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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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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中央高层智囊:正视中国与日本发展的巨大差距
中央高层智囊:正视中国与日本发展的巨大差距
2019-02-17 23:35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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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财经特稿】近期,我们组团到日本进行21天的考察调研,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到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访问交流,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到东京、大阪、福冈等地参观考察。总的感受是,虽然日本经历了20多年的经济低迷,被称为“失去的20年”,但日本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到高度发达文明的阶段,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与日本还有巨大的差距。我们必须时刻自省自警自励,学习借鉴日本的长处,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自己。

正视中国与日本发展的巨大差距

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和野村综合研究所是两家知名的民间智库。我们访问交流时,学者们都对日本的经济发展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意识。横井正配是野村综合研究所的中国区域担当部长,他一半时间在中国,一半时间在日本,他说感觉两边落差非常大,中国的发展是朝气蓬勃,日本则是死气沉沉。中原丰是三菱综合研究所的副社长,他比喻说,日本是一个“日出的国家”,但现在却是太阳下山的国家,而中国则是太阳当空的国家。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日本许多有识之士都对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在研究日本面临的问题症结,并寻找着重振日本雄风的未来。

访日之前,我们研究了中日经济发展的对比,可以说中日经济发展经历了一个彼消此长的过程。1991年日本泡沫经济破裂,此后进入了长期的经济低迷时期,被称为“失去的20年”,深陷经济的泥潭中不能自拔。过去20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达到10.5%,而日本只有1.1%。1987年,日本GDP超过前苏联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本经济占全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从1994年最高峰时的17.67%,逐步下降到2010年的8.7%;中国经济占全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从1991年的1.83%,逐步上升到2010年的9.3%。1994年日本经济总量相当于中国的8.55倍,达到战后以来的历史顶峰,随后中日经济差距迅速缩小,1997年日本GDP降为中国的4倍多,2002年降为中国的2倍多,2006年降为中国的1倍多,2008年之后两国GDP已比较接近。

1990年中国居世界经济第10位,1995年超过巴西、西班牙、加拿大上升到第7位,2000年超过意大利居世界第6位,2005年超过法国和英国居世界第4位。2007年超过德国居世界第3位,2010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今后几年,中日之间的经济差距将进一步拉大。世界各国公认,中国的崛起不可阻挡,中国长达30多年的高速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

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辉煌成就和日本经济的长期低迷不振,使得国内外许多人看好中国,而看衰日本,甚至有不少中国人也认为,中国即将全面超越日本。

到底应该如何看待中国和日本的发展?这是访日前后始终萦绕在我们心头的问题。通过在日本的访问、考察、接触和了解,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对日本发展的看法和评价不能简单地被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表象所掩盖,日本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深陷泥潭”,相反日本经济运行总体还比较平稳,经济社会发展都进入到有序运行的轨道,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达到了精细化的程度。日本的就业相对比较充分,人民生活比较富足,国民心态比较平和,社会秩序安定和谐,城乡地区之间发展比较均衡。总体上,日本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高度发达文明的程度。与此相对照,中国在现代化的道路上与日本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第一,经济实力方面存在巨大差距。

虽然中国的经济总量超过日本,但中国的国土面积是日本的25倍,人口是日本的10倍多,反过来日本的人均GDP是中国的10倍。2010年,日本人均GDP是42150美元,而中国只有4260美元。日本在世界上的高收入国家中名列前茅,而中国仅排在第120位左右。日本经济方面的巨大优势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工业制造、金融实力、技术优势。这是日本维持世界经济霸权的三大支柱。

一是强大的高端工业制造能力。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的中村裕彦先生说,日本为什么能够成为世界上的高端制造大国?因为日本没有多少资源,能源自给率不到20%,粮食自给率只有28%,要维持日本人的生存,满足能源和粮食的进口需要,就必须发展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制造业,这是日本的生存之道和生命线所在。日本正是以这种深刻认识和进取精神,牢牢占据世界制造业的高位。工业实力和强大的制造能力成为日本最重要的王牌。工业制造业的高度自动化,使日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机械设备和工业机器人制造大国。世界500强企业中,日本共有68家跨国企业上榜,仅次于美国而居世界第二位。日本产生了一大批世界知名公司和品牌,如丰田、三菱、日产、索尼、东芝、松下等,其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精益求精,享誉全球。在日本工作的中国教授告诉我们,日本产品很少有质量问题,更不可能有假冒伪劣,同样的产品各地价格也相差不多,顾客尽管放心购物。日本制造成为品牌、技术、质量的代名词。

