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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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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曹德旺:“中国民众不坏,中国坏就坏在精英”
曹德旺:“中国民众不坏,中国坏就坏在精英”
2018-10-07 20:57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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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旺说,中国民众不坏,中国坏就坏在精英。知识分子一旦登堂入室,整天讲假话。剩下有一些批评政府的,因为他没有被聘请,他如果有一天被聘请,纱帽一戴,他也是这样的,你根本没有招。很多当官的喜欢听假话,他心理很脆弱,一句真话都不能听的,一听会心脏病。我说你这个病应该抓紧去治疗,不治疗会耽误的。

曹德旺还说,那些做生意的小老板,自己乱做,做完以后骂政府,等政府来救他。我说请你看到,还有90%的人在你下面,谁来去救他们?你这些人应该赶紧行动起来,自己救自己。

1946 年,曹德旺出生在上海。如果不是赶上时代的大变动,小时候的曹德旺,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富二代”。

如果是那样,很可能也就没有后来的“中国首善”和“中国玻璃大王”了。

曹德旺的父亲曹河仁,福建福清高山镇曹厝村人。福清位于福建东部沿海、福州南翼,自古就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的美誉,是林则徐的祖籍地。由于地少人多,福清人也素有远渡重洋寻找出路的习惯,是中国著名侨乡。

他的家族在高山镇里算是望族。他的曾祖父曹公旺就曾是福清的首富。但是曾祖父努力积攒下的家业,到他的爷爷一辈逐渐衰微,直至破落。

他的父亲曹河仁,年轻时随着曹德旺的舅公到了日本。曹德旺的舅公在日本开布店,但是他没有把曹河仁留在自己的店中,而是介绍到一家日本人开的布店中当学徒。

学徒第一年,做的就是挑水、煮饭、倒马桶等杂活儿,吃的则是布店老板一家的剩饭剩菜。到了晚上,布店老板要求他对着镜子练习走路、微笑、鞠躬,以及说话的口型,一直练到满意为止。

学徒第二年,布店老板让曹河仁挑着货担下乡叫卖。学徒第三年,曹河仁才回到店里,学习怎么站在柜台内接待客人、进货出货。三年期满,店老板告诉曹河仁:“我教给你的,你都已经学会了,现在你可以离开我的店,去开自己的店了。”

父亲经常对曹德旺说,自己的前半生,非常感谢那位日本布店老板的良苦用心,“他第一年是炼我身骨,第二年教我吃苦,第三年才授我真技。”父亲后来跟曹德旺讲起生意经来,都是一套一套的,与他的学徒生涯是分不开的。

很多年之后,我对曹德旺讲述的这段往事印象深刻。我相信,它不仅深刻影响了曹德旺的父亲,而且也在曹德旺的心中挖了一个很深的树坑,埋下了一棵新鲜的树苗,那是曹家未来的一个丰功伟绩。

我曾在日本走访过包括丰田在内的几家著名企业。日本商人有关未来最常见的比喻,就是树木。比如《日本公司》漫画书上的那位主角工成,就将转包商和供应商比做企业的根须,支持着巨木的成长。树根向树干聚集,而树枝却向外扩张,这又成为企业发展的最佳隐喻。

与中国的大陆+稻谷式文化不同,日本是海岛+森林文化的混合体。日本之树的生长,要比大陆上的植物遭遇更多的挑战,而且树的生长是缓慢的,要几十年才能成材。所以,曹德旺父亲遇到的那位日本店老板,其实也是一个种树的人,而种树是与永恒有关的事情,要做时间的朋友,要有恒心和耐心。

离开日本人的布店,曹德旺的父亲曹河仁,进了曹德旺的舅公开的布店当店员。1936年,曹德旺的奶奶要曹河仁回家成亲。曹河仁回到高山成了亲,一年后启程再去日本,但在经过上海时,卢沟桥事变爆发,他改变了去日本的想法,留在了上海。留在日本的曹德旺舅公,就把曹德旺父亲在日本赚到的十万日元都汇了回来。

那是一笔巨款。按当时的汇率,日元比美元更高。曹河仁由此成为这座远东第一大都市里的有钱人。由于钱足够多,他什么项目都做,也开了夜总会。后来,他还成为著名的上海永安百货公司的股东之一。

1947 年,国民党政权风雨飘摇。上海很多人都举家搬迁,或去美国,或去香港,或去台湾。曹德旺父母决定搬回福清高山。父亲买了一艘机动铁壳船装载所有家产。一家六口则坐客轮回福建。他原本希望把东西运回高山后,还可以将船租给别人搞运输。但是在客轮抵达马尾多日后,货船迟迟没有靠岸。后来才知道,那艘货船在海上遭遇风暴,沉没了。

怎么办?

