物联网模组:东吴证券研报指出,物联网芯片模组行业受大厂AI/机器人/智驾/5G等浪潮驱动,叠加物联网下游全面复苏,预计基本面边际向好,有望随端侧AI实现爆发。 3、稳定币:民生证券指出,香港稳定币法案落地,一方面代表着区块链、加密货币等前沿金融科技发展进入加速落地阶段,另一方面也侧面反映我国香港地区对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积极态度。6月17日美国《GENIUS》法案落地,中美两国正加速入局稳定币领域,稳定币全球龙头之一的Circle上市至今涨幅超过675%,市值已经接近530亿美元。 4、肉牛:国信证券指出,今年以来国内肉牛价格同比上涨10.49%,而生鲜乳价格同比-7.88%,肉奶比达20.97创历史新高。后续来看,供给出清后的肉牛行业正迎迎来大反转周期,预计涨价将持续到2027年。原奶方面,下半年供需格局改善叠加海外大包粉持续涨价,预计原奶价格也有望回暖。 正文: 1、以伊冲突烈度加剧,伊封锁霍尔木兹海峡造成运力折损抬高运价中枢,VLCC运价或突破10万美金 近日以色列和伊朗冲突烈度加剧,伊朗宣布封锁霍尔木兹海峡,或造成全球原油供给严重受损,继而抬高油价,油轮绕航拉长运距,导致有效运力折损抬高油运运价中枢,VLCC本周运价涨至53449美元/天,其中中东航线运价跳涨至62552美元/天,随霍尔木兹海峡封锁落地,短期内TCE或突破10万美金。 1)霍尔木兹为全球能源运输生命线,若伊朗封锁霍尔木兹海峡或造成近半全球原油供给受损。 ①原油运输:霍尔木兹海峡是波斯湾绝大多数能源出口的唯一通道,最窄处38.9公里,承载全球能源运输生命线,每日有约2000万桶原油流动,占全球每日原油消耗量20%、海运量40%,若伊朗封锁霍尔木兹海峡或造成全球原油供给受损。 ②成品油运输:除原油外,全球20%的LNG每天经此流动;中东区域炼化产业支撑全球约20%的成品油流动; ③化学品运输:还有大量甲醇、乙烷、丙烷等化学原料运输,占全球超20%。 2)以色列伊朗冲突后续演化展望 ①伊朗可能对霍尔木兹海峡进行间歇式封闭,以2-3天为周期脉冲式刺激市场; ②也可能与胡塞武装协同袭扰霍尔木兹海峡与红海曼德海峡形成双海峡危机。 两种走向都将导致全球能源运输困难,全球供应链成本或在短时间内大幅抬升,短期内运价中枢有望保持在高盈利区间。 3)2025年以来油运市场供需较弱,供大于求,有效运力成为原油市场支配因素 当前运力市场结构处于供需紧平衡,正规市场与灰色运力平行运行相对稳定,但制裁使有效运力成本上升。以色列伊朗冲突烈度加剧,伊朗封锁霍尔木兹海峡或打破运力市场供需平衡,有效运力折损有望对油轮运价形成支撑,短期内油运运价中枢预计将维持在高盈利区间,VLCC TCE突破10万美金。 关注【招商轮船】、【中远海能】、【招商南油】、【兴通股份】。 2、端侧AI爆发,物联网芯片模组需求快速放量 东吴证券研报指出,物联网芯片模组行业受大厂AI/机器人/智驾/5G等浪潮驱动,叠加物联网下游全面复苏,预计基本面边际向好,有望随端侧AI实现爆发。 1)物联网模组行业规模与竞争格局 物联网模组位于网络层,处于产业链中游。传统物联网模组可分为蜂窝物联网模组和非蜂窝类物联网模组。为顺应智能化趋势,出现了针对蜂窝模组新的分类方式:智能模组与AI使能模组。当前最新AI使能型模组已达到60TOPS算力。 全球物联网行业复苏在即,在LTECat1bis和5G的推动下,2024年至2030年期间的连接数预计将以15%的CAGR增长。 中国市场连接数与规模持续增长,预计未来7年我国物联网模组市场规模将保持高于6%的增长,至2031年超900亿元。 国产厂商优势领先,2025Q1,移远通信、中国移动和广和三家公司占据超过全球蜂窝物联网模组市场半壁江山。 