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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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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中国和美国绝不打冷战 贸易摩擦将伴随中国崛起过程
中国和美国绝不打冷战 贸易摩擦将伴随中国崛起过程
2019-07-14 18:38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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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财经特稿】此文为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教授魏杰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中国企业家课程班上的演讲。

美国一直变卦目的究竟是什么?

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到中国的经济运行,也影响了经济政策的调整。

中美贸易摩擦的真正起点是2017年。当时美国提出中美之间的贸易严重不公平,美国的逆差很大,要开始给中国加关税。

中国的态度一直很明确,也很积极,可以通过增加对美国农产品、能源产品的购买来解决贸易逆差问题。当然如果美国愿意卖工业集成品,我们也会买。

从2017年后半年到现在,两国不断地谈判。今年4月27日、28日这几天,即将可以签协议,结果美国又变卦了。

如果只是简单的贸易逆差问题,中国已经拿出诚意,可以增加对美国产品的购买,那么为什么美国还一直变卦,就使我们不得不思考美国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最近我把特朗普等美国当政者的文章和讲话做了一个全面的整理,体会到中美之间不是贸易摩擦问题,美国的真实目的是要遏制中国的崛起。

近期特朗普和前总统卡特通了个电话。卡特在一个公众演讲中讲了这件事,他说特朗普总统的意思是中国现在许多方面都想超过美国,我们不应该让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主体,要遏制中国才行。

卡特回复他说:中美建交以来,美国花了三万多亿美金打仗,而中国一直在搞民生,中国的崛起是必然的,是遏制不住的。

这个通话说明美国的总体目标是要遏制中国的崛起,这也可能是最主要目标。这个总体目标又分为具体的目标,主要有4个。

不要幻想中美摩擦一两年结束

第一个真实目的是修改二战以后,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秩序。二战之后的基本经济秩序是以国际贸易为核心的全球化。

人类社会经历过两次全球化。第一次是1750年到1950年,这次全球化的特征是以殖民方式推动的,主导方是欧洲列强(英法德意美),再加上两个牙(葡萄牙、西班牙)。这次全球化,随着二战而结束。

美国是二战的主要战胜国,启动了人类社会的第二次全球化——以国际贸易为特征,从1950年到现在。世贸组织、世界银行都产生于这个历史时期。中国自1978年才改革开放,后半场进来的,往往有后发优势。

1999年,我们GDP总量不到10万亿,现在到了90万亿,差不多翻了9倍;1999年,我们外汇储备量1300亿美金,现在到了3万亿以上,最高的时候曾经到了4万亿;1999年我们人均月收入几百块钱,现在到了几千块钱;1999年中国的基础设施非常陈旧落后,高速公路都没有几条,而现在中国基础设施引领世界。

美国不只是特朗普一个人,许多人都认为这次全球化成就了中国,损害了美国,所以美国要修改现在全球化的规则,反对以国际贸易为特征的全球化。中国坚持全球化,坚持多边主义。这种冲突是必然的。

第二个真实目是美国担心中国挑战他的金融话语权。二战之后美国拥有了金融话语权,现在可以随便制裁一个国家。

美国之所以有金融话语权,是因为美元和石油挂钩,产生了美元石油体系。去年4月份中国上海石油交易所正式宣布,用人民币结算,要塑造人民币石油体系。美国认为中国想挑战他的金融话语权。美国要阻止!

第三个真实的目的是担心中国挑战他的技术话语权。

中国近些年提出制造2025、千人计划,重视知识产权、技术转让,不断加大技术创新的投资。

二战之前金融话语权掌握在英国人手里,技术话语权掌握在德国人手里;二战之后美国才拥有了这两个话语权,所以美国很担心中国挑战他的技术话语权,全方位阻止中国的技术进步、全面封锁中国的技术。

