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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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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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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虚假,特朗普治下的美国经济增长强劲!
虚假,特朗普治下的美国经济增长强劲!
2018-10-07 20:57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部分中国媒体不应当特朗普的传声筒,反复替其宣传“美国经济实现历史性的增长”的不实说法。特朗普在联大演讲遭到嘲笑更具有真实感。对特朗普政府的任何言论分析的出发点应是,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一旦了解这一点,那么就会明白特朗普政府政策的目的所在。

美国正在两条战线上与中国进行贸易战。

?  首先,美国正对中国外部经济进行攻击,主要是利用关税打击中国出口。这是美国为给中国经济制造问题而设计的。

?  其次,美国试图引发中国内部矛盾。比如,利用美国宣传机构传播一些关于国际形势和美国经济真实状况的错误报道。

第二条战线的主要手段是宣传造假,试图呈现美国经济正强劲增长的假象,以令人产生一种错觉:美国经济非常具有活力,中国与美国对抗毫无意义,因此中国应接受特朗普政府的贸易主张,放弃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照搬美国模式。遗憾的是,部分中国媒体却被美国宣传机构这种拙劣的伎俩所蒙骗,不知不觉间成了他们的传声筒,肆意传播他们的一些误导性报道,沦为特朗普政府对付中国的帮凶。

美国宣传的“美国经济正强劲增长”的说法,与事实正好相反。这凸显照搬美国错误说法的部分中国媒体的不负责任。因为现实情况是,特朗普治下的美国经济远谈不上强劲增长。相反,他治下的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

因此,本文旨在还原事实,实事求是地呈现特朗普治下的美国经济的真实情况。

阐述事实对中国判断中美贸易争端走向,以及解释为何部分中国媒体不应照搬美国有违事实的虚假宣传,非常重要。美国对付中国,并非是因为美国经济正强劲增长,而是因为按照历史标准衡量美国经济增速降至较低水平所致。

特朗普联大自夸美国经济引哄笑,美国媒体给差评

美国总统特朗普9月25日在联合国大会演讲中称,美国经济空前繁荣。过去近两年的时间里,我领导的政府所取得的成就超过了我们国家任何一届政府。正如美国媒体报道,特朗普的此番言论引起全场哄笑。《华盛顿邮报》在题为“特朗普就是全世界的笑柄”的报道中指出:“特朗普2014年曾发推特称,美国不需要一个成为全世界笑柄的总统。如今他的演讲引起全场哄笑,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英国《金融时报》同样指出:“特朗普总统联大演讲引发哄笑。”

特朗普宣称的“美国经济空前繁荣”的说法完全不实。但令人惊讶的是,部分中国媒体还是迎合他的说法。美国第二季度GDP数据公布时,特朗普自夸称“在我任期内,美国经济实现了历史性的增长”,这部分中国媒体也是如此。事实上,如上所述,特朗普治下的美国经济远谈不上强劲复苏。相反,他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

二战后美国经济周期变化

先对反映二战后美国经济表现的最全面数据进行分析。图1和表1呈现的是二战后美国各个经济周期的增长数据。表1所示的是以时间顺序排列的二战后美国八个经济周期的数据。因为经济周期时间长短不同,所以比较数据是取周期间的年均增速(见最后一栏)。

从这些数据可以明显看出来,美国当前经济周期增速是二战后所有经济周期中最低的。要评估特朗普所宣称的“美国经济实现了历史性的增长”的说法是否属实,就有必要做一个全面的比较。二战后美国经济周期的最高年均增速是1948-1953年的4.7%,是美国当前经济周期的年均增速(1.5%)的三倍。此外,还可以看出,二战后美国经济周期的所有年均增速均高于当前经济周期增速。

如图1所示,在特朗普总统任期内,美国经济增长并没有显著加快(详见下文分析)。

image.png

图1

二战后美国经济周期变化

周期跨度

上周期峰值年份季度

本周期峰值年份季度

周期持续时间(年)

周期GDP增速

周期GDP年均增速

1948-1953年

1948年第1季度

1953年第2季度

5.25

27.3%

4.7%

1953-1957年

1953年第2季度

1957年第3季度

4.25

10.9%

2.5%

1957-1969年

1957年第3季度

1969年第3季度

12.00

64.8%

4.3%

1969-1973年

1969年第3季度

1973年第4季度

4.25

15.3%

3.4%

1973-1980年

1973年第4季度

1980年第1季度

6.25

19.4%

2.9%

1980-1990年

1980年第1季度

1990年第3季度

10.50

37.5%

3.1%

1990-2007年

1990年第3季度

2007年第4季度

17.25

67.8%

3.0%

2007年-

2007年第4季度

2018年第2季度

10.50

17.5%

1.5%

来源: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发布的《国民帐户》表1.1.3数据计算

表1

为更全面清晰地反映二战后美国经济增长趋势,图2呈现二战后美国经济周期GDP增速。有必要指出的是,数据是按增速降序而非时间顺序列出:

·        二战后美国经济周期的GDP年均增长峰值是1948-1953年的 4.7%;

