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览财经特稿】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启动引渡孟晚舟到美国的法律程序后,孟晚舟日前在温哥华法院提出对加拿大政府的诉讼。几天后,根据美国媒体报道,华为准备在美国提出对美国政府的诉讼。
华为7日上午10点在深圳总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在7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华为起诉美国政府一事,发言人陆慷表态“企业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是完全正当的,也完全可以理解。”
3月8日上午10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就“中国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谈及华为事件,王毅表示,此事是蓄意的政治打压,中方支持相关企业和个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一边说,王毅一边举起了拳头。
一段时间来,美国政府在国际上四处渲染所谓“华为威胁”,甚至强迫其他国家“站队”。但围堵华为的“联盟”,正日益显现裂痕。现在,华为反击了。
华为起诉美国政府“违宪”
华为起诉美国政府,针对的是美国“2019年度国防授权法”(NDAA)第889条。该条款规定,禁止美国政府机关及其承包商向华为等中国公司购买设备或服务。
在去年8月、该法案由美国总统特朗普签字生效时,华为就曾在给路透社的一份声明中称:“华为支持美国政府改善其安全措施,但这种在国防授权法案上随意的增加是无效的、误导的、违反宪法的。”
可见华为的这次起诉来得并不突然,8个月前那一纸声明,似乎已为今天的诉讼埋下伏笔。
而《纽约时报》3月5日时曾援引两名知情人士的消息报道称,华为正准备起诉美国政府。两天后,华为拿起法律武器,诉讼依据也与之前报道中的预测相符。
“(NDAA第889条)是对美国立法程序的滥用,剥夺了华为走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有悖于三权分立原则,背离了美国的法律宗旨,违背了宪法制定者的初衷。”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说。
基于此,华为希望法院判定NDAA中针对华为的限制措施违反宪法,同时颁发永久性禁令,禁止实施该限制措施。华为指出,美国政府一直竭力诋毁华为、影响公众舆论,却从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安全指控。不仅如此,美国政府还攻击华为的服务器,窃取邮件和源代码。
在新闻发布会上,华为多次强调,自己“竭尽所能”、“没有机会辩护”、“别无选择”、“只能在法庭上挑战这一法律”。“采取法律行动是我们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选择。”郭平说,“我们希望,法院能做出对华为以及美国人民都有益的正确决定。”
告赢美国政府有先例
华为并不是起诉美国政府的第一个“吃螃蟹者”。虽然起诉美国政府并取得胜利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也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查阅资料看到,近年来以下这些中美企业就曾以法律为武器,成功捍卫了自身合法权益。
涉事公司:罗尔斯公司(中国三一集团)
起诉对象:奥巴马和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
时间: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7月15日
结果:胜诉、全面和解
这是一个载入史册的经典案例:中国公司首次发起类似起诉并获得胜利。2012年3月,中国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收购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座风力发电厂项目,但在同年9月被奥巴马政府和隶属于美国财政部的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阻止。
在向美国政府索赔无果之后,罗尔斯公司于当年10月1日将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告上法庭。经过近两年的审理,法院最终判定罗尔斯公司胜诉,美国政府随后与罗尔斯公司及其律师团队展开协商,并最终达成和解。
