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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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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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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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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认清发达国家充当“老板” 中国充当“苦力”根源所在
认清发达国家充当“老板” 中国充当“苦力”根源所在
2019-06-23 19:01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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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财经特稿】我们总说,在世界分工体系里面:发展中国家在充当“苦力”的角色,发达国家在充当“老板”的角色,发达国家不断的剥削发展中国家。

发达国家如何剥削发展中国家,其实主要分为两点:一、发展中国家为发达国家提供廉价劳动力;二、发达国家垄断高科技,将低成本的东西高价卖给发展中国家。

可以说,这种模式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必然会出现的一种情况。但是,这种现象都是不可持续的。

中国为什么贱卖自己的商品?

近几天一直在思考,如何把这个看似复杂的问题通过简单的例子让所有人都明白。直到今天,终于找到一个比较通俗的方式来描述这一过程。

如果我们明白这个过程,那么就不会再纠结于我们的“苦力”身份——因为我们做“苦力”是为了让我们的子孙不再做“苦力”,欧美国家现在做“老板”,但是它们的后代会做“苦力”。

以前分析过:按照美元计价,我们的GDP只有美国的60%,但是按照购买力平价,那么我们的GDP是超过美国的。

2017年中国的GDP为12.2万亿美元,美国为19.4万亿美元,中国仅为美国的63%;但是按照购买力平价,中国的GDP却达到了23.3万亿美元,中国是美国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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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给大家普及过购买力平价,所谓的购买力平价就是指同样的钱在不同国家所能购买到的商品。按目前的汇率计算,2017年中国的GDP仅为12.2万亿美元,但在中国这12.2万亿美元却可以购买到相当于美国23.3万亿美元的商品。

23.3除以12.2,这个比例大概是1:2。也就是说美国人拿着1美元可以到中国买到价值2美元的商品。这就是很多人所谓的:中国是“苦力”的根源所在。

那么就出现一个问题:中国为什么要贱卖自己的商品?我们是不是真的吃亏了?

如果现在就给大家说“中国不亏”,那么估计很多人都要骂我了,所以要给大家举最简单的例子说明一下。

在中国,同样的钱在不同的地区购买到的东西也是不一样多的。如在上海你10块钱只能购买1斤白菜,在二线城市10块钱可以购买到2斤白菜,但是要是在农村10块钱可能买到10斤白菜。为什么?

相信这个道理一点也不复杂,因为上海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啊,工资高啊。

农村的菜为什么那么便宜?因为农村没有那么多的工厂可以让大家上班,大家都赚不到钱,而种地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所以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都去种地了,菜的价格自然很便宜。这就是所谓的“人口红利”,拥有大量的劳动力。

改革开放前,我们拥有大量的人口,但是我们却没有那么多的工厂,所以我们的劳动力释放不出来。改革开放后,尤其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中低端制造快速的发展起来,为世界提供廉价商品。

这个过程相当于农村和城市达成协议:由农村来提供城市的白菜供应。上海由于人工成本比较高、土地成本比较高、消费比较高,在那里种白菜的代价比较大,所以最终导致10块钱才能买到1斤白菜,而农村呢,各种成本都比较低,这个时候农村给城市提供白菜,那么白菜运输到上海后,上海人再购买1斤白菜可能只要5块钱。

来看看这个过程:农村以前种一斤白菜的收入是1块钱,现在农村和上海达成协议,农村的蔬菜运到上海只卖5块钱,刨除运输费用3块钱,还剩2块钱。

也就是说:上海和农村合作以后,上海人获得了农村的廉价白菜,而农村人的收入也增加了,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那么上海是不是只享受好处而没有任何代价呢?