曹德旺的母亲陈惠珍,福清高山洋门村人,论身份,她是地主家的千金。出嫁时,她的父亲给了很多陪嫁。她将这些陪嫁都换成了可随身携带的细软。回到高山后,她把细软变卖成钱,买了一块宅基地,盖了一幢二层小楼。正当盖房工程仅剩铺瓦片的时候,国民党军队第 74 师溃败经过高山,到处抓壮丁,就抓走了正在他们家屋顶铺瓦片的工人。

虽然这些被抓走的壮丁后来又偷跑回来了,但从他们被抓走的第一天起,他们的家人就一直在曹德旺家里哭闹,要求曹德旺的父母赔人赔钱。曹河仁不堪其扰,就又回到上海。他自幼离家学习经商,不会耕田种地,也许只有回到上海经商,才是他最好的选择。

曹河仁离开高山后,家里住进了“三反”工作队。有一天,村里人又到曹德旺家里闹事,工作队看见了,便询问曹德旺的母亲。母亲告知原委,工作队长认为应该主持正义,就把来闹事的人抓了起来,准备严加处理。最后是曹德旺母亲代为求情,整个事件才算过去。

但是对于曹德旺的母亲来说,接下来的生活更为艰难。大江大海,兵荒马乱,曹德旺父亲在上海所挣的钱,无法如期寄到家中。为了养活身边 6 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曹德旺的母亲当掉了最后的首饰,买了十几亩地,请曹德旺的舅舅帮忙耕种。高山土地贫瘠,大多只能种些红薯、花生、青菜之类,根本不能解决全家的口粮问题,所以曹德旺他们总是忍饥挨饿,通常只是每天两餐,而两餐也只是些汤汤水水。

饿极了,孩子们会叫。这时候,曹德旺的母亲就把他们兄弟姐妹集中到院子里,坐在小板凳上,围成一圈,吹口琴,唱歌,做游戏。曹德旺说,他记得母亲总是交代他们,千万不能告诉别人自己家只吃两餐,“让人知道了,只会看不起你”,“出门要抬起头来微笑,不要说肚子饿,要有骨气,有志气!”

曹德旺他们穿的衣服,母亲总是洗得干干净净,穿破了,会坐在灯下认真缝补,尽可能不让补丁贴在外面,而是藏起来,缝补在内里。虽然在农村,但家里总是一尘不染,这应该是母亲在上海居住时养成的习惯。他们家的木楼梯和木地板,都被擦洗得发白。曹德旺记忆最深的是,母亲常说,“天下没有人会同情你的贫穷,也没有人为你解决;要摆脱贫穷,只有靠你自己的努力和拼搏”,“穷不可怕,最怕的是没有志气”,“做人最重要的是人格的完整,最重要的是取得他人的信任”。

还有一句话是:“要做到穷要穷得清,富要富得明。”

曹德旺有早起的习惯。我见到他时,也是一个早晨,在福耀集团总部。厂区不远的石竹山,还掩藏在大片的晨雾中。

这个早起的习惯,是他少年时随父亲做水果生意落下的。

由于家贫,也加上生性调皮,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不能读书,母亲就从队里牵了一头牛回来,14 岁的曹德旺成了生产队里的放牛娃。

当时,曹德旺的父亲已经从上海回到了高山。父亲不会务农,但他毕竟是从日本回来、在上海从过商的人,他知道可以通过小商小贩这样的经营活动,给家庭带来一点微薄经济收入。他就用从上海骑回来的自行车作为运输工具,从福州买些香烟运到高山去卖,从中赚取差价贴补家用。

