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中美关系走到今天,是时候重温“丢掉幻想,准备斗争”
中美关系走到今天,是时候重温“丢掉幻想,准备斗争”
2018-10-29 08:49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博览财经特稿】中国的专家、学者们从来未曾想到中美关系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在他们的想象中,中美两国的联系空前密切,双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已经如同夫妻一般。

不管怎么说,总之,情况就是一些中国人,对美国相当衷情、相当亲昵、相当贴心,这种情怀在中国的上层精英中尤其普遍、十分通行,这些人对美国一直都深情款款、含情脉脉

但遗憾的是,上述一片衷情换来的并不是美国的爱怜,而是一番接一番的羞辱。现在,以美国副总统彭斯著名的哈德逊研究所反华演讲为标志,美国已经把中国描述得十分不堪,简直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歹徒。

本来,中美之间的经济贸易总体而言,是中国以大量廉价产品供应了美国市场,用无数的衬衫、鞋子等生活必需品换取美国的飞机、计算机等,这无非是高端剥削低端、高技术压制低技术的一种交换,美国人的寄生与中国人的勤劳,在几十年中美经济贸易的产品结构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尽管中国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但是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总体而言是美国剥削了中国而非中国剥削了美国。

如今美国的政客们颠倒黑白,把美国对中国的剥削美化成对中国的帮助,说什么是美国重建了中国;说中国人的好日子过得太久了,好像拜美国之所赐一般;他们把美国对中国的打压与遏制说成了中国对美国的挑战与威胁,明明是美国在战略上无止境地开疆拓土,却反说中国有野心搞扩张,等等。这使得中国人民无比愤怒,也让上述那些视中美关系如夫妻的人感到十分委屈,满腹心酸,想不通中国究竟如何招惹到了美国,弄得美国是如此地反感、厌恶中国,在感情上始终转不过弯来,浑然不明白缘何美国对中国从如胶似漆转瞬间一翻脸就这般冷酷绝情。这种迷茫、伤怀、无奈,在下面这段文字中表述的十分到位:

“中国社会从没有见过对华抱有如此敌意的美国政府,我们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中国只是在国内辛勤地谋发展,与全世界做生意,希望保持领土完整,与周边国家虽有摩擦,但我们努力与那些国家管控了相关摩擦。我们有自己的意识形态,但我们没有像苏联那样大张旗鼓地对外输出。这样的中国就成了美国的‘最大威胁’了?”

上述这等情形提出了一个十分严肃的战略课题,即中美关系缘何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这究竟是一种战略与历史的必然,还是美国一些政客情绪或精神发作的偶然?

笔者以为,中美关系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历史必然。

第一:这是帝国主义发展到霸权阶段,垄断资本寄生本性大爆发的必然

如今人类社会究竟处于一个怎样的历阶段,这是一个关乎如何诠释时代特征的大问题。对此,有人断言说,我们已经处在一个“各国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化”时代,俨然如世界大同的前夜,濒临“最后斗争”一般。

笔者以为,这完全是一厢情愿,难道美国霸权是可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对象吗?如果有谁想要同美国去商量如何放弃对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的侵略与控制,难道不是与虎谋皮吗?如有谁想要同美国商量如何解散北约这个冷战集团,放弃冷战思维,难道不是异想天开吗?

如今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是不是已经进入到可以同其它制度模式与发展道路 “共商、共建、共享” 的历史阶段,以实现“合作、共赢”?这是又一个关乎我们时代特征的大问题,这个问题与上述人类历史阶段的判断二者相辅相成,即:如果不能明确地判断当今世界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性特征,就无法对当今人类社会的历史特征下结论;反过来说,只有准确地把握与判断当今人类社会的历史时代性质,才能准确地判定当今世界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性。

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判定全人类已经进入了“共商、共建、共享”与“合作、共赢”的历史阶段,那么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对抗也就不复存在,资本主义同其它任何发展模式的矛盾同样也不复存在,就都统统都化干戈为玉帛了,大家就都可以坐在一起“共商、共建、共享”了。美国作为世界资本主义的代表与顶峰,真的已经放下屠刀、改性变善,可以同世界各国温良恭俭让地协商,公平分享人类财富与劳动成果了吗?

