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今日头条 与人形机器人供应链重叠度较高,3C企业有望快速切入塑造第二成长曲线;AI推动下行业正快速转向供不应求,此行业Q2将是明确拐点——0318脱水研报
与人形机器人供应链重叠度较高,3C企业有望快速切入塑造第二成长曲线;AI推动下行业正快速转向供不应求,此行业Q2将是明确拐点——0318脱水研报
2025-03-18 19:35
作者:SYSTEM
来源:早知道/脱水研报
【本文来自持牌证券机构,不代表平台观点,请独立判断和决策】 摘要: 1、3C:人形机器人万亿蓝海,规模量产后有望复制 3C“零部件-模组-整机”代工模式,其供应链与3C重叠度较高,产业链企业切入人形机器人有望迎来估值提升。 2、低空经济:浙商证券研报指出,2025年是低空经济规模化落地元年,有望迎来订单为主线,并购重组为支线,催化剂不断的行业盛况。看好低空基建、低空制造、低空运营环节。 3、锡:光大证券指出,锡资源稀缺性较强,全球静态储采比为15年,随着传统主产区资源品位下降,矿山供给将不断下滑;半导体、光伏提供需求增量;看好锡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表现。 4、存储:存储原厂减产效应下整体供需格局进一步改善,NAND等产品价格拐点趋近。多家NAND原厂相继于4月起涨价。需求侧,一方面多家云厂商未来资本开支指引较好,HBM、eSSD等需求旺盛,国内存储IDM厂商和配套供应链公司加速国产化。另一方面,边缘侧算力要求带来存算一体等创新加速。大容量存储供不应求。 正文: 1、人形机器人万亿蓝海,3C行业完美契合供应链需求,估值提升一触即发(附产业链梳理) 人形机器人万亿蓝海,规模量产后有望复制3C“零部件-模组-整机”代工模式,其供应链与3C重叠度较高,3C供应链企业凭借快速迭代创新与规模化制造能力有望切入人形机器人塑造第二成长曲线。 1)3C终端具备快速迭代且大批生产特征,供应链呈现“零部件-模组-整机”的专业化分工模式 以手机为代表的3C终端以年为频率创新迭代。 以iPhone为例,当年下半年研发下代新品,次年Q1定型,次年Q2备货应对秋季发布会,供应链从研发、打样到批产的准备周期仅为1年,对相关厂商研发与制造响应速度要求很高。 为获得消费者青睐,3C产品在材料、相机、显示屏等核心部件的创新上也非常积极,产业链创新能力强。大胆创新带动快速迭代及每代产品均有批量需求带动3C呈现“零部件-模组-整机”的专业化分工模式。 2)3C供应链的快速迭代与创新能力为其切入人形机器人整机、模组与零部件代工发挥显著优势 人形机器人组成复杂,若大批部署,有望复制3C“零部件-模组-整机”的专业化代工模式。 人形机器人若成为大众消费品,势必呈现快速迭代态势,这与3C供应链也非常契合。 此外,人形机器人各组成部分与手机协同性高,叠加不少3C企业(小米、苹果、三星等)切入人形机器人本体,为3C供应链企业切入人形机器人赛道提供了基础。 从零部件、模组和整机组装测试两个维度看, 零部件:3C重感知、汽车重执行。 3C供应链在人形机器人感知零部件侧优势明显,执行零部件除空心杯电机外则是汽车供应链更具优势。 组装测试: ①模组环节,感知、通信模组及执行器中的灵巧手的代工优势在3C;执行器中的关节模组、控制模组、能源模组等,或呈现3C与汽车供应链合作竞争态势。结构件单元中,涉及新材料应用、异形件、精密小件等部分,3C代工企业更具优势。 ②整机代工,格局未定,人形机器人厂家、3C&汽车供应链或共存竞争。但综合目前初创企业寻求的代工厂(如优必选与富士康合作)及3C领域的人形本体企业大概率沿用传统3C代工供应链,3C代工厂或更具优势。 在此基础上,目前诸多3C企业开始积极布局人形机器人赛道,诸如蓝思科技、领益智造、长盈精密、富士康、捷普等企业已与人形机器人本体厂家达成合作,提供诸如关节模组、灵巧手、结构件、域控制器甚至整机等产品的代工。 3)核心公司 零部件环节:奥普特,凌云光、鼎泰高科、奥比中光、瑞声科技、舜宇光学、东山精密; 模组环节:兆威机电,包括蓝思科技、领益制造、长盈精密、立讯精密、天准科技、歌尔股份。 