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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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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不满足昔日身份 郭台铭70岁再讲新故事
不满足昔日身份 郭台铭70岁再讲新故事
2019-04-21 21:07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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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财经特稿】他曾经一手缔造全球最有名的制造业帝国,是其中当仁不让的王。当他的事业与年龄同时抵达新高度,他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

生意场上,郭台铭一直是幸运儿,也是宠儿,这样的身份伴随他度过了中国制造业的黄金二十年。直到最近几年,转型成为他与富士康的新关键词,但这条路并不顺利:他至今未能给富士康摘下代工厂身份。

不过,他显然为自己找到了新使命。日前,他宣布参加202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国民党党内初选。

我们刊发旧文一篇。一切过往皆为序章,历经风雨后,郭台铭的新征途或许也会成就新故事。资本市场今天已经给出反馈,股价大涨背后,显然是人们对新故事的渴望。

郭台铭大陆事业帝国的起点

1988年,郭台铭第一次跨过台湾海峡站在深圳的土地上时,距离他父亲当年匆匆赴台整整过去40年。

这位出生在眷村的警察儿子,新身份是台商。在当时的深圳,这是带着光环的身份。1988年在后来被称为“台商元年”,台商在大陆投资建厂的大幕由此拉开。

事实上,在此之前,两地往来已经暗流涌动——从1985年开始,不乏有散兵游勇的台商偷偷摸摸跑回大陆,探亲或者做生意。政府层面也逐渐松动,1987年,蒋经国同意有条件放开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第二年,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台商在大陆设厂的政策,遥相呼应。

1988年的深圳和郭台铭是互相需要的。“时间就是金钱”成为深圳精神。这一年,深圳敲响了内地土地拍卖第一槌,挂牌了内地第一家证券公司,尚未成气候的华强北商业街上,赛格电子市场迎来了第一批淘金客。

这是一座对资本和工业无比饥渴的城市,而深圳的廉价土地和劳动力,也成为郭台铭们的新机遇——同一工种,台湾工人的薪资当时是内地5倍左右,于是,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涌向了深圳,以生产塑胶制品、电子元件、运动鞋、服装等为主。

郭台铭看上宝安西乡一处厂房,建起富士康精密组件厂,招了几十号人,生产电脑周边接插件。这成为郭台铭在大陆事业帝国的起点,4年后,富士康在深圳黄田的工厂揭幕。

到龙华选址时,郭台铭拿出偶像成吉思汉当年开疆扩土的气魄。他站在荒地的高处,对着比人还高的野草丛拍板“看得见的土地我都要了”。

等到1996年6月6日,富士康龙华园区正式投入使用。这座只花了4个月建起来的园区成为“深圳速度”象征之一。郭台铭后来回忆其中过程:“我们龙华园区的每一颗砂石、除杂草,每一块砖、每一根钢筋、每一个地下沟管线,甚至于排水沟的沟盖都是我们自己做的。当时正好碰上知识青年返乡就业,很多知青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

这座巨型园区后来建起了100多栋厂房,拥有30万员工,成为郭台铭商业帝国在内地的根基。在这个封闭王国里,消防队、医院、游泳池、餐馆、银行、网吧……现代城市应有的设备一应俱全。每天,大巴和高尔夫球车穿梭不歇,把流水线上的年轻人们运往一个个目的地。

入夜后,园区马路上经常会跑着一辆特别的高尔夫球车,驾驶员是郭台铭。这位每天工作16个小时的超级劳模喜欢随时停车,去抽查生产线,甚至动手帮工人维修设备。

毫无疑问,他是帝国里最有话语权的“王”。在龙华园区里,郭台铭与政府官员的合影被放大挂在显眼处。而经理级别的管理层需要背诵《郭台铭语录》,其中一条是:对任何组织而言,最重要的是领导层,而非管理层。

郭台铭和富士康的意义:政绩

在富士康帝国之外,郭台铭的话语权也不可小觑。“富士康科技园北面的朝阳门,大型集装箱货车络绎不绝。据了解,在富士康城的高峰时期,一天经过朝阳门的货车超过2000车次。为了方便富士康逐年膨胀的出口通关需求,深圳市政府早年干脆把保税区建到富士康,朝阳门是政府为富士康专设的海关,经过朝阳门的货车,就等于是已经‘通关出口的外贸产品’。”

富士康在深圳享受的优待,从网易科技2009年的这篇报道里可见一斑。

与地方政府的良好关系,曾经帮助郭台铭在1995年搞定戴尔这个大客户。那年戴尔刚进入中国市场,迈克尔·戴尔到访深圳,考虑在这里和马来西亚槟城之中选择一处作为戴尔亚太营运中心。

