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高温来袭+负荷新高,火电等灵活性资源价值提升;HVLP铜箔是高端CCL的关键原料,国内公司迎来需求爆发和国产化双重共振——0709脱水研报
高温来袭+负荷新高,火电等灵活性资源价值提升;HVLP铜箔是高端CCL的关键原料,国内公司迎来需求爆发和国产化双重共振——0709脱水研报
2025-07-09 19:52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火电:广发证券指出,25年4-5月,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148亿元,YOY+6.6%(1-3月YOY+8.1%),行业利润整体不断修复。Q2电价降幅缩窄、煤价降幅扩大,火电业绩将较Q1进一步增长,清洁能源由于资源整体偏枯业绩或将承压;今年下半年或将终结“过去两年下半年电力板块往往下跌”的现象,火电在电价市场化推进,盈利向上,长期看好。 2、工程机械:2025年6月挖掘机销量18804台,同比+13%,其中国内挖机销量8136台,同比+6%,恢复正增长。东吴证券指出,工程机械国内处于上行周期起点,距离行业高点仍有2-3年景气度,估值&业绩向上弹性较大;海外新兴市场开拓顺利,景气度维持高位。 3、HVLP铜箔:AI服务器集成度与功耗提升,正加速推动PCB高端化,而HVLP铜箔是高端CCL的关键原料,CCL又是高端PCB的核心基材。HVLP铜箔迎来需求爆发和国产化的双重共振。 4、光伏:光伏行业正迎来全行业的“反内卷”运动,后续来看硅料环节将受到政策影响实现供给侧改革和出清,玻璃环节将呈现市场自发的供需平衡调整。目前光伏板块PB为2.06,为2017年以来11.5%分位,后续反内卷的推进,行业将迎来供需和周期拐点。 正文: 1、高温来袭+负荷新高,会缺电么?火水电Q2业绩或超预期 广发证券指出,25年4-5月,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148亿元,YOY+6.6%(1-3月YOY+8.1%),行业利润整体不断修复。Q2电价降幅缩窄、煤价降幅扩大,火电业绩将较Q1进一步增长,清洁能源由于资源整体偏枯业绩或将承压;今年下半年或将终结“过去两年下半年电力板块往往下跌”的现象,火电在电价市场化推进,盈利向上,长期看好。 1)高温来袭驱动用电负荷新高,火电等灵活性资源价值提升 根据国家能源局报道,7月4日全国最大电力负荷达到14.65亿千瓦,比6月底上升约2亿千瓦,比去年同期增长接近1.5亿千瓦,创历史新高,近期气温持续升高叠加电气化程度提升(多省市气温同比+1°C~2°C、江苏电网约90%增量负荷为空调制冷用电)。 若以电力负荷备用率作为指标测算,考虑6.9%的最大负荷增速,叠加近年来持续投产的火电、核电容量类机组,也考虑风光配储在负荷高峰时段的出力提升(山东在最大用电负荷时段风光占比达50%),负荷备用率慢速下降,预计在非极端气温下,电力系统稳定性有保障即难缺电。 更值得关注的是不同时段电力供需带来的火电、水电、储能等具备容量价值的电源的价值飙升。 2)业绩期来临,火水Q2业绩或超预期 ①火电:由于煤价低位运行、市场化交易提升盈利等因素,北方及全国性火电业绩有望再超预期,当前的火电与3月时似曾相识,都是通过业绩发布来验证煤价下行带来的盈利超预期改善; ②大水电:由于蓄水优势,二季度发电量同比增长,显著好于行业水平,Q2业绩突出,且近期水文数据正呈现全面改善的趋势,8月起就将进入低基数下的电量高增阶段。 复盘过去每轮电力行情,业绩超预期都是催化股价的重要因素,基本均有行情反馈。用电负荷新高已经使得电力成为市场当前的重点关注,电力从2月的蓄势待发等待业绩行情,到4月的顺势而为发布业绩行情,即将进入乘势出击期待中报业绩行情,行情三阶段有望如期演绎。 3)能源结构转型伴随电改深化,转型的契机日渐清晰 关注三大转型契机: ①用电增长点由二产向三产转型:1-5月用电增量中二产占比持续回落至32%(去年为65%),三产+居民用电增量占比提升至65.5%,全社会用电增速有所放缓; ②能源结构向清洁化转型:发电量的增长中风光占比达到129%,1-5月光伏新增装机198GW(同比+150%),对火电发电量形成挤出效应(1-5月同比-3.1%); ③电改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化交易转型:绿电占比提升驱动了136号文出台,消纳和调节需求也催化了年内各省份现货市场加速落地,更加市场化的电价也导致了火电让出负荷的行为(即低电价时段少发、高电价时段多发)。 