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两个6.4%只是减速大周期一次短休 有什么值得喊经济拐点到来?
两个6.4%只是减速大周期一次短休 有什么值得喊经济拐点到来?
2019-04-21 21:07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7.jpg

【博览财经特稿】一季度GDP同比增长6.4%,与去年四季度持平。2019一开年,不仅市场底比预期来的更早,经济底看上去也迫不及待的提前出场了。但不管从长期还是短期看,这个经济复苏的成色都有些不足。

从长期看,中国经济四十岁之后的换挡期远没有结束。纵观全球180多个经济体,二战之后,经济增速能够连续25年保持在7%以上的只有13个经济体,剔除掉阿曼、香港、新加坡等微型经济体,实际上只有中国、巴西、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和泰国8个经济体创造了三十年的高增长奇迹。而从第四个十年看,除中国,其他7大经济体在无一例外的结束高增长,甚至跌入超低速增长或者衰退的结局,区别只在于减速的幅度。

剧烈减速的典型是转型失败的日本。二战后,日本经济迅速恢复,出口优势凸显,对外贸易顺差急剧扩大,1961-1973年,大部分年份GDP增速均超过8%,1968年最高达到12.88%,高速增长势头强劲;1974-1991年,GDP增速均超过3%,广场协议后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下,一度回升至7.15%,增速虽然较上一阶段明显放缓,仍保持中速增长;1991年之后,日本股市、楼市泡沫相继崩盘,经济增长乏力,GDP增速很难回到3%的水平,甚至一度出现负增长,2018年GDP增速不到1%,陷入“失去的三十年”。

图表1日本经济增速一路下行,一度出现负增长

1.jpg

平稳减速的典型是转型成功的韩国。1968-1991年,除1980年发生民主化运动外, GDP增速均超过7%,1973年最高达到14.80%,持续高速增长;1992-2002年,除1998年金融危机外,GDP增速均超过4.5%,一度回升至11.3%,进入中速增长阶段;2003年之后,GDP增速全面下台阶,大多在5%以下,近7年均保持3%左右的增速。

图表2韩国经济增速不断下台阶

2.jpg

国也不可能例外。2015年GDP破7%后,即便是大规模的刺激也仅仅让经济反弹到6.9%,没有回到7%,未来也几乎不可能再回去。一个核心的变量是人口红利一去不复返。2012年我国劳动力人口数量首次出现下降,连续七年以每年三四百万的速度逐年递减,共计减少了2600多万。2018年就业人数也出现首次下降,预计未来还会继续下降。而老年人口却在上升,60岁以上人口约为2.5亿,每年新增8000多万,预计2050年将达到4.8亿,人口老龄化趋势已是不可逆转,老龄化速度是人口出生增速的7倍。人口老龄化会使经济的潜在增长能力系统性下降,两个最直接的影响:

第一,人口老龄化推高劳动力成本,导致制造业向外转移。德勤报告显示,自2005-2015年十年期间,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了五倍,比1995年涨了15倍,劳动力成本急剧上涨。目前越南工人的平均工资,还不到中国工人平均工资的一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必然会使很多过去的世界工厂出现产业外流和转移,中国近几年对这点感触很深,大量的制造业转移到了东南亚地区,中国制造正悄悄地变为缅甸制造、越南制造。如瑞典时装巨头H&M已将成衣生产厂从中国搬到了缅甸、微软将诺基亚的手机制造工厂从中国迁往了越南、三星撤离中国在越南北部设厂。

第二,人口老龄化减少房地产刚性需求,导致房地产红利消退。除劳动人人口下降外,高中毕业生数量2013年开始减少,年均减少超过50万,婚姻登记人数2013年后也开始下降,年均减少70万对,首套房刚需出现趋势性下降。参考国际经验,人口拐点往往伴随着房价拐点,美国劳动力人口2007年见顶,房价2006年见顶,日本劳动力人口1992年见顶,房价1990年见顶,房地产市场难言乐观。人口红利消退,刚需后劲不足,房地产市场的基本面发生了根本变化,总量扩张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结构优化的白银时代,去地产化已是大势所趋,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下降。

短期看,经济的确出现了企稳的迹象,核心动力是社融的企稳,这意味着实体信用的扩张,PMI只是一个结果而已。但如果从长期来看短期,就能清楚的看清近半年两个6.4%的意义,这只是减速大周期中的一次短暂的休息而已。在大周期中依靠政策去推动经济的短期上行,历史已经告诉我们结果:经济企稳的速度、持续时间和力度都会偏弱,而且越往后期越难。

