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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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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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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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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流浪大师背后的矛盾投影 救救沈巍不如救救自己
流浪大师背后的矛盾投影 救救沈巍不如救救自己
2019-03-31 19:05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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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财经特稿】一位流浪汉在2019年的中国爆红,让我们始料未及。最近上海的一位“博学流浪汉”火了,他叫沈巍。衣衫褴褛,须发板结,一副标准“流浪汉”的模样,可他随身携带的除了捡废品的包之外,还有书,大量的书。

他读《战国策》《左转》《了凡四训》《聊斋》《诗经》......他畅谈古今,企业治理,各地掌故,思维清晰,思维层次甚至比许多“正常人”都还要深刻。他拒绝路人的资金帮助,他说:我不是乞丐。

流浪汉的前半生

没错,他确实不是。根据他的自述,我们能还原他的前半生:他是上海本地人,从小和外婆生活,和父亲的关系不好。他从小就喜欢画画、历史,可是父亲对此却深恶痛绝。

为了能买有关历史的书籍,他从小就会捡垃圾去卖,然后买书偷偷的藏在衣服里带回家,不被父亲看到。

读大学时,他想选择的是中文系或者国际政治研究,可是他的父亲却逼着他选择了审计专业。毕业后,他也顺利进入了上海某区的审计局,可他很遗憾。

“这辈子,没有做自己想做的事,很遗憾。如果可以重来,我会选择一份符合自己意愿的工作,和文化挂钩,而不是数字。”

审计局工作为什么最后沦为“流浪汉”?其实这和他从小就“喜欢捡垃圾”有关。

小时候为了读书,他就一直在捡垃圾,那时,他经常被同学们笑话,但是他很纳闷:为什么讨饭的没付出劳动大家都同情他,而他付出了劳动,却会被讥笑?

刚进单位的第一天,他发现了垃圾桶里扔了许多纸,有报纸有只印了一面的纸。他觉得这是浪费就捡了起来。就在他捡了几年之后,有人投诉他在单位捡垃圾,大家觉得他“脑子不正常”,就让他长休病假回家待岗了。

也因为这个,他和家人闹翻了,一个人在外租房,可还是因为爱捡垃圾被邻居投诉,再次被赶了出去。就这样从2002年开始,他开始流落街头。直到现在,他都想不明白,捡垃圾到底有什么错?

尤其是纸,很多纸都可以继续用,他捡回来的纸,他都会在上写写画画不能再利用后才会转手卖掉。

在他看来,想要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是源头治理,但在一个提倡垃圾分类的社会,为什么从小捡垃圾分类垃圾的他,反被嘲笑?

虽然他流落街头了,可是他真的不缺钱。这26年来,他的原单位一直在给他发工资,每月2000多元(合理合法)。他的卡里还有父亲的遗产,拆迁时他还分到了十多万。而他孤身一人,自己有手,即使没有也不需要任何金钱物质帮助。

他的生活就是做自己喜欢的两件事:捡垃圾和读书

捡完垃圾后分类,分类完了之后就去附近地铁站里看书,看不懂的地方就用之前在网上买的500元二手手机连着附近商家WiFi查资料。他喜欢画画,就下载很多名画照片......

他说他崇拜甘地,他愿意主动过苦行僧的生活,因为他就是喜欢这样的生活。而对于突如其来的成名,他是慌乱的,坦言:我不想红,喜欢宁静的生活。

是啊,他的成名来的太快,也成为了许多“正常人”“体面人”拿来炒作的道具。现在的上海一堆人到处搜寻,为了能“抓住沈巍”。一堆网红冲过去找他拍照拍视频,只为增多点击率。

他被团团围绕在中间,却感慨:“这不能改变我的命运,我一辈子没想过成名,人要实至名归,做到了自然就出名了。”“读书人一辈子有个理想,最好的像诸葛亮一样,出将入相。如果做不到,就学杜甫,忧国忧民。”

流浪先生沈巍让我想到的是多年前的韦思浩。杭州图书馆里,经常会出现一位拾荒老人,他卸下身上捡来的废品放到一边,洗干净自己的手坐下来看书,从报纸杂志看到了文献、名著,即使视力不佳也不停歇,他说:“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们老了,大脑要萎缩了,要不断的充电,不断得到精神支撑。”

后来他在拾荒时发生车祸不幸离世之后大家才知道,他不是一位单纯的拾荒者,他是上世纪60年代老杭大(现在的浙江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退休前是中学的一级教师。而他住的是教育系统统一分配的房子,至今是毛坯房,除了一张木板床没有任何家具。他每个月还有5000多元的退休金!三个女儿。

按理说,独居的老人这些钱款已经够他吃喝不愁了啊!可是为什么执意的选择拾荒呢?