当然不是!因为上海的菜农都失业了,而且以后上海的白菜只能有农村提供,一旦农村不再给上海提供白菜,那么上海就会因为缺少白菜而价格暴涨——上海已经被农村“绑架”了。

美国享受中国廉价中低端制造同时被中国“绑架”

如果我们把“上海”换成“美国”,把“农村”换成“中国”,我们就会理解现在中美之间的关系了——中国在为美国提供廉价中低端制造的同时我们的收入增加了,美国在享受中国廉价的中低端制造的同时被中国给“绑架”了。

看看下面这张图:这张图是根据购买力平价和实际汇率转换后的数据,其意义是:美国拿着1美元可以在其它国家能够购买到相当于美国多少美元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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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图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来,发展中国家的比值都比较高,而发达国家相对都比较低。

这个图没有刻意的挑选,而是将2017年GDP大于1万亿美元的所有国家都放在这里的。如果算上一些经济体比较小的国家,如非洲一些穷国,那么数值更高达到5以上。

其实,从这个图中可以看出很多的东西。如我们在中国赚钱,那么去印度、俄罗斯等国旅游,那么那里的消费要比中国的消费低很多——因为他们的值比中国要高。

发达国家的比值为什么那么低?因为发到国家的产业大多都是高科技,他们之间彼此出口的利润都是差不多的。如美国出口一辆卡车到日本的利润和日本出口到美国一辆轿车的利润是差不多了,所以日本没有必要在汇率上给美国让步。

相反,如果发展中国家不在汇率上给发达国家让步,那么中国的商品出口到发达国家就没有优势了,因为运费高啊——一船的手机和一船粮食的费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我们不在那个上让步,我们的商品出口到美国根本没有利润。

这就是为什么发展中国家的数值普遍较高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产业的附加值不一样,所以运输的费用也不一样。这个问题可以仔细思考一下,其实很有意思。

回归正题,既然同样的美元在中国能够购买到更多的东西,那么美国会不会拿着大量的美元来中国享受呢?

其实,这个问题一点都不难回答:不会,至少规模不会大!道理很简单:上海人一年挣10万,农村人一年挣1万,但是你看到有几个上海人愿意来农村的?

为什么不来农村,两个原因:一、你来到农村就挣不到上海那么多钱了。二、农村的医疗、教育、交通、娱乐、文化等远不如上海。

所以,即使同样的美元能够购买到更多的商品,美国人也不会拿着大量的美元来中国生活。

特朗普为什么和中国打贸易战?

当然了,或许有人会问:那么美国人拿着美元来购买中国的商品带回国消费呢?

其实,这不就回到前面的问题,上海为什么要和农村达成“上海的白菜由农村提供”的协议?

原因就在这:因为同样的美元在中国可以购买到更多的东西,所以大量美国的商人来购买商品运回美国消费,所以这个“协议”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因为市场规律自然形成的——汇率就是这样形成的。

继续以上面的问题深入下去:美国人拿着1美元到中国可以购买到价值1.9美元的东西,如果美国人把这些东西运到美国后,还有多少利润?除去运费和其它的成本,利润大概只有10-30%的样子。

所以,特朗普想要和中国打贸易战,只要把关税提高10-25%,大量中国的商品就无法出口到美国。

特朗普为什么要和中国打贸易战?因为中国依靠人口红利把美国的中低端制造全部打败了,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因为中国的人口红利不断发挥作用,从美国赚走大量的财富,美国本来已经没有那么富有了,但是它还在一直借钱维持繁荣——这种繁荣是不可持续的。

继续以上海和农村为例:农村由于大量向上海出售”白菜“,再加上农村的物价比较低,同样的钱可以在农村生活的更好,所以放假的时候很多上海人来农村消费,这就导致上海的钱源源不断的流向农村,最后导致农村异常的富有。

农村虽然富有了,但是由于农村人吃苦耐劳习惯了,所以他们还保持以前那种勤俭节约和任劳任怨的习惯,并没有因为自己富有了就嫌弃”种菜“辛苦,也不嫌弃”种菜“的利润低,这样上海人也无法把钱再赚回去。

这时,对上海来说只有两种选择:一、上海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富有了,这个时候上海人工资已经下降了,农村的白菜运到上海要5块钱,上海人自己种菜的成本低于5块了,所以该自己动手种菜了。

特朗普为什么要发展自己的中低端制造?就是因为特朗普知道,这种状况必须要得到改变了,再不改变,以后美国只会越来越穷。

那么,为什么特朗普的愿望很难实现呢?因为”上海“走了另外一条路!

二、上海一直是中国最富有的城市,如果上海人工资待遇大幅度的下降,那么上海人就会严重不满,社会就可能不稳定,所以这个时候上海不能走第一条路,只能走向农村人”借钱“维持繁荣的日子。

这就是美国债务不断上涨的主要原因。目前美国政府的债务已经达到接近22万亿美元——美国政府只能通过不断的借钱才能维持美国的”繁荣“。

政治家和商人的区别!