二是强大的金融实力。日本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确立了世界金融帝国的地位,后来虽然受到泡沫经济破裂和金融危机的冲击,但金融实力依然强大。日本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2010年,日本的海外净资产总计为3.07万亿美元,相当于其国内生产总值的55.8%。

三是强大的技术优势。永远保持技术领先优势,这是日本手中的核心王牌。日本提出“技术立国”战略,在研发领域始终保持世界至尊地位。日本的研发投入占全球研发投入总量的20%,而其人口只占全球的2%。日本的科研投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4%,其中77%来自企业,而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平均水平只有2.3%。全球十大发明型企业中,有八家在日本。其专利发明集中在电子、机械、精细化工、纳米新材料、能源与环保等高科技行业。在可见的将来,日本的技术领先地位难以动摇。

第二,日本处在现代化的领先地位。

访问日本期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日本完善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发达的综合性立体交通体系。日本全国近1.28亿人,居住在面积只有37.78万平方公里的列岛上,而且还主要集中在本州岛上,但到处的交通都很通畅,包括东京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几乎看不到长时间堵车的现象。主要是因为,虽然日本汽车工业发达,居民家庭汽车拥有率很高,但大城市地下铁路、地上高架轻轨构成了一个立体交通网,到任何一个地方都很方便,人们出行首选的是轻轨和地铁(日本人都叫电车),很少有人会开车上班,甚至一些大公司的经理、政府的高官也都乘坐地铁。我们在东京的几天活动,充分体验到了地铁和轻轨的方便之处。日本人很为他们完善便捷、节能环保的基础设施自豪,并认为日本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方面具有向其他国家出口的优势。

日本在城乡、区域发展方面已达到了比较均衡的状态。从南到北,沿途所见,各地区发展都很现代化。日本的农村一样能够享受现代化发展的成果,交通便利,服务设施比较完善,生活水平与城市差别不大。与此相对照,中国的城乡、区域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特别是中国还处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流动的阶段,仅消化吸收这庞大的农村人口,最终达到城乡之间的相对均衡,恐怕就需要两三代人、几十年的时间,这就充分体现了中国与日本现代化的差距。

第三,日本在生态环保方面的突出成就。

日本虽然是一个地域狭小、自然灾害频发和多山的国家,但生态环保做得非常好。人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环保意识,每个人都自觉地保护环境。穿行在日本的城市之间,高速公路许多时候是在山洞和桥梁之间通过,所见山峦到处都是森林覆盖,一片郁郁葱葱。日本的森林覆盖率达到64%,是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日本非常重视绿化,即使在繁华的东京,高大的树木、整齐的草坪、大片大片的绿色也尽收眼底,似乎有土地的地方就被绿色的植物所覆盖。

访问日本真正地感受到什么是整洁干净。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干净,这大概是我们中国人到日本的强烈感受。据介绍,日本是世界上垃圾分类管理最严格的国家,家家户户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按时定点收集,甚至街道上的垃圾筒也不多,人们出门都自觉地带着塑料袋,把准备扔的垃圾保存起来,放在有收垃圾的地方。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乱扔垃圾和随地吐痰的现象,也没有如美国纽约地铁乱写乱画的问题。

日本更是十分强调节约的国家,全民具有强烈的节约意识。日本的饭菜都份量较少,刚好够一个人吃即可,即使是大家一起聚餐,所点食物也是够吃就好,不会出现吃不完浪费的现象。日本人认为,他们的资源和食物有限,虽然现在已经非常富裕,但视浪费为犯罪,良心上感到不安。对比中国人餐桌上的巨大浪费,真使我们感慨万千。这次东日本地震海啸和核辐射,造成电力普遍紧张,日本人更是感到了能源的紧缺,提倡和推行各行各业和全社会节能,办公室、家庭和许多公共场合都只开一半的灯,虽然没有强制,但人们都非常自觉地实行。日本一些企业都配备有能源管理师,负责落实节能标准。交通节能也是日本节能的一大领域,政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国民自觉不开汽车,现在骑自行车在日本又流行起来,既节能,又减少污染,还可以锻炼身体,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日本是世界上节能减排做得最好的国家,其能源使用效率相当于中国的15倍之多。