2)车载模组需求放量,端侧AI爆发在即 “智驾平权”浪潮下,消费者对车联网功能与车载智能模组的需求日益增长。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288.8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5G车载通信市场持续扩大,5G和5GRedCap或成未来主流。 机器人领域,云端协同需求要求机器人具备低延迟的通信能力。除工业机器人外,服务机器人、医疗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对无线通信的需求也显著增长。无线物联网模组(Wi-Fi/蓝牙模组/蜂窝)、专用物联网模组(雷达/UWB/LoRa模组)、协议适配模组(MQTT、TCP/IP等)等技术都会被用于机器人领域。 此外,当前AI玩具、眼镜等端侧应用快速发展,在无线物联网模组方案成熟的推动下,催生了对模组业务的旺盛需求。DeepSeek-R1蒸馏模型与GPT-4.1系列(包括满血版o3、o4mini等高性能低成本版本)驱动端侧AI商业化落地,为行业提供更高效的解决方案。 关注移远通信、广和通、美格智能等产业链公司。 3、深度解析大热的稳定币,海外龙头为何持续大涨?资本市场何故高度重视?产业链核心在哪里? 民生证券指出,香港稳定币法案落地,一方面代表着区块链、加密货币等前沿金融科技发展进入加速落地阶段,另一方面也侧面反映我国香港地区对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积极态度。6月17日美国《GENIUS》法案落地,中美两国正加速入局稳定币领域,稳定币全球龙头之一的Circle上市至今涨幅超过675%,市值已经接近530亿美元,海外资本市场对稳定币产业给予高度关注。近期金融科技具备“革命性”创新的稳定币加速推进,海外稳定币龙头Circle持续大涨,金融IT板块迎来布局机遇。 1)什么是稳定币? 据大成律所,稳定币是一种特殊的加密货币,旨在通过锚定法定货币、实物资产或算法机制,维持其价格的相对稳定。相较于比特币、以太坊等价格波动剧烈的加密货币,稳定币更适合作为支付媒介、价值存储工具和金融交易的计价单位。例如,与美元1:1锚定的USDT、USDC,使得用户在加密货币交易中能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①法币抵押型稳定币这是目前市场上最主流的稳定币类型,通过储备等额的法定货币(如美元)作为抵押物,确保每一枚稳定币都有真实资产支撑。以USDT和USDC为代表,其透明度和信任度依赖于发行方定期披露的储备资产审计报告。 ②加密资产抵押型稳定币此类稳定币以其他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作为抵押物,通常采用超额抵押机制,即抵押资产价值高于发行的稳定币价值,以应对加密货币价格的剧烈波动。MakerDAO发行的Dai便是典型代表,用户通过抵押ETH生成Dai,当抵押物价值下降时需补充抵押品以避免清算。 ③算法稳定币不依赖实际资产抵押,而是通过智能合约算法自动调节稳定币的供应量。当稳定币价格高于锚定值时,算法增发代币抑制价格上涨;反之则减少供应。然而,算法稳定币的稳定性高度依赖市场信心,UST的崩盘事件便暴露了其潜在风险。 美元稳定币的储备资产结构,以Circle发行的usdc为例,通常以短期美国国债为主要构成,该部分占总储备的比例达92.59%,并由BlackRock(贝莱德)负责托管;剩余部分储备则以现金形态,存放于纽约梅隆银行等受监管的金融机构。 全球稳定币总市值突破2500亿美元,其中USDT(泰达币)以1554亿美元市值占据62%份额,稳居第一;USDC(Circle发行)以606亿美元市值位列第二,占比约24%。