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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公司发现某些不法个人冒充公司营销人员向投资者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以保证投资收益回报等方式吸引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金融相关业务,以骗取服务费或投资理财款,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及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对我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对此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未开展期货、外汇、原油、贵金属等投资业务。如投资者收到假借我公司名义推广上述业务的电话、微信等,请投资者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公司对外统一使用公司财户收取服务费用,且严禁营销人员以私人账户收款,如有疑问可拨打总部电话0351-5665501、 4001066887进行核实。

3、郑重警告正在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销售及其他活动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立即停止此类非法行为。对于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诉诸法律的权利。

4、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引起的一切行为后果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区分。

请各位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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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22

关于变更我司服务监督受理电话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我司服务监督电话自2018年12月24日起进行变更,统一使用 0351-5665501,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24

慧研智投 慧研智投资讯 资讯动态 崔天凯大使:中美永远不可能成为一样的国家
崔天凯大使:中美永远不可能成为一样的国家
2019-01-28 09:04
作者: 博览资讯
来源: 博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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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览财经特稿】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网站1月26日消息,1月18日,崔天凯大使在亚特兰大卡特中心出席中美建交40周年国际研讨会期间,接受中美聚焦网主持人周柳建成(James Chau)的采访,就中美关系、中国发展等广泛议题发表看法。

主持人提问称,中美两国在一些方面差异很大,比如语言、文化、历史、治理体系等等。您是否认为,将来有那么一天美国会说,“现在第二大经济体同我们的差距已经不大了,我们可以腾挪出一些空间,让两国共同领导世界。”您认为这是否可能?

崔天凯表示,中国人民有权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这一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无论其他人高兴与否,中国将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人民将继续为实现更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同时,中国发展不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恰恰相反,中国发展将为全球经济增长、世界和平稳定做出更大贡献。举例说,从2019年开始,中国将成为联合国会费和维和费用第二大出资国,虽然美国仍是最大出资国,但中国的出资额还在增加,我们将承担更多国际责任。

同时,我认为中美两国永远不可能成为一样的国家。为什么世界上所有国家都要一样?那样的世界将极其乏味无趣。我们要尊重并充分利用世界多样性。中国文化独特、历史悠久,语言也与众不同,正因如此才对众多美国人有吸引力。当然对很多中国人来说,美国也很令人向往。这样才能推动两国人民加深相互了解,并因此带动两国建立更强劲的友好关系,对所有人都有利。

采访实录中译文如下:

记者:中美建交是中美两国做出的重大决定,改变了整个世界,融合了全球10多亿人的利益。40年后的今天,您认为两国和两国人民是否实现了当初设想的成就?

崔大使:答案很清楚,是的。世界和中美两国都在向着好的一面变化,都从中美建交40年中获益良多。回顾历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冷战期间,亚洲发生过两场热战,但从中美两国重新向对方打开大门,基辛格博士和尼克松总统相继访华,特别是中美关系正常化后,亚太地区总体保持了和平稳定。虽然现在该地区仍存在一些热点问题,如朝鲜半岛核问题等,但都得到了有效管控,我们也正携手努力继续加以妥善处理。从经济层面看,现在的亚太地区与40年前相比也已大不相同,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坦率讲,中美两国都为此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们感谢包括卡特总统和邓小平先生在内的老一辈领导人,他们以非凡的勇气和远见做出了历史性的决定。

记者:1979年过了元旦几周后,邓小平先生访美。他站在白宫南草坪上说:天下还不太平,和平依然面临威胁,引发战争的因素也在显著增加。但1979年以后没有发生过世界大战,没有一名美国士兵死于东亚战场。您是否认为中美关系对和平作出直接贡献。

崔大使:当然是的,特别是在亚太地区。40年前很难想象亚太地区能实现整体和平与稳定,如今却已是现实。但有时人们轻易地忘记了和平的来之不易,视此为理所当然。

记者:当年邓小平访美时,参访了约翰逊航天中心,体验了登月车和航天模拟器。那时中国大多数人还生活在贫困中。而不久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探索月球背面的国家。随着技术进步,随着创新成为当代中国的一部分,您认为中国如何才能更好将科技创新造福于人类?