那时候是不允许自由买卖商品的,一旦被抓到,就会以投机倒把论处,轻者没收,重者收押,游街示众。

15 岁那年,曹德旺开始跟着父亲做起了买卖。这个年龄的孩子,不算大也不算小,在那时,即使城里的孩子,15 岁也有参加工作的了。不过,曹德旺个子小,虽然 15 岁了,但看上去还是个孩子,所以没有人会检查他的书包。他先是跟父亲一起跑了两趟福州,每趟进货 30 斤左右,100 多公里,来回三天。第三次,他就一个人骑单车往返福州与高山之间了。他和父亲的商业分工是:他负责进货,父亲负责销售。

那时,前往福州的道路很原始,崎岖坎坷,其中艰辛自不待言。

后来他们改做水果生意。曹德旺需要每天凌晨两点起床,冬天顶着寒风,夏日冒着酷暑,骑车到福清县城,在天蒙蒙亮时批好水果,囫囵吃点东西,然后载着水果骑回高山。到了高山,通常已是下午三点左右,和父亲一起卖水果,卖完之后天就黑了。回家吃晚饭,要在晚上七点半之后,吃完就得睡,因为第二天凌晨两点,母亲就会坐在床前,不断地喊着推着正在酣睡的曹德旺,叫他起床。

直到现在,他的眼前都时常闪过母亲喊他起床的那一幕,一边喊一边抹着止不住的眼泪,“德旺,起床了。”

如此辛苦赚钱,一天下来,大概有3元左右的利润。

和水果相比较,烟丝的利润要高出很多。水果生意做了三四年,曹德旺的父亲又做起了烟丝生意。不到一年,父亲被当地的工商局抓了一个现行,烟丝被没收,“自行车也被牵了去”。

这一事件激发了曹德旺外出闯天下的决心。

他在逐渐长大,和父亲一起做生意的几年磨砺,也让他学会了独立思考。在他看来,父亲虽然聪明,也会做生意,但做的都是小本生意,而且政府不认可、不支持,根本没有前途可言。他还年轻,他不想重走父亲的老路。他认为,要想在这个世道安身立命,必须做政府允许做的事,当然,也要是能够赚更多钱的生意。

但是在很多年之后,曹德旺终于认识到那段艰苦岁月的真正价值。

他最初的经商理念,都来自于他的父亲。他的很多人生感悟,也来自于父亲的启蒙。父亲常说,男人有没有本事,并不在于看了多少书,关键要看做了什么事,以及怎么做事。

他父亲对商业的理解,甚至远远超越了我们这个时代对商业的定义。在他的父亲心中,做生意,成功的因素很多,但是一个人的道德与诚信,是成功的永恒基石。即便只是做小本生意,即便政府不认可、不支持,你也要正心正念;而如果是做大生意,如果有了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你更要正心正念,否则,你将一事无成。

父亲问过他:“做事要用心,有多少心就能办多少事。你数一数,有多少个心啊?”

“用心、真心、爱心、决心、专心、恒心、耐心、怜悯心……”他掰着手指,有那么多心吗?

“当然有。”父亲说,“但当你悟到爸爸讲的道理时,爸爸或许已经不在人世了。”

“以后我的确知道了。随着我事业的发展,我能数出来的心,已经不是一双手能够容得下的了。”很多年之后,曹德旺在他的自传体著作《心若菩提》中这样写道。

1968 年,曹德旺结婚了,他把妻子留在家里照顾母亲,开始自己独闯天下。

他种过白木耳,当过厨师,修过自行车,做过果苗销售员,尝遍底层生活艰辛。1976 年,他参与筹建福清市高山镇异型玻璃厂,当起了采购员。1983 年,他承包了这个濒临倒闭的小厂。1986 年,他开始涉足汽车维修玻璃,此后不久,他们用自己生产出来的汽车玻璃,打破了日本汽车玻璃对中国市场的垄断。1987 年,他建立了福建耀华汽车玻璃公司。

这个福建耀华汽车玻璃公司,就是福耀玻璃集团的前身。

再后来的故事,大家已经知道很多了。福耀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曹德旺也成为了名震天下的玻璃大王。

他是不行贿的企业家,“没送过一盒月饼”;他是行大善的佛教徒,从 1983 年第一次捐款至今,累计个人捐款已超过 110 亿元人民币。2009 年,他从全球 43 个国家和地区代表中脱颖而出,荣膺“安永全球企业家 2009 大奖”,成为该奖设立以来首个华人得主。2016 年,他获颁全球玻璃行业最高奖项——金凤凰奖,评委会称,“曹德旺带领的福耀集团改变了世界汽车玻璃行业的格局”。

