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电话:4001066887    

服务监督电话:0351-5665501     周一至周五 09:00-17:30

公司公告
   
公司声明
   
0351-5665501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明知是“骗局” 还想往前赌一把的人不在少数
明知是“骗局” 还想往前赌一把的人不在少数
2019-07-21 09:41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1.jpg

【博览财经特稿】牛市来了,暴富故事遍地开花的同时,资金盘(传销的一种形式)收割的时候也到了。

「波场超级社区」崩盘后,张倩几度想过自杀。在这一项目里投入了300万的她怎么也想不通,这个自己最看好的项目,竟然在一夜之间就崩盘了。

用张倩的话来说,她从来没有见过像「波场超级社区」规划得这般好的项目。几番考察后,她毅然从自己的存款、公司公款、亲戚朋友及高利贷等各处筹得近300万元,全部投入「波场超级社区」之中。她希望能“借此翻身”,并补上之前做生意的亏损。

而一日之间,「波场超级社区」项目关网、无法提币、客服失踪,所有上级核心圈销声匿迹的现实如一盆冷水,狠狠地浇灭了张倩的“翻身梦”。

不仅是韭菜们的“血汗钱”打了水漂,波场和其创始人孙宇晨也被拉下了水。

这一边,被王小川视为“骗子”的孙宇晨豪掷3153万元巨资拍下巴菲特午餐,让曾经称他为“骗子”的人们刮目相看。而另一边,孙宇晨再度成为“骗子”,「波场超级社区」维权者们叫嚣着要向股神巴菲特揭露孙宇晨的真面目。

「波场超级社区」并非近期唯一一个崩盘的资金盘项目。进入牛市以来,先有号称币圈百亿资金盘的「Plus Token」团队关网;随后,“闪链SHE”也被爆崩盘,以折损20倍的价格强制用户提现……

资金盘在牛市纷纷崩盘并非巧合。业内皆知,牛市正是骗子高位套现的时机。崩盘过后,维权成了最后的选择,一场又一场撕破脸皮的资金盘闹剧上演,而这之中,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雪崩前夕:举债投入300万,祈求一把翻身

在得知「波场超级社区」跑路后,张倩几度崩溃。她哭诉着自己的绝望处境。“家里人都不知道,我把所有的钱都拿去投资了,还有一些是公款。我本来说,等这个钱回来了我就补进去,但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了。”张倩说。

她的声音颤抖:“我没有退路了。”压上了全部身家的她已经回不了头。

今年5月,张倩注册了「波场超级社区」。起初,她并不敢投入大额的资金,只是投入了几十万元。尝到了甜头后,张倩在6月25日、26日、27日三天频频投入大额资金,加上此前投入的资金,前前后后投入了近300万本金。

没想到的是,最后一笔十万多个TRX还未充值进入「波场超级社区」中时,「波场超级社区」系统就开始不稳定了。而这300万的本金,正是她从公司、高利贷及亲朋好友处筹来的“翻身钱”。

张倩称自己此前曾从事服装批发,但由于效益不好,产生亏损,她希望能借「波场超级社区」翻身,补上之前做生意的亏损。

在投资「波场超级社区」之前,张倩也参与过其他项目,如波点钱包、大唐天下等圈内外知名“盘圈”项目,但效益相对一般。「波场超级社区」被她寄予厚望,也给了她最大的失望。

与张倩不同的是,黄伟是盘圈的新手,但也算半个矿圈老炮儿。黄伟几乎从没想过,在矿圈里踩过无数坑、见过无数资金盘项目也不动摇的自己,居然真的踩中了资金盘的坑。

成为矿工的两年里,黄伟见过了币价高点时的疯狂,也经历过跌破开机价的低谷。浮沉过后,他开始寻找一个更安全、稳定的投资方式。彼时,黄伟的一位朋友也正在参与EOS的节点业务,以质押的方式获取火币节点提供的收益。黄伟也想过参与,但无奈做EOS的金额门槛太高,需要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本金。随后,黄伟经朋友介绍,发现了「波场超级社区」项目。

黄伟看中的,正是项目宣称的稳定收益和“孙宇晨的背书”。“我信任孙宇晨,我想着,EOS的21个超级节点我参与不了,但我可以参与波场的节点。”黄伟认为。

在听过几节逼真的‘讲课’后,黄伟开始坚信「波场超级社区」就是孙宇晨旗下的社区项目,今年6月15日,黄伟从各处拼凑出20万元,投资「波场超级社区」。

沦陷、复投,谁都没成为最后一个跑的人

赌局开始前,赌徒想的是赢了就走。一旦赢了,他却舍不得走。

事实上,对于这些敢于投资高额资金的“受害者”而言,大多都知道崩盘这一天早晚会到来。只是崩盘来的太快,大多数人故事还没讲完,就被拉了闸。

“项目说是可以做到2025年,我想着,我们不做到2025年,我哪怕只做个一年,再撤出来也没有问题。”张倩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最看好的项目,成为了崩盘最快的项目。“之前那些项目都没出现过像「波场超级社区」这样突然跑路的。”张倩心中的预期是,“就算币要死,也是慢慢把收益降低,或者币价下跌,而这个(波场超级社区)一点预兆都没有。”

