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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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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一起“敲诈勒索”案暴露“百亿”高院副院长夫妇隐秘一面
一起“敲诈勒索”案暴露“百亿”高院副院长夫妇隐秘一面
2019-05-19 20:01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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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财经特稿】5月12日下午,海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被海南省纪委带走,接收组织调查。5月13日下午,海南仲裁委紧急通知深圳商人李善杰的律师:由张家慧的丈夫刘远生为原告的、原定于5月16日举行的仲裁开庭,延期举行。5月13日晚间,海南省委政法委宣布成立由其牵头,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张家慧夫妇巨额财产问题开展调查。5月14日,海南高院表态:坚决拥护省委决定,支持配合调查组查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

从在海南手眼通天、炙手可热,到接受调查,转折点是张家慧之夫刘远生控告的包工头易真武敲诈勒索案。二人由此案进入公众视野,短短半月,就被看看新闻Knews、《中国经营报》等多家媒体扒出夫妻俩有35家关联公司(其中香港两家、英属维尔京群岛一家),拥有的资产可能超过了200亿元。张家慧被贴上了“中国司法系统史上最有钱的官员”的标签。

工程款纠纷“敲诈”案暴露精心隐藏百亿财富

张家慧出生于1965年,重庆市万州区人,汉族,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诉讼)、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海南省女法官协会会长。其夫刘远生,苗族,1966年出生,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海南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第七届海南省政协常委、第七届民盟海南省委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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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张家慧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山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南海网图片

夫妻俩1992年从四川省万县市中院(现重庆市二中院)来到海南,担任海南中院法官。张家慧历任洋浦开发区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2012年7月被任命为海南高院副院长。而刘远生后来成为律师,又创办海南唯舍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等企业,还担任过海南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

公开资料显示,夫妻二人在法学学术上多有合作,其中2005年合著《我国民事证人出庭制度相关问题之检讨与思考》,刊载于《人民司法》杂志;二人分别担任《天涯法学论坛》编委会的主编和副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在2016年12月还出版了他们编写的《天涯法学论丛(第三卷)》。2018年度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刘远生的《检察官惩戒机制研究》亦被列入。

张家慧在网络上所留痕迹,多为与其工作有关的新闻媒体中性或表扬性报道,其中包括2015年主持调解“威马逊”台风导致的38条渔船的渔民与海口新海港区客货滚装码头项目建设单位等相撞纠纷,渔民送锦旗;及2017年海南高院在审理10宗劳务报酬纠纷上诉案时,因上诉人代理律师堵车开庭迟到6分钟,法院当场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张家慧表示肯定等。

2019年4月30日,一起“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开庭,令张家慧夫妇隐秘的一面暴露于公众面前。张家慧被曝参与的赌博牌局,200元起步,输赢一把,金额在几千至数万元,让公众为之吃惊。

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指控:为刘远生任总经理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在海南省屯昌县修建五星级酒店的包工头易真武,寄送书信及音频、视频U盘给张家慧,以工程款未结清为由,敲诈张家慧夫妇200万元(实际获得50万元)。

易真武自被抓后至始至终否认敲诈,称是索要被克扣的工程款,拒绝认罪。任建宇等两位辩护人亦认为:易主观上是想要回在与刘远生结算过程中被无故砍掉的部分劳务费,其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威胁和要挟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

担任“被害人”刘远生诉讼代理人的律师王万琼认为,易真武讨要未结清的工程款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现有合同,双方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刘远生亦对澎湃新闻表示,易真武既不是法人代表也不是股东,只是被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谈工程款也应该是荣文劳务去跟广冶公司谈。”

上海、成都两名资深律师研究此案认为,被害人(法学博士)陈述和代理人(法学博士)观点毫无说服力。“其一,难道不知道建设工程里经常有实际施工人?其二,难道不知道商事组织中经常有实际控制人?从现有的新闻报道可知:客观事实是被告人是挂靠类实际施工人,被害人(高院副院长老公)是建设方实际控制人,而且,在持续的结算工程中,一直是二人在直接接触和交涉。”