郭台铭看中了这条“鱼”。他提出可以安排迈克尔与地方政府官员见面,由此换来开车送迈克尔去机场的机会。路上,他又成功说服迈克尔,绕道去了趟富士康的龙华园区。

后来,戴尔就成了郭台铭的大客户。

郭台铭的帝国逐渐从广东扩张到全国各地,百万员工分布在江苏、河南、河北、四川、山西等地。这些工厂对于富士康有着不同的意义,比如江苏昆山偏重显示器制造,靠近武汉光谷的富士康偏重光通信产品代工,廊坊富士康以手机零部件加工为主。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郭台铭和富士康的意义很明了:政绩。自然,这位祖籍山西的台商成为各地政府的座上宾。《中国企业家》曾经在《郭台铭的政商经》一文中援引一位鸿海高管的表述:富士康到其他省份设厂,会受到官员热情接待,甚至郭台铭一下飞机就有红地毯相迎。

根据上述文章的报道,前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在河北任上时,曾经多次与郭台铭洽谈,最终把富士康工厂引到廊坊。他转任河南后,富士康又在郑州设厂,并在2010年后把苹果生产线搬迁至此。

郑州政府给出的条件包括:为富士康提供了15亿美元资助,用于建设工厂、宿舍、发电厂等,免去富士康郑州工厂投产前五年的企业税和增值税,此后五年也减半。

郭台铭的“iPhone 城”也确实为郑州带来了新活力。高峰时期,几个厂区的员工人数多达30万,近百条生产线每天能生产50万台 iPhone手机,富士康成为河南进出口增长最重要的来源。

当然,郭台铭也深谙与官员打交道的套路。曾任深圳市长的于幼军调任山西省长后,履职第一天,他刚下飞机就接到了郭台铭的电话;2006年,那位重庆落马官员时任商务部部长,参观太原富士康期间,郭台铭向他汇报并确认了工厂定位:以镁合金业务为中心——这一度成为郭乐于向媒体展示的细节。

郭台铭跟特朗普的关系似乎也不错。他响应了后者在美国建厂创造工作岗位的呼应——2017年7月,富士康宣布投资100亿美元在威斯康星州建厂,由此带来的岗位多达130000个,工厂将主要生产LCD显示屏。

提到特朗普时,郭台铭流露出惺惺相惜的意味:“他是非常直接的人,他正在为美国人找工作,每次见到我都问我两个问题:你要提供多少工作给美国?薪水是多少?我是一个生意人,我也很直接。”

如今两人显然有了更多共同点。当郭台铭参加选举的消息传出,很多人想到了大洋彼岸的特朗普。后者也是商而优则仕途,70岁是他在政坛的开端之年——郭台铭若成功当选,也将在70岁出任。

郭台铭需要苹果但不能只有苹果

郭台铭的魅力不仅仅存在于地方官员的眼里。对于苹果公司来说,这位重要合作伙伴也是特别的存在。

据郭台铭回忆,他在1995年结识乔布斯。两人相遇在会场,在郭的坚持之下,乔布斯破例给了他一张签名名片。郭台铭如获至宝,后来把它锁进了保险柜,打算当传家宝送给儿子。

2011年乔布斯去世后,郭台铭受邀去美国参加了葬礼,成为现场为数不多的中国人之一。

这场友谊的基础还是生意——富士康从90年代成为苹果供应商,早期为Mac 电脑生产框架,2007年开始接下iPhone订单。郭台铭为此很得意,“乔布斯为什么要把iPod、iPhone全部交给我?因为只有我能做。”

毫无疑问,苹果是富士康最重要、最为人所知的客户之一,它成就了郭台铭在大陆的地位,后者也确实是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

但随着合作推进,郭台铭与这家美国公司的关系愈发复杂,他们互相需要,又时刻提防,并通过各种商业手段,努力把自己对对方的依赖降到最低。

郭台铭需要苹果,业内公认的看法是,富士康无法承受丢掉苹果订单的局面——后者常年贡献着富士康收入来源的一半。

但他不能只有苹果。一方面,代工模式利润低,当苹果公司的营业利润在2012年高峰期超过35%时,富士康的利润还在1.5%徘徊。而富士康的收入浮动受苹果销量影响也很大——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当iPhone 出现销量下滑时,富士康收入也会随之下降。

于是,郭台铭一直想摘掉“苹果代工厂”标签,给富士康注入更多故事元素。去年登陆A股上市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简称工业富联)就是其中的一步棋。

工业富联是鸿海集团旗下的第二大业务,2015年重组成立。在郭台铭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搭建的这座商业帝国里,工业富联扮演的角色是拥抱最时兴的技术——通信设备高精密件、云服务器设备、工业机器人等等。

《好奇心日报》统计过一组数据:工业富联在2017年的营收为3545亿元,净利润162亿元;27万员工每天要吃掉270头猪;20万人在从事制造岗位,同样的,20万人学历为大专以下。

