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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收割焦虑税的大神们
收割焦虑税的大神们
2019-01-14 08:32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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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览财经特稿】改革开放,国门打开,新鲜空气进来,“苍蝇”也进来了。

传销就是一只绿头苍蝇。

1987年(另有一说是1989年),“日本生命”——日本最声名狼藉的传销公司,漂洋过海来到深圳,成为中国传销的“鼻祖”。

传销起源于美国。

在英文中,“直销”和“传销”是同一个词:Direct Selling,指经销商面对面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模式。

日本人把传销发扬光大。

这与日本1980年代的经济大环境有关:国内通货膨胀,民众手中的钱不断贬值,存到银行吧,利率太低,投资房地产吧,楼市泡沫到了顶点,转移出去吧,可国家施行资本管制……

就这样,焦虑的日本人盯上了传销,变为拉人头的游戏,沦作庞氏骗局。

有积蓄、子女不在身边且缺乏投资知识的老人是传销公司的首要目标。

“日本生命”最为典型,打着“替代医疗设备,解决身体烦恼”的口号,采用“认购分红”的方式,骗老人“认购”磁性保健床垫,并承诺“认购”后的床垫通过公司租赁后,每年可获得6%的收益。

6%的收益率远高于当时银行利率,不少老人入套。

没几年,日本传销规模就做到了世界第一。

“日本生命”没有取得官方经营许可,就在深圳成立了中日合资公司——“日宝来福”,短期内取得了惊人的发展。

他们从日本运来原材料,到深圳加工成磁性保健床垫,再用传销方式销售,价格是日本市场的3倍。

一年后,“日宝来福”月流水超过10亿元,旗下的传销人员高达3万人。

2

“日宝来福”扎根深圳的同年,在苏北,一个叫束必和的赌徒因警方抓赌而远走高飞。

束必和是江苏盐城大丰区新丰镇裕北村人,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差,就没有再读了。”他在镇上一家生产轧花机的机械厂做电工,后来机械厂倒闭了,又去学校周边卖文具,但嗜赌成性,还欠了高利贷。一次,他在村里聚赌,派出所接报来抓,他破窗而逃,“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之后很长时间没有回来”。

实际上,束必和是去京津闯荡了,混进一家中医类的杂志做采编(媒体行业的门槛真低,捂脸)。

当束必和借助杂志的平台,与各地老中医们谈笑风生,勾兑秘方,为将来的传销帝国打地基时,他的另一个苏北老乡正在热火朝天的干传销。

此君正是刘强东。

因为上大学时承包餐馆亏损,1996年,刘强东从人大毕业后进入了“日宝来福”,聪明如他,当然知道这个公司有问题,但为了挣钱,还是呆了一年半。

当时加入“日宝来福”要用15000块买一张实际价值只有3000块的床垫,然后发展下线,上线拿到提成,下线再发展下线……

刘强东很快进入管理层,每个月能拿到4000元工资,出差还能住五星级酒店,很滋润。

3

刘强东哼哧哼哧地发展下线,他日后的“死对头”史玉柱已经组建起传销部门,规模化操作。

1995年,巨人集团老板史玉柱凭借桌面文字处理系统,跻身《福布斯》内地富豪榜,位列第8名。

钱多了,史玉柱开始烧包,多元化投资,他看上了一款口红。

当时我去美国发现一种特别好的口红,这种口红喝茶的时候不会印到茶杯上,我把它引进到中国来。在传销还不算违法行为时,建立了传销部,建好之后传销就变成违法的了。自我膨胀、自我陶醉的结果就是巨人要倒闭了,只是时间问题。

很多年后,史玉柱还专门提到:

我们部门(指传销部)是拆了,我们部门的负责人当时在传销界还是挺有名的,传销还是培养了一些人。

彼时,传销界还有一个名人:罗永浩。

这个高中肄业的胖子,闯荡社会后,干过多种工作,但都不长久,包括传销讲师。

他曾如此自述:

1995年8月至1996年初,经一位做传销公司(上海雅婷)的老同学力邀,我讲了半年左右的传销课,深受广大学员爱戴。遗憾的是国家对这种有争议的商业形式采取的不是整顿而是取缔的政策,所以看到形势不对,我们就在强制命令下达之前主动结束了生意。

4

1998年,国家一刀切,正式下文禁止传销,但实际上1997年下半年就着手清理。

刘强东眼瞅不妙,撤了,利用攒下的几万块钱,去中关村租下柜台,创办了“京东多媒体”。

罗永浩则跑去新东方求职,给俞敏洪递了一封求职信,教学经验一栏填写:教过后来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课,半年。

对于讲课,他颇有心得:

讲传销课实际上跟老俞(俞敏洪)的路数差不多,都是绝望中寻找希望。传销课怎么讲?这些人都是找不着工作的人,他们郁闷无比的时候,给他们指出一条出路。

史玉柱貌似没有出路,他终于把巨人集团给作死了。他再次崛起,还要等三年后,“脑白金”风靡全国。

中国人对保健品毫无免疫力。

5

几乎同期,北师大一个胖子老师辞职了,他叫罗振宇。

1990年,罗振宇考上华中理工新闻系。在短暂担任学生会主席后,他觉得没啥意思,不干了,专门读书,如《史记》、《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中国文学史》、《西方文学史》等,这使得他的知识结构丰富而驳杂,很多年后将带来意想不到的财富。

本科毕业后,他考上北广研究生。第一次进京时,出火车站后,他舍不得打车,步行,过天桥,望着车水马龙和万家灯火,心头翻腾,生出绝望的感觉:“将来哪辆车会是你的?你有没有可能在这个大城市拥有哪怕一盏灯?”

