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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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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中国式去杠杆”关键人物:刘鹤对中国经济长期趋势的判断
“中国式去杠杆”关键人物:刘鹤对中国经济长期趋势的判断
2018-10-29 08:48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博览财经特稿】在宏观和政策层面,影响中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两件事情就是“去杠杆”和“中美贸易摩擦”了。在这两件事情中,“去杠杆”是主要矛盾,而“中美贸易摩擦”是次要矛盾。“中美贸易摩擦”是表象,其实引申有3个核心矛盾:公平贸易和反倾销、知识产权、战略遏制,分别对应美国的3板斧:关税壁垒、科技封锁以及地缘政治和国防开支加大。但就贸易而言,中国外贸占GDP比例约为20%,对美国贸易部分约占20%,其实影响不大,通过货币贬值和转移贸易,应该是可以消化的。原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外媒采访时曾表示,中美贸易摩擦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不到半个百分点。而影响未来中国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是我们自己的内政,而这其中最为核心的政策是“去杠杆”。为了规避未来几年资本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寻找潜在的投资机会,我们需要好好梳理一下中国宏观经济“去杠杆”的来龙去脉已经未来可能的影响。

达里奥和刘鹤是帮助我们理解和推演“去杠杆”的两个关键人物

当前,移动互联网高度普及,各种信息泛滥,这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添了许多烦恼。传统媒体、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各种“专家解读”和“分析文章”,其中大部分多为“口水文”和“贩卖焦虑文”,以博取眼球和流量为目的,其中也不排除“唯恐天下不乱”的动机。说到底,还是人性使然。行为经济的研究告诉我们,人往往会过分关注会带来危险的事物,并倾向于对坏消息反应过度。如果希望在这个信息过剩的时代得出高质量的结论,甄别信息质量和识别“真专家”已成为稀缺和必要的能力。

如果希望了解“去杠杆”这个领域,我们不得不关注两个人的研究和行动。一位是投资者,全球最大对冲基金的创始人和投资总监,瑞达里奥(Ray Dalio);另外一位是学者型政府官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副总理、中财办主任、中国经济核心政策制定者之一,刘鹤。一个处江湖之远,一个居庙堂之高。一个担忧对于“去杠杆”理解的不深入,会造成数以亿计的投资损失;一个操心对于“去杠杆”研究的不透彻、执行的不到位,会影响数以亿计百姓的生计。他们两人对于“去杠杆”研究的动机,就已经决定了他们的研究决心和可能达到的深度。

从公开的信息中,我们也能够看出两人互相欣赏。刘鹤曾经主编出版过一本书《两次全球大危机的比较研究》,在第一篇的名字就叫做《两次全球大危机的比较》。这篇文章对去杠杆的阐述,能够看到不少达里奥的思想,而且他作为唯一的非经济学家,出现在了文章中。


同时,在不同的场合达里奥也对刘鹤有着高度的评价。在2018年的Davos年会中,达里奥提及:“刘鹤的演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演讲,也是一个高度务实的演讲。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既有从经济角度看透事情演进的智慧,也对事物有务实理解的人。”

达里奥的长期债务周期分析框架以及对“去杠杆”的措施总结

在了解达里奥的长期债务周期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在他眼中“经济机器是如何运转的”。他认为经济这台机器的零部件是“交易”,交易是所有经济周期和动力的来源。换句话说,经济就是无数交易的总和。而经济发展有三股动力:1、生产率的提高;2、短期债务周期;3、长期债务周期。而这三者的形态和关系可以用下图描述。三股动力的互相叠加就构成了经济中的各种周期。



站在当前这个时点,如果我们希望理解中国宏观经济的去杠杆问题,达里奥分析框架中的长期债务周期是我们重点需要关注的问题。在其刚刚出版的新书《A Template For Understanding Big Debt Crises》中,达里奥详细阐述了他对于长期债务周期、债务危机以及如何“去杠杆”来化解债务危机的理解。

