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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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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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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里,世界是否需要一个领导国家
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里,世界是否需要一个领导国家
2019-01-07 08:32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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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览财经特稿】世界需要一个领导国家吗?在一个无政府的国际社会里,世界是否需要一个领导国家?不同国家、同一国家不同的人对此可能会有不同的回答。当1990年8月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时候,科威特王室肯定希望能有国家站出来,领导国际社会对伊拉克的侵略进行回击,恢复科威特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九·一八事变后,当时的国民政府曾寄希望于英法控制的国联能维护国际法和国际正义,制止日本的侵略。而当前我国领导人多次提到要促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国际政治的多极化,实际上是不承认国际社会有所谓的“领导国家”。

不管相关国家是支持还是赞同,国际关系史家一般都认为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上曾存在两个全球性的领导国家,即英国和美国,同时还有一些国家觊觎甚至追求过世界领导地位,但没有成功。当前,美国被大多数国家认为是世界领导国家。

那么,世界领导国家的职责是什么?

什么样的国家能够成为世界领导国家?或者世界领导国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超强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硬实力),这是成为世界领导国家的首要条件。

2、崇高的威望(软实力),包括其制度、价值观和文化的吸引力以及外交政策的正当性,特别是外交政能是否兼顾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其他国家的利益。

3、领导世界的愿望和决心,这个国家的领导人、精英,乃至公众有没有承担起领导世界重任的愿望和决心,朝野能否达成共识。

4、领导世界的能力。领导世界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请,需要有源源不断的了解国际事务、具有理想主义的眼光、愿意做出奉献的人才来设计国际秩序,组建国际组织以及对国际事务进行管理。一个国家必须有发达的高等教育、强大的公民社会、开放而包容的文化环境来培养这样的人才,对国际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否则,笨拙的管理、糟糕的领导可能会给世界,甚至给自己带来灾难。

那么,美国什么时候具备了这四个条件?是如何获得世界领导地位的?

美国获得世界领导地位的历程

从建国直到当前的美国历史演进的过程,是美国崛起、获得和维护世界领导地位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自由的确立,就是从殖民地变成独立的共和国。

1607年英国在北美建立第一个后来一直存在的定居点,开启了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历程。到了18世纪上半期,美国一共建了13个殖民地。13个殖民地在1776年宣布独立成为13个自由、独立之邦。13个邦(州)通过协商于1789年成立联邦,标志着美利坚合众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开始出现。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了人民主权、共和制、立宪政府、联邦制等一系列建国原则,建立了保障公民自由的宪政民主制度。

18世纪晚期,世界其他国家都是君主国家,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在某种意义上是处在君主制的包围之中。一些欧洲人甚至嘲笑美国实施的共和制是一个落后、过时的制度,因为历史经验已经证明,无论希腊的民主,还是罗马的共和,都未能长存。只有君主制才能在美国这样一个相对广袤的土地上维持统一和长治久安。

但是,美国的国父们并不相信这一套,也不在意欧洲的嘲讽。在他们看来,共和试验不仅仅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整个人类。虽然身处世界的边缘地带(那个时候的世界中心是欧洲),但却是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受到启蒙思想熏陶的世界主义者,他们有着高远的理想,决心为人类进行“伟大的共和试验”。

联邦政府的建立不是通过武力和强制,而是通过谈判和协商,即通过“理性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既能对13州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又不侵犯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政府。这跟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建国道路大不一样。联邦的建立标志着自由在美国的确立,为美国的繁荣和兴盛奠定了基础。

第二个阶段:从自由到富有。

到19世纪90年代,在联邦政府成立百年之后,美国从一个弱小的、处于世界边缘的共和国,崛起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成为一个富有、先进的国家。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的经济实力已经把其他国家远远抛在后面,其GDP总量超过了英法德三国的总和,人均GDP也于1905年超过了英国。

美国何以经过100年的发展就成为经济实力最强大的国家?