崔大使:造福人类是中国发展科技的目的所在。我们的目标是为中国人民带来更美好的生活,同时也愿为整个人类的进步包括在科技领域的进步做出更多贡献。事实上在科技领域,美国仍是世界上最领先的国家,中国还需向美国和其他国家学习。我们想要的不是取代其他国家,而是通过合作更多造福人类。

记者:但很多人非常关注这些创新,他们看到月球背面的照片,就认为这是一种威胁,的确很多人如此。他们会说,这种科技正被中国用于做强自身,而非让人民获益。您生于中国、代表中国,您认为如何才能让世界了解真实的中国,而非有些人印象中的中国?

崔大使:14亿中国人民,包括中国科学家们在内,正在为实现国家现代化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不懈努力。中国没有人打算入侵其他国家,或在别国搞所谓政权更迭、将我们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中国没有这样的计划,不会有人做这样的事。

记者:所以,他们是否出于内心恐惧而预设中国可能正在策划做这些事?

崔大使:回顾半个世纪以来或二战结束后的历史,会清楚地看到其中大部分时期,哪些国家侵略了别国,哪些国家满世界搞政权更迭,哪些国家全心全意谋和平、求发展。我认为事实是非常清楚的。

记者:对世界来说,1978年底至1979年初这段时间具有里程碑意义,尽管很多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1979年1月1日,两个伟大国家决定成为真正的朋友,面向未来携手合作。在此几周前,邓小平先生在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进程,深刻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近期,您曾表示中美建交和改革开放这两大进程紧密关联,中国国内政策的变化同时意味着对外部世界的开放,包括外交政策的变化。中国是否有可以与其他国家分享的经验?

崔大使:实际上,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复出,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中国开始了历史性的改革进程。中国重新评估国际形势,得出世界大战在较长时间内打不起来的结论。因此,中国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这就是我们实施改革开放的初衷。我们知道这一目标无法在孤立中实现,中国必须要同周边国家和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大国建立更强劲、紧密的关系。

再看看邓小平先生那几个月的外交日程,他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开放启动前夕,访问了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周边国家。同时,中美建交谈判也在进行。中美建交公报就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两天前发表的。此后不久,也就是1979年1月下旬,邓小平对美国进行了为期9天的访问,时间之长超乎寻常。这次访问取得了丰硕成果,具有历史意义。

如果中国有所谓“大战略”,那么这一“大战略”就是开启现代化进程,聚精会神搞经济建设,促进世界和平稳定,并同美国等国家发展新的关系

记者:您提到邓小平先生九天访美之行。今天上午我见到卡特总统,他说当年向邓发出访美邀请后,24小时之内就得到了肯定答复。我认为他想说的是,这表明当时邓果断作出决定访问美国。我知道您还记得,邓小平先生访问了约翰逊航天中心和白宫,在得克萨斯州戴上了牛仔帽。他的访问引发巨大关注,因为他是美国人在本国见到的第一位中国领导人。您当时在上海还是个普通人,您怎么看邓小平访美之行对当时中国年轻人的影响?

崔大使:影响很大。其中一点,就是为当时的中国年轻人提供了新机遇,包括有机会赴美学习、工作等。每次我见到卡特总统,他都会给我们讲述那段故事,他当年半夜接到正在访问北京的科学顾问打来的电话,得知邓小平想派中国学生来美留学,卡当即表示非常欢迎。这是老一辈领导人当时做出的决定之一,我个人也从中受益,使我数年之后有机会来到美国攻读研究生。如果没有邓小平访美,如果没有他与卡特总统共同决定为中美留学生打开大门,我当时不会有机会来美学习。

记者:您的职业生涯起步很好,曾就职于联合国,代表中国同国际社会打交道。请问全球化对您意味着什么?

崔大使:我认为,全球化已成为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当今世界,由于科技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无论身在美国、中国还是非洲,都能随时交流。信息流动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频密和强劲。人员、货物、服务流通等等,几乎一切要素都在全球化,这主要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并归功于科技进步和发展。我们无法扭转全球化的趋势,但同时也要认真研究如何实现全球化红利的公平分享,如何推动包容、开放和互惠的全球化进程。我认为这才是国际社会过去几年真正面临的挑战。

记者:小额信贷的先驱——默罕默德?尤努斯谈到,中国发展借鉴了传统大国成功的一面,但不想重复他们失败的一面,即贫富差距巨大导致的社会不公。这些问题解决之道何在,中方有何见解?我之所以向中方提问,是因为中国找到了有效脱贫的办法。既然中国能使数亿人脱贫,那同样的方法在别的地方也能奏效。在我们进入下一个发展阶段时,中国有什么办法解决由贫穷、失业、失学等问题引发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怎么解决社会差距问题?