上述三点的结论是:火电电量收缩即煤价较难上涨、峰谷价差扩大促进火电的容量和调节价值凸显、用电需求向三产居民转型也意味着终端电价理顺。 关注转型的契机。 绩优且受益于转型的火电:华能国际(A+H)、华电国际(A+H)、京能电力等北方公司; 红利资产的稳健防御:申能股份、长江电力、广州发展、成长分红兼具的九丰能源; 政策驱动下的绿电:高ROE低PB的龙源电力H、新天绿色能源、福能股份。 2、海外利润占比达80%以上,出口高景气力挺工程机械主机厂利润 2025年6月挖掘机销量18804台,同比+13%,其中国内挖机销量8136台,同比+6%,恢复正增长。1-6月国内挖机累计销量65637台,同比+22.9%,整体景气度向上。6月装载机销量12014台,同比+11%,其中国内销量6015台,同比+14%。 此前,5月国内挖机销量波动导致市场预期较低,6月已有所恢复,东吴证券认为全年来看工程机械仍能够实现可观增长。 主要由于,一是当前短期波动主要由于资金到位节奏:下游并非缺乏项目,而是地方政府资金到位率的短期波动影响开工继而影响销量。展望后续,中央资金对应的水利款项将在2025年持续形成支撑,地方政府资金也将随着化债压力逐渐减小而逐步倾斜至工程开工端,农村水利带来的中小挖需求有望成为内需韧性的核心来源。 二是存量更新替换需求仍在。上一轮挖机上行周期为2015-2023年,按照挖机平均使用寿命8-10年计算,近两年为存量需求集中更换新机节点。 出口持续高景气。2025年6月挖掘机出口10668台,同比+19%;装载机出口5999台,同比+9%。2025年1-6月挖掘机累计外销54883台,同比+10%,海外需求持续回暖。 据东吴证券测算,工程机械主机厂海外利润占比达到80%以上,主要大区如印尼、南美、非洲、中东、欧洲的景气度会显著影响利润,2025年1-6月上述大区均有不错表现,海外景气度明显回暖,对主机厂业绩形成支撑。同时,国内非挖底部复苏拐点确定,不再形成利润拖累。 国内处于上行周期起点,距离行业高点仍有2-3年景气度,估值&业绩向上弹性较大;海外新兴市场开拓顺利,景气度维持高位。关注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柳工、山推股份、恒立液压等。 3、HVLP铜箔成为AI服务器中最大边际变化,国内公司迎来需求爆发和国产化双重共振 AI服务器集成度与功耗提升,正加速推动PCB高端化,而HVLP铜箔是高端CCL的关键原料,CCL又是高端PCB的核心基材。HVLP铜箔迎来需求爆发和国产化的双重共振。 1)AI服务器集成度与功耗提升,正加速推动PCB高端化 以NVIDIAGB300NVL72为例,其单机集成72颗GPU与36颗CPU,显存容量较上一代提升4倍,推理速度提升至11倍以上。 整机功耗与算力密度大幅上升,对PCB在散热性、布线密度、信号完整性等方面提出严苛指标,材料系统亟需升级。 2)HVLP铜箔是高端CCL的关键原料,CCL又是高端PCB的核心基材 HVLP铜箔表面粗糙度Rz严格控制在2μm以下,适用于电子电路领域的高频高速铜箔,具备高密度集成、低信号损耗、优异的导电性、良好的层间结合力和优良的热稳定性优点,是支持高频高速信号传输的底层关键材料,也因此为CCL提供优异的信号完整性保障, 而CCL是HDI板等高端PCB的基础,决定了PCB在AI高速运算场景下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3)龙头企业验证节奏加快,产业链导入窗口或将逐步打开 德福科技HVLP1-2产品已实现小批量供货,主要面向英伟达项目及400G/800G光模块场景,HVLP3产品通过日系CCL客户认证并用于国内算力板项目,预计2025年放量,HVLP4已进入试验板测试阶段,HVLP5正在进行客户特性分析; 嘉元科技已实现HVLP1-2批量化,HVLP3通过实验室验证阶段,正与下游客户测试; 隆扬电子凭借在超薄、超平坦铜箔的工艺路线优势,抢先进行HVLP5开发。 4)国产替代破局在即,上游原材料有望实现实质性突破 当前HVLP铜箔仍由日本三井金属、古河电气、韩国斗山等海外厂商垄断,再加之验证周期长、技术壁垒高,导致下游依赖进口、成本受制。 随着国内龙头技术积累和客户验证的逐步突破,HVLP铜箔国产替代具备放量基础,一旦形成规模出货,不仅有望打破垄断,逐步取代日韩等国际品牌,实现核心材料自主可控,或将推动国内厂商盈利释放与估值重估。 5)HVLP相关标的 德福科技、隆扬电子、嘉元科技等, 其他CCL上游:宏和科技(电子布)、中材科技(电子布)。 