有人说是因为美国发了战争财(特别是一战和二战),这是误解。美国早在卷入国际战争前(1898年的美西战争、一战和二战)就已经崛起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美国在这三场战争中也没有大发横财。美西战争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说,是得不偿失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语)。

一战中美国付出的代价是死亡士兵13万人,花费军费200亿美元。一战前期,美国与交战国,特别是协约国的贸易促进了美国经济的繁荣,但这不过是中立国的正当权利。美国在战后并没有要德国赔款,也没有向英法日那样瓜分德国在海外的殖民地(这与英法以及日本通过战争获得巨额赔款和大片领土截然不同)。

协约国在战争期间欠美国的约110亿美元的战债后来大多数不了了之,并没有得到偿还。美国更谈不上在二战期间发财(且不说美国的战争损失,战时美国向中英苏等40多个国家提供了约500亿美元的租借援助,这些援助多数是无偿的。另外,战后美国也没有从德国和日本索要赔款),只不过战争没有在美国本土进行使美国的损失较小而已。

有人说是因为美国运气好。俾斯麦就说,上帝特别眷顾傻瓜、醉汉和美国。美国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东西两大洋成为天然的安全屏障,特别是大西洋成为美国的护城河,使美国长期拥有和平的发展环境。但显然,单纯用地理位置和资源来解释美国的成功是片面的,世界有不少国家地理位置优越、资源丰富,但并没有发展成强盛的国家。

美国的成功有更深刻的原因,即美国的自由民主制度以及作为这一制度之基础的文化和观念。这一制度保障了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激发了个体的创造性,推动社会以和平、渐进的方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确保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美国的崛起不是国家“计划”或伟大领袖“规划”的结果,而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即一个从自由到富裕,从富裕到强大的过程。“美国梦”不是国家强大梦,而是个人成功梦。美国的历史经验促使我们思考,自由对富强究竟意味着什么?

如果一个国家不是通过给公民以自由、激发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富强,而是通过剥夺公民的权利实现崛起,这种崛起是不能够持久的。

历史上,那些通过建立强大的国家机器,通过剥夺公民个人的财富,限制公民个人的权利,迅速实现国家强大的国家,都是昙花一现。

20世纪人类历史提供了三个这样的例子,即日本、纳粹德国和苏联。相反,英国和美国却因为建立了保障个人权利的自由民主制度而保持了长期的繁盛,并先后成为世界领导国家。

第三个阶段:从富有到强大,即从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到世界领袖。

美国在19世纪90年代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后,一些人试图让美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麦金莱、马汉、西奥多·罗斯福等人主张美国效仿欧洲,获得海外殖民地,加入帝国俱乐部,成为英法德那样的世界强国。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美国发动美西战争,占领了菲律宾和波多黎各。但当时大多数美国人仍然不愿意参与欧洲的事务,更谈不上谋求世界领导地位,美国致力于巩固在西半球的霸权。

一战的爆发使美国的一些领导人看到了谋求世界地位的机会。一战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大战,给欧洲带来巨大的破坏,瓦解了欧洲四大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奥匈帝国和沙俄帝国),导致欧洲国际地位的下降。

一战也自然让世界人民质疑欧洲文明的“先进性”,并瓦解了欧洲主导的国际秩序。而美国并没有受到战争的破坏。在一战结束的时候,美国无论经济实力、军事实力,还是国际声望,都是空前的。

当时的美国总统威尔逊更是成为世界偶像,甚至被誉为“弥赛亚”:

在这一背景下,威尔逊认为美国取代欧洲、领导世界的机会来到了。威尔逊告诉美国人民:美国必须承担起领导世界的责任,美国不能做鸵鸟,要做雄鹰,只有美国有禀赋和能力来领导这个世界。世界各国也指望美国的领导,如果美国不去领导世界,说明美国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民族。

同时威尔逊还宣称,美国领导世界不是为了恢复欧洲的旧秩序,而是要建立国际新秩序,按照美国的价值观重构国际秩序,这一美国版的国际新秩序可以让人类摆脱几个世纪的战争和动荡,实现持久的和平,一战是“结束一切战争的战争”。

但是,威尔逊的说辞并没有打动美国人。美国国会没有批准凡尔赛和约,拒绝让美国加入威尔逊一手建立的、作为战后美国领导世界主要工具的国际联盟,实际上也就是拒绝了威尔逊孜孜以求的世界领导角色。在新上台的共和党政府和大多数美国人民心中,美国不会去做世界的政治领袖,美国只愿意做一个榜样,做一个道义上的领袖。这是美国第一次拒绝世界领导国家的角色。

第二次拒绝是经济大危机后。罗斯福拒绝欧洲国家提出的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经济危机的倡议,拒绝领导世界走出经济萧条,先后采取提高关税和货币贬值的政策,试图单纯依赖美国的国内市场,实现经济复苏。

30年代的经济危机持续时间之长、危害程度之深都是空前,甚至绝后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世界经济体系缺少领导国家。用经济史家查尔斯·金德尔伯格的话说,英国已经没有能力领导世界,只有美国有这个实力,但却对这一角色缺乏兴趣。