张家慧收到易真武来信后,与其有过多次短信交流。其中第一次就表示了易真武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在法律上没有权利找刘总谈。前述两位资深律师表示,看了这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回信的第一点,“从法律上讲,她是法盲。当然也许是为了蒙被告人。”

此两位律师认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副院长毫不恐惧,这个所谓的敲诈勒索手段对她就是无效的。另外,担心给了钱,易还不收手,会继续敲诈下去,这个观点也站不住脚。“我们注意到:被告人要的钱一直是同一个数字,自始至终没有改变过。”

两位律师认为,就是否有敲诈故意,法庭可考虑进行造价鉴定。“为了搞清楚被告人的主观看法,就应该鉴定出:工程造价客观上究竟是多少?目前还不能排除被告人提出的最高的价款也已是让渡了部分权利的。例如:业主方材料一直不到位造成工期严重延误,以及长期不付工程款的资金占用利息一项,对被告人就是个很现实的损失。”“价款结算上,或许即便刘远生又支付了200万元,易真武还少要了。”

在敲诈案中,易真武的家人向媒体提供了10多份易真武自2016年以来拍、录的涉及刘远生与张家慧的录音、视频,内容除张家慧赌博以外,还涉及刘远生自曝百亿级资产、向中国灯具大王吴长江收取赌债、操纵股市、利用农业项目骗取政府补贴、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资金、某中央领导人在经济方面有不洁问题等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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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真武拍摄的张家慧及其海南高院同事、亲友赌博视频截图。

这些情况引起了媒体的浓厚兴趣。经过梳理和远赴香港的深入调查,发现刘远生张家慧庞大的“亲友团”通过交叉持股,成立了大量关联公司,业务从房地产到酒店、商贸、旅游、金融、影视、医疗、现代农业、咨询服务等,公司甚至开到了英属维尔京群岛,百亿级资产状况被媒体相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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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海,两名举报人向记者展示张家慧履职与家族企业群之间关系的图表。刘虎摄

夫妻俩被网友普遍认为因小失大:“为了200万,还是拖欠的工程款,属于要钱不要命型。”

法官夫妇坐拥海南最大高尔夫球场

据海南官媒“南海网”消息,易真武参与修建的这家华君大酒店系省重点项目,共投资4亿元,将被打造成为综合旅游度假村。

工商资料显示,项目投资方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共有两名股东:刘义珊及牟珍琼,董事长为牟珍琼。刘远生向万州警方表示,二人分别为其弟弟及弟媳。刘远生还表示:自己名义上担任总经理,但系实际老板。他还多次用到了“我投资的这个酒店项目”、“我该给的钱都给了的”、“我和荣文劳务公司的问题”、“即使是我和荣文公司有劳务关系”、“按照……合同,我只付”等表述。

海口水云天小区也是“迪纳斯”的投资项目。这个小区位于龙华区丘海大道,与明代清官海瑞的墓地仅隔一条马路。10多年前开始建设,已有三期建成入住,如今仍在建设第四期——2幢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的商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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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水云天小区仍在建设中的第四期工程。刘虎摄

“迪纳斯”的对外投资还包括:海南华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华君惠民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华君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华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南东坡国际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新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临高新融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洋浦迪纳斯咨询顾问有限公司8家。其中前三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为5000万元;迪纳斯持股100%或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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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迪纳斯公司的注册地,在洋浦开发区的这个居民楼住房里。刘虎摄

“刘远生习惯当隐名富翁。”与刘远生做了7年生意伙伴的深圳商人、原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股东李善杰称,刘曾多次向其讲到,他原来成立的公司,在10多年前都逐步由亲戚、朋友代持了。“他在拿下雷士房地产吴长江夫人吴恋60%的股份时,也想照此办理,办到别人名下。我坚决反对,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在雷士房地产当上了股东。”

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入公司资金明细表》显示,2012年7月,张家慧借给该公司200万元,至2015年12月归还,支付了利息。