回答是完全相反的。现如今美国正在霸权的道路上狂奔,已经变得更加霸凌、更加蛮横无理了。任何国家,甚至包括美国的战略盟友在内,想与美国平等协商、公平分享,一概都不可能。特朗普也好,特朗普以前的奥巴马也罢,他们都已经明确昭告全球,就是要把“美国优先”的原则贯彻到位,贯彻到底。具体什么叫“美国优先”?“美国优先”的实质就是,美国要凌驾在世界一切国家之上,优先攫取一切财富与利益,剥削全世界。

这是霸权与寄生的完美结合,也是资本垄断的最高境界。在人类历史上,霸权、垄断、寄生这三者这般紧密结合并达到如此高度,在人类历史上可谓空前绝后,即或是当年西方的罗马帝国或中国的唐帝国也难以望其项背。英国人曾经在地球上建立过著名的“日不落帝国”,尽管在霸权方面相当突出,但也未曾高举“英国优先”的大旗,美国的霸权统治者可谓超越其宗主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正因为这样,所以此前一个时期才有人喊出“天下苦美久矣”的口号,应该说,这是真实的写照。

发展到如此的程度的美国霸权到特朗普时期开始了集中的爆发,现在中国有媒体形容美国霸权为霸凌,确实是因为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辞汇来形容霸权的猖獗了,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也。这样的美国自然要渔猎一切,中国当然不能例外。但柿子要捡软的捏,俄罗斯又臭又硬,是一个难啃的硬核桃,英、法、德、日等是美国的盟国和战略走狗,可以下嘴但也不能吃的太狠,放眼世界,全球芸芸众生当中,只有中国,这个倚重公知专家的国家,幻想夫妻关系的国家,可谓是最为肥美的一头战略肥猪。中国一直在呼吁美国对中国要“平等相待、互相尊重”,这本身就同“美国优先”的原则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所以,仅仅从这点上说,中美关系走到今天这一步,也纯属必然而绝非偶然。

第二:这是冷战结束后霸权失去应有制衡的必然

世界两级格局终结,前苏联垮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取得空前的战略胜利,在这样的背景下,世界将出现怎样的局面,战略形势将向何处发展,有关这个问题,中国是怎样做出判断的呢?这当然是一个二十多年前的话题,但仍然是讨论中美关系不可回避的话题。

记得当时中国国内很多“专家”、“学者”都鼓噪说,冷战结束,一个超级大国解体垮台了,一个超级大国衰落了,想独霸世界而力所不能,还什么“挟泰山以超东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所以,世界正在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在这种鼓噪之下,多极化世界俨然成了中国对世界局势的基本判断。

可是,现如今将近三十年过去了,多极化世界出现了吗?多极化世界的各“极”都在哪里呢?

须知,人类战略语境中所谓的“极”,指的是战略体系的核心,是力量集团的中心。譬如太阳系中的太阳,银河系中的银核,如果仅仅有太阳而没有太阳系,太阳就难以称之为“极”。当年美苏两国之所以称之为两级,就是因为他们都各自率领着一个庞大的战略体系,而自身充当者系统的核心与力量的极点。

从这个意义上出发,中国算得上一极吗?现如今的俄罗斯算得上一极吗?欧洲算得上一极吗?日本算得上一极吗?印度算得上一极吗?事实上都不是,它们都完全无法构成战略上“极”的概念,充其量也就是地区大国而已,根本无法同美国相比肩。所以,现如今的世界仍然只有一极,是一个严重的“一极独大”的世界,有关世界正在多极化的判断严重失误。