三个月前,李玮雄第一次接触到「波场超级社区」,当时的他对「波场超级社区」的资金盘属性坚信不移,一度义正严辞地拒绝

而看着投资的人个个买房、买车,月赚几百万、日入八万十万,在上线推荐人喊出“日赚十万元”的高收益后,李玮雄最后的心理防线崩塌了。“传销资金盘项目,三、六、九个月必走无疑。”李玮雄用此“定理”一算,认定距离「波场超级社区」的跑路期起码还有六个月,他曾详细计算过一笔收益,心想,守着静态收益,再过四个月就能回本。

“27号我汇了几千,28号早上她叫我再汇款,说行情好可入币,于是二次入了,但下午就关网了。”李玮雄预计的六个月,在他开始投资后的第二天就到来。

明知是资金盘,还想往前赌一把的人不在少数。币圈第一大资金盘「PlusToken」的不少用户也是这么想的。

“只要参与了,就不可能不知道这是资金盘。”一位「Plus Token」维权者这样回顾,“大家都知道这是个骗局,但无非都是想着可以快速回本,能捞一点是一点,谁知道进来才一个星期,就出事了。”

维权者们大多用“疯了”、“赌徒心态”、“贪婪”来形容自己在资金盘中的心态。在高昂的利润回报下,他们更愿意相信“富贵险中求”,并为之赌上了自己的全部身家。

「波场超级社区」用户于鹏则可以算是阅“盘”无数。在参与「波场超级社区」之前,于鹏还做过波点钱包、WOTOKEN等具有资金盘属性的项目,据他介绍,自己在WOTOKEN里还有近200万元的资产。

5月入场后,于鹏往「波场超级社区」里投入了30万。随后,「波场超级社区」宣称于马来西亚召集13位核心人物召开核心会议,再提出一堆利好宣传,至此于鹏对这一项目深信不疑,再没想过提取收益,而是将收益全部复投了。

“如果按照资金账户做比例,可能得达到四五十万了。”于鹏说,只是再也提不出来。

所有人都以为自己能及时抽身,但最后却谁也没能全身而退,不仅丢了本金,还在一个又一个暴富泡沫中不断复投。风暴来临,颗粒无收。

对立:有人进京维权,有人忙着充值信仰

你永远无法叫醒一群装睡的人。崩盘消息不胫而走,封锁消息成了大多数团队的首选。对于投资者们来说,最可怕的或许不是团队跑路,而是盘崩了。

投资者们心存侥幸,只要一天不崩盘关网,自己或许还能多挣一天的钱,减少一部分损失。

“我们更希望开网,你们一闹,网都不会开了。”

“我们想要钱回来,只有开网。现在报警的话,本来会开网的都可能变成开不了。”

“很多项目死亡,不是项目有问题,而是被媒体、舆论弄死了的。”……

“信仰者”们自我欺骗,无脑地接受项目方给出的拖延理由。但随着一个一个谎言被戳穿,开网时间遥遥无期,等待变得漫长又无意义后,这些“沉睡”的人,信仰不足了。崩塌的信仰最终只能求助于更为魔幻的充值方式。

7月1日,有人在「PlusToken」维权群里晒出了求佛算命得到的结果。“我师爷是布衣山人,四大护国法师之一,昨天上午在佛前打坐看了plus。他看项目准确率高达90%,他也参与了plus,在我师爷、众佛、众道、众仙、众灵看到的是,plus钱包现在是升起的太阳,黎明前的黑暗。”

即便这样拙劣的“自我欺骗”方式,仍获取了一批人的信任。据媒体区块律动Block Beats报道,在一些资金盘投资者的社区中,控评、洗地现象出现,沉默的螺旋正在社区里蔓延。

资金盘团队的成员往往不可寻,找团队维权根本不可能。已经有沉没成本的人,只希望蒙骗更多的人,能把自己的钱拿回来。然而,在「波场超级社区」的例子中,波场则成为了用户的救命稻草。

「波场超级社区」跑路消息发酵后,孙宇晨在微博出面辟谣,称「波场超级社区」并非波场官方项目。

投资者并不接受该回应,认为波场此前的回应不够明确,导致多人受害;于是开始向波场维权。

“我想过自杀算了,后面我想,哪怕死我也不能死在家里面,我要到波场公司来死。”得知北京维权者要前往波场维权后,张倩在凌晨四点定下了从云南去北京的机票,瞒着家里人,偷偷加入了维权队伍。