4、当前估值百分位仅11.5%,展望光伏后内卷时代投资机会 目前,光伏行业正迎来全行业的“反内卷”运动,后续来看硅料环节将受到政策影响实现供给侧改革和出清,玻璃环节将呈现市场自发的供需平衡调整。目前光伏板块PB为2.06,为2017年以来11.5%分位,后续反内卷的推进,行业将迎来供需和周期拐点。 1)供给侧改革与产能出清:目前来看,最可能发生在多晶硅料环节 随着产业链价格持续下探并逼近龙头企业现金成本线,行业亏损已成为普遍现象。 若要破除“内卷式”竞争困局,需从两方面发力: 一方面,在国家相关部门引导下,行业构建“产业命运共同体”以推动供给侧协同优化; 另一方面,企业需严格约束“低于成本价销售”等非理性竞争行为,避免恶性价格战持续恶化行业生态。 当前行业多晶硅料价格持续下探并逼近龙头企业现金成本线,行业亏损已成为普遍现象,如果多晶硅料含税售价回升至4.5万元/吨,基于满产建设,不含税现金成本2.7万元/吨的产能有望实现0.5万元/吨单吨净利,现金成本在3.3万元/吨的多晶硅厂商也将实现盈亏平衡。 2) 市场调整中的供需再平衡:最可能发生在光伏玻璃环节 玻璃环节兼具产能刚性特征与自律减产经验,曾多次面临高库存与价格下行压力。 2025年7月起,光伏玻璃行业预计将通过“冷修”、“堵窑口”等主动去产能方式缩减供给,以此缓解行业库存压力并修复产业链价格体系。 3) 技术进步重新界定行业先进产能 电池组件环节最可能因技术突破重新定义行业先进产能标准。 2025年,在产业链价格探底的背景下,企业为缓解经营压力并推动产能升级,正持续探索降本增效的新技术路径。 从SNEC展会动态来看,BC技术与TOPCon3.0的转换效率竞争已进入白热化阶段,而钙钛矿叠层组件也开始崭露头角。 未来,随着光伏组件转换效率的长期要求逐步上移,叠加厂商新增资本开支趋于谨慎,不具备改造条件或改造能力的产能将作为落后产能逐步出清。 4)当前光伏板块估值已处低位 截至2025年7月6日,光伏行业PB为2.06,为2017年以来的11.5%分位,当前光伏行业PB估值已回归至相对低位,行业正处于周期底部,未来随着行业供需平衡再调节和政策端约束产能无序扩张,行业有望迎来周期拐点。 本轮光伏周期底部与前几轮相比,持续时间更长,影响范围更广,底部更深,供给侧改革、硅料收储、反内卷等相关政策呼之欲出,预计Q3还将面临更大的需求挑战,有望再次出现历史大底,对长期资金来说,行业具备左侧布局机会。 核心方向: ①行业有望因产能出清迎来供需拐点,重点关注周期属性较强的多晶硅料及光伏玻璃环节,对标:通威股份、福莱特,大全能源、协鑫科技、新特能源、信义光能、旗滨集团; ②行业技术进步持续推进,逐步积累以形成代际差距,辅材胶膜龙头福斯特,以及浆料、金刚线等环节,对标:浆料龙头聚和材料、博迁新材、高测股份、美畅股份;主链看好电池新技术环节,对标:爱旭股份、隆基绿能、晶科能源、钧达股份; ③逆变器及储能环节受益于海外去库+需求回暖+工商储放量,Q2预期趋势向上,对标:德业股份,艾罗能源、锦浪科技、固德威。 研报来源: 1、广发证券,郭鹏,S0260514030003,公用事业行业深度跟踪:高温来袭+负荷新高,会缺电么?2025年07月06日 2、东吴证券,周尔双,S0600515110002,6月挖机内销韧性凸显,出口高景气延续。2025年7月9日 3、东北证券,赵宇阳,S0550525050001,HVLP铜箔成为AI服务器中最大边际变化。2025年7月8日 4、兴业证券,王帅,S0190521110001,打破光伏内卷困境,展望后内卷时代投资机会。2025年7月8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公司正配合客户出货需求扩张产能,AI眼镜产品进入产品验证阶段;公司已向中航油集团供应生物航煤,欧洲补贴推动SAF价格持续上涨——0709调研日报 0709强势股脱水 | 一个底部但有潜力的板块,往后每个月都有强催化 互动精选 | 智元拟入主上市公司,机器人板块迎重磅催化 稀土龙头业绩释放信号,内外价差加速收敛,行业有望迎来业绩+估值双重增长;销售数据回暖,港股摄像头巨头股价创三年半新高,AI手机推动下行业仍有进一步修复空间 | 7月10日早知道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对六个国家的关税税率 持续大涨的互联网券商概念股称没有稳定币相关资质;国内EDA龙头终止收购同业公司计划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