现在美国举国围剿华为、修改留学生计划,今年麻省理工在中国大陆没有招一个本科生,尤其是核心实验室已经拒绝中国学者交流。

最近我们一些学者的签证拒签,都与这事有关。中国没办法,发了三个预警:留学预警、文化预警、旅游预警。现在国内的千人计划名单也不敢公布了,公布一个拒签一个。

实际上,经贸战已经发展成了技术战,贸易摩擦已经发展成了全面摩擦,而不仅仅是贸易问题。

第四个真实目的是担心中国模式挑战华盛顿模式。

曾经有一个《华盛顿宣言》,把西方模式和美国模式做了系统的分析,把美国模式称之为华盛顿模式。

美国最很担心中国模式挑战华盛顿模式。美国一些学者问我:搞一带一路、上海经合组织、中非论坛等等,中国到底想干什么?因为是金砖国家体系,他们很担心中国挑战美国,提出两种文明的冲突,也就是中国模式要挑战他们的模式。

我和一个美国朋友说你要正确理解,中国这十几年是很辛苦干起来的,不是你们想象的“偷”的。我还专门给他送了一个电视连续剧光碟,叫《外来妹》,告诉他当时两代人献出了自己的青春,就几十块钱、几百块钱,中国干起来了。他们根本就听不进去。

去年8月份,最热闹的时候,来了几个美国朋友,有几个好友请他们吃饭,邀请我当作陪人。饭桌上,他们都很激动,吵起来了……差点把桌子掀翻,最后他们走了,我买单。

现在跟美国怎么解释都没用,原因是他要遏制中国崛起,可是中国又要崛起,这个冲突是必然的。

有人认为现在出问题的原因是韬光养晦没做好,过早地暴露了自己。这个判断实际上是错的。韬光养晦讲得难听点就是装孙子,过去我们就是孙子,不是装的,所以他瞧不起你。现在长大了,过去不到一米,现在长到两米八了,怎么装都装不出来了。

中美贸易摩擦所引发的中美关系摩擦,我估计不是1-2年能解决的,可能会存在较长时间,甚至在整个中国崛起过程中都将伴随着我们,表现的方式不同而已。

我们也不希望有些太绝对的人老讲一些狠话,没有多大意义。现在双方都有这种人,实际上冷静对待就行了,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不一定讲狠话,不一定要对比。中国要有长期的观念,审慎地对待中美关系,和美国绝不打冷战,这是原则。中国还要崛起,短期内要做好三件事。

中国应继续强化两大优势

美国的优势是技术和军事,中国的优势是制造和市场,中国应继续发挥、强化这两个优势,才能有话语权。

第一个要强化制造优势,从制造业大国变成制造业强国。

中国现在是制造大国,很多是全球第一的生产量,而且是联合国所公布的工业门类最齐全的国家。制造大国这个优势带中国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央,让中国在世界产业领域中占据了非常好的地位,发达国家离不开我们。特朗普一直要求苹果回撤到美国,结果回不去。美国生产不出手机,毕竟工业中的多个条线都在中国。

美国打贸易战的目的是要分裂中国的制造,让许多制造(企业)离开中国。我们一定不要上这个当。当然我们现在是制造大国,还不是强国,要进一步发挥制造的优势,还要把制造大国变成强国才行。

导致我们是制造大国不是强国的,是这五个短板:

第一,航空不行,像大飞机。

第二,材料不行。

第三,数控机床不行。

第四,医药不行。

第五,信息硬件不行,像芯片。

现在国家下大力气要在几年内重点突破这五个短板。这样的话,我们才有更多的话语权,才能使美国阻挠中国崛起的可能性成为一种空想。

第二个优势是市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市场,市场是我们的重要优势。

中国近年做的一件重要的事是全方位开放市场,让中国成为市场大国。一旦成为市场大国,所有国家都来搭便车的话,美国不可能联合别的国家来遏制中国。

我们要开放三大市场:

一是物质产品市场。中国现在全方位开放物质产品市场,降低市场准入,降低关税,让上海成为永久性的进口博览会,广州是出口博览会。

有人担心如果这样开放,会不会影响中国的供给体系。不会的!我们越开放,反而越能推动中国供给体系的提升。因为中国最大的特点是学习能力极强,只要好东西进来,用不了半年,就可以生产出一样好的东西。