雷士房地产的核心资产是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区委、区政府附近的9.1489公顷土地,现已建成“澜山郡”、“水岸新都”两个小区,尚有一块土地待开发。李善杰称,全部开发完成后,该公司利润至少在20个亿。

在包工头易真武写给张家慧的陈情信(亦即万州检方认为的“敲诈”信)中,提及了一处更为值钱的资产:“(2014年屯昌华君大酒店项目开工前)刘总就邀请晏总和我一起到海南屯昌去看了一下,还带我们参观了您们家文昌那个两千多亩的高尔夫球场。给我们详细地描绘了他宏伟的商业蓝图。许诺我们做完了屯昌华君大酒店和水云天四期,再过两年等文昌的跨海大桥竣工了高尔夫球场价值就翻了好多倍,再开发球场面向全球的高端别墅、私人会所、游艇码头、顶级酒店。到时有我们干不完的活。我们几个当时真的被震憾到了……热血澎湃,觉得刘总就是我生命中的贵人……”

这个高尔夫球场,全名“海南明日香高尔夫乡村俱乐部”,位于位于海南岛最北端的文昌市铺前镇,背靠七星岭,坐拥两公里长海湾,面积1990亩。今年3月,全长5.6公里的海南第一座跨海大桥——海文大桥建成通车,将海口江东新区与之连接。从海口市中心驱车至该处,仅需约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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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日香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的建设效果图。图据网络

根据2017年5月一个谈话录音,刘远生谈到,“我们文昌那块地,现在已经全部变成建设用地了,规划已经原则通过了,还没等到拿到规划局。”而网络上有关海南文昌七星岭文旅康养小镇项目(明日香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的疑似官方介绍,在其展示的2007年由文昌市政府颁发给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的土地证上,132.886656万平米的土地用途虽然还是其他商服用地”,但文字介绍亦称“获得建设用地面积132万平米,可利用土地达5500亩。本项目将打造为一流的文旅康养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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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日香高尔夫乡村俱乐部和七星岭上建于明朝的省级重点保护文物斗柄古塔。刘虎摄

该项目介绍称,其土地在跨海大桥通车后升值至每亩500万元以上,项目价值超过100亿元。亦有文昌当地企业界人士估算,该处土地价格,每亩600-700万元不成问题。

“这是海南第一大高尔夫球场,两公里多长的海岸线。”在易真武2017年9月摄制的一段视频上,刘远生为此而自豪。刘同时又说:“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如果只是我的,我保不住。”暗示还有别的隐名股东给予了“保护”。

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是这个高尔夫球场的拥有者。它注册资本7亿日元,其100%股东为香港的华融有限公司。

调查者专程飞赴香港,从港府的公司注册处查询,印证了华融公司登记持股人先后为肖洪有(刘远生生意搭档)、刘远生、刘义珊(刘远生亲弟弟)、盛运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刘远生持股期间,公司注册资本由1万港元猛增至5亿港元。盛运发展有限公司则系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公司,其登记信息保密,但它成为华融公司的登记持股人后,仍由刘义珊担任华融公司董事。这显示出刘义珊和盛运发展有限公司的关系非同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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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生为香港华融有限公司增资至5亿港元的档案。

此外,注册在香港的洁阳有限公司,其登记持股人亦为刘义珊。系在2010年10月16日,刘义珊从一名土耳其人手中收购所得。

另一个可供印证此高尔夫归属者的信息是,2017年,华融公司曾将其持有的海南明日香旅业部分股权转让给文昌市女企业家詹玉梅,由刘远生担任担保人。但詹玉梅在依约支付巨额款项后,华融公司却不履行协议;詹无奈与刘远生、华融公司等达成协议:詹放弃受让,华融公司退还股权转让款。

“刘远生是明日香旅业的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款实际上是付给他的。”一位此转让案参与者说,谁知刘远生再次违约,长期不退款,还找不到人。詹苦寻一番后,找到张家慧,希望其能主持公道。张以夫妻关系已解除为由推脱。詹遂于2018年初诉至海口中院。法院也无法联系上刘远生,遂以其“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刘远生闻讯赶去解决,与詹玉梅达成和解,詹向法院撤诉。