如果我们世界真的走向多极化,那么,各“极”之间纵横捭阖、互相制约,就会造成全球范围的战略均势与力量均衡,直白地说,就是势均力敌。人类的战略经验证明,在势均力敌战略均势的大背景下,各方力量大体平衡,和平就能得到保障,战争就在很大程度上得以避免。人类的和平力量不能靠美好的愿望,而只能依赖“以暴制暴”式的制衡。正因为这样,所以,冷战期世界两大集团的军事对峙十分严峻可怕,但全球却因此得以享有大体上的和平。

但遗憾的是,冷战结束打破全球力量平衡与战略均势,苏联解体,美国所主导的力量体系失去制约,于是就如脱缰野马一般扩张壮大,现在已将其战略疆域拓展到欧洲全境,力量杠杆已经伸到中亚、东南亚和南美等地,时至今日,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同北约相类比,任何战略力量在北约整体力量面前都显得不成比例。

美国也是这样,美国的战略力量在全球占比达到了历史上的巅峰。现在,美国每年的军费总额达到近世界的一半,精确一点形容是相当于排在其后面九个国家的总合。人们不妨大脑中想象一下,如此规模的武装强化,几十年积累下来,美国的军事资产积累与战略资源底蕴该达到怎样惊人的程度。所以,现如今美国的军事力量如同一架巨大的机器,在这台空前巨大军事机器面前,除了俄罗斯继承自前苏联的核力量之外,任何其它力量都显得十分渺小、难以匹敌。奥巴马时期的美国国防部长盖茨曾狂言,任何想挑战美国的人,都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给他狂言撑腰的,就是美国庞大的武装力量。

一方面美国及其主导下的力量集团持续地做大做强,一方面多极化世界杳然无踪,霸权因此失去了制衡和制约,于是就开始了它的疯狂之旅,就在全球范围内大打出手了。人们常说,失去制约权力就会发疯,霸权也是这样,冷战结束至今的几十年,就是霸权发疯猖獗的几十年,看看这些年被美国及北约袭击打击的国家有多少,伊拉克、阿富汗、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利比亚、叙利亚等;看看美国及其同盟集团拥有怎样“想打谁就打谁的自由”,动辄就是巡航导弹定点打击,特种部队突然袭击,等等。

所以,冷战后的几十年,是炮火连天、弹痕遍地的几十年,是美国霸权挥舞屠刀横行世界的十几年,也是霸权发展到顶峰的几十年。这期间发生的战争远远超过冷战时期,如果说,冷战下的和平是冷和平,那么,冷战结束后一超独大的和平其实就是假和平,有人鼓噪所谓世界进入了建立持久和平的新时代,这纯属在一厢情愿地异想天开。

建立在空前力量优势的基础上,美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战略自由。老百姓都知道,美国想打谁就打谁。冷战结束后的一段时间之所以没打击中国而主要在中东等地横行,原因是迫于形势。现在,世界其他地方已经不存在对美国霸权强有力的牵制,也没有其它力量对美国形成强大的制约,所以,美国要把全球战略重心转移到亚太,要聚焦中国了。这是全球力量失衡,战略天平持续向美国倾斜,霸权失去应有制衡的必然结果,只不过或早或晚而已,早来晚来早晚都得来。

在上述必然之外,中美关系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有如下几个因素——

一是中国的快速发展,实力壮大,公知专家的地位难保,表现出同美国有强烈的竞争性,为美国所不能容忍,这对中美关系恶化起到了加速与催化的作用。

譬如,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题中应有之义之一,就是实现大陆与台湾的统一,仅仅这一点就足以让美国怒火中烧、大动干戈了。政治上,在美国看来,中国的发展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大失败的标志而不是胜利的宣言,现在中国反其道而行之,并还大讲特讲还有什么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云云, 把这些东西凌驾在美国模式与美国的政治信条之上,即便只是在中国国内这样搞,也无论如何不能为美国所允许。