这里顺便说下奥巴马的TPP。奥巴马实行TPP的目的是什么?奥巴马的想法是不用中国提供”白菜“了,让其它国家来提供。

特朗普为什么要否掉TPP?因为奥巴马的TPP根本不是解决美国困境的最好选择,相反是最差的选择,理由很简单:因为中国拥有完整的工业体系、拥有熟练的工人、拥有良好的交通运输系统,所以由中国人提供的“白菜”价格是最低的,如果换成其它国家提供的话,那么只会让美国的财富更快的流失!

这就好像上海现在发现农村太富有,不想让农村再富有下去,然后准备不从农村进口“白菜”,相反从“三线城市”进口“白菜”——那个价格肯定要比农村贵。

奥巴马的TPP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搞中国!但是,特朗普不同,他是一个商人,他知道TPP对美国毫无经济利益,所以他上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废除TPP,然后和世界打贸易战。

因为从本质上讲,“上海”不能从任何地方进口“白菜”,只有让“上海人”自己种白菜自己消费,即使价格高点,那么“上海”的钱也还是在“上海”本市循环流动,而不是再流出了,但是美国的老百姓不乐意!

说到这,我们看到政治家和商人的区别了!政治家可以不顾利益的搞死你,而商人更多的是考虑经济利益,这也是以前一直说的:如果希拉里当选美国总统,中国会异常的难受。

特朗普为什么提出汇率问题?

前段时间,中美贸易协商中提到一个以前从未提到的问题:汇率。特朗普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

前面说过,在美国的1美元能购买到中国价值2美元的商品,特朗普让中国在汇率的让步本质上就是要减少“2”的值,一旦这个值减少了(即人民币升值),那么未来中国的商品就没有优势了,美国的制造业就可能发展起来了。

那么中国会不会答应美国的要求呢?

这个再回到前面的“上海”和“农村”上去,就可以得到答案。农村人因为人口多,向城市提供大量廉价的白菜,现在农村人已经很有钱了,虽然有钱了,但是农村人并没有忘本,还在不计较利润低,还在辛勤的劳动,因为他们知道农村还不如城市,农村的住房、交通、医疗、教育、高科技等方面还不如城市好,所以他们在辛苦劳动的同时,把赚来的钱不断投入到交通建设上、投入到医疗、教育和高科技上。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农村人不寻求城市人帮助,他们排除代表去城市学习,学成后回到农村自己干,因为他们不想让钱被别人赚走。

这会导致什么结果?农村人从城市赚来的钱,绝大部分都留在了农村!最终的结果就是:农村的教育、医疗、高科技等不断的发展起来,而且在部分领域有超越城市的趋势,一旦农村在这些方面都取得了优势,那么城市就彻底没有吸引力了。

这就是中国扩大内需、发展自己的高科技的主要原因——谁也别想从中国把钱赚走。

这就是中国外汇储备那么多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国制造2025”的来源。

我们不仅仅不让别人赚到我们的钱,而且我们还要在原本是城市的优势项目上,如高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继续向城市反出口,最终我们不仅仅要把“白菜”出口到上海,我们还要把“汽车”出口到上海。

“上海人”看到问题没有?看到了,所以到处围堵中国!

中国的这种不让别人赚钱的模式能行得通吗?当然行不通!因为这么下去,其它城市都不和我们玩了!

城市不和我们玩就拉倒了,因为我们知道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不比城市差了,但是我们又不能闭关锁国,相反,我们还要赚取更多的东西,我们的对象是什么?

是那些比我们以前还穷的“农村”。我们到那些比我们以前还要穷的农村去投资,主要两点原因:

一、我们农村已经很富有了,有些人已经不愿意种“白菜”了,那么如何让自己享受到以前的那种“白菜价”还不让自己的钱流出太多呢?