崔大使:我认为,确保人民能获得机会至关重要。贫穷人家的孩子如果能接受良好教育,就能改变人生从而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当然对于那些弱势群体,比如残疾人和老年人,我们特别是政府的责任是照顾好他们,要采取措施妥为顾及他们的需求,这样全球化和技术进步的红利才能得到更公平地分享。

记者:您提到技术进步及人类社会对技术的依赖,还有技术如何推动了新型全球化。您还谈到邓小平先生提出要实事求是。那么,技术快速发展,“假新闻”层出不穷,信息迅速传播且难以得到有效管控,这些是否令真相变得复杂难辨?

崔大使:是的。在信息化时代,要学会负责任地行事,因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接收和发送信息并以此影响他人。社会上时不时会出现一些“假新闻”,让人难辨真伪。对此,政府、相关机构及整个社会要制定出规则、或称之为“行为准则”,对信息化时代人们的行为方式作出规范,促其负责任地行事。

记者:以体面和令人尊重的方式行事。我想回到中美关系的话题,刚才我们谈到了中美关系,然后就切换到了全球议题。卡特总统曾称赞中美有力地维护了世界和平、促进了世界经济增长与繁荣,同时也认为两国关系到了危险境地,如果任由误解误判延续,两国可能会走向“新冷战”。您同意这种说法吗?

崔大使:我想,确有一些人有意在中美之间挑动“新冷战”,我们对此要保持警惕。同时,中美之间的共同利益显然也非常广泛。如果我们能真正聚焦两国间巨大的共同利益和相互需求,怎么作选择就非常清楚了,那就是要合作而不是搞“新冷战”。

记者:去年中美关系一项重要议题是“贸易战”。我不想只谈“贸易战”本身,因为这只是一个片段,我更想探讨背后反映出来的思维。您是否认为“贸易战”会永久改变40年发展起来的中美关系?中国是否会寻求其他合作伙伴或扩大现有的伙伴关系群?

崔大使:中美是世界最大的两个经济体,打“贸易战”只会两败俱伤,并殃及世界。“贸易战”的影响已经在两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有所显现,这就是为什么各界对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而无解决方案存在普遍担忧。我们需要加快工作节奏,尽快通过磋商找到务实、有效和互利的解决方案。当然,解决了现有的问题,新的问题还会出现,但我们始终本着相互尊重、互利互惠的精神处理相关问题。

记者:您是一位资深的高级外交官,非常有见地,也有创造性,您走遍世界,接触到各种不同观点。您希望美国人能了解中国和中国人民的哪些方面?

崔大使:我希望美国人民能更好地了解真实的中国,而不是某些美国媒体报道中、或一些所谓战略家笔下的中国,那不是真实的中国。老实说,一些人试图“妖魔化”中国,他们描绘的和强加给美国人民的“中国形象”不符合实际。我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要加深两国间的相互理解。

记者:如果有人想认识中国,认真了解中国的发展历程,您建议他们如何做?首先做什么?

崔大使:有许多好书可以读。如果他们对历史感兴趣,可以先读读中国历史,肯定会有助益。当然,如果他们能亲身到中国走一走,看一看,效果会更好。我始终相信“眼见为实”,想要了解中国,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亲自去中国,看看中国人每天在做什么、有何愿望,中国的发展目标是什么?这并不难,只需观察在中国发生的事,与中国人交谈,听听他们说什么,看看正在发生的“中国故事”,相信很多误解就会消失。

记者:中美两国在一些方面差异很大,比如语言、文化、历史、治理体系等等。您是否认为,将来有那么一天美国会说,“现在第二大经济体同我们的差距已经不大了,我们可以腾挪出一些空间,让两国共同领导世界。”您认为这是否可能?