原来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他省吃俭用,却将钱都捐助给了贫困学生了。他的遗物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却每一件都让人潸然泪下:泛黄的捐资助学凭证、希望工程的捐助报名卡、扶贫公益助学金的证书、受助孩子的来信。十几年前就签署的遗体捐赠志愿表,将自己的遗体和所有可用器官全部捐献。

他们其实可以过得很好,可以有一个安静祥和幸福的晚年,但是他们选择的却是另一条路。放弃自己的物质生活,来帮助更多的人,他的精神是富有的。

流浪大师是纯真愿景的投射

流浪先生沈巍火了后,网友在他住的地方彻夜等待,直播博主从远方追到上海专为目睹他的真容,好几个网红扬言要嫁给流浪大师。这几天的沈巍爆红闹剧刚刚落下帷幕。

他身上承担的流量,投射出中国人太多的焦虑和对现实的逃避。在熙熙攘攘的中国都市空间中,在流量为王、注意力稀缺的网络上,沈巍携带的某种癫狂而神秘却又富有智慧的色彩,给予了许多只依赖智能手机和短视频平台消遣娱乐的国人,一些携带在中国文化图谱中的“出世感”。大众对他生存逻辑的认同,也反映了他们对现实逻辑的困惑。在“任人唯才”和消费主义当道的都市中,沈巍的存在给许多关注他的人看到了另外一种生活状态的可能性。

学者大卫?哈维曾经批判中国的城市化,大意是说,中国的城市化和世界上任何一处地方一样,都是一种资本吸收,中国的城市有同样的购物商场、高速公路、汽车,大家做着同样的事情,看起来和别的资本主义社会一样,没什么特别的。

中国的城市空间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一个同质化的舞台。而生活在这个空间中的中国人,在任人唯才的社会逻辑中工作、生活。中国的老百姓大多相信只要勤奋努力,最终就会致富,只要学习读书,最终会有好的工作落在自己头上。

而沈巍的疯癫和他反直觉式的生活方式,打破了许多现代社会的寓言。这些寓言不厌其烦地告诉人们要通过高考、升职、考公务员等方法成为世俗意义上的“正常人”和“成功者”,但沈巍和这个世界的相处方式击碎了寓言的正当性。尤其当有谣言中的“复旦大学高材生”这样的头衔加持时,沈巍的生活选择,更变成具有正当性和富有智慧色彩的“都市神话”。更何况,他有上海户籍,曾经有一份看起来体面的“体制内”工作,他甚至银行存款有五位数。沈巍选择流浪,给许多希望在城市立足的人,留了一块非世俗的宽容的余地。沈巍的存在和爆红,宽慰了许多挣扎在城市空间中的真正意义上的流浪者。潜台词是:你看,一个本能过得体面的上海人,不是放弃了所谓的光鲜,在街头流浪吗?

某篇讲沈巍的爆款文章中,一位作者写出如下的鸡汤:“流浪汉沈巍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人要想幸福,应该尽量降低对物质的欲望,去追求你的灵魂所爱。”以及,“看看一无所有的流浪汉沈巍和身价数十亿的CEO张朝阳你就知道,住别墅的人,未必比住桥洞的人幸福。”

这样的句子在各种文章中屡见不鲜。其实到头来还是点明了在现代社会中被消费主义捆绑的生存逻辑中,存在着“幸福”和“消费”的必然矛盾,也在这样消解着种种奋斗神话对人的吸引力。

“追随沈巍”的中产阶级和中产以下的些许无力和无奈,画外音是在为物质虚无主义背书——拆解掉物质和幸福的等式以后,即使许多人被阶级天花板挡在了下面,仿佛场面也不再那么难看了,因为物质也可能会导致不快乐——那索性不如像沈巍一样,摔破世俗期待,做一位抗拒正常生活的明白人。