回想一下历史,2015的复苏已经较2012微弱、迟缓的多。2011年经济增速接近8%,12月央行开始降准降息,3个季度见效,PMI从2012年8月开始反弹,GDP从3季度的7.5%反弹到4季度的8.1%,反弹0.6个百分点,持续1个季度。2014年年底开始的大规模宽松只带来了缓慢的微弱复苏。2014年开始的上一轮宽松,2次降准6次降息,7-8个季度才见效,PMI从2016年3月开始反弹,GDP只从3季度的6.7%反弹到4季度的6.8%,反弹0.1个百分点,持续1个季度。不是货币放水没有效果,而是效果都体现到了价格上,同期名义GDP从6.9%大幅反弹到11.7%。

图表3宽松政策的刺激效果逐渐减弱

3.jpg

而和2015的上一轮周期相比,这次的企稳会更反复、反弹幅度会更弱、持续时间会更短。从长期的因素看,人口大周期比之前更加拖累,比如制造业的成本问题肯定比四年前严重,而房地产的扩张空间显然也比四年前悲观许多。从短期的因素看,目前和上一轮周期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2015年处在金融扩张周期,现在处在金融紧缩周期。2014-2015年,金融周期处在加速扩张阶段,监管放松,金融创新活动活跃。企业部门的融资、并购重组门槛低,金融领域产品丰富,还有一系列的政策允许居民部门杠杆率抬升,导致股市、债市、房地产、商品轮番上涨。而目前我们所处的阶段截然不同,去年我们刚刚经历了资本寒冬,现在最多算是稍微回暖。这轮金融收缩周期始于2016年,2017年金融去杠杆政策开始取得成效,我们能明显的感觉到企业融资难度增大,并购重组逐步收紧,资本市场“炒壳”降温,一大批违规和不合理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会被清理,个人的加杠杆行为也被严格控制。

图表4 中国存在过度金融化现象

4.jpg

第二,2015处在地方政府的债务扩张周期,现在处在债务紧缩周期。基建投资触底回升主要是因为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生效,受地方债提前下发、中央提前下发转移支付及发改委加速项目审批等因素的影响。今年1季度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预期增加,财政前倾趋势明显,基建投资大概率会出现前高后低的走势。但现在地方政府债务仍然处在紧缩周期,与上一轮相比缺少政府投资基金、PPP等项目,政府表外融资监管加强,基建投资依旧承压。

图表5基建投资增速可能低位徘徊

5.jpg

第三,2015年处在史上政策最宽松的房地产上升周期,现在政策还有不确定性,地产的复苏弹性比2015差的多。2014-2015年的房地产政策可以说是达到史上最宽松,14年“930”新政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下调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下限下调为基准利率 0.7 倍,15年“330”新政、“930”新政又连续降低房贷首付比例。在政策的强刺激下,一线城市的商品房销售和价格在2015年率先反弹,给实体经济的复苏提供了支撑。目前的房地产政策已经出现了一定的松动,部分城市放松了限购条件,3月以来房地产销售出现了“小阳春”,但我们预期本轮的政策力度会远不如从前,市场是否会全面回暖还有待观察。

图表6一线城市商品房销售与房价增速

6.jpg

全球主要经济体都面临巨大不确定性

最近国新办公布的一季度国民经济数据后,各大财经媒体、各路经济学家开始集体高潮:什么《经济全面复苏》、《经济触底反弹》、《经济拐点提前到来》、《中国经济终于探底回升》等等各种口号雄文粉墨登场……

今年开年来,很多人其实都能明显感觉到,不管是外部的国际环境还是国内的宏观政策,都发生一些新的变化。

中美经贸磋商已进行到第九轮,目前所释放的信息还是比较积极的,没有再出现像中兴华为那样针尖对麦芒的事件。国内推进的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也让市场信心得到巨大的提振和修复。

所以,开年后,不管股市还是楼市,都迎来一波回暖。这是投资者信心的提升所带来的市场实打实真金白银的投票。

但也要冷静的认识到:中美之间的博弈目前只是缓和,而绝不是彻底解决,深层次的矛盾依旧无法解除。而在国内大规模进行减税降费的时候,慢慢的各地都会发现实际推行中会面临各种阻碍和困难。

我们的经济结构调整还没完成,所以这个时候度盲目透支乐观情绪,失去危机意识是极其幼稚的。

很多人的记忆真是像金鱼一样,只有三秒钟。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上,在2019年经济目标增速的设定上,是下调至6%~6.5%,目的是为逆周期调控留出空间。