第四,日本是世界上最和谐有序的国家之一。

日本社会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有序。交通人流都在无形中听从一个指挥,就是都遵守规则。在大城市的街道上很少能看到警察,各个路口只有红绿灯在指挥交通,绿灯亮时发出一种“啼嘟啼嘟”的声音,提醒盲人可以过马路。汽车和行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无论是市内还是市外的车流,看不到如中国常见的不断强行并线、超车、夹塞、甚至进入逆行道往前超车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据说日本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低,在世界上也是交通事故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从表面上就可以看到,日本是一个很守规则的社会。

在日本访问旅行,中国人经常会问,这里安全吗?东西会丢吗?在日本人的心目中这都是不成问题的问题。日本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安全根本不是问题。陪同我们的人说,他在日本生活二三十年,基本上没有碰到过丢东西的现象。中国人总是说,你帮我看着东西。可日本人不明白,东西你看它干嘛。在日本的机场、饭店、宾馆等各个地方,经常可以看到放着没人看的行李,旁边人来人往,并没有人觉得东西不安全。陪同的人告诉我们,在日本没有人家装防盗门,窗户上也没有防盗网,因为他们不担心会被盗。我们专门看了街上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有些是上锁的,也有不少是不上锁的。这也印证了日本社会的安全。我们感到,在日本真使人有一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感觉。

日本还是世界上最公平的国家之一。日本朋友甚至开玩笑说,我们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人们不管是从事哪行哪业,工资收入差别不大,而且非常透明,没有工资外的灰色收入。要知道日本人的收入很容易,只要知道他大学毕业时间和年龄就可以了。一般来说,大学刚毕业每月收入20多万日元,相当于人民币1.6万多元;30多岁的人一般收入30万~40万日元,相当于人民币2.5万~3.3万元。据日本的教授讲,一般资历比较高的教授的收入与日本首相相当,都是一年1200万日元左右。日本实行严格的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遗产税率从10%到70%,这些都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因此,日本的基尼系数比较低,大约是0.285,属于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小的国家之一。

日本还是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一直处于最清廉的前30个国家之列。日本还是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高的国家,女性的平均寿命为85.33岁,男性为78.33岁,均创下全球最高纪录。

第五,日本具有很高的国民素质。

人们普遍承认,日本的国民素质很高。这首先与日本的教育水平高有很大关系。高中毕业的学生大多数都可以上大学,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数占总人口的一半左右。日本人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有几点特别突出:一是讲礼节。对人非常有礼貌,赴约非常守时。日本人的鞠躬世界闻名,商场、宾馆、饭店总可以看到服务人员对客人鞠躬致谢。在日本几乎看不到无礼的举动或粗鲁的行为举止。

二是重信用。日本人诚实守信,在商业买卖中几乎不会发生欺诈行为,坑蒙拐骗的事情绝少发生。日本的企业也以讲究信用、产品质量精良著称于世。

三是严格自律。日本人的口头禅是“不给他人添麻烦”,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并尽力做到尽善尽美。在日本看到街上的小汽车,都是擦得干干净净,每家每户每个商店门前也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这也是“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具体表现。在日本的大街上、地铁里,看到的上班族都是西装革履,日本人喜欢穿西装是一种自律的文化要求。令我们惊奇的是,出租车司机也都是西装领带,和公司白领没有差别。日本人工作负责,讲究效率,勤勉敬业,精益求精,工作中加班加点成为常态,而且都是人们的自觉行为。

四是团结精神。在日本,给人的感觉,这是一个高度一致的社会,根本没有如其他国家那样的不同民族、种族、语言、文化上的差别,更没有这些方面的社会冲突。日本人具有一种团队精神,大家都融入到集体行为之中,为了集体的和社会的利益,甘愿放弃自己的个人利益。日本民族始终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意识,有非凡的适应能力,有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这些都是日本取得卓越成就的重要因素。

日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深层问题

日本之所以经济长期低迷,有它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这也是我们这次访问日本时另一方面的重要感受。