放高利贷、搞虚假诉讼,家族积聚不义之财

看看新闻Knews梳理发现,除开上述3家境外关联公司,还有由刘远生直接持有的6家公司,及由张家慧刘远生隐名持有并控制的27家公司,这些公司分布在海南、四川、重庆、北京等省级行政区,构建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这些家族企业,其中许多显示出共同的住所: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56号水云天小区,及共同的对外公开联系方式 0898-68683237,510737239@qq.com。刘瑞君、蓝天等人还同时在多个公司任职。而且,这些企业的注册地点、成立时间,和张家慧的履职经历高度吻合。

张家华是张家慧的二姐,长年在张家慧家作保姆,但她同时却又担任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易真武敲诈勒索案开庭前的4月23日,刘远生的侄儿刘再均突然替换她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刘磊系张家慧侄儿,持有海南华君医院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0%股权;担任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负责人;担任海南华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担任海南华君惠民商贸有限公司监事;担任海南华君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刘义珊,刘远生胞弟,自2012年开始在重庆雷士房地产上班。他除担任海南明日香旅业全资股东香港华融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香港洁阳有限公司董事并持有其股权外,还持有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5%股权、海口天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重庆迪纳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重庆思之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5%股权、四川泸州市天池酒业有限公司5%股权。其妻牟珍琼也在重庆雷士房地产上班,持有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95%股权、四川泸州市天池酒业有限公司5%股权、担任洋浦恩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蓝天,张家慧在原海南省洋浦开发区中级法院工作时,一院领导之子。他持有海南慧远咨询顾问有限公司90%股权、洋浦鑫友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海南源兴祥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海南华君商贸有限公司1%股权,担任海南慧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海口天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管、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华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海南华君惠民商贸有限公司监事、海南东坡国际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011年12月11日,蓝天还与海南唯舍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蓝天向唯舍公司出借2亿元,用于项目开发,由“八杆子打不着”的重庆雷士房地产提供自己名下48271平方米的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刘远生经海南仲裁委仲裁,将雷士地产60%股份笑纳。

李善杰称,刘远生此番操作是将向国内最大的照明企业之一雷士照明总裁吴长江在澳门欠下高达10亿元的赌债“漂白”,吴的夫人吴恋在雷士地产的股份被夺走。“吴长江被他们绑架到了香港的酒店里,拘禁了几天,打得下跪,被逼同意还债。刘远生真的是非常心狠手辣!”

据李善杰爆料,刘跟澳门大卫博彩公司老板黄健明合作,追讨赌债。李善杰认为,这让刘远生获得了最为重要的原始积累。

一份来自易真武的录音,印证了吴长江欠赌债及刘远生收赌债的说法。这份录音里,刘远生跟人谈起他近期还要去广东东莞收千亩土地,是对方欠赌场的钱,收了以后按3分计息。一名旁边人此时提到了吴长江:“吴长江(的钱)你是算的5分息,你那回说。”刘远生回答:吴长江欠的,本钱都没全部收回。“他被抓了就没得法。他要不被抓,一辈子都给我们打工。”(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在2014年底被广东惠州警方抓获,2016年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2018年9月广东高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1年9月23日,刘远生以每月150万元的利息,通过洋浦鑫友公司账户,向温州人陆义、林茂光出借3000万元,由黄健明做还款担保。2013年10月,刘远生将温州市万顺植物素有限公司和黄健明告到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法院,称自己经黄健明介绍,借款3000万元给温州万顺公司使用,黄健明提供了担保,借款期满后经多次催促拒不还款。同月,吴川市法院将温州万顺公司1万余平方米的土地和银行存款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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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刘远生通过洋浦鑫友公司在海口向两名男子发放高利贷的字据。