换句话说,当局已经为今年经济整体下行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及预期管控。这才一个月,很多人一看三月数据稍有回暖,就嚷嚷着经济拐点到来,各个行业全面复苏,不觉得幼稚可笑么。

一个庞大经济体经济惯性很大,绝不是像猴子般上蹿下跳,这样容易闪着腰。所以大家看到那些喊口号式的热血文,一定要冷静,仔细想想背后的逻辑是否值得推敲。

更何况,今年来全球主要的经济体如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经济都表现的不好,特别是美国的经济增速一季度已经出现明显下滑,非农就业数据也是大幅不及预期;而前几天法国巴黎圣母院火灾事件后进行的国际募捐也从侧面能看出整个以法国为代表欧盟内部的一些裂缝。

所以,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这时说我们经济一枝独秀全面扭转颓势,有点太假太跃进。但没准这些经济学家就是想喊喊口号,刷刷存在感?!

有什么值得喊经济拐点到来?

一季度GDP与之前持平,这个数据没什么说的,谈不上所谓大幅回暖。说说几个分项宏观指标,先主要说下3月制造业PMI。这个数据很多人盯着,因为制造业被认为是实体经济的中流砥柱。

三月PMI的数据有所反弹,但是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因为“春节效应”的扰动。

国家统计局在2013年就开始不再发布1、2月经济活动数据的单月值,而仅在3月中旬公布1-2月合并的工业生产、零售、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所以形成每年年初的宏观数据“真空期”。

当春节特别早如1月底或2月初时,头一年的12月和当年3月的同比数据就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而今年2月5日春节,并且由于2018年经济不是特别好,导致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前停工,所以,造成一、二月的数据对三月的数据扰动性特别强。

9.jpg

即便如此,把今年1-3月指标跟历史均值和去年同期水平相对比,今年是50.5,而2018年是51.5,2017年是51.8,看上图,整体水平也处于近年来偏低位置,这有什么值得喊经济拐点到来的?

还有一个让砖家们兴奋的数据就是固定资产投资里的房地产投资增速,同比增长11.8%。配合上一些城市的房价有上扬,于是砖家讲房地产周期又要全面启动。是不是这么回事呢?

3月以来地产市场的回暖是极其结构分化,就是一线城市和极小部分的热点二线城市回暖。这种分化在一季度演绎的淋漓尽致。如下图:

10.jpg

上涨的城市都是以厦门、福州、南宁、成都等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及宁波、南京等上海大都市圈内经济强二线城市为主。

所以,这种非全局极致结构性的回暖,没什么可值得说拐点到来的。毕竟全国有六百多个城市,二千多个城镇。别忘了鹤岗今年一套房子三四万?

如果再仔细观察,这些上涨的一线与热点二线城市,都具备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当地地产调控开启的很早,所以前期刚需受抑制程度较深,这次释放了出来。所以,如果根据这个逻辑去推导地产周期到来,经济触底反弹也不靠谱。

数据稍有回暖,也离不开一个重要的客观因素就是财政。换句话说,这波数据之所以好看,是自于“财政支出前移”所带来的资金支持。

去年下半年经济不太好,在去年4季度时,中央就提前下拨2019年的转移支付和地方债新增限额,用于支持地方投资尽快落地。这件事儿对我们来讲太重要!因为这对上面的很多数据影响巨大!看下图:

11.jpg

从1-2月财政部的财政支出节奏看,支出均明显比过去几年要快的多。所以,不能说因财政提前给你钱了,刺激经济了,就说经济触底反弹全面复苏。

从财政前移、基建投资配套资金的角度考虑,砖家们讨论的1季度社融超预期大增也就有了很合理的解释,就是配套资金快速跟上了。因财政可以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基建投资,如财政拿一万亿,就能撬动吸引社会资金1.5万亿跟进来,这也是基建投资拉动带动企业信贷回升的根本主要原因。

但上半年“财政支持前移”必定会对下半年财政支出发力空间产生不小的影响。所以,看到这儿肯定会更加理性的看待分析这几组国统局公布的经济数据,因经济不是拿几组数据就能下结论的,要深刻理解背后的运行逻辑。(来源:如是金融研究院(RuShiYanJiu)、米筐投资 作者:朱振鑫、杨芹芹、宋赟、拾叶)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多空博弈焦灼,这个会议或能指明方向! 国内首个5G营业厅亮相朝阳门 运营商捷报频传 资金入市踊跃 两融整体余额再近万亿 比以往来的更早些 政治局会议传递八个重要信号 中产在塌陷 补贴企业不如补贴消费者 不满足昔日身份 郭台铭70岁再讲新故事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