虽然该判决下达时,交易受阻的最终结果已无法改变,但此案无疑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提供了先例。美国财政部负责国际事务的前助理部长克莱·洛厄里曾以此案为例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的审查程序不够透明,此案将促使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和外国投资者就政府在国家安全方面的疑虑进行更公开、更深入的讨论。
涉事公司:微软公司
起诉对象:美国司法部及司法部长
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7月14日
结果:胜诉
2016年4月,微软公司起诉美国政府,要求修改对政府调取用户信息行为保密的法律规定,因为在此前一年多时间里,美国一些地方法院要求微软公司提供其用户邮件等数据,微软也答应了要求,但法院下达过多的“封口令”,让微软对此事保密,引起了微软的不满。
微软的诉求是,美国司法部在使用“封口令”时应有所节制,如果司法部不作为,美国国会应对《电子通信隐私法》进行修改,以实行合理的规定。
法院判决微软胜诉,称如果数据不是储存在美国,微软不被强制要求提供该用户邮件数据。
涉事公司:“推特”公司
起诉对象:美国国土安全部
时间:2017年4月6日至7日
结果:政府撤回命令,“推特”撤诉
2017年3月,美国国土安全部下辖的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对“推特”公司下发了的行政召见令,要求“推特”公司提供一个账号的用户信息,因为该账号曾发布批评政府移民政策和国土安全部的内容。
4月6日,“推特”公司对美国国土安全部及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发起诉讼,要求法院阻止这一“非法滥用专用调查工具”的行为。
不过1天后,“推特”公司便撤回了诉讼,该公司的律师称,政府已撤回此前的要求,命令“不再有任何效力或作用”。
在这些案例中,涉事公司均据理力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推特”很快撤诉,但也达到了既有目的。
外媒:华为诉美国政府“将是一场苦战”
不过,针对华为此次起诉美国政府事件,包括《纽约时报》和BBC等在内的外国媒体,都不约而同地拿出另一件案子作类比:俄罗斯网络安全公司卡巴斯基起诉美国政府案。
2017年9月,美国国土安全部以担心俄罗斯政府实施干预为由颁布禁令,要求联邦机构从电脑上移除卡巴斯基软件产品。随后,美国国会将禁令写入预算法案。12月,卡巴斯基实验室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称美国国土安全部在颁布上述禁令前并未切实给予该公司辩护的机会,剥夺了该公司的正当程序权利。
卡巴斯基的诉讼最终被驳回,美国法院认为禁止使用卡巴斯基产品是一项“预防性而非惩罚性”的措施。
芝加哥约翰·马歇尔法学院教授史蒂文·施温对路透社记者称,美国得州法院在审理华为诉讼时不会受卡巴斯基一案裁决的约束,但可能采用其推理,因为两案有相似之处。
但路透社引述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的观点称,这两起诉讼在证据和范围上都不同,华为的诉讼有“充分的理据”。
乔治华盛顿大学美国宪法教授乔纳森·特利接受BBC采访时也认为,“华为的指控有合理的法理依据,不是一个激进的指控。”
特利曾在2003年以“褫夺公权”为辩护理由赢下一场备受关注的官司,成功推翻了美国国会关于子女探视权的摩根法案。
而有分析指出,美国此次针对华为的做法是未经过审讯、就对某个特定机构施行惩罚,同样涉嫌“褫夺公权”,违反美国宪法。
特利表示,“华为在法案中被单挑出来,可指控这项法案构成立法惩罚,这是毫无疑问的。”
不过,“这场诉讼将是一场苦战。”路透社总结说。
中国学者:这起诉讼或成美国司法的一块“试金石”
从三一集团诉美国政府案历时近两年才最终宣判来看,华为宣布的“反击”无疑也将是一场硬仗。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看来,“华为起诉美国政府是一次很好的维权”。“无论是三一重工还是华为,都是全球性企业。这些企业具备很强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在认为自己遭受不公正对待时,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包括美国,它们都会诉诸法律,通过法律手段赢得世界的尊重和公平对待。”
张燕生表示,这起诉讼意味着中国企业已经能够成熟得运用市场手段、法制手段、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手段来为自己维权。
而对于美国来说,这起诉讼也将成为一块检验其司法公正性的“试金石”:“全世界都在看着,一旦判决不公正,就可能会让其他国家对美国所谓‘司法公正’失去信心。”“美国愿意付出这个永远无法抹杀的记录和代价吗?”张燕生说。