天降无妄之灾,63岁的万顺公司董事长陈宗发非常诧异:自己从不认识刘和黄,何来向刘借款一说?黄又为何要提供担保?且刘并未向法院提供借据,只提供了一个转款凭证。陈宗发想起来,公司的确于2011年9月23日收到了一笔3000万元的款项,但这笔款是妻子表弟陆义让人汇入的,次日就按陆义的要求转给了他人。这笔款项陆义从何而来,其与刘远生之间的经济往来,万顺公司一概不知。

万顺公司发现,刘远生错将借款时间写为2012年9月23日——相差整整一年;而黄健明出具给刘远生的担保函,日期竟也跟其原告诉状中的笔误完全相同。万顺公司认为,这充分说明了黄、刘二人是恶意串通、伪造虚假事实。该公司以吴川市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要求将案件移送至温州中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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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他人借了刘远生高利贷未归还,受牵连被查封的温州万顺植物素公司。刘虎摄

2014年7月,温州中院一审以“刘远生与万顺公司不存在借贷关系,黄健明所担保的主债权并未真实发生”,判决驳回刘远生的起诉。刘上诉至浙江高院,浙江高院亦驳回了刘的起诉,但提出,对于万顺公司是否因出借账户承担相应责任,应另案解决。

2016年8月,广东吴川市法院再次立案以温州万顺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后追加陆义。原告是黄健明。黄以“刘远生找其偿还3000万元本息,经湛江国际仲裁院裁决,他已通过海南明日香旅业公司向刘远生委托收款的海南东坡旅游文化投资公司账户支付3200万元”,找万顺公司和陆义讨要。

吴川法院称两被告人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仍不到庭,进行了缺席审理后于2017年3月判决:陆义支付原告黄健明3200万元;万顺公司以3000万元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共20余万元也均由两被告承担。

此案判决十五日生效后,黄健明却按兵不动,不向法院申请执行这笔巨款。直到半年之后,他才申请执行。吴川市法院委托温州市瓯海区法院执行此案时,陈宗发才吃惊的发现:自己竟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输了官司,自己从20多岁开始白手起家创办的这家农业公司,他即将丢掉几乎全部资产。他想申诉,但已经错过了最长半年的申诉期。

陈宗发委托律师调取了吴川法院的案件材料,吃惊发现:判决书上明明有他的名字,法院寄送文书的快递上却只写“负责人”;而且不填写他的电话,导致文书屡次被退回法院,他无法收到。刘远生、黄健明一直隐瞒的真实的借条,终于在此案中出现。他不断以诉权被剥夺向湛江中院陈情,湛江中院经审查,终于在今年3月以该案“原审裁判结果可能有错”,决定启动法律复查程序。

“看了最近媒体的报道,我们才对资金流出和收回的几家公司的关系恍然大悟!”温州万顺公司的律师朱晓斌说,两起诉讼中,担保函和借条都是刘远生、黄建明出具的,但借款人的指向对象却分别为万顺公司和陆义,孰真孰假?此外,如果海南明日香公司是刘远生实际控制的,那相当于黄健明代为偿还给刘远生的钱,实际上是刘远生“左手给右手”的行为。“这两个点,任何一个存在问题,案件就明显是虚假的,而且金额高达3000多万。”

万顺公司称,已准备好向联合调查组提起刑事举报。

女副院长亲自披挂上阵帮丈夫逃债

“刘远生经常向我们表示资产不下300亿,他通过地下钱庄转到香港的存款就有100亿之多。”李善杰认为,尽管刘远生对万州警方称系吹牛,但并非如此。“他那些资产是实实在在摆在那里的,他是一种炫耀。”

易真武保存的一段录音也有关于地下钱庄的内容。有人请教刘远生:通过地下钱庄转款被扣了,取出不来,怎么办?刘则给此人支招。

2018年4月刘远生以1.1亿元买下李善杰持有的雷士地产30%股份后,今年3月又向海南仲裁委要求解除协议,理由是受到了胁迫欺诈,吃了数亿元的亏。因张家慧夫妇在接受调查,目前海南仲裁委宣布延期审理此案。

刘远生提出的被胁迫理由包括“李偷录了一个音频,内容是二人日常聊天及商量具体工作,其中涉及到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和我不负责任的吹牛内容”。