绝望来自焦虑。

焦虑是罗振宇的“核弹”,逼迫自己往前跑,并成功唬住了万千信徒,威力巨大。

北广是央视的人才库,听说多发论文就能进央视,研究生期间,罗振宇勤读书勤写论文,结果毕业时,还是进不了央视。

罗振宇只好去北师大教书,每个月只有600元,可怜得很,到央视做兼职。3年后,他进央视做专职制片人,干得不赖,但始终是临时工编制。

央视是有鄙视链的,临时工总有偷偷摸摸的感觉。

6

直到2004年,束必和也还是偷偷摸摸的。

那年,他66岁的父亲非正常死亡。此前,他在牌桌上多次提到了对儿子的思念。

邻居说,在送逝者去殡仪馆前一天的晚上,束必和回家了。“他偷偷回来的,又偷偷离去,不想被别人看见。

传销的处境跟束必和类似,在“地下”活动。

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再次明确传销的非法性质。

在国家的打击下,传销发展为异地传销,组织分流,自此形成南北派。

其中,广西北海是南派传销的中心。2008年的一次大会上,传销“理论家”丁耀华提出“负面调控论”——国家之所以打击传销,实际上是暗中保护这个行业,担心发展太快,13亿人不够用。

这个理论随后成了万能挡箭牌。

7

骗子们都挣大钱了,学富五车的罗振宇岂能忍受清贫,他又开始焦虑了。

2008年,罗振宇离开央视,四处讲课、做主持,不过还是没挣到什么钱。

离开央视前,罗振宇认识了吴晓波。央视新闻频道改版,强化特约评论员制度,吴晓波作为受邀财经评论员频繁出入央视。

继《大败局》后,2007年开始,吴晓波又开始写《大败局2》、《激荡三十年(上、下)》、《跌荡一百年(上、下)》,获取了巨大的名声。

名声,是即将到来的自媒体时代的通行证,将会撬动一个叫知识付费的杠杆。

8

2012年,4岁的内蒙古小女孩周洋,在北京儿童医院被确诊为骶尾部恶性生殖细胞瘤,一种少见的小儿恶性肿瘤。

经媒体报道后,权健的一个联络人找到了周洋的父亲周二力,告知他权健公司曾花费8000万购买抗癌秘方。当周二力被带到天津权健的办公室,他看着满墙的“荣誉”照片,相信了权健,“(权健)承诺我们说这是小病,三个月就可痊愈,并给孩子拿了几袋药。”

权健创始人就是束必和,他已改名束昱辉,把自己包装成清华大学毕业生、火疗技术发明人、诸多秘方专利拥有者。

用互联网术语讲,束昱辉已经打造出完美的人设,进而占领用户的心智。

9

罗振宇非常娴熟地制造这些术语。

几经辗转,2012年,他创办了《罗辑思维》,半年后,做成中国第一社群。大学时期的阅读积累以及央视的历练,让他特别能说,还显得特别有文化。

相比之下,那时的吴晓波则颇为“狼狈”。

起先,他在西湖边开设的“蓝狮子时尚书屋”赔掉200 万注册资金后关门。

随后,他又卷入一场官司,2010年,他出版了《吴敬琏传》,被吴敬琏助理、《吴敬琏评传》的作者柳红给告了,说《吴敬琏传》抄袭。

2011 年底,法院宣布吴晓波胜诉,但吴晓波的形象多少受损,罗振宇给他介绍了一单活儿——给腾讯写《腾讯传》。

他们一起去腾讯采访时,罗振宇得意地告诉马化腾,“罗辑思维的估值已经一个亿了。”

罗振宇撺掇吴晓波也投身自媒体,“‘吴晓波’三个字可比蓝狮子值钱得多。”

吴晓波频道开张。

自此,这一胖一瘦的两个中年人,成了中产阶级的营养套餐。

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构筑场景,制造知识焦虑,然后提供解决方案——知识付费。

吴晓波对自媒体“左林右狸频道”说:

原来做一个媒体人,你是无法实现这些的(变革一个产业),因为发动机没有掌握在你手上。现在发动机掌握在我手上。

10

束昱辉也以为发动机掌握在他的手中。

2014年9月的一天傍晚,一架直升机在江苏盐城上空盘旋几圈后,降落在大丰和平饭店门口。围观群众这才知道,当年半夜逃跑的束必和,已经摇身变为大富翁,专门从天津坐直升机回老家过中秋节。