崔大使:中国人民有权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这一权利是不可剥夺的。无论其他人高兴与否,中国将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人民将继续为实现更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同时,中国发展不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恰恰相反,中国发展将为全球经济增长、世界和平稳定做出更大贡献。举例说,从2019年开始,中国将成为联合国会费和维和费用第二大出资国,虽然美国仍是最大出资国,但中国的出资额还在增加,我们将承担更多国际责任。

同时,我认为中美两国永远不可能成为一样的国家。为什么世界上所有国家都要一样?那样的世界将极其乏味无趣。我们要尊重并充分利用世界多样性。中国文化独特、历史悠久,语言也与众不同,正因如此才对众多美国人有吸引力。当然对很多中国人来说,美国也很令人向往。这样才能推动两国人民加深相互了解,并因此带动两国建立更强劲的友好关系,对所有人都有利。

记者:在结束我们的对话前,我想把话题拉回到中美关系的两位“设计师”上。您曾多次讲人们不应忽视中美建交的“初心”,中美建交是为了促进世界和平,中美关系发展在相当程度上确实也直接促成了世界和平。谷歌上能搜索到邓小平先生和卡特总统握手、拥抱等相关照片。昨天您也听到卡特总统说“中美关系及两国人民应在相互尊重甚至“友爱”的基础上构建一种新的伙伴关系。这有可能吗?

崔大使:绝大多数时候,国际关系是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中美关系也是如此。当然,如果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民能彼此友爱,那非常好,但我们不能指望所有人都会这样做。对于中美这两个伟大国家来说,双方要不断扩大共同利益,并将双边关系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之上。

记者:崔天凯大使,非常感谢!

  崔大使:谢谢!很高兴接受你的采访。(来源:观察者网综合自中美聚焦网,责编: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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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号 慧研合规〔2024〕0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16日
修订历史
修订时间 文号 效力状态
2018年2月 / 已修订
2019年12月 民众合规〔2019〕07号 已修订
2021年11月 民众合规〔2021〕07号 已修订
2022年11月 民众合规〔2022〕11号 已修订
2023年8月 慧研合规〔2023〕04号 已修订
2024年5月 慧研合规〔2024〕01号 现行有效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慧研合规〔2024〕01号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过程中,应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金融产品或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管。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三条 为确保本办法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职责、相互协同、相互制约,共同做好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合规风控中心为公司指定适当性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与工作指引,履行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应当对在服务期的投资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有效规避风险。

第六条 运营管理中心市场部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七条 运营管理中心IT部负责完善CRM系统、签约平台等信息系统,满足客户适当性管理信息录入、评估、存档、比对等方面的技术需求。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作为金融产品销售或服务的主体,负责所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了解投资者

第一节 投资者信息采集

第九条 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以下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二节 区分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

第十条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十二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三条 公司要求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二)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本人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经核验属实的,公司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十四条 专业投资者以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公司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见附件四《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申请书》),公司应当及时将其变更为普通投资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五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专业投资者申请书,确认自主承担产生的风险和后果(见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申请书》);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者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一年以上投资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自然人投资者提供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近三年收入证明或一年以上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公司完成申请材料核验后还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符合普通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应当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并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不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也应当书面告知其审查结果和理由(见附件三《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书》)。

现场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受理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对审查结果告知及警示过程应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节 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投资者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见附件五《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方法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进行填写或确认。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八条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和C5激进型。

第十九条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经评估为C1保守型与C2谨慎型的投资者与我司产品和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匹配。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前必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问卷的形式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见附件六《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将以电子方式记载、留存。投资者采用互联网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首次(重新)评估结果通过系统对话框方式提示投资者确认知晓。

第二十一条 重新评估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告知投资者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或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交由投资者确认。

第四章 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及匹配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产品或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R1低风险型、R2中低风险型、R3中风险型、R4中高风险型、R5高风险型。对应标准如下:

(一)C1级投资者匹配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二)C2级投资者匹配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三)C3级投资者匹配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四)C4级投资者匹配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五)C5级投资者匹配R5、R4、R3、R2、R1级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见附件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公司就股票类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型。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投资者可以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市场、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准入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未满18周岁及超过75周岁的普通投资者无法购买及享受我司产品和服务。

第五章 适当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分析判断的其他信息。披露的信息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存在重大遗漏,不得欺诈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九条 公司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主要风险以及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特别风险,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

第三十条 公司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见附件一《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时,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提示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明确产品或服务适合的对象。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提供适当的金融服务,并将适当性评估结果提交投资者确认。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资者,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分支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与C2的普通投资者,我司向其释明风险等级不匹配后仍主动要求购买我司产品与服务的,我司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见附件八《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经警示确认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投资者本人需进行双录(见附件九《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双录问卷》)。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公司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不匹配但仍坚持购买的,应当与投资者签署适当性评估及投资者确认书及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

第三十七条 在向普通投资者提供以下类型服务时,应当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留痕:

(一)普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告知其对不同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二)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或服务,应告知其特别的风险事项;

(三)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告知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因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适当性匹配意见;