我们去那些比我们还穷的农村投资,这样我们不仅能获得廉价的白菜,而且能够从投资中获得另外一份利益,这样既能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还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资金的流出,甚至还能利用那些更穷的“农村”资源继续向“城市”出口“白菜”,继续赚“城市”的钱。

二、我们不仅仅拉动了那些地方的发展,而且我们也可以做“城市人”了,那些国家自然站在我们这边,即政治利益。

中国唯一的目标就是美国

这就是“一带一路”的来源。

或许,有人会问:美国为什么不去投资?理由很简单:他们不稀罕赚那个小钱。

很多人关心的是:未来,我们会不会成为美国那样的国家?其实,这是一个悲哀的问题:将来,中国像美国一样强大了,我们必然也会遇到这种情况。

但是,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们中国人比较勤劳,而且非常的聪明,我们的政治体制更好,所以这个衰弱期一定要比欧美国家短很多——这也是在历史上我们虽然有衰弱期,但是繁荣的时间更长的主要原因。

说实话,现在的我们处于一个会变好的时代,因为这个时代的日子是一天一天的变好的。

其实,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在吃不饱饭的时候,偶尔能吃上肉了,那是幸福;以前整天吃鲍鱼、燕窝、鱼翅,现在突然吃不起了,就算整天吃肉,也不会感到幸福。

本质上讲,欧美国家为何走到现在这一步?

第一个原因:欧美国家的人懒惰了,有钱了就不想做那些低利润的事情,导致财富不断的外流。

第二个原因:体制的原因。欧美采取那种所谓的“民主”体制,不断的允诺各种高福利,不仅仅让财富大量的外流,而且让人懒惰了。

如法国的“黄马甲”运动的本质是什么?法国的失业率长期在10%以上,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法国人不愿意去工作,不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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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想工作?因为他们不工作也能拿到钱,甚至过的比工作的人还要好。

在德国、法国这样的国家,如果大学毕业后工作四年,那么即使失业了,政府每月会给你发大概1200欧元的补贴,这个钱在本国固然活的很差,但如果把这1200欧元换成人民币,那么就是接近1万人民啊。所以,很多人根本不工作了,就拿着补贴来中国享受生活。当然,如果他们拿着补贴到越南、菲律宾等国家生活,那么会过的更好。

这种情况,看似赚了便宜,但是弊端很大,因为不仅加重本国的财政负担,而且让本国大量缺少劳动力,制约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让本国的财富大量流出。所以,高福利是一种双刃剑!

德国、法国,包括美国等国家也都意识到这种问题,都想要削减国民的福利,让那些懒人劳动起来,但是没有用!

因为这种政策根本无法落实下去,因为如果你这么做,那么老百姓就会来反抗你,就不会把票投给你。如3月11日,特朗普正式向国会提交一份预算案。该预算案大幅削减医疗补助、食品券、环境保护和其他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誓言要保留和扩大的项目开支。

这份预算案在国会迅速引发争议,许多民主党人断然拒绝,甚至有一些共和党人也试图与该预算案进行切割。

我常感叹:欧美真的已经病入膏肓,如果不用重药,是治不好的。可是,如果用重药,那么就会非常的痛苦,欧美人民根本承受不了。

现在欧美的民主制度注定了:只能继续这么沉沦下去,继续透支自己国家的财富,直到彻底无法承受的那一天才可能改变。

正因此,才在文章的开头说道:我们做“苦力”是为了让我们的子孙不再做“苦力”,欧美国家现在做“老板”,但是它们的后代会做“苦力”。

说实话,中国真的强大了,我们唯一的目标就是美国,自媒体人都能深刻的感受到整个国家的这种变化——因近几天老美不搞事了,以至于都不知道写什么好了!很多自媒体人都这样,因为不写美国,写其它国家的事情不仅仅自己没兴趣,大家也没有兴趣看!

大家想想,如果新西兰那些小国骂我们几句,我们会在意吗?当然不会在意!因为差距太大了,我们根本不稀罕和它打嘴炮!

以前,我们还经常“羡慕”日本,可是现在就算日本制造一个“幺蛾子”,我们也不会把它当回事,为什么?因为不是一个量级上了啊,就像一个乞丐谩骂一个富翁,富翁是不会和他计较的,但要是另一个和他相当的富翁谩骂了他,那么他肯定要想办法搞死他一样!

现在,我们所有人的目标都是美帝,这也说明:我们中国人真的强大了,虽然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这种变化,但在潜移默化中,我们的行为已经表现出来!(来源:天涯补刀 作者:天涯补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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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