孟晚舟和华为“亮剑”背后的思维
历来低调的华为今年开始对外展开攻势,年初以来创始人任正非接受数家外国媒体采访,否认华为替中国政府从事间谍活动,并表示在任何情况下绝对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他国的行为。在巴塞罗那世界移动通讯大会期间,华为轮值主席郭平在《金融时报》发表文章指出,美国打压华为的主要动机有二:一是怕华为占领市场后,美国自己无法通过华为系统进行监控和情报搜集,二是怕美国在5G领域落后。
但起诉加拿大政府和美国政府标志着一种更具有攻击性的姿态,孟晚舟和华为的“攻势”战略对于他们的案情是否有益?这有点悬,不同的法律专家有不同的看法。
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启动孟晚舟引渡法律程序后,孟的律师大卫?马丁发表声明:“即使面对美国带有政治性质的指控,并且美国总统多次声明,如果他认为这将有助于美国与中国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他将干预孟女士的案件,我们很失望(加拿大)司法部长仍然决定授权进行引渡程序。另外令我们关切的是,被指控为美国境内犯罪的行为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如果在这样情况下,司法部仍然决定授权进行引渡法律程序,这公然冒犯了双重犯罪的基本引渡原则,我们的委托人认为,她从未有任何不法行为,美国的起诉和引渡是对法律程序的滥用。”
基于孟晚舟律师的声明,可以想见在抗辩引渡程序时,她的法律代表在法庭的两个论点将是:引渡的政治动机,以及缺乏在美加都构成犯罪的行为。
加拿大《引渡法》里的一大例外,就是排除由于政治考量而申请的引渡。尽管特朗普的贸易谈判团队和司法部门一再强调司法程序与贸易谈判无关,但一般早已预料,孟晚舟的律师将会针对特朗普的“失言”大做文章。
另外一个攻击的要点是,美加引渡条约中规定的引渡必要前提条件之一是,所指控的行为如果在加拿大发生的话,必须也构成违法。美国政府在纽约布鲁克林对华为、关联公司华为美国和天通、以及孟晚舟提出13项刑事指控,包括违反伊朗制裁、金融欺诈和共谋犯罪。
孟晚舟律师声明所提到的“缺乏双重犯罪”应该指的是,加拿大对伊朗的禁令与美国的伊朗禁令并不完全重叠,因此会主张,所谓的违反美国伊朗禁令的指控,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但我认为,根据孟晚舟温哥华保释听证会上所引用的检方文件,美国检方应该会主张引渡的基础是银行欺诈罪。美国联邦法18章第1344条《银行欺诈法》规定,任何“诈骗金融机构”的企图,或通过虚假或欺诈性的借口、陈述或承诺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都将受到刑事处分。加拿大《刑事法》第380章也有类似关于银行欺诈的刑事责任条款。
而孟晚舟对加拿大政府在拘捕过程中的行为提起诉讼,关键词是“法律程序”。美国和加拿大的司法体系,由于顾及执法程序的不公平可能造成实施正义的障碍,对于被告和被拘捕方的权利,还有取证的过程,都有明确的规定。从战略上来说,渥太华大学法律教授克雷格?福斯在接受《彭博新闻》采访时表示,孟的做法“可能是为了提高加拿大政府的利害攸关度,可以称之为‘法律战’的一种形式。”
加拿大联邦隐私专员办公室在名为《机场和边境的隐私》的公开文件中指出,在边境管制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官员有广泛的权力阻止和搜查人们,检查他们的行李和其他财产,包括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设备。这些活动是在加拿大海关法的授权下进行的,不需要搜查令。
这个文件也指出,加拿大法院普遍认为,人们降低了对边境点隐私的期望,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隐私权和其他特许权继续适用,受到国家主权、移民控制、税收和公共安全等国家要务的限制。然而孟晚舟在过境温哥华机场时,并没有入境的打算,加拿大政府是否有正当的“国家主权、移民控制、税收和公共安全”考虑而对她实行搜查?这应该会成为法庭上辩论的因素之一。
不论如何,孟晚舟团队一方面可能要在引渡听证过程中采取拖延战术,另一方面也会为长期抗战布局。温哥华的刑事律师凯拉?李在接受《温哥华星报》采访时说,虽然孟晚舟起诉加拿大政府的诉讼本身有前例支持,但即使孟晚舟胜诉,最多也只能拿到几千美元的补偿。所以这起诉讼的可能动机不是经济赔偿,而是借宪法维权,对加拿大的引渡程序产生影响,包括加拿大司法部长是否最终批准引渡请求。即使孟最终被遣送到美国,面对美国法庭的陪审团,如果能显示她在加拿大的权利遭到侵犯的裁决,对她的案件可能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华为的法律和公关战略
华为对美国政府的起诉可以扭转两个刑事案的走向,或是遏制美国政府对华为的打压吗?