李善杰称录音来自别的渠道,其中“根本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就是他讲自己如何偷逃税款的。偷漏税发财,跟我一直以来的理念不符。刘远生说,全国比他懂法的人不多,他排名前三;偷税漏税他可以全国排名第一。他的办法是,第一,用虚设的公司进行偷税漏税。比如,多打款到虚设公司,形成一笔笔烂账,再进行虚假仲裁来抵扣税款。第二,虚假注册公司,将钱打入虚假公司,最后再从虚假公司转出。虚假公司无需打理,自然取消了。刘说他以这样的方式注销过上百个公司。”

笔者听此录音,的确有多处这位北大法学博士大谈如何“避税”的内容。而查看刘远生开办的公司信息,亦有4家因为违规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另有主动注销多家。其中2009年1月成立的海南亿得实业有限公司的吊照理由,被标注为“2016年5月31日,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行为的处罚,吊销执照。”

在易真武2017年录制的一段视频里,刘远生赞誉其妻为“全中国最清正廉洁的法官,很多人去最高检、中纪委告过她,告状信堆到一人高,也没有发现有问题”。但刘2018年接受万州警方调查时又承认,他讲过自己曾“在香港股市一周就亏了几个亿”等话,及“我老婆是领导,可以帮我处理事情”。另一个视频中,易真武称赞刘远生虚假设立公司,左右互搏打官司,非常高明。刘远生嘿嘿发笑,并不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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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慧与易真武的短信交流显示:她并不害怕所谓敲诈视频,并称自己“满大街警车叫也睡得着觉”。

“左右互搏”和张家慧可能施加影响的一个可疑的案例是:2012年,刘远生依据海口仲裁委裁决,向海口中院申请将肖洪有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登记至其名下。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国有企业四川省长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海口中院遂于2013年3月作出执行裁定,对海口仲裁委裁决书不予执行。但刘远生向海南高院提出申诉后,形势逆转——海南高院撤销了海口中院的执行裁定。海口中院以“被执行人肖洪有、殷季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远生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过户了此套房屋至刘远生名下。

另一可疑的案例同样与肖洪有有关——这位曾担任海口市政府法律顾问、海口市人大法工委委员的律师拥有洋浦鑫祺工贸有限公司40%的股份(另外股东分别为殷冰如、殷季玲),法定代表人刘具明(刘远生长辈)。根据海南二中院(2017)琼97执86号文书,该公司需偿还所欠重庆雷士房地产公司2000万元电梯款,但因为无法执行,执行终结。有资深律师认为,此案具有虚假诉讼重大嫌疑,目的或为逃税,以及转移雷士房地产资金。

肖洪有是刘远生重要的合作伙伴。公开资料显示,刘远生离开法院后于1995年8月成立的第一家公司——海口洪远顾问有限公司,便是两人各持50%股份。

看看新闻Knews还梳理发现了张家慧亲自以案外人身份进行虚假诉讼、帮丈夫逃脱债务的奇案。

2011年4月,湖南长沙中院应武汉因为思特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查封了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7432.28平方米土地。2016年12月,刘义珊、洋浦恩威贸易有限公司、唯舍公司、汤利平、洋浦鑫友实业有限公司、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慧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张家慧、刘远生、游春琼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提出了10件次执行异议。执行异议均以在先善意购买房屋、已经入住等理由,要求解除对土地的查封。

长沙中院被迫中止对查封土地的执行,导致武汉因为思特公司债权悬空无法执行。该公司目前一方面向长沙中院、湖南高院提出申诉,要求撤销以上系列裁定书;另一方面将向海南联合调查组提出刑事控告,“控告张家慧夫妇涉嫌虚假诉讼罪或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因为思特公司董事长魏晓兰说,张家慧身为法院系统高级领导,竟然率众搞如此大规模的虚假执行行为,其藐视法律非同一般,其应予以严惩。“张家慧、刘远生的所谓案外人,以及二人所谓的在唯舍公司的购房行为,都是虚构的,因为他们就是唯舍公司实际控制人。”