30年代后期,美国全面拥抱孤立主义,企图以孤立求安全,对欧亚发生的危机和战争不闻不问,对领导国际社会应对法西斯势力的扩张毫无兴趣。

30年代漫画:站着的是“山姆大叔”,“民主女神”跪在山姆大叔脚下祈求他不要干预欧洲的战争,既为了民主本身,也为了美国自己。地上写着”美国,民主的最后避难所“。漫画反映出30年代后期美国人的普遍心理。

那么,美国为什么会两次拒绝在很多国家看来令人艳羡、甚至在国力不济时也要孜孜追求的世界领导角色?这里有复杂的地理、制度和文化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很多美国人看来,领导世界的代价太大,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美国没有必要去追求这一地位。

直到二战快要结束的时候,美国朝野、两党才下决心在战后承担起领导世界、重建战后和平的重任。而此时不仅美国的实力举世无双(总体经济实力接近世界的一半,垄断着核武器,拥有最强大的海空军),而且美国也获得了巨大的国际声望,罗斯福成为公认的世界领袖。

用当时丘吉尔的话说,二战结束的时候,美国已经“站到了世界的顶峰”。战时大批欧洲科学家移居美国,美国高等教育获得迅速发展,代替欧洲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培养了越来越多了解非西方文化、熟悉国际事务的人才。美国长期积累的宪政实践,特别是新政的成功(新政使美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进一步合理化)使美国可以把管理国内社会的经验转化为管理国际事务的资源,根据美国的国内秩序来设计国际秩序。

总而言之,到二战结束的时候,美国已经具备了世界领导国家所需要的四个条件。美国领导人按照美国的价值观和国内政治经验,筹划建立了一系列战后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实现了国际秩序的“美国化”,这些国际组织也成为美国领导世界的主要制度工具。

第四个阶段:二战后美国对世界领导地位的维护。

但是,美国的世界领导地位很快遭遇到苏联的挑战,冷战爆发。冷战时期,美国主要通过两大战略来维护其世界领导地位,其结果是苏联的解体、冷战的终结。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世界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纵观二战后的历史可以发现,美国从其世界领导地位中获得了种种好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美国从世界领导地位获得的好处:

1、使美国获得了极大的安全,这种安全是美国与其他国家平起平坐或地位低于其他国家时难以获得的;

2、使美国可以获得世界各地的资源以促进经济繁荣和维持较高的生活水平;

3、增加了美国价值观、制度、文化和商品的吸引力;

4、享受领导地位带来的荣耀。

美国的军费开支长期以来占其GDP的4%左右,远远高出其主要盟国军费开支在GDP中的比重,而且美国军费开支一半以上是为了保护盟友的安全,这从上图中1995年美国军费开支的构成可以看出来。这种情况在美国经济繁荣时还可以被民众所容忍,一旦美国经济不景气,这一负担就会受到质疑。最近特朗普要求北约盟国以及韩国和日本增加军费就是证明。

美国获得和维护世界领导地位的历程至少可以留给我们如下启示:

1、美国在谋求世界领导地位时不仅具有其他国家无与伦比的硬实力,而且还有强大的道义影响力和国际声望;

2、决心追求世界领导地位是美国社会长期辩论达成共识的结果,而不是来自少数精英的抱负,更不是源于某个领导人的宏图大志;

3、美国的领导地位受到既有大国的欢迎,至少是认可。美国是在英国无力领导世界时从英国手中接过领导世界的权杖,不仅中英法三国愿意接受美国的领导,即使在二战中崛起的苏联最初也大体上认可美国的领导地位,愿意加入战后美国领导建立的国际组织;

4、国际秩序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而是基于国内的政治文化和经验,美国建立的战后国际秩序主要源于其宪政文化和国内治理模式;

5、美国既享受了世界领导地位带来的好处,也为维持这一地位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任何追求世界领导地位的国家都应该权衡代价和收益之间的关系。

最后,需要思考的是:

中国是否应该追求世界领导地位,特别是我们能否承受领导世界带来的的责任与负担?由谁来承受这一负担?中国目前是否具有领导世界所需要的实力、威望和能力?质言之,中国领导人和民众是否已经明白,领导世界对中国来说意味着什么。(作者:王立新: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美国耶鲁大学富布赖特访问学者、中国美国史研究会副理事长)

以上内容为转载内容,用于投资者教育非商业用途,图片或文字与本公司立场无关,如认为涉及内容侵权,请联系本公司进行删除。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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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