整机代工环节:博众精工,立讯精密。 2、订单爆发、业绩释放,低空行业规模化提速,分析师圈出了这些细分龙头 浙商证券研报指出,2025年是低空经济规模化落地元年,看好低空基建、低空制造、低空运营环节。 1)低空经济当下的投资逻辑—— 2025年是低空经济规模化落地元年 短期看,2024年内各省份低空经济发展方案和支持措施已陆续出台,2025年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导下,将是低空经济规模化落地元年,低空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有望在政策推动下大规模放量应用。展望25年二季度,相关指导文件有望在低空司统筹下发布,指导地方低空投建营落地,eVTOL首批六个试点城市有望进度领先。 长期看,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将助力宏观经济复苏,同时在中外新兴产业竞争中也极具战略意义。 2)低空基建:项目中标进入爆发期,关注照明、空管和规划设计 24年12月起低空经济相关中标开始爆发。总量上据我们统计,24年12月低空经济相关项目中标总金额15.3亿元,环比增长260%;25年1月中标总金额36.1亿元,环比增长137%;结构上主要是基建建设(EPC)、规划设计、设备和服务采购、空管建设、低空运营。 低空基建板块中优先关注低空照明赛道: 1)大市场:据中证网,低空基建中,目视助航等特种照明设施预计占总投资额的15%左右。 2)高壁垒:机场特种照明对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合规性要求极高,因此行业格局较优。 3)低空制造:eVTOL主机厂订单旺盛,产业链复用加快落地和降本 主机厂:头部企业订单饱满,以小鹏汇天为例,在珠海航展签约2008台陆地航母新订单,系全球飞行汽车领域最大订单量; 零部件:浙商证券在24年中期策略中提出“国内成熟的新能源汽车和大飞机产业链供应能力有望与eVTOL企业取证后的快速量产需求共振” ,24下半年以来有更多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定点情况,关注卡位飞控、电驱、电池、碳纤维等高价值量及高壁垒环节的供应商。 4)低空运营:首张OC有望近期发布,旅游观光有望率先商业化 预计亿航智能首张OC将于近期获批,浙商证券认为低空文旅将是低空载人的首个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场景。亿航与广深珠、合肥、太原西山、浙江文成、山东威海等政府,祥源文旅、西域旅游、冠忠智慧出行等企业合作,做大eVTOL低空观光市场,初步测算国内低空旅游观光年市场规模近60亿元。在政企合作模式以及消费补贴等政策支持下,25年低空文旅市场有望快速起量。 5)相关标的 订单为主线,并购重组为支线,催化剂不断 1)低空基建:订单爆发、业绩释放、资产质量改善,华设集团;木林森、深城交、四川九洲、苏交科、莱斯信息; 2)低空制造:核心环节卡位,纵横通信、万丰奥威、宗申动力、卧龙电驱;英搏尔、绿能慧充、亿航智能、国安达、山河智能等; 3)低空运营:低空载人商业化元年,中信海直。 3、前有缅甸停产、后有Alphamin突发减产,需求超景气+供给持续紧张,又是或将开涨的有色品种 事件 Alphamin Resources于3月13日宣布:董事会已做出艰难决定,暂停公司在刚果民主共和国(DRC)中东部北基伍省瓦利卡莱区Bisie锡矿的采矿作业。这一决定是在最近动乱武装团体向西推进,2025年3月9日占领了位于Goma西北部约110公里的Osso-Banyungu区首府Nyabiondo以及2025年3月12日进一步向西13公里的Kashebere之后做出的。公司的员工和承包商的安全仍然是其首要任务,目前无法保证。所有运营采矿人员正在从矿场撤离,只留下必要人员。 