他自己的总结是,“这辈子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做一片属于中国人自己的玻璃。”

这两年,他多次呼吁减轻企业税负,引起社会诸多共鸣。当然,也有很多人断章取义曲解他的意思。但他似乎不太善于保护自己,对于减税这个问题,你若问,他还是会坦诚回答。

他胆子大、敢直言,这是出了名的。他认为自己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社会的事情,对国家更不要讲了。在他看来,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他是为了国家好去提的意见,而不是为了它不好去提意见,因此他也没有什么思想负担。

当然也没有什么人敢来批评他。他也没有什么压力。

而我一直关心的是,这样一位潜心制造、笃定专一的企业家,他的发展观是如何塑造的?这样一位矜贫救厄、乐善好施的企业家,他的财富观是如何形成的?这样一个早早就体验到现实残酷的穷孩子,是什么支撑他没有迷失在对财富和权力的攫取当中?

曹德旺说:“要信他,要相信别人,要相信天的存在。你对谁都不相信,那么你的心肯定是非常丑恶的。如果你对谁都不相信,也必将一事无成。”

所以,我更愿意与大家分享曹德旺小时候所受到的家教。一个人最初的精神密码,一定来自于他眼睛里反射出来的世界。

在那个小商小贩还被视为犯罪的岁月里,他的父亲仍然教育他用心做事;在那个饭都吃不饱、衣服补丁要打到里三层外三层的岁月里,他的母亲仍然教育他“穷要穷得清,富要富得明”。

毫无疑问,他们在艰苦岁月里所抱持的人生观、价值观,对曹德旺的一生有着最强烈而深远的影响。家教不是宗教,但在很多时候,它的法力可以胜过任何宗教。

那才是他真正的、永不枯竭的思想资源。那其实是我们这个民族从未彻底熄灭过的精神的烛火。

经商与种树一样,要做时间的朋友,要有恒心和耐心——这一来自日本布店老板的启蒙,经过两代人的传递,最终也汇入了灌溉福耀这颗大树的神秘涌泉。

2010 年,曹德旺捐资成立河仁慈善基金会。2011 年 5 月 5 日,在河仁慈善基金会成立大会上,曹德旺先生与其妻子陈凤英女士,宣布向河仁慈善基金会捐赠所持福耀集团 3 亿股股权,总价值 35.49 亿元人民币。

河仁基金会的名称,正是来自曹德旺先生的父亲曹河仁。曹德旺说,这一名称中,蕴藏了“上善若水,厚德载物”的深意。

1.人做好了,你做生意就好做了

问:面对当前的经济大环境,我看你似乎一点儿也不焦虑。你就没有什么抱怨?

曹德旺:那不会,反而现在有一种责任感。不管我们自己付出了多少努力,不管我们取得了多大成就,都和社会、和国家分不开,没有大家的支持和投入,也不会有我们现在的成材。所以,有什么可以焦虑的?有什么可以抱怨的?

问:这个时代,都说“搞投资吃肉、搞实业喝汤”。这么多年来,你坚守在制造业,一以贯之,是什么力量支持你?

曹德旺:这个总之就是不忘初心吧。因为我自己能正确认识自己,我就是这块料。像去碰互联网、去做房地产,去忽悠人家,根本不是我的擅长。当然他们会成为大亨,会成为首富,那这个事情,是他们需要的事情。我认为我这个角色,在这个舞台上也有人看就可以了。

问:就没有人劝过你吗?你就从来没有动摇过吗?

曹德旺:那很多人劝过我。现在每天还有很多人给我发短信,动员我做这个,动员我做那个,我连理他都不理他。你看我手机上,今天还有人这么说。但是任凭你说的天花乱坠,说了也白说,我不会参与到你那里面。我做福耀这个事,不仅仅是为了钱来的。

问:有些人说,学佛的人应该放下俗务,寻求自在与逍遥。但在你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佛教徒与众不同的一面,或者说,我看到了一个佛教徒更积极的人生追求。你在积极做事,却又看淡财富。我一直很好奇,你的人生态度,究竟是乐观的还是悲观的?在你看来,佛学是鼓励乐观还是鼓励悲观?