二是同美国斗争不力,没有让霸权领教到中国的原动力,使之懂得惹翻中国很不好办的道理。

如果在过去的岁月里中国能通过强有力的斗争,让美国当局对中国有所惕惧、心存敬畏,也许中美关系还不会像今天这样急剧恶化,至少美国的政客们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攻击中国。这个道理很简单,譬如两个人做生意,如果一个人从另一个人哪里赚得越多,好处捞得越大,就越是瞧不起这另一个人,所谓得了便宜卖乖,美国就是这个卖乖的家伙。当年的尼克松心里对中国很是战战兢兢,所以只好屈尊低头,现在特朗普完全没有这个经验体会,自然就对中国毫不客气了。

中国的“专家”、“学者”把中美关系恶化的责任进行了分派,大致上有如下几种——

其一,没坚持“韬晦”出恶果

有人将中美关系走到今天这一步归咎于十八大后放弃了“韬光养晦”,他们说,如果中国继续奉行这一政策,则美国就不会盯上中国,就不会将中国列为主要战略竞争对手了。可是,十八大以后的中国太高调了,太不配合美国了,同俄罗斯、伊朗等国走的太近了,自己宣扬自己又是走进世界政治舞台的中心,又是搞什么“一带一路”云云,结果把美国惹毛了,中美关系因此就不好了。

其二,一些人忽悠、鼓吹惹来祸

还有的人把中美关系紧张归咎于一些人的忽悠与鼓吹,犯下此等大罪过的人包括胡鞍钢、胡锡进、周小平等,说他们这些人把中国鼓吹的太厉害了,忽悠得太邪乎了,以致于引发美国的警惕与警觉,中美关系因此受到了冲击和影响。

笔者以为,上述说法就是胡诌八扯。

关于第一种说法,事实上不管是否“韬光养晦”,中国都一直是美国军事上防范、战略上打压与政治上消除的对象,冷战时期是这样,冷战结束也是这样,发展到如今把中国升格,成为美国当前与首要的战略打击对象,其对华战略在本质上没有变化,变化的只是轻重缓急、时间快慢而已。人们知道,在上述两个必然之下,中国成为美国主要战略对手乃大势所趋,不管中国是否奉行“韬光养晦”的战略,中国都不能避免此战略宿命。甚至可以退一步说,即或中国的发展没有这样快,壮大得没有今天这样迅速,也照样难逃此劫,只可能在轻重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说中国不“韬光养晦”了,美国就盯上中国,只要中国“韬光养晦”了,美国就放过中国,这种把美国当傻瓜、当猴耍的思维真是肤浅得可怜。

第二种说法更是荒唐滑稽。胡鞍钢教授因为宣扬中国超过美国而在前一段成为众矢之的,酿成一阵不大不小的胡鞍钢风波;胡锡进不过是以《环球时报》为舞台写了一些东倒西歪、随风摇曳的墙头草社评,揣摩上意、迎奉拍马的功夫还可以,真知灼见根本谈不上;周小平先生是网络写手,他的文章总是把中国描绘得乘风破浪、一往无前,属于典型的捧场叫好者。这三个人都有一定的影响,但除了胡鞍钢之外,基本都局限在国内,即便是胡鞍钢,也不可能影响左右美国的决策判断。要他们三个人负中美关系恶化之责,真是太高抬他们了

但是,上述这些责任分派之所以在中国成了一定的气候,为相当一些“专家”、“学者”们所奉行,恰恰证明了当今中国国际政治理论的贫困与窘境。

尽管当今中国这个领域里智库林立,专家学者云集,但总体而言,却对国际局势及中美关系的发展几乎没有任何预见性、前瞻性,也从来就不能准确判断中美关系的实际进程,所以,智库也好,“专家学者”也罢,都不免被越来越多的人当成笑话,如果有谁好事的话,把他们五年前、十年前有关中美关系的文章讲话翻出来重温一番,一定要惨不忍睹。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他们不承认上述的战略规律性和历史必然性,即上述的两个必然。在这一点上,他们同西方自由世界的专家、学者们高度一致,基于他们的哲学观念与逻辑起点,资本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最优良的品种,是人类社会最终的模式,是历史的终点,哪有什么垄断、寄生与霸权可言呢?