两者合计垄断市场近86%的份额,形成“双极格局”。 USDT:主导交易场景与新兴市场支付,尤其在亚洲、拉美跨境支付中占优。 USDC:以合规性与机构采用见长,60.8%发行于以太坊链,储备资产100%为现金及美债,每月由第三方审计。 2)稳定币是打造全球支付网络(CPN)的核心工具 Circle推出的CPN,旨在连结银行、新兴银行、支付服务提供商(PSP)、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与数位钱包等金融机构,实现24/7的全天候跨境支付即时结算。CPN利用受监管的稳定币,如USDC与EURC,提供更快速、透明且可编程的支付体验,实现低成本、即时且具透明度的跨境支付,这象征着稳定币应用与普及迈入全新里程碑。 ①进出口商、批发商和大型企业可以利用CPN赋能的金融机构消除重大交易成本和摩擦,加强全球供应链协调,优化财务运作,减少对昂贵营运资本借贷的依赖。 ②汇款发送和接收者、内容创作者以及其他倾向于发送或接收小额支付的个人将实现更多的价值,应用CPN的金融机构能够以更低的费用和复杂性、更快地提供此类服务。 ③银行、支付公司以及其他服务提供商可以利用CPN的平台服务开发创新性的支付应用场景,利用稳定币的可编程性、软件开发套件(SDK)以及智能合约来构建繁荣的应用生态,这将逐渐释放企业和个人的稳定币支付的潜力。此外,第三方开发者和企业还可以引入增值服务以进一步拓展支付网络的能力。 3)稳定币产业链梳理 据CBInsightsResearch,稳定币产业链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分析和监控(Analytics&monitoring): 用于跟踪、分析并提供稳定币运营、交易及市场行为洞察的平台、工具和服务。这些解决方案帮助用户、监管机构和相关方了解稳定币的表现,确保合规性,管理风险,并做出数据驱动的决策。 ②区块链基础设施(Blockchain infrastructure): 稳定币在多个区块链环境中有效运行所需的基础技术层、网络和服务。这些基础设施提供商提供了稳定币系统构建、运营和扩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基础。这类公司提供稳定币有效运行所需的技术堆栈的关键组件,包括第一层区块链、oracle网络、跨链消息协议、扩展解决方案和开发工具。 ③企业级和B2B应用(Enterprise&B2B): 这些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专门为企业设计,用于在其金融业务中集成、管理和使用稳定币。它们通常支持B2B支付、工资发放、资金管理以及面向客户的支付选项等应用场景,同时管理相关的监管、会计和运营要求。 ④交易所/出入金通道(Exchanges/On&offramps): 促进稳定币与其他资产(包括法定货币,如美元、欧元)及其他加密货币之间转换的平台和服务。这些服务为传统金融体系与稳定币生态系统之间搭建了重要桥梁。这类公司既包括支持稳定币的集中式交易所,也包括专门的上/下坡服务,旨在让用户更容易跨不同地区和支付方式进入和退出稳定币生态系统。 ⑤发行方(Issuers): 创建、分发和管理稳定币的组织和协议。这些发行者负责在市场中提供并持续运营稳定币。这类公司代表了稳定币发行的不同方法,包括法定货币支持的稳定币、加密抵押的稳定币、算法稳定币和地区货币稳定币,每一种都有自己的机制来维持稳定性和解决特定的市场需求。 ⑥流动性和收益率(Liquidity&yield): 平台、协议和服务使用户能够高效部署稳定币,以赚取收益、提供市场流动性或获取借贷能力。这些解决方案将稳定币从纯粹的交易工具转变为产生收益的资产。