曹德旺:你问的这个问题,我修得不够深。从我个人的观点,它鼓励乐观,也鼓励悲观。慈悲慈悲,先悲后慈,首先要培养悲悯之心,能够有同情心、关爱心,那你如果对别人的灾难、别人的困难都麻木不仁的话,你做再多的事情,方向可能都是错的,那你怎么关爱人家?

我理解,佛教是教导我们怎么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就是要用退让的办法迁就社会。但是退让并不是不做事,看是用什么姿态做事,要看做事的目的。

我们中国的宗教文化大多数提倡上善若水,水是处在低洼处,处在最低处,但是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它做了不计其数的好事。它虽然是处在最低处,但多高的山它都可以爬上去,从山顶上过去。它可以承载万物,过长江、漂洋过海,那么多国际贸易都是通过它们进行的啊。我认为这不是一个鼓励悲观或者鼓励乐观的问题,佛教实际上是教你怎么做人,人做好了,你做生意就好做了。

实际上做生意不难,关键难在做人。你做人如果真正有同情心、真正有关爱心,能够把贪、嗔、痴、慢、疑这些都戒掉,不会和人家争风吃醋,自然就和社会不会有很大的矛盾了,你所做的事情,才可能是真正的善业。

问:你说你是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但我认为这不是一个自然生长的过程,而是一个不断学习和不断提高的过程,你的影响资源主要来自哪里?来自佛教还是圣贤经典?

曹德旺:应该都有,还有更多来自于社会。我的特点是什么呢?我不是科班出身的,但又很喜欢读书,又很喜欢钻牛角尖。因此,后来是甩开科班那条路,自己去学的。因此,学的东西很杂,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你问我哪一派,我不知道。

问:说到读书,我记得你好像说过,83、84 年的时候是你读书最多的时候。

曹德旺: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小时候辍学,仍然想读书,怎么办?我就捡哥哥读过的书念,边放牛边捡柴禾边自学。看不懂的字就问哥哥,哥哥不在身边时,就用字典和《辞海》查找。那时候一本字典 8 角钱,一本《辞海》3 块钱,是割了三年多的马草才攒够了钱买下的。

读书最多的时候是粉碎“四人帮”以后。粉碎“四人帮”以后我的日子很好过,有好几万块钱,那时候几万块钱多牛逼。再加上那时候国家放松控制,可以借到书、买到书了。到了 78、79 年的时候,那时候什么书都有了。76 年刚打倒“四人帮”,77 年我就可以借到《第三帝国的兴亡》这样的书。一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各种书籍,并有一个怪癖,到我家千万别向我借书或要书,再好的朋友我也不会给,有点爱书如命。

问:那时思想解放刚刚开始,一个启蒙时代刚刚开始。

曹德旺:对,那时候刚好又有时间,当采购员,不是很大的任务,我可以用很短的时间完成更多的任务,整天没有事情做,反正就是读。

问:我与牟其中先生有过不多的交流,他是中国企业史上很耐人寻味的人物。我很佩服他,也很同情他,那么多年他一直充满着冒险的激情,渴望表达自己的思想和主张,在监狱里也没有停下思考与写作。但我觉得,他的最终结局,与他的思想资源是有关系的。很大程度上,牟其中是被某种浪漫主义和激进主义给害苦了。

曹德旺:这就是他没有学佛的结果。佛要灭我,提倡无我。无我怎么讲呢?第一个无我就是观法无我,天下任何方法,任何法律法规,都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情才设定的。它是去治理那些前面的东西。办法的法、法律的法,都是。但是任何事物的形成,有它各方面的因素、要素。它不是单独的事件。

因此解决问题不能够用“我曾经见过”,你见过,但你那个事情和这个事情是不一样的。表面上好像很相似,但是内在和外在的很多东西——比如人的因素、环境因素——各方面分析起来,肯定是不一样的。

因此,你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那肯定有问题。因此佛说观法无我,法无本尊,法没有固定的方式,各有各的法,法是因缘而生,因为发生了这个事情才产生出来的。