至于美国所主导的西方集团的战略大扩张,在他们的理论逻辑下,这完全是普世大潮之浩荡,是完全正义的,也是非常及时的。他们不认可战略均势,不承认战略不平衡,就像他们从来都认为别人威胁美国威胁和平,而美国从来都不是和平的威胁一般。

在当今中国,相当一批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们买办性太强,他们本身并没有什么政治远见,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都在贩卖西方的政治经济教科书,不过是学术领域里的买办,这样的买办当然绝不会承认霸权统治世界有什么不对,反而要起劲地维护美国领导下的世界秩序,于是,世界任何国家任何民族一切同美国的矛盾冲突,自然都不是美国的责任而是别人不良,中国当然也不例外;

二是误用“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这是中国关于国际政治与形势的重要论断,但这个说法所指出的只是和平与发展的迫切性,并非是全球各国都在按照这两个主题行动,都在这个主题的约束下规范和设计自己战略路线,好像都得遵从和平,都要专注发展一般。

说实话,在美国的战略词典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和平与发展的两大主题,霸权对此既不认可,更嗤之以鼻,美国的主题就是确保美国的世界领导地位一百年不动摇,就是确保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就是确保美国想打谁就打谁的战略自由。

一些中国人幼稚以为在两大主题之下,从此以后,人类和平将是持久的, 世界发展将是持续的。正因为这样,他们就在世界越来越变得枪如林、弹如雨的形势面前就变得茫然无措,更不曾想到有朝一日美国会把刀枪剑戟一齐往中国身上招呼。简单地说,当代中国国际关系领域主流的专家学者们从来未曾想到中美关系会变成战略对抗关系,有关中美新冷战问题不是他们的研究对象,而且他们也根本不想做、不要做这样的研究。时至今日,有关中美可能发生新冷战的说法早已经议论蜂起、街谈巷议了,但有关中美新冷战的研究却是一片空白。

所以,中美关系走到这一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下一步该怎样走。一些人还是总想要退回到原来的步骤上,总想来一个破镜重回、覆水再收,继续做“不冲突、不对抗”合作共赢的夫妻,期盼之殷,渴望之甚,如久旱之望云霓,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中国已经到了要好好规划今后中美关系路径的时候了,要明确地知道新冷战条件下中美关系怎样走。

说到这里,笔者以为有必要重温毛泽东主席写于建国前夕的那篇有关中美关系的著名篇章《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他说,“美国国务院关于中美关系的白皮书以及艾奇逊国务卿给杜鲁门总统的信在现在这个时候发表,不是偶然的”,“‘准备斗争’的口号,是对于在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关系的问题上,特别是在中国和美国的关系的问题上,还抱有某些幻想的人们说的。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被动的,还没有下决心,还没有和美国帝国主义(以及英国帝国主义)作长期斗争的决心,因为他们对美国还有幻想。”,“他们容易被美国帝国主义分子的某些甜言蜜语所欺骗,似乎不经过严重的长期的斗争,这些帝国主义分子也会和人民的中国讲平等,讲互利”。

现在重读这些话,仍然足以发人深省。(张志坤  沧海传播)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从查理一世、路易十六、到金圆券、苏联:大国雄心与财政灾难 “中国式去杠杆”关键人物:刘鹤对中国经济长期趋势的判断 中美各自留有“后手”:都准备迎接“没有WTO”的世界 人家1795年就推翻的政策,我们今天还在用 东北干部能把深圳搞起来,为何搞不好东北? 周其仁:改革开放几十年了,为何讲起改革还是颇为沉重?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