受害人上海召开媒体见面会受干扰

接受组织调查前夕,张家慧仍是长袖善舞。有重庆、海南两名受害者分别于5月7日、8日向海南省监察委和国家监察委“联合实名举报200亿身家法官夫妇”后,于5月11日上午在上海陕西饭店举行媒体见面会,通报有关情况。

该媒体见面会消息仅在5月10日下午3点在5个媒体微信群中有发布,但下午5点,有媒体采访张家慧时,她便已经知道此信息,并称“这个新闻发布会的这些东西都不是事实。我会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在次日的见面会开始以前,还有警员到会场过问情况,称上海警方接到了“有人要在这里闹事”的报警。

“他们两夫妻1992年来到海口中院时,因为贫穷,全院干警还给他们募捐了三四千元,帮助他俩改善住房条件;但到1996年,他俩就住上了别墅、开上了进口的本田雅阁轿车。”海口商人陈子南曾是张家慧夫妇福海花园别墅邻居(分别为13栋、14栋),他在媒体见面会上指夫妻俩不择手段敛财暴富。

陈子南举报:2001年4、5月间,其表哥范起明因金融诈骗罪被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全家如五雷轰顶。邻居张家慧和刘远生则轮番登场,让其姨妈花钱打点,她们可帮忙活动关系。其姨妈深信不疑,张家慧以此名义,诈骗走其姨妈花了310多万元购买和装修的别墅,还骗走了其表哥160万从广交会购买的大型“花果山”象牙雕刻。

陈子南说,其表哥经五次判处死刑后被改判死缓,送往海口监狱服刑。在监狱,他偶遇原审理他上诉案件的主审法官肖介清也犯罪服刑。肖在狱中提供亲笔证词:他审理此案前后,没有任何人给他说情、请吃喝娱乐。但此时,名义上签了买卖合同作价80万元卖给张家慧的别墅,早已被张家慧过户给了别人。

陈子南告诉现场记者,其姨妈曾于2014年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张家慧诈骗,但此案被批转给海南省纪委后,又被后者转给省检察院,迄今没有下文。现在姨妈年事已高,不得不委托他进行新一轮举报。

李富华的遭遇跟易真武有类似之处。他是全垫资700多万元为刘远生安装重庆万州地产项目玻璃的玻璃厂商,刘远生迟迟不付款,完工三年后仍有90万元余款未付。李为亏损窝火,刘却还要压价。李为此起诉刘,刘还倒打一耙,提起反诉,要求赔偿误工损失150多万元。

官司又打了近两年,没有结果,直到开媒体见面会前一天才拿到一审判决:李作为原告胜诉了。但他依然担心刘提起上诉,继续拖时间耗着不给。李富华因为欠款问题,雇请了律师去调查刘远生夫妇的财产,不想一查就查出了数百亿。

张家慧刘远生如此巨额的财产,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至少涉及了违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逃税罪等。

“张家慧这样的厅级干部,应该如实向组织申报自己的财产。从海南省委的调查决定来看,多年来她未如实申报财产,欺骗党组织,对党组织不忠诚,是为严重违纪。”一位资深法律人称,此外,张家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说明其上百亿资产的来源。不能说明的,则涉嫌触犯《刑法》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现有证据证实,香港华融有限公司、香港洁阳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盛运发展有限公司系刘、张控制的公司,香港华融有限公司高达5亿元的注册资本,表明张家慧刘远生在境外持有存款而隐瞒不报。已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隐瞒境外存款罪。

“即使张家慧刘远生所取得的高达200亿元以上的巨额财产是合法的,由于二人根本没有对取得的财产进行申报,也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

此外,该人士认为二人可能还涉及其它罪名,“关于张家慧刘远生如何取得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巨额资产、如何取得海南维纳斯投资有限公司的巨额资产、如何取得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巨额资产,尚不明确,有待联合调查组调查。如果其过程、手段、方法是犯罪的话,也应当予以追究。”(来源:宁掌柜夜语江湖 作者: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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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