缘尽法灭,这个事情解决了法就灭掉了。因此《金刚经》上面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它就像闪电一样,闪了过去你抓不到它的。观法无我是这样来理解的。而如果自己先入为主,认为自己比别人高明,根本谁说都拉不动,这是一种执念障,是一切痛苦的根源,这个是要破除的。

牟其中可以理解。他当初被抓,是时代的事情。我分析了他的案例,他刚开始是换了一条飞机回来,让他赚了一笔钱,后来他做大了,就去申请开信用证,银行给他开,他信用证贴现又拿去贷款做了生意。当时他弄了这个事情,但是判得太重。

按照国际法,他这样做等于是欺骗银行,他信用证不能拿去贴现。这一点有错,但在香港是不判刑的,因为你银行有责任。你银行为什么要开给他呢?你不是有规定吗?贷前审查,贷后检查,贷中调查,这些事有没有做过呢?你知不知道信用证业务开出去,信用证和发现金是一回事,你贷款需要他担保,信用证为什么不叫他拿抵押物来抵押?这是你的失误,不是他的失误。

2.直接把小微企业的税免了,把小微企业保护起来

问:前段时间,因为谈到中美税负比较,你成了这个国家的大明星。不久前一次活动上,你也谈及税负问题,你建议大企业不要减,直接把小微企业的税免了,因为小微企业借不到钱。这是“舍己救人”的言论啊。因为我就是小微企业。你是一个慈善家,但我觉得,你敢于说这样的话,这是你做的最大的慈善。你这样为民营企业、为小微企业呼吁,会不会得罪一些利益集团?有没有人批评你?

曹德旺:公开批评的不敢。应该说对税的问题,首先高层非常重视。财政部、国税局,都是部长级的,也跟我开了好几次会议。那现在有一些问题,是什么问题呢?现在国家财政收入对税的依赖度还是比较大的。那么如果说把增值税取消了,就损失了三分之一的财源。这我们也可以理解,我就跟他讲,你没有钱那也没有关系,你不要讲免税,不要讲给我们减税,你要减也不要给大企业减,直接把小微企业的税免了,把小微企业保护起来。

为什么我建议不要收小微企业的税?因为第一你收税也收不了多少钱,第二个,这个企业你叫它缴税的话,它要去做缴税的文件,要接受税警的检查,完蛋,这个费用比它缴的税还大,那些税警会敲诈它,要它请客吃饭送红包,有这些事情。再加上呢,你叫税警去收也会有成本,要占用人力,要租车,你收 100 块税,费用要被吃掉 50 块。不如我不要,直接给你小微企业,不许税警登门去查他。这样他就得到许多好处,来抵消他的贷款利率。

因为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我们应该跟国家讲,这样处理结果会更好一点。他没有去算,算了以后才知道税务所那些根本就没有什么税收。你知道,小微企业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国家没有小微企业,它就肯定完蛋,美国、欧洲它们小微企业占GDP总量的 80%以上。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小微企业。

问:就是说你不会有什么压力。

曹德旺:不会,官方对我是相信的,我相信大部分中国人也很尊重我。

问:我发现很多企业家是没有安全感的,你呢?

曹德旺:那我不会。我从承包第一天,他们就劝我离开,说赚了钱就要跑,我说那是小偷做的事情。因为我认为,我今年 72 岁了,我从小孩子到现在,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社会的事情,对国家更不要讲了。我提倡的是,一个真正的企业家,必须做到敬天爱人,不犯天条,不犯众怒,这是你必须坚持的底线。你说我不行,什么地方不行?你排出来,是我的错,我就改,我给你道歉。我也不会跑,我能跑到哪里去?

4.中国其实很少企业家

问:商业是一个正常社会的基石。所以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一个尊重企业家的文化。但是我们这里,实现这一目标好像还很遥远。就说社会层面,人人都想赚钱,但是大家对富人并不太友好。你看我们很多电视剧、电影中商人的形象,不是涉黑,就是权贵的帮凶,企业家的正向价值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认可。当然,这里面也有企业家自身的责任。面对这种充满焦虑和戾气的局面,我们应该怎么做?