束昱辉有理由这么高调。拿到直销牌照后,权健呈星火燎原之势,席卷大江南北。

2015年,周洋去世。生前,她父亲状告权健,败诉。

明眼人都能看出权健是个骗局,但局中人依旧执迷不悟。为此,南方都市报记者孙旭阳还被受害者怒斥。

孙旭阳是赵作海案的长期追踪者(赵曾蒙冤入狱,10年后被释放)。出狱后。赵作海陷入传销,把国家赔偿金折腾光了。2015年,孙旭阳好言相劝,让赵作海夫妇远离权健,却被骂作“无良记者”,耽误他们发财。

赵作海老婆还嘲讽孙旭阳,干点啥不好,非得干记者,挣点可怜钱。

11

赵作海老婆投资的眼光不行,看人眼光还是毒辣。

记者这个行业果然不行了。

2015年后,孙旭阳等调查记者们纷纷离职,据统计,偌大的中国,剩下的调查记者不足200人。

其中一部分人转做自媒体,变成大V后,就步罗振宇和吴晓波的后尘,搞起知识付费,比如咪蒙,出了一套“咪蒙教你月薪5万”的课程,保证3年后工资不涨50%双倍退学费,而课程的费用不打折才为“99元”。

这就是传说中的收智商税。

利用自己的强大人气,罗振宇和吴晓波分别于2015 和2016 年给贝米钱包代言,并推出与该产品联名的定制礼品,分别是书籍套装《送给现在和未来的有钱人》和“2016贺年版吴酒套装”。

2018年7月,贝米钱包“爆雷”,两人的粉丝因此受害,但申诉无门。

12

反倒是那些没有做成大V的前调查记者们还在继续干良心事。

比如自媒体“丁香医生”的运营者,在2018年12月25日,报道了周洋的悲惨遭遇,捅开权健的内幕。

似乎冥冥中有注定。

2017年12月26日,“日本生命”公司宣告破产,负债额高达2405亿日元(约合118亿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日本生命”受骗者约75%的年龄超过了70岁,被骗走1714亿日元(约合99亿元人民币)。

一年前,中国传销的“祖师爷”寿终正寝。一年后,中国传销的“王者”还能坚挺吗?

很可惜,善于预测趋势和周期的罗振宇和吴晓波在跨年演讲中没有点明。

他们只是又制造了一堆金句,以及犯下若干经济学常识性错误。

13

2019年1月2日,调查机构发布消息,权健涉嫌传销。

按照相关法律,传销组织领导人可判5年以上刑期。束昱辉及权健的命运走向何方还有待观察。

新年第一天终于有了一条好消息,一时刷屏。

另外一则刷屏的事件是吐槽罗振宇和吴晓波的跨年演讲。

孙旭阳在腾讯《大家》专栏发布《年轻人迷信知识付费=老年人买权健?》,他指出:“以激发群体恐慌感吸引流量,以满足安全感和尊贵感促成交易,知识付费的商业模式跟权健做保健品大体一致。”

腾讯《大家》主编发朋友圈说,文章发布后,遭遇到了强大的外力,要求删稿,但她不答应。

不由得想起,“丁香医生”硬怼权健:绝不删稿,对每一个字负责,欢迎来告!

可是,两个小时后,腾讯《大家》删除了孙旭阳的文章。

知识付费宣称的宗旨是:开放、自由、共享。可在遏制反对声音时,大V们的做派跟传销头目没甚差别。

14

都是生意。

刘强东在“消失”了小半年后,又罕见发怒,全线下架权健产品!

就在几天前,人在美国的史玉柱回击了他的私德,报了一箭之仇——刘强东曾暗讽史玉柱卖保健品骗老人钱。

作为第一代网红,本有机会成为知识付费大V的罗永浩中途退出,选择去做手机,走得磕磕绊绊。

据说,有机构愿意接盘锤子科技。希望,罗永浩能度过危机,毕竟这苟且的世道里,理想主义者已是稀有动物。

15

人类一切的愤怒源于无能。同理,人类一切的焦虑源于无知。

传销是焦虑的产物,知识付费同样如此,皆为求安慰,自我满足。

于是乎,典型中产家庭的画像如下:

你的儿子或女儿挤进海淀黄庄的补习班,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你老婆看咪蒙,做灵魂有香气的女子;你听逻辑思维或吴晓波频道,不被同龄人抛弃;你爸爸痴迷P2P,要跑赢通货膨胀;你妈妈是广场舞的拥趸,风雨无阻;你奶奶认为保健品比医生可靠,谁劝也不管用;你爷爷则三天两头去权健的火疗店,希冀身体杠杠的,不拖累儿孙……

字字诛心,然而粗暴真实。(来源:人民路56号(id:RML_56)作者:登峰造极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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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