某种层面上,沈巍的存在消融了一些“奋斗创造美好明天“这个承诺和”奋斗丧失其功能性”现状之间的矛盾。

沈巍是许多中国逻辑的反面

福柯曾经分析过,疯癫是‘社会空间’的一个知觉对象,它是在历史过程中由许多方面建构成的。我们对于疯癫的认知和对于我们自身在“疯癫者”身上的投射,是一种集体动作。在沈巍事件中,主角因为其疯癫、不循常理的做派,成了许多人崇拜和效仿的对象。

这种延续了许多年的“入世”逻辑,能概括出许多年轻人——也是沈巍闹剧消费者——的奋斗目标。

在“三和大神”当道、“流浪大师沈巍”爆红、和马男波杰克的虚无主义台词广为流传的年头,当奋斗神话破产的年头,我们应该反思究竟是什么让人们宁愿去“出世”,去崇拜一个流浪汉、一个似是而非的“隐士”,也不愿继续相信“奋斗改变命运”。

在抖音和快手承担了许多人多数休闲工具的时候,许多广为传播的碎片化的视频拼凑起了许多“套路”的叙事——也就是人们常常认可的流行文化的线路。比方说,有些快手和抖音的小视频或是自制的“土味偶像剧中”,往往会有拜金女主被甩、势利有钱的人最后被打脸、渣男结局很惨、兄弟情、闺蜜情等主题的故事。这些被压缩在十几秒的小故事,往往有许多纸片人般的主角以及俗套的台词,在用夸张而尴尬的表演中,叙述了背后草根内容创造者所要表达的动机。

很多情况下,这样的动机简单而明了:厌恶复杂、世故而阶级分明的都市社会,想要回归单纯,拥抱真实。自然而然,沈巍瞬间成为了这种追求的代言人。

在许多评论沈巍的文章中,我们能看到评论者对他一致的评价:沈巍是在追求功利的社会中的一缕清风。在他爆红以后,许多人去蹭他的流量,一张广为流传的照片中,沈巍被一群年轻漂亮的网红包围,其中一位网红正在对着手机摄像头自拍。这个极为经典的情景也被一些知识分子解读为“一个清醒的人被一群疯子包围”。

沈巍被其他人赋予的“清醒感”,是观众愿望的投射。沈巍反消费主义、反世俗的态度,被观众神化成了这个时代最稀缺的精神,他也被推上了神坛。高级知识分子从沈巍身上看到了流量网红们的病态;普通的快手、抖音用户在沈巍身上看到了生活更多的可能性;焦虑的都市人在从容不迫的沈巍身上看到了他很有治愈感的心理状态;体制内的人在沈巍身上看到了对铁饭碗不屑一顾追求真我的精神。

沈巍是上海地铁里匆匆上班族的反面,他也是许多中国逻辑的反面。

救救沈巍,不如救救自己

在流浪大师火了之后,有一段视频里的人是他的同学。在被围观者要求“你们同学帮帮他”时,这位中年男子回答:“不是我们帮帮他,是他帮帮我们。”“你们觉得他可怜,其实他更可怜你们!你看我们,每天都在苦恼,为没钱苦恼,为穿的差苦恼,为换大房子豪车苦恼,其实到底谁更可怜?”

后来想想可能真的是这样。到底是沈巍可怜,还是那些拿着手机在大街上追着他拍照拍视频只为了蹭热度发视频的人可怜?到底是沈巍可怜,还是那些不惜用一切代价也要成名发财的人可怜?

你看,其实大部分的人都会去借由“外物”来判定一个人。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车子、房子、钱、衣着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上。可其实怎么能单凭一个人选择的生活方式来判断这个人呢?

那些穿西装打领带住豪宅出入高档餐厅的人,真的全都是好人、善人、有格调的人吗?而那些在温饱线上徘徊的,又全都是毫无思想境界,俗不可耐的可怜人吗?未必吧?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有些人喜欢钱财外漏,享受着别人崇拜的目光;有些人不在意吃穿住行,他们关注点在其他或许更有价值的地方;有些人将自己赚来的99%的钱都用来购买自己喜欢但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

他们都没有错,更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只是个人选择、追求不同而已。如果单凭一个人表现出来的生活模式就去断定这个人有钱/穷、是否有价值,是否优秀,是不是就显得太片面?

不要轻易的单凭外表去给不了解的别人下定义,不要抱着一种怜悯的心态去评断别人的人生。因为你看到的只是别人展现出来的样子,因为你不知道,有些人的内心有多富足。救救沈巍,不如救救自己!(来源:FT中文网、辣笔小尖椒(lbxjj818) 作者:Afra Wang、木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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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