就这样,十多名北京、云南、江苏、成都、河北等地的维权者在7月3日第一次与波场交涉。维权者们如愿见到了波场的人,双方展开了交涉。维权者们提出了几个诉求:如果非波场项目波场应发布官方公告通报;波场配合冻结项目方的TRX资产,配合受害者维权;波场为受害者进行一定损失赔偿。

波场表示7月5日方可回复。据现场维权者于鹏转述,波场负责人告知,希望在这两天之内能安抚一下大家的情绪,不要让大家再找来公司找麻烦。

维权者听从了波场的建议。然而7月5日上午,现场维权者如约来到波场公司办公地点,但等来的却是波场十几名新增的保安和闭门羹,而非谈判答复。

波场的沉默更是激起了维权者新一轮的愤怒,当晚,黄伟和张倩再度在群里向维权者们同步消息,召集维权者们,重启进京计划。

谁给了他们勇气?对于层出不穷的维权事件,有人评价,贪婪是一切事件的原罪。

在传统世界,余额宝的七日年化收益仅有2.647%。P2P网贷年化收益率10%就算高,但爆雷也并不少见。“这个项目(波场超级社区)做静态的话,一个月能有24%的收益,年化收益可以达到200%。”

如此高额收益在传统金融世界是幻想,在币圈则是家常便饭。黄伟称如果在今年春节左右投放矿机,也能有8-10倍的收益。

于鹏也对此十分认可:“这个行业本身和咱们传统的行业就是不一样的。一个月20%-30%的收益其实是合理的。”

比特币年初跌到3000美元,如今涨到12000美元。若年初买了比特币,拿到现在约有4倍收益,如果买了矿机收入更是翻倍。币圈的大环境,为这群“受害者”营造出了一个又一个暴富梦。

“包括听课时也提到,我们(波场超级社区)的利润来源不是下上级挣下级的钱,而是通过参与节点方奖励给我们的钱。”黄伟说。

而事实上,波场给27名超级代表的奖励,根本不可能做到「波场超级社区」所承诺的收益。

媒体报道显示,波场基金会每年总计奖励10亿多个TRX给27个超级代表,按照每枚0.04美元计算,每个超级代表每年将获得约148万美元。

据维权者提供的数据,当前波场超级社区钱包地址中就有6.76亿枚TRX,合计约2700万美元。若按照月24%的收益来计算,一年应瓜分给投资者的收益将超过7000万美元,这一数额远超波场设定的奖励。

投资者申辩之时,仍不乏有人指责:难道投资者真的毫无过错吗?资金盘模式的套路已现多年,国家也打击了多年,不可能没有判断能力。

见惯了盘圈项目,于鹏认为,想要参与高收益项目就是离不开这些套路:“现在很多高收益的项目,其实都是靠推广。我觉得波场社区真的不是资金盘项目,我相信他它,是因为它是官方的,孙宇晨是一个很善于营销的人,他很想炒作自己,他会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去炒作自己。”

黄伟的心态则是,今年以来,孙宇晨的热度正在慢慢起来,另外行情也上来了,项目可能为了快速吸粉,用这种方式来推动社区成型。黄伟认为,波场超级社区虽然有资金盘的影子在里边,但是资金盘的模式难以完全杜绝。“比如说我在火币上注册账号,我推你通过推荐码,你交易我就得到了回报的,你再推荐你的朋友,你也能获得收益。超级社区就是介于资金盘和正常世界之间的。”

无论年化收益多少,资金盘永远都有崩盘的一天,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一位加密货币基金的负责人如此认为,“年化200%-300%的收益也许只能代表传销项目的收益,但年化100%的资金盘和年化1000%的资金盘跑路概率是一样的。”

“这个东西就是人性。在我看来,这个世界没有纯粹黑或者白,倒是有一些假清高的人,宁愿投私募被收割90%,也还觉得资金盘是个垃圾。”长期从事资金盘项目的投资者覃谭认为,资金盘比很多发币的项目方更良心,玩资金盘甚至比炒币更公平,多劳多得。

但无论如何,正如一位投资者所说的那样:“我们都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如今「Plus Token」无法提现,却允许用户间转账。在此等时刻,还有人低价收购这些提不出来的垃圾资产。

连续几天,Andy都在群里发布了收币的内容,他以13000、350元的价格回收用户在plus内的比特币和以太坊。一连几天,他收了5个比特币、320个以太坊。“关于是不是真的会开网,我真的不清楚。”可Andy说:“我欠了一堆钱,只有赌才能翻身。”(来源:Odaily星球日报(ID:o-daily) 作者:昕楠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热门头条
融资买入额净流出 两融整体余额又现减少 信托一刀切断了“口粮” 中小房企大洗牌或是高层乐见的 中国人口问题被低估 未来5亿人养活无法工作的9亿人 揭开多重身份王老板880亿家族信托资产之谜 上半年中国经济成绩单五大看点 矛盾信息揭示经济“真相” 中国制造业外迁背后 全球是否出现第五次制造业大迁移?

X

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