光大证券指出,锡资源稀缺性较强,全球静态储采比为15年,随着传统主产区资源品位下降,矿山供给将不断下滑;半导体、光伏提供需求增量;看好锡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表现。 1)Bisie锡矿为2025年全球锡矿主要增量矿山,停产或减少全球锡矿产量的5.3%。 2024年Alphamin Resources的Bisie锡矿产量为17324吨,占全球锡矿产量的比例为6%。2025年全球没有新增投产的锡矿山,主要的增量原本是来自于Bisie矿山,公司原预计25年锡矿产量达到20000吨。此次停产将对全球锡矿供给形成较大的影响,假设停产至年底,将减少全球约1.58万吨锡矿供给,占USGS预计的2024年(E)全球锡矿产量的比例是5.3%。 2)缅甸复产时间未定,锡矿供给紧张持续 2023年4月,缅甸佤邦发布通知,称从2023年8月起,缅甸佤邦锡矿将停止一切勘探、开采、加工等作业。根据USGS数据,2023年缅甸锡矿产量占全球锡矿产量的比例为19%,佤邦锡矿产量占缅甸锡矿产量的比例为95%左右,即缅甸佤邦锡矿产量占全球锡矿产量的比例约为18%。2月26日佤邦工业矿产管理局发文《办理开采、选厂、探矿许可证的流程》,但复产时间仍未明确。从复产到出矿,所需时长预计为一个月左右,而加上筹备时间,预计下半年才能出矿,锡矿供给将持续紧张。 3)沪锡、伦锡库存处于2024年以来低位 截至3月13日,SHFE、LME锡库存分别为7082吨、3500吨,较2024年高点分别下跌60%、55%;分别处于2020年以来68%、44%分位数。 4)半导体、光伏需求双景气 2022年半导体对锡的用量占锡需求量的比例是40%,2025年1月,全球半导体销售额同比增速为14.8%,2024年1月以来,全球半导体销售额月度同比增速均在14%以上,显示出半导体行业持续高景气。锡在光伏领域主要用于光伏焊带中,我国光伏行业“430”“531”新政刺激下,带来光伏行业抢装潮,推动光伏用锡需求增长。 对标锡业股份,关注兴业银锡、华锡有色。 4、AI推动下行业正快速转向供不应求,多家大厂连续宣布提价,Q2将迎来明确拐点 供给侧,海外存储原厂针对性减产和去库存,部分NAND等产品价格拐点显现。 需求侧,一方面多家云厂商未来资本开支指引较好,HBM、eSSD等需求旺盛,国内存储IDM厂商和配套供应链公司加速国产;另一方面算力下沉趋势确立,嵌入AI大模型的手机/PC/可穿戴等产品存储容量持续提升,边缘侧算力要求带来存算一体等创新加速。大容量存储供不应求,NAND原厂正相继涨价。 1)存储原厂减产效应下整体供需格局进一步改善,NAND等产品价格拐点趋近 供需格局的不同导致存储器不同细分领域表现分化,高端产品需求和价格表现较好,但消费类产品价格持续承压,同时NAND价格表现明显弱于DRAM。 但最近几个季度以来,存储行业发生明显积极变化,高端存储器需求持续旺盛,同时消费类、NAND等过剩产能持续去化,整体供需格局持续边际改善,NAND等部分产品价格拐点趋近,模组等厂商盈利能力亦有望边际修复。 ①供给侧:原厂积极减产尤其是针对NAND部分,2025年针对消费类等传统产品资本支出规划相对保守; ②需求侧:高端产品需求旺盛,消费类产品温和复苏,AI渗透率提升带来存储扩容增量需求; ③库存端:需求温和复苏,原厂减产效应显现,供需格局明显改善,海外龙头厂商库存趋近健康水平; ④价格端:2月以来DDR5等高端DRAM产品价格维持高位,利基DDR3等价格依然有所承压,NANDFlashWafer价格边际改善,部分存储模组厂商预期25Q2部分产品有望迎来价格拐点; ⑤销售端:产品结构改善带来海外龙头收入持续同比复苏,中国台湾存储模组厂商2月收入表现较好,部分厂商表示部分客户备货意愿增强。 2)NAND原厂相继涨价 根据CFM闪存市场报道,NAND原厂闪迪向客户发送涨价函称,闪迪将于2025年4月1日开始涨价超10%,该举措适用于所有面向渠道和消费类产品。 美光同样表示将上调渠道经销商拿货价格。 近日,根据渠道反馈,长江存储零售品牌致态也将于4月起面向渠道上调提货价格,幅度或将超过10%。 