他将历史上的债务危机大致分为了两大类:通缩型萧条(Deflationary Depressions)和通胀型萧条(InflationaryDepressions)。他认为,通缩型萧条通常发生在那些债务主要以本国货币来计价的国家;而通胀型萧条通常发生在那些债务主要以国外货币来计价(外债)的国家,因为这些国家的政策制定者能动用的措施更加有限。

 


 


 

达里奥通过历史上48个长期债务周期的研究,得出结论如果要去杠杆,政策制定者(Policy Makers)一般有四类措施可以做——

压缩支出,例如:减少开支(Austerity i.e., spending less);

债务减计:债务违约和重组(Debt Reduction: Debt defaults/restructuring);

债务货币化:央行“印钞”、直接购买风险资产或者提供担保(Debt Monetization: The central bank “printing money” and makingpurchase or providing gurantees);

财富再分配(Redistributing Wealth: Transfers of money and credit from those havemore than they need to those who have less)。

成功去杠杆的核心是,政策制定者必须知道如何运用以上4类措施,且有足够的权威去执行相关的政策。具体而言,政策制定者需要非常清楚:

1,债务负担需要每年以何种速度扩散开来;

2,在此过程中,哪类人会受益,受益到什么程度;哪类人会损失,损失到什么程度;

3,实施必要措施后的结果,政治上和经济上是否能够承受。

从历史的案例分析中看,“去杠杆”的结果大致可以被分为3类:

丑陋的通缩去杠杆(Ugly Deflationary Deleverages):出现在央行“印”足够的钞票之前,通货紧缩存在时,以及当名义利率高于名义经济增长率时;

丑陋的通胀去杠杆(Ugly Inflationary Deleverages):相对于通缩的压力,央行超“印”了过多的钞票,名义的经济增长主要靠货币通胀带动,名义利率高于名义经济增长率,且利率进入了自我强化的上升螺旋中;

漂亮去杠杆(Beautiful Deleverages):出现在当央行“印”出足够的钞票能平衡由于紧缩和债务减计而导致的通缩压力,经济变现的结果是GDP正增长、债务相比收入的比例下降、名义经济增长率高于名义利率。

如果这四类措施实施的比例和节奏控制得好,就能达到“漂亮去杠杆”的结果;如果没有控制好比例和节奏,就只能得到“丑陋的通胀或者通缩去杠杆”的糟糕结果。也就是说,“去杠杆”的核心是控制好这四类措施的比例和节奏(The key is in getting the mix right.)!

刘鹤对于中国经济长期趋势的判断以及当前中国经济的政策措施

刘鹤曾在2008年发表的文章《中国经济未来的趋势和三个长期课题》(注:本文原载于《中国经济50人看三十年》,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出版。)他在文章中的许多预言和建议如今都变成了现实,例如:

1,在“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和中国经济的定位”这个层面——

a)他预言到:“不断增加的全球生产能力和全球市场空间狭小的矛盾突出,这使得自由贸易体制在越来越多的贸易保护主义冲击下已经残缺不全。”如今的状况是先是日本开始推动TPP,然后是美国挑起的全球贸易摩擦。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都是经济结构变化后所导致的利益再分配。

b)他给出的建议是:“(1)中国要加快调整储蓄和消费的关系,逐步成为内生性的需求大国,为全球提供巨大市场。(2)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技术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率,提升服务业的比重,使产业结构和资源可获得能力相匹配。在新的环境下,中国要反思赶超型的工业化路径,努力走出一条主要依靠国内市场需求拉动、积累人力资本和形成创新能力的路径,同时用和平方式与资源供给国家形成互惠互利的战略分工。”我们看到继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的举措不断推出。在我生活的上海,全市上下都在迎接第一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而“一带一路”的倡议和政策更是响应了刘鹤当时提出的“用和平方式与资源供给国家形成互惠互利的战略分工”的建议。