(四)投资者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发生变化,告知其具体情况、调整后的风险承受能力、服务风险评级和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不低于上一年度末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总数(含购买或者接受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10%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

(二)受访人是否按规定填写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等并按要求签署;

(三)受访人是否已知晓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以及相关风险警示;

(四)受访人是否已知晓所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业务规则;

(五)受访人是否已知晓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风险等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六)受访人是否知晓承担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投资损失;

(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十条 各分支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培训机制,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产品信息,产品逻辑,确保各分支机构一线营销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正确执行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内容。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或服务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合规风控中心应当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对违反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投资者信息完善、服务提供、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四条 从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公司关于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妥善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引起的投资者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七条 适当性自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人员培训及考核、投资者投诉纠纷处理、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防止该等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被不当利用。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公司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公司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修订及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纲领性制度,其他业务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和监管的具体业务规定进行具体业务的适当性制度制定。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

1、您的主要收入来源是:
A. 出租、出售房地产等非金融性资产收入 4
B. 生产经营所得 2
C. 工资、劳务报酬 1
D. 无固定收入 0
E. 利息、股息、转让证券等金融性资产收入 3
2、最近您家庭预计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占家庭现有总资产(不含自住、自用房产及汽车等固定资产)的比例是:
A. 30%-50% 3
B. 50%-70% 2
C. 10%-30% 4
D. 10%以下 5
E. 70%以上 1
3、您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如有,其性质是:
A. 没有 4
B. 有,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定额债务 3
C. 有,亲朋之间借款 1
D. 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 2
4、您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数额(包括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为:
A.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B. 300万-1000万元(不含)人民币 3
C. 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1
D. 50万-300万元(不含)人民币 2
5、以下描述中何种符合您的实际情况:
A. 已取得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1
B. 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CPA)或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CFA)中的一项及以上 1
C. 我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描述 0
D. 现在或此前曾从事金融、经济或财会等与金融产品投资相关的工作超过两年 1
6、您的投资经验可以被概括为:
A. 非常丰富:我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期权、期货或创业板等高风险产品的交易 4
B. 丰富:我是一位有经验的投资者,参与过股票、基金等产品的交易,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 3
C. 一般: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购买过基金、保险等理财产品,但还需要进一步的指导 2
D. 有限:除银行活期账户和定期存款外,我基本没有其他投资经验 1
7、如果您曾经从事过金融产品投资,在交易较为活跃的月份,平均月交易额大概是多少:
A. 100万元以上 4
B. 10万元-30万元 2
C. 10万元以内 1
D. 从未投资过金融产品 0
E. 30万元-100万元 3
(请注意您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与前述选题逻辑相匹配。)
(如6题选择A/B/C,那么第7题就不能选择D)
8、您用于证券投资的大部分资金不会用作其它用途的时间段为:
A. 长期——5年以上 3
B. 中期——1到5年 2
C. 短期——0到1年 1
9、您打算重点投资于哪些种类的投资品种?(本题可多选)
A. 复杂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B. 股票、混合型基金、偏股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2
C. 其他产品 4
D. 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1
E. 期货、期权、融资融券 3
(注:本题可多选,但评分以其中最高分值选项为准。)
10、当您进行投资时,您的期望收益是:
A. 产生较多的收益,可以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2
B. 实现资产大幅增长,愿意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 3
C. 产生一定的收益,可以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1
D. 尽可能保证本金安全,不在乎收益率比较低 0
11、您认为自己能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是多少?
A. 超过50% 3
B. 30%-50% 2
C. 10%-30% 1
D. 10%以内 0
12、您打算将自己的投资回报主要用于:
A. 改善生活 5
B. 本人养老或医疗 2
C. 履行扶养、抚养或赡养义务 3
D. 个体生产经营或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行为 4
E. 偿付债务 1
13、今后五年时间内,您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等需负法定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人数为:
A. 1-2人 3
B. 3-4人 2
C. 5人以上 1
提示:如您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我司工作人员,我司将为您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分值核算逻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A 4 3 4 4 1 4 4 3 4 2 3 5 3
B 2 2 3 3 1 3 2 2 2 3 2 2 2
C 1 4 1 1 0 2 1 1 4 1 1 3 1
D 0 5 2 2 1 1 0 1 0 0 0 4
E 3 1 3 3 1
分值区间
分值区间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得分下限 8 15 24 33 40
得分上限 14 23 32 39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