美国司法部起诉华为有两块:一方面在纽约布鲁克林指控华为和孟晚舟违反伊朗制裁而进行金融欺诈行为;另一方面在华盛顿西区法院提出10项指控,认为华为从T-Mobile窃取商业机密。
从理论来说,华为起诉美国政府《国防授权法》违宪,影射“政治迫害”,并不能直接为23项控诉脱罪。针对这些指控,政治因素不是很好的辩护理由,因为政治迫害与被告的核心并不直接相关。事实上,如果每个被告都用政治迫害作为挡箭牌,我们的街上会多出很多杀人犯、逃犯。
针对刑事控诉案,华为反击的动机应该是作为整体形象布局的一部分,对美国政府片面的“华为威胁论”发起正面出击。这在庭审阶段,可能对陪审团的成见进行预防性改造,对案件的辩护起到间接作用。但针对美国政府对它的围堵,华为的策略是否能改变美国政府的行为?这可能非常困难。
首先,华为的案例似乎踏着俄罗斯网络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实验室的轨迹:美国认为卡巴斯基的软件可能是俄国收集情报的工具,卡巴斯基否认这些指控,然而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17年9月指示联邦机构在政府系统中剔除卡巴斯基的产品,随后美国国会也立法禁用。
卡巴斯基对美国政府提出两个诉讼,主张禁令违宪侵权,但初级法庭驳回这些诉讼,裁定国会法案乃是出于保护政府计算机网络免受俄罗斯入侵的正当考虑,随后上诉法院维持了这项裁决,认可禁止卡巴斯基是一种“预防性的,而不是惩罚性的”措施。
姑且不论华为在德州对美国政府起诉的胜算可能性,如果观察目前在美国国会关于中国各种问题听证会的高频率出现,不认为单凭在法庭上对美国政府“亮剑”会改变美国政府的想法或作为。
在强势出击的同时,华为也采取大面积的公关“魅力攻势”,包括近日在美国主流媒体如《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华盛顿邮报》、《政治家》、《今日美国》和《洛杉矶时报》买下一整版广告为自己辩护,敦促读者“不要相信你听到的每一件事”,并且邀请美国媒体到深圳实地考察:“我们的门总是开着的。我们希望美国公众更好地了解我们”,同时指出美国政府“对我们产生了一些误解”。
目前这场“魅力攻势”的实际效果尚不明朗,但有些人表示心里发毛。比方说,据报道华为通过公关公司向《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乔希?罗金等海外记者提供访问中国总部的机票和食宿费用,引发社交媒体的风暴。在美国新闻界,接受报道对象差旅费的赞助通常是个禁忌,因为可能造成利害冲突,有违新闻伦理。罗金在推特上公布华为的邀请函,并写道:“华为邀请我到中国来是为了一次费用全免的旅行吗?那让人很难拒绝。任何拿华为钱的美国记者都应该感到羞愧和受到唾弃。”
罗金的言下之意是华为试图“买通”美国记者的良心。随后,华为对其他媒体的邀约改为自费。
扩大“政治迫害”的叙事
整体而言,孟晚舟和华为分别高调起诉加拿大和美国政府的最大的功能是扩大他们受到“政治迫害”的叙事。引渡听证里,政治动机是法官依照加拿大《引渡法》必须考量的因素之一。但严格说,华为在美国面临的两个刑事案件指控的核心问题分别是伊朗禁运和金融欺诈,以及盗取商业机密,“政治迫害”并不是脱罪的利器。
由此看,全方位的“政治迫害”叙事,特别是紧密呼应中国政府的抗议,如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指责孟晚舟案是“明显的政治干涉”,有可能在三方面形成“逆火效应”:
首先,这些高调的动作所凸显的形象是华为和孟晚舟家大业大,有本事砸钱。在《温哥华星报》分析孟晚舟起诉动机的文章中,“亿万富豪”,“有钱”等字眼不断闪烁:“孟晚舟是亿万富翁。她不需要这些经济赔偿。”受访的凯拉?李律师甚至认为,孟的财富可以说是她提起民事诉讼的唯一原因:“她不必做出其他面临引渡的人必须做出的决定,因为她能负担得起这样昂贵的战略决定。像孟这样富有的人有权聘请最优秀的律师,为自己的辩护提供一切可能的法律论据,并且最大化地从加拿大司法系统,甚至美国司法系统,找到对她有利的角度。”
孟晚舟对加拿大政府的起诉,是基于加拿大和美国司法系统所支持的自我辩护权利,因此无可厚非。但如果孟晚舟真的被引渡到美国,陪审团是否会对这样一位富豪产生同理心,甚至同情心,这很难说。
其次,华为目前全方位的攻势,似乎有多种不同的目标。一方面,借着提诉直接与美国政府对抗,企图阻止美国政府继续在美国内外围剿华为。但该诉讼本身与它的第二个目标——想要从两宗刑事案件中脱罪的法律依据并不相同。“政治迫害”和华为面对的23条指控表面上没有直接关联。华为把自己塑造成受到政治迫害,又要完成第三个目标,就是施展公关魅力,为华为的公众形象洗白。从公关的角度而言,在短时间内如此高度密集的信息量和曝光率,未必是件好事,而且这三个目标不见得相辅相成。
第三,除了肥了公关公司的荷包、诉讼本身大张旗鼓、配合大声的政治叫嚣外,还有另一个“逆火效应”的可能性,就是引发人们的更多对比,对比孟晚舟面对的司法程序和待遇,和目前在中国受到“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指控的两个加拿大人,以及因涉嫌参与贩毒而被改判死刑的加拿大人,面对的司法程序和待遇。
加拿大前驻华大使马大维3月3日发推文问:“让我们来问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康明凯和斯帕沃是否可以自由地对逮捕他们的中国人提起类似的诉讼?”
从公关的角度而言,观察美国和加拿大传统媒体和社交媒体的评论,目前华为的攻势并没有瓦解,却反而加强了,华为和中国国家利益紧密捆绑、密不可分的刻板印象。至于广大的美国群众和加拿大的法官,是不是会在这样的“交锋”中形成对孟晚舟和华为有利的决定,目前还言之过早。引渡听证并不是典型的法庭受审,也就是说,法官不需要决定孟是否犯罪,只需决定美方提出的举证和论述是否满足了引渡的条件。
根据美国各大媒体网站的读者留言,及推特的一些反应来做非正式的观察,大多数人对于孟晚舟和华为支持与否,已经有了既定的“成见”,也就是说,目前华为和孟晚舟的“攻势”还没有办法扭转他们的既定印象,甚至对持有负面印象的人来说,更尖锐化了他们心中的“成见”。因此,华为和孟晚舟的辩护和公关团队,必须调整拿捏未来的“亮剑”战略,在不同的目标之间取得更好的调配和平衡。
《彭博新闻》专栏评论家提姆?库尔潘发文如此总结,“华为需要自问:即使孟晚舟打赢了起诉加拿大政府的官司,它能得到什么?寻求正义是每个人的权利,然而华为却冒着成为好战分子的风险,而不是它所描绘的冷静和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在中国国内没有这样的(司法)选项的情况下,对加拿大的法治提出上诉,这在对华为新的魅力攻势持着谨慎态度的人看来,是一大反讽。”(来源:参考消息、FT中文网 作者:唐立辛、刘裘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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