2.在“城市化模式和生产能力空间布局”这个层面——

a)预言到:“目前全球开始了第三轮城市化浪潮,主要特点是通过强化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交通和网络联系,全面提高城市群的国际竞争力。这个趋势在伦敦、巴黎、柏林、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东京、大阪等城市开始起步,大城市获得更加重要的地位。”

b)他给出的建议是:“从战略上,我们需要认清潮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出发,按照建立主体功能区和特大城市群的思路,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角度做好城市群发展规划,对混乱的城市格局做一次整合,以大城市为核心,整合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相应做好政府事权划分、财税、住房、教育、社会保障、土地利用等制度设计,培育和创造符合中国在全球经济定位的大城市圈。从战术上,需要接受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大城市病”的教训,审慎和负责地处理各类现实问题,在建立城市功能区、接受大量转移劳动力和治理大城市带来的噪声、空气和水污染、交通堵塞以及解决社会难题等方面走出符合国情的新路径。”现如今,我们看到的一系列的政策包括:三四线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大湾区发展战略、雄安新区的建设、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和经济圈的建设等。

3.在“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和加强教育”这个层面——

a)他预言到:“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中,最重要的是中等收入者比重占多数的目标。国际经验也表明,建立好的社会阶层结构至关重要,但是难度超过实现高速增长,因为增长的相关变量是快变量,而中等收入者稳步上升需要创造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条件更多,有很多是慢变量,在提升中等收入者比重这个过程中甚至充满陷阱。”

b)他给出的建议是:“使广大低收入者转变为有固定职业、有房产和努力向上的中产者,是避免中等收入国家陷阱的战略举措,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实现这个目标不是靠补贴和社会同情所能解决的,有时为了劳动者近期利益做的好事反而不利于其长期利益,因为这些做法往往使劳动者把其低收入的原因归于社会,而忽视了自身的努力。最重要的是使得劳动者具备适应市场竞争和全球环境变化的能力和韧性。”他还建议到:“中国的确要建立起一道安全的防火墙,这就是真正扩大内需,稳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断加强教育,推动城市化的有序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和深化金融市场,使中国成为市场规模巨大的创新型国家。”我们目前看到政策包括:中国加大力度引进海外人才、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四线城市的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等。

4.在“思考深化改革的导航图”这个层面,他建议到:

“第一,在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从初级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继续转移的条件下,加快养老保险体制全国统筹的步伐和城乡管理体制改革;第二,改革现有的财税体制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使中央政府有实力承担实现全国社保统筹的能力,加快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第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发展中小金融,使资本市场可以实现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各类优质企业特别是中小成长型企业获得可靠的融资渠道。第四,改革教育体制,提高教育质量的市场适应性,使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在完成这些改革之后,中国经济发展内部的制度条件会进一步完善,产业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需要考虑的战略问题是人民币国际化。”如今我们看到的政策包括:“五险一金”政策改革、企业年金的改革、直接融资市场(A股、新三板市场)的改革等。

我们还能看到目前中国经济中的很多政策措施都可以归类到达里奥总结的4大类“去杠杆”的措施中。

中国经济“去杠杆”前景预测

通过对于投资者达里奥“去杠杆”研究成果的分析,对于政策制定者刘鹤的经济治理思路相关文章的分析,以及当前中国经济政策和现象的观察,我们可以粗浅的得出以下结论——

中国政策制定者对于“去杠杆”的决心不能低估;

中国非常有可能经历“漂亮去杠杆”,主要由于:a,中国的绝大部分债务是以本国货币计价;b,中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政策制定者有很强大的执行力确保4类“去杠杆”措施实施的力度和节奏;

目前的中国很有可能处于“通缩型长期债务周期的典型过程”中的第4个阶段“萧条期(Depression)”的前半段。

至于中国政策制定者还可能出具哪些“去杠杆”的措施,以及对于资本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之后再做分析和研究。(作者:陈实来源: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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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