从这些数字看,工业富联做的似乎还是制造生意,只是技术门槛听起来更高了。

但这并没有妨碍它成为A股“新贵”。从递交IPO材料到获批,它只花了36天闪电过会——一般公司的等待时间是1年半。绿色通道的VIP待遇之外,工业富联272亿的融资规模,也创造了A股2015年以来的新纪录。

正如1988年郭台铭与深圳的互相需要,30年后历史重演,只是其中一位主角换成了疲软的A股。

工业富联与A股有过短暂的甜蜜期。2018年6月8日首日形势大好:当天收盘时上涨44%,市值超过3905亿元,成为A股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但三个涨停板后,工业富联股价一路下滑,4个月后终于跌破发行价,最低达到11.11元/股,市值相比最高点蒸发超过2500亿。

根据工业富联今年3月发布的2018年年报,营业收入为415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为169.02亿元,同比增长6.52%,但净利润率只有4.07%——显然,这依然是代工厂的数据特点。

摇摇晃晃间,郭台铭距离台湾首富的位置越来越远。

郭台铭是一位站在风口的生意人

郭台铭第一次成为台湾首富是在2005年3月11日。他位列美国《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第183名,从而成为台湾首富。但那并非一段美好的回忆——首富光环没能阻止死亡的脚步,第二天,妻子林淑如乳癌扩散去世,年仅55岁。

郭台铭的婚姻曾经是一段典型的台湾爱情偶像剧:林淑如曾经是台北医学院的系花,不顾众人反对,嫁给专科学历的穷小子,继而陪他创业,亲自下厨为员工做饭,工厂资金短缺时还多次从娘家借钱。

当然,穷小子郭台铭后来自证实力,从1974年的那家塑料加工厂开始,他一步步建起了鸿海帝国。如今,这个庞大体系中已经产生了至少10家上市公司,财富也让郭台铭成为了能够掌控甚至改变游戏规则的人物。

不过,回看他经商的44年,你不得不感慨,这位精明的台商曾经无数次抓住历史机遇,把自己变成命运的宠儿——他在60年代报考中国海事专科学校,背景是台湾当时外贸发达海事繁忙;黑白电视机刚刚在台湾兴起,他就开始制作电视机选台旋钮;80年代,当同行还在享受家电行业红利时,他看好计算机前景,拿下IBM 订单;……

套用如今的话术来说,郭台铭是一位站在风口的生意人。他最近几年的投资和布局,似乎也是一部科技热词进化史,比如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AI、5G、电动汽车等等。

一些时髦布局如今还是喜忧参半的局面——郭台铭花大力气收购的夏普在2017财年才终结亏损;蓝图中的大规模工业机器人尚未实现,富士康的用人成本还在继续攀升。

但这些似乎并没有太影响外界对这位69岁商人的信心。

郭台铭声誉最差的时候大概是2010年,当“十四连跳”迅速塑造起富士康血汗工厂的形象后,他一度被台湾学者批为“台湾之耻”。残酷的军事化管理、超长工作时间,都成为被外界诟病之处。

“我非常伤心,一个月没睡过一个好觉”,郭台铭公开现身时略显憔悴。后来,富士康上调基本工资、开通服务热线、限制加班时间,以平息众怒。期间,乔布斯还把美国防治自杀的医生请到富士康工作了6周。

但风波平息后人们发现,富士康在各地的工厂招工处,依然挤满了排队的年轻人——它是流水线工人们的向往之所,这个事实并没有因为“跳楼事件”而改变。

这是郭台铭的成功和幸运之处。

曾担任郭台铭顾问的特里 陈将前者的成功归结于勤奋:“他每天工作15小时,每周工作7天。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富士康的技术,正因如此,他的判断比高管们都要准确。”

但世间勤奋者万万千,作为时代“宠儿”的郭台铭,成功当然不是如此简单。这位成吉思汗的崇拜者曾经专门跑到内蒙古,找到成吉思汗后人,想了解家族内部流传的战斗奥妙。对方的答案是:“太阳往哪里下山,就往哪里打。”这句话后来演变成郭台铭管理富士康的原则:方向、时机和程度,都要靠速度完成。

而在内心的更深处,这位警察眷村出身的台湾人似乎始终保持着危机感。这或许是由父辈漂泊的命运、眷村不安稳的生活、父亲的军事化严苛管理交织而成,后来就演变成郭台铭治下的鸿海集团一次次转型进化,也演变成了他最喜欢给孩子讲的那个故事——

他曾经每年夏天带着全家去黄石公园玩,女儿最爱喂鸽子。有一年,公园里突然立起了禁止喂食的告示牌,郭台铭不解,找到管理员问原因。对方告诉他:去年冬天一场大雪后,鸽子全死了。它们平时习惯人类喂食,失去了自己觅食的能力。显然,没有人愿意成为那群活活饿死的鸽子。(来源:首席人物观 作者:江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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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