提供者从专注于资本保值到更积极的收益寻求方法,满足稳定币生态系统内不同的风险偏好。 ⑦支付处理(Payments processing): 促进稳定币在日常商业和个人交易中使用的平台和基础设施。这些解决方案使企业和个人能够高效且安全地发送、接收和处理稳定币支付。 ⑧钱包和托管机构(Wallets&custodians): 应用程序、平台和服务,使用户能够安全地存储、管理和交易稳定币。这些解决方案包括自托管钱包,用户可以控制自己的私钥,以及托管服务,由提供商代表用户管理加密资产。稳定币管理的方法包括针对个人用户的硬件钱包和移动应用程序,以及针对企业客户的复杂托管基础设施。 4)稳定币发行人沙盒首批共有5家机构参与,呈差异化竞争 据德恒探索,2024年7月,金管局公布首批沙盒参与者名单,包括三组机构,预计这些机构将率先获得正式牌照: ①京东币链科技(JD Coin Chain Technology) 作为京东科技子公司,京东币链科技专注数字货币支付系统和区块链基建,其稳定币定位为跨境支付基础设施,不局限于京东生态。京东币链科技发行基于公链的港元(HKD)/美元(USD)1:1挂钩稳定币,首阶段主推港元与美元稳定币。 目前,已进入沙盒第二阶段,测试场景覆盖跨境支付(交易速度从“天级”提升至“秒级”)、投资交易(与头部合规交易所合作)、零售支付(对接京东港澳站等场景)。 ②圆币创新科技(Round Dollar Innovation Technology) 圆币创新科技依托关联公司圆币钱包科技(已获SVF牌照)构建合规支付网络,专注于为企业跨境支付痛点提供解决方案。 ③渣打银行(香港)·安拟集团·香港电讯联合体 联合体由三方成立合资公司,结合渣打银行合规能力、安拟集团(AnimocaBrands)区块链技术、香港电讯用户场景,探索稳定币在零售及跨境支付中的应用。作为传统金融机构与Web3创新企业的跨界合作典范,有利于虚拟资产与传统支付系统间衔接。 总体而言,香港稳定币沙盒首批参与机构呈现差异化竞争优势,其技术路径与专属场景定位形成鲜明区隔。 关注: 稳定币产业链:中科金财、金证股份、朗新科技、 众安在线、连连数字、中国光大控股、宇信科技、天阳科技、京北方; 跨境支付产业链:新大陆、新国都、拉卡拉、四方精创、高伟达等。 4、大周期反转来临,产业链深度出清后,本轮至少涨价到2027年,这些公司将迎来显著利润弹性 国信证券指出,今年以来国内肉牛价格同比上涨10.49%,而生鲜乳价格同比-7.88%,肉奶比达20.97创历史新高。后续来看,供给出清后的肉牛行业正迎迎来大反转周期,预计涨价将持续到2027年。原奶方面,下半年供需格局改善叠加海外大包粉持续涨价,预计原奶价格也有望回暖。 1)牛肉行情展望:看好2025年肉牛大周期反转,肉价上涨预计持续到2027年 供给过剩导致国内牛肉价格自2023年6月份开始累计下跌近20个月,较2023年高点价格的累计最大跌幅接近25%。 截至2024年11月国内出栏肉牛单头亏损高达1600元,且连续8个月亏损超过1000元。 国内肉牛养殖行业类似于20年前的生猪养殖行业,目前国内肉牛养殖仍以散户为主,养殖格局高度分散,养殖环节信息高度不对称,且出栏滞后时间明显长于生猪,因此在长期深亏状态下,行业产能及存栏大概率出现超调情况,供给出清级别或及2019年猪周期。 海外方面,在主产区减产,主销区需求强劲带动下,全球牛肉供给趋紧,景气已重回上行趋势。 截至2025年4月,全球牛肉销售均价为6.71美元/kg,较2023年末低点已累计上涨近40%。 本轮国内肉牛价格景气启动明显慢于海外市场,受内外景气差影响,2025年以来巴西出口至中国的牛肉数量环比下滑明显,与出口至美国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同时考虑到下半年国内进口调控政策有望落地,2025年国内肉牛市场来自进口牛肉的压力预计明显变小,呈量减价增趋势。 