·        第二高的GDP年均增速是1957-1969年的4.3%;

·        第三高的GDP年均增速是1969-1973的3.4%;

·        第四高的GDP年均增速是1980-1990年的3.1%;

·        第五高的GDP年均增速是1990-2007年的3.0%;

·        第六高的GDP年均增速是1973-1980年的2.9%;

·        第七高的GDP年均增速是1953-1957年的2.5%;

·        最慢的GDP年均增速是 2007 年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1.5%。

因此,图2清楚地显示,美国当前经济周期的GDP增速是二战后所有经济周期中最慢的。也即是说,“美国经济由于科技快速创新呈现活力性增长态势”或者特朗普所称的“美国经济空前繁荣”的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

image.png

2

特朗普治下的GDP增长峰值是21世纪的4任美国总统中最低的

此前对二战后美国八个经济周期GDP增速进行了分析。但特朗普总统任期只涵盖美国当前经济周期的一部分,这一经济周期也包括小布什和奥巴马总统任期。

仅仅比较这一经济周期数据,可能会得出结论,特朗普治下的GDP增长峰值较快,而小布什和奥巴马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较为疲软。但数据再次显示,事实完全相反:特朗普治下的GDP增长峰值较为疲软。

为便于大家对此有进一步的认识,图3呈现按照美国GDP统计(年化季率增长)方法计算的21世纪美国GDP增长数据。按照年化季率增长计算,2018年第二季度美国GDP增速是2018年第二季度美国GDP增速与第一季度美国GDP增速作比,然后乘以4。如图3所示:

·        克林顿总统任期内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2000年第2季度的7.5%,这是克林顿总统任期内最快的GDP增速。

·        小布什总统任期内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2003年第3季度的7.0%;

·        奥巴马总统任期内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2014年第2季度的5.1%;

·        特朗普总统任期内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2018年第2季度的4.1%,不仅低于小布什和克林顿时期,而且也低于奥巴马时期。

image.png

3

如上所述,即便按照美国GDP增长方法计算,特朗普执政时期的GDP增长峰值也是低于奥巴马、小布什和克林顿执政时期。但按照美国GDP增长方法计算的美国GDP数据存在重大问题。这是因为:

·        首先,因为仅使用三个月数据,会导致短期因素扭曲数据;

·        其次,因为要把这些短期因素的影响加大约四倍,会导致它们的影响被夸大。这导致所有美国总统任期的GDP增长峰值被夸大。比如,克林顿执政时期的美国GDP全年增速事实上从未达到过 7.5%,小布什执政时期的美国GDP全年增速从未达到过7.0%等等。

·        第三,因为是不同的季度进行比较,为确保数据准确,需要在计算时进行季节性调整。美国经济学家以及统计机构普遍意识到这个问题,但迄今没有成功地解决这一问题——当年第一个季度的数据被低估,意味着接下来几个季度的增长率将会被夸大。

中国的GDP计算方法比美国的更稳健。中国是按照同比增长计算GDP增长率,即本年GDP增速与去年同期GDP增速作比。比如2018年第二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速是2018年第二季度GDP增速与2017年第二季度GDP增速作比。

按照中国GDP计算方法公布的GDP数据更经得起推敲,原因有两方面:

·        首先,以年度为基准计算,可消除天气等纯粹的短期因素的影响;

·        其次,与按环比增长计算不同,按同比增长计算不需要进行季节性调整。

图4为大家呈现的是21世纪不同季度的美国实际GDP同比增速比较。可以看出,这实际降低了按照美国GDP计算方法的美国GDP增速。比如,按照同比增长计算,克林顿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为5.3%,而非 7.5%。虽然按照同比增长计算更能反映实际GDP增速,但即便如此,结果还是一致: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同样是21世纪的4任美国总统中最低的。详细来看:

·        克林顿时期的美国GDP增长峰值为 5.3%;

·        小布什时期的美国GDP增长峰值为4.3%;

·        奥巴马时期的美国GDP增长峰值为3.8%;

·        特朗普时期的美国GDP增长峰值仅为2.9%。

很明显,数据再次显示,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并非有多快,而是有多慢。

image.png

图4

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

上文仅对21世纪美国4位总统任期内的美国GDP增长峰值,进行了比较。如果对二战结束以来的美国所有总统任期内的GDP增长峰值进行比较,那么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表现将变得更糟。事实上,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

为证明这一点,表2和图5为大家呈现的是按照年化季率增长计算的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执政时期的GDP增长峰值比较。数据清楚地表明,二战后所有美国前总统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都高于特朗普时期。

如表2所示,特朗普执政时期的GDP增长峰值为2018年第2季度的4.1%,显著低于奥巴马时期的5.1%。但奥巴马时期的GDP增长峰值,远低于其他几任美国前总统执政时期的峰值。比如尼克松执政时期的峰值为10.3%。二战后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杜鲁门时期的16.7%,比特朗普时期的 4.2% 的峰值快4倍多。

很显然,按照美国GDP计算方法计算,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位居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的末位。

