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财经分析】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专项附加扣除。经过估计测算,个税抵扣最高减税或将达到1500亿元。从各类收入群体来看,此次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将惠及相对中低收入的群体。
今年3季度中国经济数据显示,GDP增速降到了6.5%,虽然还保持在年度经济增长目标附近,但这一速度是09年2季度以来的最低值,仅好于金融危机时期,这意味着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中美贸易摩擦始终是挥之不去的阴影,依靠出口不可持续。中国当下去杠杆大环境下,投资增速很难说会再次回到此前的高速增长态势。要想缓解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只有减税,扩大消费,提振内需。本次个税的改革直接作用就是“惠民生、促消费”。
前期居民加杠杆买房透支了购买力,令消费支出增速承压,近期政策层面频频出台促进居民消费的举措,而专项附加扣除汇聚民生,缓解了居民的后顾之忧,所带来的收入提升能够一定程度上释放居民消费活力,扩大内需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根据测算所得附加专项扣除抵扣减税额,叠加个税起征点调整的3200亿减税额,本轮个税改革共计将减税达到4264至4738亿元。若以4700亿元红利规模为基础,按边际消费倾向0.6计算,或可推高消费近3000亿元,加快居民最终消费支出0.9个百分点,在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比接近40%的情况下,将提升GDP增速0.4个百分点。
这次个税调整意见稿减税力度到底多大?
在细则规定上,除大病医疗的五项扣除,最大加总数额为4600元(月度)。多数项目为定额扣除(除大病医疗项),主要目的是降低税收征管负担,使得居民个人扣除计算更加高效。在住房租金项中,细则考虑了地区差异,主要为兼顾各地租金水平差异。当前定额依据,基本合理地覆盖了各项支出,对于多数地区也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并且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固定不变,也将随着各类民生支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经过估计测算,个税抵扣最高减税或将达到1500亿元。从各类收入群体来看,此次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将惠及相对中低收入的群体。对于这类人群,扣除项带来的新旧税负变动来看,减税幅度较高,特别是“万元线”附近的收入群体,面临着无需缴纳个税的情况,月收入水平达到17000元的群体,减税幅度也将达到47%左右。相应高收入群体,无论从税额减负程度还是以收入水平衡量的减税幅度都小于中低收入群体。
那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总量如何测算与分析?
◆首先,计算个税调整后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
2019年8月31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回答关于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时,提及了个税纳税人数问题,“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2017年城镇就业人员为4.25亿人,推算出个税调整后纳税人数将达到6400万人左右。
由于个税调整对低收入和高收入者影响不同,因此被影响到的6400万人划分为两类: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若假定2017年高收入群体为940万,万元以下群体为5460万人。
而,具体个税纳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在计算减税额的过程中,我们考虑包含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租金1200元、赡养老人2000元,共计4200元的“上限”情况。首先,大病医疗方面,我国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比例相对降低较低,因此抵扣使用有限。其次,继续教育方面,整体占比影响有限。同时,住房项选取最大扣除数1200元。
我国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公布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我们根据部分申报数据信息,从税收申报总体人数角度,推算“万元”月收入人群。
◆其次,针对不同收入群体,计算具体减税效果。
这两类群体分别减税力度如下——
个税改革有助于扩大内需,刺激消费
经济的三驾马车“消费、投资、出口”,依靠消费最持久。
今年3季度中国经济数据显示,GDP增速降到了6.5%,虽然还保持在年度经济增长目标附近,但这一速度是09年2季度以来的最低值,仅好于金融危机时期,这意味着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过去我们每一次遭遇经济下行,都选择了举债发展这一条最容易的路: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我们发动了企业部门举债,导致了产能过剩。等到企业部门借不动了,我们又发动了政府部门举债,加码了基建投资。等到政府部门举债被约束了,我们又发动了居民部门来举债,导致了地产泡沫。
问题是,在经过三轮举债之后,我们所有的经济部门都已经负债累累,中国经济的总负债率达到GDP的250%,相比08年的水平已经翻了一倍,已经和美国次贷危机以前的水平相当了。
因此,即便是这一次再想靠举债来发展,其实已经找不到可以举债的对象了。此时此刻,减税就是出路。
其实,我们一直缺的是减税,18年上半年的财政收入增速10.6%,税收增速14.4%,增值税增速16.6%,均远高于经济增速,说明税收负担不减反增,引发了效率下降等各种担忧。但是从3季度开始,我们开始逐渐感受到减税的真正发生。
18年3季度,我国财政收入增速为4.2%,税收增速为8.6%,均低于当期9.6%的GDP名义增速,这意味着在3季度我国的宏观税负重新开始下降。其中最受关注的增值税,3季度增速已经从上半年的16.6%降至2.2%。
而在刚刚过去的18年9月份,我国财政收入增速只有2%,其中税收增速为6%,增值税增速由正转负至-1.2%。事实上,我国财政收入增速的下降并不是刚刚发生,而是从6月份开始的,到目前为止我国财政总收入、税收收入和增值税收入增速已经连续4个月保持低增长。
而,本次个税的改革直接作用就是“惠民生、促消费”。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主要聚焦于民众切实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项目,能够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也是对十九大报告中“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的切实贯彻。
前期居民加杠杆买房透支了购买力,令消费支出增速承压,近期政策层面频频出台促进居民消费的举措,而专项附加扣除汇聚民生,缓解了居民的后顾之忧,所带来的收入提升能够一定程度上释放居民消费活力,扩大内需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根据测算所得附加专项扣除抵扣减税额,叠加个税起征点调整的3200亿减税额,本轮个税改革共计将减税达到4264至4738亿元。若以4700亿元红利规模为基础,按边际消费倾向0.6计算,或可推高消费近3000亿元,加快居民最终消费支出0.9个百分点,在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比接近40%的情况下,将提升GDP增速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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