曹德旺:首先我跟你讲,这要从中国历史讲起,我们有五千年的文明,上下各两千五百年。

第一阶段我们国家的体制是奴隶制的社会,后来商鞅变法、前秦崛起以后,结束了奴隶制,变中国为封建专制社会。应该说秦对中国文明是有一定贡献的,特别是商鞅变法的推动。秦之后是汉,汉是刘邦建立的。刘邦其实对中国做的事情不文明。刘邦当初去问计张良怎么治国,张良说,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钱跟秦国打?刘邦想了一下说,我是做生意赚的钱。张良问,那你告诉我,什么事情最赚钱?盐、铁、丝绢、茶叶最赚钱。

你知道国营企业从什么时候开始?从汉开始。张良就把这些最赚钱的生意划归国营。后面他又出台一个政策,重新定位士农工商,工商业主定在最后。那怎么定在最后?排名总有前后,字面上排在后面本来也没有问题。他却莫名其妙,规定工商业主和妓女、罪犯同入一籍,不能进仕。他就是要消灭工商业主,消灭民营经济。

汉是这个体制,几百年延续下来,到隋唐元明清,基本上都继承下他的这一套,到今天两千多年。所以说这种重农轻商的文化是有根源的。

到了邓小平推动改革开放以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还让我们民营企业家上去当一下,我和他们讲,你要很满足了,如果按照古代的做法,我们这些人永远不能进仕,你说你有什么好说道?这也是我们落后的一个根源,但是要想改变这个现状,我跟你讲,两千多年的习惯要彻底扭转的话,我相信要有几百年的时间,不是一代两代人能够解决的,没有那么容易。

因此一些人对企业家做的事情不理解也是正常的。但是我也跟你讲,中国其实很少企业家。电视剧里说企业家与官员勾结等等,也确实是和牛毛一样,也是客观存在。为什么我宁可去玩也什么都不做?因为我做会把名誉做坏掉。我就做汽车玻璃,它在手上我会做到底,其他我什么事情都不再做。

问:你的创业历程基本与改革开放同步。对你个人而言,你创建了福耀,也得到了理应得到的财富与荣誉。从整个国家来看,改革开放也是成就巨大。但我们肯定也有很多不足与失误。你怎么看这四十年?你认为未来我们还应该付出怎样的努力?

曹德旺:40年前的中国,要什么都是凭票,粮票、油票、布票、肉票、糖票、豆制品票,等等等等。如果你要一部汽车,那要动很多脑筋,个人不能买的,单位买也需要各项指标。那么这 40 年呢,虽然是 1978 年开始改革开放,其实到了 1995 年才彻底结束买东西凭票的时代,那我们应该就从 95 年开始算起,到今年 23 年。

23年,我们从一无所有的国家变成现在什么都过剩的国家,中国人当然应该为这件事情感到自豪、感到骄傲。但是我们付出的代价,比我们取得的成就可能还要大。为什么?

我们反省思过,很多土地污染了,很多河流污染了,现在去整治,我不知道把以前赚到的钱都拿来治理够不够,这是个问题。

第二个,就是我们的人文文化破坏很严重,大家都是短平快,什么都是钱,全民一切向钱看,没有人再去关心这个国家如何才能健康发展,没有人再去关心如何让我们的精神世界更富足,有的就是满大街的假话、空话。我们丢失的是真正价值不可估量的东西。

问:假话、大话、空话其实不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啊。

曹德旺:主要是这一段历史培养了中国人不讲真话、多讲假话。

问:这个话题太沉重了,说个轻松点的话题吧。有一个朋友托我问一个问题——如果把你和段永平、任正非、张瑞敏、董明珠这些人放在一起华山论剑,谁的武功最高?他认为,在这个脱实向虚的时代,这些人是我们国家最稀缺的一批人,都坚守在制造业的第一线,你怎么评价他们?

曹德旺:我认为这些人对国家都有一定的贡献,都很有水平。但我不仅仅佩服这些人。我还很佩服马云,马云的口才就非常好。我也很佩服王健林,虽然王健林做的东西我并不是都欣赏,但是他的那些万达城就做得不错,能够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盖那么多酒店,我觉得确实是一个有才的人。至于他做的对不对,你们来评价,我就不评价了。

像董明珠当董事长,短时间内可以把格力做那么大,我认为这个女人实在太厉害了。我的特点就是对谁都崇拜,我认为每个人都有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文章来源:boss商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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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