一是日本泡沫经济破裂,产生了长期的严重后遗症。

谈到日本经济的长期低迷,就要追溯到日本泡沫经济破裂的影响,而之前的“广场协议”则是一个重要转折点。20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经历了战后高速增长期后又出现了“辉煌的10年”。日本产品大量出口到世界各地,尤其对美国形成了巨额贸易顺差。美国迫使日本达成出口“自愿限制协定”,但效果不佳。1984年底,美国对日贸易逆差突破1000亿美元。1985年9月,美国加上英、法、德与日本签订“广场协议”,迫使日元大幅升值。到1988年日元兑美元几乎翻了一番,从238∶1骤升至128∶1。一方面,日元升值造成日本企业大肆进行海外投资,购买美国资产;另一方面,出口减少造成经济增速下降,日本大幅调低利率,实施极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加上大量国外热钱流入,导致金融资产和房地产价格飞涨。日本股市价格5年间增加了3倍,房地产价格上涨了2.4倍,国家资产几乎翻了一番,日本经济呈现“眩目的辉煌”。1990年,日本的地价市值相当于整个美国地价的4倍,仅东京都的地价就相当于美国全国的总地价。1991年,日本泡沫经济破裂,股价和房地产价格一路狂跌,银行资产大量缩水,不良贷款增加,经济急剧下滑,跌入衰退的深渊难以自拔。有人把这次泡沫经济破裂称为“二战后日本的又一次战败”。之后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更使日本经济雪上加霜。银行不良债权久拖不决,国家财政不堪重负。日本成为世界上政府负债最高的国家,2010年政府债务总额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27%,所幸国债96%是由日本国民购买的。日本经济经历了长达20多年的低迷,至今还看不到景气和恢复的迹象。

二是有限的国内需求,制约了日本经济发展的空间和余地。

日本经济长期依赖外需,出口商品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一直保持贸易顺差国的地位。日本强大的制造能力和有限的国内需求形成了一大矛盾。经过长期的现代化发展,日本的国内发展已经达到饱和的状态。我们在日本很少看到有新建的楼房和新修的基础设施,许多地方多少年都保持原样,强烈地感受到日本的发展已达到完善成熟的程度,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和余地。

三是日本政权频繁更叠,缺乏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日本政府这些年来如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除了小泉纯一郎首相从2001年到2006年任职5年多之外,其他的首相任职长的一年左右,短的几个月时间。自民党一直长期执政,近年来民主党上台。我们接触到的日本各界人士都普遍反映,日本政治的发展落后于经济的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政权不断更换,任职太短,由此造成长期发展规划的缺失,政策朝令夕改,这成为影响日本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是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现象,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人口数量不断减少和老龄化加剧,成为日本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一方面,日本的生育率呈下降趋势,许多青年结婚都到30岁之后,平均每个妇女仅生育1.37名孩子;另一方面,日本又是世界上最长寿的国家,这就使得老龄化趋势加剧。目前65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4%,差不多每4个人中就有1位老人。在日本访问,可以看到一个常见的现象,出租车司机大部分是老年人,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员是老年人,宾馆服务员也大多是老年人。老龄化必然使日本经济发展后继乏力。

五是日本经济依赖“中国特需”,但又与中国处在复杂的关系之中。

现在,中国成为日本的第一大贸易国,与中国的贸易占日本贸易总量的近20%,日本是中国的第四大贸易国,对日本贸易占中国贸易总量的10%,中国还是日本最大的贸易顺差国。对于出口导向的日本经济来说,越来越依赖于中国,中国的经济快速增长和进口扩大,被日本称为“中国特需”。但是另一方面,日本在军事战略上又依赖美国,构筑起日美同盟。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各种原因,中日两国关系错综复杂,两国国民感情不和,媒体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些都在影响和制约着中日关系的发展。

日本经济发展对中国的镜鉴和启示

通过中日发展的对比,更加深了我们对我国发展的认识,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第一,清醒地认识中国发展的定位。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空前提升。中国的发展引起全世界的惊叹,也令我们感到自豪。现在到国外去的中国人越来越多,到处都可以看到中国人,到处都可以看到中国制造的商品。中国人的消费能力也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想方设法吸引中国游客。特别是随着中国经济总量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位,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中国拥有的外汇储备世界第一,等等。世界对中国的看法正在改变,中国人也在改变对自身的看法。国外有不少媒体报道,中国在许多方面已经具备了发达国家的特征,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在有人宣扬“捧杀论”的同时,也有人在鼓吹“崩溃论”,认为中国经济即将崩溃。作为中国人,应该冷静清醒地看待中国自身的发展定位。总体上看,中国仍然并将长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大、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我们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几代人的差距,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要赶上发达国家的水平,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还处在艰难的爬坡过坎阶段。我国人均收入刚刚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较低水平,要迈过“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还必须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辛努力。