2)高端存储器景气延续,国产进程加速 24Q4北美互联网云厂商资本开支同比高增长,多家厂商2025年资本开支指引乐观; 三大存储原厂2025年资本开支将聚焦HBM、eSSD等高端存储器扩产,指引景气延续,美光将2025年HBM市场规模指引从250亿美元提升至300亿美元。 国内厂商在高端存储器领域加速追赶,以长存长鑫为代表的厂商分别在多层3DNAND、LPDDR5等领域快速追赶,部分产品性能媲美海外龙头;另外近期韩媒报道,三星将在下一代V10NAND产品上和长存合作,侧面印证了国产存储IDM技术实力。 同时,在美国出口管制加剧的背景下,国内存储厂商,以及HBM等配套设备/材料厂商加速推动国产化进程。 3)AI端侧产品逐步落地,存储模组+利基芯片持续扩容 根据SK海力士指引,2025年AI手机和PC渗透率将分别增长至约30%和30-40%。 近期Deepseek等大模型推出,通过自研分布式训练框架降低单次模型训练成本,显著降低算力需求,使复杂模型在边缘设备(如手机、IoT设备)上运行成为可能,将进一步加速搭载AI大模型的端侧产品落地。 AIPC、手机、可穿戴产品存储模组和利基存储芯片扩容趋势明确, 例如AI手机平均DRAM容量从8GB增至12-16GB、AIPC平均DRAM容量从12GB增至16-64GB、AI耳机NOR容量从64-128Mb增至256Mb。 4)存算一体打破存储“双墙”限制,算力下沉需求加速存储创新 传统服务器计算芯片与存储器采用并行架构,CPU在处理来自片外DRAM数据时,常用数据会被存储在缓存中,一方面,CPU和主内存之间有限带宽会限制数据交换速度,从而形成“存储墙”;另一方面,数据搬运能耗极高,形成“功耗墙”。 存算一体方案应运而生,可通过采用2.5D/3D互联等近存计算或者采用HBM、新型存储器等存内计算的方式,突破存储“双墙”限制。 另外,算力逐步从云端下沉至边缘端,边缘设备除了提出算力需求,还对灵活性、成本、功耗等提出要求,将进一步加速存算一体方案创新, 以华邦电CUBE为代表的定制化存储+堆叠封装方案可用于多种边缘设备,能够在小容量同时实现高带宽。 5)产业链公司 2025年国内存储市场将围绕周期边际复苏+高端存储国产+端侧存储扩容及创新三大主线,重点关注 ①受益于消费类存储边际复苏的存储模组和利基存储芯片厂商; ②受益于国产高端存储器领域的持续突破、以及HBM配套设备/材料国产趋势的标的; ③受益于AI端侧存储扩容和潜在受益于存算一体等创新加速的标的。 关注江波龙、佰维存储、德明利、朗科科技、大为股份等存储模组厂商, 兆易创新、普冉股份、聚辰股份、东芯股份、恒烁股份、北京君正、复旦微电等利基存储芯片厂商, 联芸科技、深科技、有方科技、同有科技、香农芯创等存储产业链配套厂商。 研报来源: 1、国泰君安,肖群稀,S0880522120001,机器人产业深度(十):3C供应链切入人形机器人赛道竞争力分析。2025年3月16日 2、浙商证券,邱世梁,S1230520050001,规模化提速,确定性提升——低空经济板块二季度策略报告。2025年03月17日 3、光大证券,王招华,S0930515050001,锡行业系列报告之四:Bisie锡矿停产,看好锡价上行。2025年03月17日 4、招商证券,鄢凡,S1090511060002,供需改善下NAND价格拐点趋近,高端存储和端侧创新带来增量需求。2025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0318强势股脱水 | 新能源巨头撞车了,竟是利好这个方向 互动精选 | 比亚迪发布兆瓦闪充,相关个股站上风口 俄罗斯总统普京与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俄罗斯总统普京与美国总统特朗普通话结束 连涨三个季度!AI带来需求激增,研究机构连续上调内存价格预测;三部门印发政策,支持这类货车报废更新,机构称潜在更换需求相比去年预计翻倍 | 3月19日早知道 20%涨停比亚迪合作商表示不涉及超充业务;翻倍轴承股称没有机器人轴承的市场应用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