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执政时期GDP增长峰值比较(按照年化季率增长计算)

总统

年份季度

GDP增长峰值

杜鲁门

1950年第1季度

16.7%

艾森豪威尔

 1955年第1季度

11.9%

肯尼迪

1963年第3季度

9.1%

约翰逊;

1966年第1季度

10.1%

尼克松

1973年第1季度

10.3%

福特

 1975第1季度

7.0%

卡特

1978年第2季度

16.4%

里根

 1983年第2季度

9.4%

老布什

1992年第1季度

4.9%

克林顿

 2000年第2季度

7.5%

小布什

2003年第3季度

7.0%

奥巴马

2014年第2季度

5.1%

特朗普

2018年第2季度

4.2%

来源: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发布的《国民帐户》表1.1.1数据计算

表2

image.png

图5

为再次验证这一情况,本节将运用中国GDP计算方法分析美国GDP数据。表3和图6呈现的是按照同比增长计算的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执政时期的GDP增长峰值比较: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2018年第二季度的2.9%,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

可以看出,特朗普治下的2.9% 的美国GDP增长峰值,不仅低于奥巴马时期((3.8%)、小布什时期(4.3%)和克林顿时期(5.3%),而且也低于老布什时期(4.4%)、福特时期(6.2%)、卡特时期(6.7%)、尼克松时期(7.6%)、肯尼迪时期(7.6%)、约翰逊时期(8.5%)、里根时期(8.6%)、艾森豪威尔时期(9.1%)和杜鲁门时期(13.4%)。

换言之,无论是按照美国所用的GDP计算方法,还是中国和大多数国家所用的计算方法计算,数据都再次显示,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都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

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执政时期GDP增长峰值比较(按照同比增长计算)

总统

年度年份

GDP增长峰值

杜鲁门

1950年第4季度

13.4%

艾森豪威尔

1959年第2季度

9.1%

肯尼迪

1962年第1季度

7.6%

约翰逊

1966年第1季度

8.5%

尼克松

 1973年第1季度

7.6%

福特

1976年第2季度

6.2%

卡特

1978年第4季度

6.7%

里根

1984年第1季度

8.6%

老布什

1992年第4季度

 4.4%

克林顿

 2000年第2季度

5.3%

小布什

 2003年第4季度

4.3%

奥巴马

2015年第1季度

3.8%

特朗普

 2018年第2季度

2.9%

来源: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发布的《国民帐户》表1.1.3数据计算

表3

image.png

6

美国经济周期将经历下行

虽然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但他敢宣称“美国GDP实现了历史性的增长”的唯一原因,是与2016年第二季度美国GDP同比增速降低至1.3%的极差表现相比(图7)。但图7同样表明,2016年美国经济放缓,以及此后的复苏,完全是美国经济周期的正常波动而已。

详细分析美国经济周期趋势可以看出,美国长期平均增长率为 2.2%。但当然,美国经济周期是围绕这一范围内上下波动。美国最近的经济周期低谷是2016年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长1.3%,比其长期增速低0.9%。假设美国经济处于经济周期的顶部,要维持长期平均增速,美国GDP年增长率就必须超过长期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 ,即要达到3.1%,而这实际上高于2.9%的最新增速。因此,2018年第二季度美国GDP同比增长2.9%并不算高。

特朗普宣称“美国经济实现历史性增长”的说法,仅仅代表美国经济周期的正常波动而已,丝毫不会改变他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这一事实。

image.png

图7

此外,随着2018年第二季度美国GDP呈现态势性好转后,美国经济周期将经历下行。事实上,这可根据美国长期平均增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所做的预测数据预测到。正如图8所示,根据IMF预测,继2016年全年GDP同比增速(1.6%)的极差表现后,2018年第二季度美国GDP同比增速升至2.9%。但在这之后,2020年美国GDP同比增速将降至1.9%,2021年则将降至1.7%——这是美国经济周期的正常波动。

image.png

图8

要认识这一趋势对美国内政的影响,就有必要了解美国人口增长率相对较快——2017年美国人口增长0.7%。图9呈现的是2017年美国人均GDP实际增速,以及IMF预测的2017年后的美国人均GDP增速。根据IMF预测,2018年前美国人均GDP增速将升至2.1%,2020年将降至 1.1%,2021年则将至0.9%。也即是说,美国人均GDP增速实际上显著低于美国GDP增速。此外,由于美国不平等加剧,美国大多数民众的实际收入增速低于美国人均GDP增速。

由于美国人均GDP增长放缓,美国内政动荡仍将持续,正如2016年以来美国国内尖锐冲突不断一样。

image.png

图9

结论:部分中国媒体不应当特朗普的传声筒

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将对中国和美国内政产生诸多影响。但分析这些影响的前提是论述事实,这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事实显而易见。特朗普治下的美国GDP增长峰值是二战结束以来的13位美国总统中最低的,美国当前经济周期增速也是二战结束以来最低的。总的来说,美国政策将受到其经济放缓及其GDP增长峰值处于历史低点影响。(文章来源:新财迷;文章作者:罗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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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