第二,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自己。

“知耻而后勇。”看到与日本发展的巨大差距,我们更应该自省自警自励,奋起直追,埋头苦干,紧紧抓住中国发展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自己。虚心地学习借鉴别人的长处和经验,创造性地为我所用,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要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痛下决心提升中国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牌质量,加快中国制造由低中端不断向中高端攀升。中国必须在世界高端制造中占有重要位置,成为世界制造强国。这里要特别提到日本的企业家精神,他们骨子里追求自己制造产品的完美品质,为达到在同行和客户眼里的称誉,而不惜把99.99%的精力用在0.01%的产品提升上,真正做到精益求精。日本公司老板一般不会整天待在办公室里,而是经常身穿工作服在生产第一线解决问题。中国企业家和中国制造业还缺乏这种精神,而又特别需要具有这种精神。同时,我们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体系,特别是综合性的公共立体交通体系。由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中国不可能也不允许大量发展私人汽车,否则将出现一场“汽车灾难”,一些国家的前车之鉴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第三,高度重视日本泡沫经济破裂的深刻教训。

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而最大的危险在于泡沫经济。导致日本泡沫经济破裂有几个关键因素:一是日元短期内急剧大幅升值,造成国家财富迅速膨胀和放大;二是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造成金融泡沫扩张;三是房价急剧大幅上涨,造成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结合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更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对国家宏观调控来说,管理好通货膨胀十分重要,而管理好资产泡沫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的原则,逐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基础上的基本稳定,防止人民币短期内大幅升值引起热钱过度炒作;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加强金融审慎监管,始终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住房“民生+消费”的基本属性和发展定位,限制住房的资本属性和投资需求,防止和消除房地产市场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第四,更加重视生态环保和社会发展。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多的国家,能源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严重,节能减排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我们要学习日本的经验,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国应该成为一个十分注重节约而不再是一个浪费的国家,使节约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和国民的自觉行动。对比日本的节约,中国的浪费令人痛心。尤其是中国人大吃大喝的浪费,讲摆场比阔气的浪费,贪大求洋不计成本的浪费,需要痛下决心加以治理。中国要在植树造林和绿化方面下一番大功夫,并将其作为各地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要把社会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增强人们的安全感与社会的和谐度。收入分配已成为关系中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问题。借鉴日本的经验,必须下决心解决中国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问题,特别是部分社会成员不当过高收入的问题,加强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真正建立起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的机制。

第五,全面提高我国的国民素质。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入境游和出境游快速发展,中国国民的素质越来越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其不文明的行为也为许多人所诟病。全面提高我国的国民素质,已经成为我国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我们要从最基础的抓起,首先是讲诚信,其次是守规矩。诚信是道德的基础,守规矩是法治的基础。一个人没有诚信,一切道德无从谈起。一个人不守规矩,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人们常常感叹,中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道德滑坡,坑蒙拐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严重污染和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我们要在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建议制定《国民道德建设基本纲要》,重新进行一些最基本的道德普及性工作,比如,如何走路开车、如何礼貌地与人相处交往、如何讲实话不讲假话、如何工作学习,等等。中国的许多交通事故都与不守规则有关,要从遵守交通规则抓起,培养中国人的规则意识。要下大力量抓中国的国民素质教育,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提高中华民族的文明水平。

第六,中日经济合作具有巨大的空间。

中国与日本经济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很大的互补性。日本拥有先进的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中国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不断发展的国内市场,这些都提供了中日经济合作的巨大空间。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技术创新这些方面,都是重要的合作领域。应该将中国的市场优势与日本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推动两国的经济合作不断拓展。日本近年来出现了新的产业转移趋势,一个基本的考虑是产品设计研发必须靠近市场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设计出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因此,日本企业的研发中心出现了向中国等国家转移的趋势。我们应该抓住这一国外产业转移的新机遇,加快提升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来源:《历史大论坛》,作者:刘应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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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