第二是服务业市场。金融、教育、医疗等服务业市场要全方位开放,金融行业最近推出22条;放开12家金融机构进了中国。这次我们真是彻底、全面开放金融了。

我估计未来海外医生在中国行医、海外教师在中国支教、海外律师在中国做执业律师,这些都不遥远。

第三是投资市场。投资市场也要全方位开放,我们通过了《外商投资法》,里面有关键的两条:外商进入中国从审批制变成负面清单制,而且负面清单不断地压缩;对外商实行和中国企业平等的国民待遇原则,不再要求转让技术产权。

世界看好中国的投资机遇。东京G20会议上,我国领导人发言再次强调这一条,要吸引整个世界投资者进入中国,要开放投资市场。

我们今年的思路已经很清晰了,就是要充分释放优势,一个是制造,另一个是市场,要加速推进才行。这就是中美贸易摩擦中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

体制造富、产业造富后 技术造富时代即将到来

中美贸易摩擦要做的第二件事是,清晰地认识到我们的劣势和短板。

技术创新不行是中国目前的最大短板。华为是很好的企业,结果美国一搅,供应链就出问题。为什么?技术不行。

中国过去的四大发明都是经验,没有人解释问题。像火药,我们只发现能够燃烧,而西方发现了炸药的化学分子式、物理分子式。我们知道指南针能把自己领回家,但不知道为什么。地球万有引力公式,是西方人发现的。

近现代的五大技术(家电、汽车、高铁、飞机、信息)我们都不是原创国。这可能与中华传统文化有关系,最主要的是研究人和人的关系,宫廷剧一个比一个精彩,不太研究人和自然的关系。我们的科学技术一直不行。

中美贸易摩擦让我们沉痛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一定要想办法尽快补短板,加快技术创新。未来,怎么能够做好技术创新?要做好三件事:

第一,解决技术创新的资金问题。技术创新是烧钱行为。美国之所以是技术创新大国,是因为它有大量资金支持。美国的很多人离开世界后,他们的钱就变成公益性基金,大量投入了创新领域。公益基金不是慈善基金,他们觉得把钱给穷人,还不如用创造技术来拯救社会。

99%技术创新都是失败的,我们的许多留学生不回国的主要原因是国内找不到研究基金。资金投资是今年要解决的问题,最近有两件事已经开始做了:

加大政府的资金投资,今年的技术投资应该在1万多亿,是多年来最大的一年。6月13日放开科创板,吸纳社会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这两件事的主要目的是增加社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

第二件事是建成现代化实验室,构造技术创新的物质基础。没有庞大的实验室经济体系,是不可能搞经济创新的,经济创新都在实验室里完成的。

美国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实验经济国,从1900年到现在,75%的诺尔贝奖在美国产生,因为它有庞大的物质基础。现在美国对我们全面封锁、彻底封杀,留学生根本不能进入美国核心实验室。怎么办?只有自己干才行。

要注意,一些名词的提法变化很快,过去叫开发区,后来叫产业园,现在是科学城。科学城的核心是现代化的实验室,这是最关键的问题。现在,北京搞三大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中关村科技城);粤港澳大湾区批准文件提出建立世界一流的华南技术创新中心;杭州成立西湖大学,只招三个专业: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生命生物工程,从招博士开始,博士做论文就在现代化实验室完成。还有浙江大学实验室、阿里巴巴实验室等等。

未来几年内一个重要的政策导向是推动科学城体系的形成,为企业提供现代化的实验室体系,完成技术创新。

第三件事是调动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做知识产权制度的调整。过去大型知识产权都是国家或者某个机构的。这次全面修改法律体系,个人可以拥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他们可以持有股权。

在这个制度的推动下,中国将产生第三次造富行动。中国的造富分了几个阶段:

阶段一,体制造富。体制内、体制外差异很大,有些体制内的人胆子大,冲到体制外,获得了财富。

阶段二,产业造富,主要是房地产和信息产业。我们国家的富翁基本都产生在2010年以前,2010年后就停止造富了,因为产业已经饱和。

阶段三,技术造富,拥有技术知识产权的人将变成富翁。

所以我说中国进入第三次技术造富。我估计要不了三、五年会爆发一批因为技术而产生的富翁。

最近我去调研,有一个实验室凌晨2点还没关灯,在继续干活。这个制度调整让个人能获得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极大地调动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个对未来技术创新有巨大的意义。