综合上述分析,在国内产能去化以及进口缩量涨价影响下,2025年国内肉牛供给预计边际趋紧,肉牛大周期有望于2025年迎来拐点,牛肉价格后续或维持筑底上行走势。 同时考虑到母牛至毛牛出栏通常需要两年以上时间,叠加进口调控,预计后续牛肉涨价景气会一直持续到2027年,价格高点有望突破前高。 2)原奶行情展望:肉奶共振、进口减量有望推动国内原奶景气修复 2023年下半年国内原奶价格跌至完全成本以内,此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24年下半年,国内原奶价格加速下滑,最终跌破现金成本。 截至2025年5月29日,国内原奶均价大概为3.06元/kg,即使考虑到饲料原料价格下降影响(2025年成本参考2020年成本),目前国内奶牛养殖仍处于现金亏损边缘,成本控制能力弱的小规模养殖户预计仍面临较大的出清压力。 参考USDA最新预估,2025年期初我国奶牛总存栏预计将降至1300万头,预计较2024年期初减少100万头,重回2019年同期水平。 淘汰奶牛是国内牛肉市场的补充肉源,历史上国内肉奶价格高度联动。 一方面,目前国内西门塔尔及相关杂交牛在我国目前肉牛存栏中的占比达60-70%,其可以实现乳肉兼用,即母牛可用于产奶,而公牛除去留种和死淘,主要用于肉牛养殖屠宰;另一方面,国内奶牛淘汰后也会进入肉牛屠宰渠道,成为低价肉源补充。 上述特征决定了牛肉和原奶行情的高度相关性,即当肉牛行情相对更好时,奶牛淘汰增加,且乳用母牛比例减少,进而导致原奶供给减少,同步带动原奶行情。 目前国内牛肉价格已重回上行趋势,肉奶比攀升至历史高位,后续“肉奶共振”可期。 海外大包粉方面,受产区减产和海外消费共同驱动,海外大包粉价格自2023年开启反转上行。以全脂奶粉为例,截至2025年5月30日,全球全脂奶粉均价为4173美元/吨,已较2023年最低价格累计上涨64%。 而据海关总署统计,2024年4月我国大包粉进口均价已达29.37元/kg(折原奶价格3.67元/kg),已明显高于国内原奶均价,不具备进口性价比。后续国内大包粉进口预计仍将呈量减价增趋势,进而支撑国内原奶价格景气修复。 综上,国内奶牛产能自2023年中开始去化,结合2年滞后传导推断,后续在产量收缩、肉奶共振和进口大包粉减量涨价共同推动下,国内原奶价格有望在2025年下半年迎来向上修复。 3)肉奶景气共振上行,牧业公司业绩有望迎来高弹性修复 对于肉牛养殖或屠宰加工标的,其业绩直接受益牛肉景气上行,对标:光明肉业; 对于奶牛养殖标的,原奶行情改善利好主业盈利修复,同时肉牛大周期上行有望明显增厚其奶牛淘汰和犊牛外销收益,肉奶共振背景下同样具备较高业绩修复弹性,对标:优然牧业、现代牧业、中国圣牧。 研报来源: 1、国联民生证券,黄文鹤,S0100524100004,油运速递:以伊冲突烈度加剧,伊朗宣布封锁霍尔木兹海峡或造成有效运力折损抬高运价中枢,VLCC运价或突破10万美金。2025年06月23日 2、东吴证券,张良卫,S0600516070001,物联网模组深度报告:深度受益于终端智能化。2025年6月23日 3、民生证券,吕伟,S0100521110003,计算机行业周报:稳定币深度研究框架。2025年06月22日 4、国信证券,鲁家瑞,S0980520110002,2025年肉牛大周期或迎拐点,看好国内肉奶景气共振上行。2025年6月22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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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