最近查了一下,可能在短期内会有十多项技术类有所突破,产生一大批新富翁。

过去技术不好是因为我们的制度升级有问题,而现在要全面调整。这三件事情如果持之以恒做的话,中国的这种短板会很快得以弥补,未来10年内中国技术创新一定会有所改观,逐渐摆脱西方对我们的抑制。

再过十年会看到“一带一路”的价值

第三件事儿,就是构建新的贸易和投资体系,主要表现为要经营好“一带一路”战略。

“一带一路”是六年前提出来的,当时预计到可能中美之间会出现问题,因为世界上历来老大和老二一定会闹矛盾、有摩擦,老大要遏制老二的崛起。现在再看,还真是看准了。

那时想美国一旦不要中国产品、不要中国投资怎么办?中国要找新的贸易体系和投资体系,于是用历史上“丝绸之路”的这个提法,提出 “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包括三大洲两大洋,三大洲是亚洲、欧洲、非洲,两大洋是太平洋、印度洋。注意,“一带一路”没有包括大西洋,也没有包括北美,避免和美国直接产生冲突。“一带一路”涉及75%以上的世界GDP总量、85%左右的人口总量。

“一带一路”成了我们现在要做好的一件重要事情。这件事做好的话,在和美国博弈的过程中,中国将有非常大的话语权。经营好“一带一路”,主要做三件事:

第一,经营服务。中国的产品要(走)出去,企业要(走)出去,经营服务必须得跟上,成立了亚投行。以亚投行为突破点,构建一个发达的经营服务体系。丝路基金也是为这而设的。

第二,基础设施服务。基础设施中的互联互通,最近又增加了两通:电通和网通。我们正在干一件事,用特高压输变电体系把电送到五千公里以外,速度最快、时间最短。像现在的泛亚高铁,从昆明可以直接到雅加达;欧亚高铁的俄罗斯段已经开建了;还在构建空中走廊等等。

总之,我们在构建一个发达的基础设施体系,这样中国的产品、资本才能走出去。

第三,法律服务。我们一直建议成立“一带一路”法院,构建中国庞大的国际律师团队。“一带一路”难免会遇到法律问题,要做好法律服务,为中国的企业服务。

“一带一路”不仅让中国的大企业,而且有大量中小企业也开始走出去了;现在中国人基本是一个群体出去。像摩洛哥没有任何工业,好多产业在我们国内是过剩的,在那里不过剩。中国中小企业过去就是钱(商机)。据我观察,去摩洛哥的企业家来自福建的比较多,老挝以湖南人为主,可能与朋友介绍有关系。

建议企业家可以去“一带一路”看看,到处都是机会。不要小看“一带一路”。再过十年,大家的认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我们用六年时间消化了中国的6万多亿美金的产品,而这才刚刚开始。未来中国利用“一带一路”,可能可以摆脱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现在效果逐渐出来了,我们对东盟、欧盟、日本的出口额分别占总出口的15%、17%、13%左右,这三个加起来接近50%。

我估计亚洲2050年(市场)基本就饱和了,2050年以后整个经济增长重心将在非洲,未来会有很大的吸纳力。中国提前布局非洲是正确的。

未来的摩擦还会产生,中国人要改变一些观念。去年调研,我发现好多摩擦是中国人在当地大量买房子、买地引起的,让当地人很头痛。斯里兰卡的第一个直航是从成都开始的,成都人率先过去,有钱以后就买山,而且一买就是一座山,还挂个国旗。斯里兰卡曾是个殖民国家,很害怕别人再殖民它,于是通过一个法律,不准把地卖给中国人。不是这个国家不友好,是害怕。

像澳大利亚为什么现在和我们的关系这么僵,他们也很害怕中国人大量买地,移民投资太大,一个企业家在澳大利亚买了江苏省这么大的地盘。

中美贸易摩擦是目前宏观上对中国影响比较大的一件事,可能较长时期都会存在。但是中国和美国绝不打冷战。中国还要崛起,我们要做好这三件事:一是强化自己的优势,二是补短板,三是构建新的贸易和投资体系。如果能做好这三件事,未来中国还会有继续上升的空间。(来源:正和岛(ID:zhenghedao) 口述: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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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